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是一个开放、动态的体系,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充实和完善。从载体发展的历史进程看,思想政治教育载体一般分为面向自然的载体、面向社会的载体和面向信息的载体,与此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也表现为言传身教、文化活动、电视网络等表现形式。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城市化、市场化的发展新阶段,由于民族地区正面临转型升级及市场化、信息化浪潮的冲击,而民族地区特有的宗教、民俗等非制度文化的影响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民族地区群众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具体表现形态多种多样,从不同的学科视角、不同功能定位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具体界定见仁见智、不一而论。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发展历史,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以及在维系民族地区社会运行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把载体划分为民俗载体、活动载体、宗教载体和群伦载体。
一、民俗载体
民俗载体主要是指风俗习惯,包括世代相传沿袭至今,在民族区域内具有广泛认同度和遵从感的风俗、习惯、禁忌和宗教礼仪等载体,它是民族地区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这些风俗习惯以口头传送、碑文记录、习惯法等形式传承下来,扎根于民族成员的心中,成为被他们广泛接受的一种价值观念,渗透于他们的婚姻家庭、人际交往、生态保护、生产生活、祭祀、婚丧等各个领域之中,在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调节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民俗载体是一种内在价值观念,能够起着内在控制的作用。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民族地区的管理往往直接或间接地依照民俗来进行社会管理,解决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而不是完全借助政治法律方式。因此,社会管理的创新必须要本着客观实际、因地制宜的方式灵活进行社会管理,充分考虑到风俗习惯因素对社会管理的影响。
民俗载体具有渗透性强、影响持久、辐射面广等特点,对民族地区社会管理的调节效果不容小觑。比如部分民族地区对习惯法的信仰,拉勐佤族通过抛鸡蛋是否破碎确定适合殡葬地点的习俗、单甲佤族执行的奉养神山神树制度禁止随意砍伐的禁忌、布朗族关于子女自由恋爱的习俗,都对调节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矛盾有着重要影响,能对社会管理起着重要的渗透和辐射作用。但这些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在发挥作用时,必须考虑到其消极影响,特别是人们更倾向于用习惯法代替法律管理社会的思维定式,对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一种冲击。同时,由于封闭落后的风俗习惯容易形成封闭的文化氛围,在实施社会管理中容易形成重权威、轻民主的文化氛围,不利于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二、活动载体
活动载体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体有意识、有目的地开展各种活动,将教育信息融于活动之中,提高活动参与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群体文化、民俗活动、节日庆典等活动载体,这些活动的参与面广、群体性强、凝聚力突出,能够达到很好的教育和管理的目的。实际上,思想政治教育最重要的过程就是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7]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达到凝聚共识、协调各方的目的,而活动载体就提供了这种良好的平台,能够为社会管理的开展提供组织文化环境,培养和谐稳定的社会文化,这是实施有效社会管理的前提。
在思想政治活动的具体开展过程中,教育管理者方能够发现、引导群众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活动开展中,群众在受到感染、熏陶中接受教育的同时,也能够进行自我鉴别、相互比较、判断、取舍,从而主动调节自己的行为,向社会靠齐,实现外部教育向内部教育的转化,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比如民族地区具有大量的革命遗址、伟人故居等红色遗产,承载着民族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壮族、苗族、土家族等民族地区的赛龙舟活动,不仅可以激发人们的竞争意识,还可以引导不同民族、阶层之间营造和谐包容、相互尊重的观念;傣族的传统节日泼水节包含着集体主义精神等思想观念,如此等等。这些思想政治教育载体,不仅可以达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目的,还可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系,培养和谐有序的文化环境,又能够极大地改善社会风气,弘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有利于社会管理的顺利实施。
民族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实施,由于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受群众喜爱和欢迎,活动的主题鲜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鲜活生动,往往能够内化为群众的思想行为准则,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着群众的思想,引导着群众的行为,能够把“两个”文明建设与大众生活有机结合,把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管理文化与管理过程有机结合,杜绝了教育与管理脱节、思想与业务脱节的现象,有利于提高管理的成效。
三、宗教载体
宗教载体是指通过民族地区的各种宗教信仰与民族思想文化、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相结合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的一种典型教育资源。宗教载体是一种软性教育资源,对管理来讲是一把双刃剑,其效果的好坏取决于使用策略。在宗教观念深厚的民族地区中,宗教甚至成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发挥着独特作用。
对民族地区而言,宗教不仅是一种普遍社会现象,是一种以信仰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它还由于拥有大量教众,通过教义经典、教会组织和活动场所与现实社会组织紧密联系,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相互交融,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产生深远影响。宗教活动的核心是把宗教的教义、信条、诫命和律法上升为道德,以诫命的形式强加给整个社会体系。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它通过宗教礼仪、教义教规、教会活动、信条和戒律等多种形式渗透于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之中,对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对民族地区群众的人生态度、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行为模式,甚至精神面貌都发挥着独特作用。比如佛教倡导与人为善、救危济困,天主教主张爱国爱教,道教坚持济世利人、护国爱民;伊斯兰教劝人互助,追求和平等等,对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和谐都有着积极的影响,能够产生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马克思说:“基督教并不评定国家形式的价值,因为它不懂得他们之间的差别,它像宗教应该教导人们那样教导说:你们要服从权力,因为任何权力都是上帝赐予的。”[8]但宗教作为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要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载体作用,必须进行甄别和遴选,找准结合点和契合点,方能够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高社会管理的成效。宗教信仰是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难于逾越的话题,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着力解决的课题。
要推动社会管理的创新,就必须在尊重民族地区宗教信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教义与教规中的爱国、团结、和谐等积极的因素,限制其中的消极因素,利用宗教的规则意识,找准其与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教育的结合点,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核心,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思想观念,扩大各民族共识,建立包容开放、法治有序的新型社会运行体系。总之,将宗教载体加以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实效的现实要求。
四、群伦载体
群伦载体是指通过家族伦理、家族组织等实施教育和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非物质资源。民族地区多数处于边疆和不发达地区,制度文化相对落后,家族伦理和家族组织、家族文化对社会管理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由于我国传统行政管理有止于县的传统,因此基层政权的运行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很大程度上通过宗族管理实现。
民族地区的乡村社会正是以此为基本单位,维护着社会秩序的运行。特别是民族地区广泛存在的习惯法、宗教信条、家族族规等非制度文化交融在一起,在社会秩序维护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分量。费孝通曾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了。”[9]家族势力和家族伦理一方面以族规和家族习俗对本民族事务进行管理,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个别宗族势力直接影响着基层事务,例如,有的村子里面的重要事项一般要征求村内大家族的意见。家族力量不仅能够化解社会矛盾,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通过家族的互助功能的发挥促进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民族地区,血缘关系仍然占据着相当重要地位,其本身通过堂亲、姻亲、朋友等内部关系形成一种非正规的地方性制度,直接发挥着组织资源管理的功能。因此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考虑到家族力量、家族伦理的影响,把其教育转化和利用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过程之中。
民族地区当前正处于市场化浪潮和民族文化变革的双重影响之中,矛盾相对突出,与宗教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纷繁复杂,对社会管理形成较大挑战。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将正式社会管理与当地群伦载体有机结合,部分地方已经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探索出“双轨制”管理模式,比如地处湘黔桂三省区交界处的通道侗族自治县,是全国五个侗族自治县之一,创新性地选拔民族地区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侗款”首领即侗款头人,负责解决林地纠纷、山林纠纷、田土纠纷等矛盾,取得较好的效果。侗族通过召开部族会议,通过“召集会议”的形式制定了侗族盟款会,并形成款盟,对民族事务具有最终裁决权。这种通过创新群伦载体形式开展社会事务管理的范例,与政府正式社会管理相互补充,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弥补了正式管理的不足,实现了党委、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深受侗族群众欢迎。但群伦载体有其消极影响,比如家族势力极易冲击社会正常管理,影响社会稳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带来消极影响。但另一方面,家族干预村务、政务的情况频繁发生,容易形成小集团主义,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背道而驰,必须做好甄别、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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