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与环境问题的产生,我国逐步制定和实施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环境保护制度规范,并在公路建设中加强公路环境管理,以避免、控制公路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我国公路环境保护管理的“尚方宝剑”,这对公路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应看到,因管理理念滞后、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等原因,目前我国公路环境管理存在一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从总体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项目前期的环境保护较为重视,能够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但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中的环境管理工作较为薄弱,“重审批,轻执行,缺监管”的问题较为普遍。
(2)通常重视事后、末端的治理,但忽视事前、源头的保护,环境管理尚停留在针对具体污染问题采用相应的补救对策的层面,使环境保护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
(3)片面地注重具体的“环境影响”,比如大气、水、噪声污染等,而对公路建设产生的关键性影响——“生态影响”有所忽视,未将公路建设是通过改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而影响生态过程与功能、造成生态破坏的这一本质问题作为管理的重点,使环境管理缺乏“生态导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公路环境问题。
(4)尽管实施了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环境监理、环境影响后评价等管理技术方法,但环境管理体系尚未健全,特别是在满足公路生态保护要求和应对公路环境影响的复杂性方面,现行的环境管理技术方法尚存在一些不足。
众所周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路交通仍将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面对国家“五位一体”发展布局的新要求以及能源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加强公路环境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根据公路环境管理以往的有益经验和形势发展需求,从强化生态导向、完善管理体系角度,探讨将现行的公路环境管理转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对于进一步丰富公路环境管理内涵,全面提高公路生态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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