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良好的创业环境得益于政府的“亲商理念”,“亲商理念”是佛山市政府公共管理的核心,这种理念认为政府并非社会财富真正的创造者,只有当政府成功地提供了一个适应工商业发展的环境,并使企业取得比其他地区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时,政府的作用才能得到体现。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调控、服务、管理等职能,创设各种有利的投资条件吸引外资,从基础设施、管理审批制度、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便利,如大力完善基础设施,保证佛山市交通发达、通讯便利、水电供应正常、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健全可靠;拨出廉价工业土地,协助企业建厂房;提供低利息贷款;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向外资全面开放市内各个经济领域,投资项目无需审批,不规定投资比例,各种经济成分实行统一所得税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等等。佛山市也是中国对企业干预最少的地区之一,政府完全“放飞”企业,让企业自由地“单飞”,使企业有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经济环境的优化吸引了大量的海外客户和草根人士到佛山市创业发展。与此同时,政府也采取财务、融资便利等措施协助本地企业向海外发展,拓展海外市场。从环境条件来看,佛山市不仅有良好的硬件条件,如完善的各项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能满足创业的各种要求,而且运输条件优越,此外,佛山市还拥有良好的软环境,如有高效的办事效率,灵活通变的市场机制,对符合惯例的贸易行为不设限制,在投资方面,佛山市不区分国民待遇和非国民待遇,政府奉行“尽量支持,绝少干预”的经济管理理念,实施负面清单和行政标准化管理模式。2014年4月9日,广东省发改委批准佛山成为全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试点城市。2014年4月29日,在佛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的“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会上,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汪一洋多次为佛山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点赞。
为扶持佛山市在资本市场上施展拳脚,2004年5月25日,佛山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省发展资本市场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功能,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加大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力度,出台了《关于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全面、准确、深刻认识资本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优化利用、发展资本市场的环境;市、区成立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的绘画以及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利用和发展资本主义的重大事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等一系列扶持意见。
2005年,为进一步提升佛山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佛山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办发〔2005〕52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05〕271号)等文件。上述文件的出台,对提高佛山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对工业园区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经市政府研究于2006年10月颁发了佛府第340号文件,即《关于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具体实施。从重点园区引入企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创税额(包括企业当年实现的内、外销税收总额和地方税费额)、孵化器培育建设、环保基础建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产业集聚度、园区已建道路面积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2006年,根据佛山市《关于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意见》(佛府〔2004〕79号),为促进企业上市融资,市政府特制定《佛山市企业上市奖励实施细则》。佛山市完成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成功融资的企业,纳入该细则奖励范围。奖励标准为:完成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融资额(减除发行费用,下同)低于2亿元的(外币融资按国家当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下同),奖励30万元;融资额在2亿—4亿元之间的,奖励50万元;融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奖励80万元;已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成功融资,融资额低于2亿元的,奖励20万元;融资额在2亿—4亿元之间的,奖励40万元;融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奖励60万元;通过“买壳”,且将工商注册地迁入佛山市的企业,给予30万—60万元的奖励,具体由市政府审定。
同年提出《关于表彰我市2006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决定》(佛府〔2006〕127号),以此表彰2006年“创品牌”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希望获得表彰的企业珍惜名牌荣誉,不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作用。市政府号召全市企业要以获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按照乘势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抓住新机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争创名牌、锐意创新的意识,把争创名牌产品与推动企业做强做大紧密结合起来,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和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苦练内功,努力做响品牌、提升质量、增强竞争力,塑造出更多的广东省名牌、中国名牌乃至世界名牌,共同推动佛山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佛山市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此外,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创建价格综合服务窗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粤价〔2006〕129号)工作部署,并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制订了《佛山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佛府办〔2006〕392号)。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七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佛山市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推进佛山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其中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内容:保障企业合法的自主定价权;指导企业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包括建立内部定价程序、定价权限、价格执行报告、明码标价等物价工作制度;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企事业物价员工作意见》(粤价〔2003〕247号)要求,帮助企业、经营者建立健全物价员工作机制;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及时疏导和化解企业价费矛盾;通过各种渠道,为企业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等服务;大力倡导企业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活动,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建立企业价格诚信记录制度,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2006年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团结实干,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建设,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城市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一年来,全市企业锐意进取,加快发展,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牢固树立依法纳税的经营思想,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并涌现出一批纳税大户,为提升佛山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的整体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2007年1月31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佛山市2006年度纳税大户的通报》(佛府〔2007〕9号)。通报决定,授予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佛山市2006年度纳税超亿元企业”称号;授予佛山科勒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佛山市2006年度纳税超5000万元企业”称号;授予佛山市高明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佛山市2006年度纳税超3000万元企业”称号;授予佛山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266家企业为“佛山市2006年度纳税超1000万元企业”称号。
2007年佛山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学习时任佛山市市长陈云贤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之后,成立了佛山市“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五阶段”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及办公室。在市政府的部署下,市经贸局负责牵头起草《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佛山市实施“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五阶段”发展战略工作方案》《佛山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2010年)》《佛山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佛山市第三产业重点扶持的支柱行业确定说明》《佛山市“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龙头企业认定办法》(佛府〔2007〕78号)等多个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佛山正处于工业化阶段,工业化阶段最突出的就是第二产业、即工业的发展成为重中之重,但是工业化发展的不断延伸会出现后工业化阶段,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在第一产业相对稳定,第二产业不断提升,第三产业要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时任佛山市市长陈云贤如是说。“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即适当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在每个产业中培养三个龙头行业,在龙头行业中培养三个以上的龙头企业,从而提升佛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三三”产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是促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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