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4月28日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立场,深刻阐明了“劳动美”与“中国梦”之间的关系,是新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总的理论依据、行动指南和工作坐标。工会组织在贯彻习总书记“4•28”重要讲话精神时,要把讲话的精神实质、完美思想、深刻蕴含与实际工作加以结合,明了团结动员工人阶级共筑“中国梦”绝对离不开工会的作用,努力把广大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始终统一到共筑同圆“中国梦”上来。工会组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面临新的历史条件,但工会所处的社会方位没有变,所肩负的根本任务和社会职能也没有变。因此,各级工会必须深刻理解并准确把握自身所处的历史方位以及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明确方向,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使得工会作为党联系、带领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地得以发挥,从而最终赢得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新空间。
一、工会定位必须着眼于全局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会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把工会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把握、部署和实施,在大局中找准工会工作的位置和角度、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具体工作中,工会组织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大胆地开展工会工作。要把工会的自身特色和党组织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各类活动,把党组织的工作安排转变成职工的实际行动。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团结引导广大职工主动参与、积极投身、大力支持改革发展,调动创造潜力,增强工会活力,努力推进“服务型、维护型、群众型、开放型”工会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共同实现“中国梦”。
二、工会职责必须彰显于维护
中国梦是要让每一个劳动者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包括要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民主权利、生命健康权、精神文化权利及职工的生态文明权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因此,工会维权的旗帜要鲜明,维护的力度要加大,维护手段要具体,维护的方法要讲究,维护的效果要明显。工会组织要不断探索、贯彻、落实好维权工作的有效形式与途径,将社会反映的难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工会日常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真正做到从源头上参与、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
三、工会工作必须着力于创新
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要想实现真正的发展创新,就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即工会组织应当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坚持崇尚劳动和造福劳动者。因此,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共筑“中国梦”必然离不开工会的支撑作用,实现“中国梦”更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工会工作创新主要表现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的创新、维权的方法的创新以及组织效率的创新,等等。创新必须坚持从国情、会情出发,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必须坚持继承和发展的统一。工会工作要与时俱进,有所突破,有所发展,就必须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直面难题,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以创新的精神开拓未来,在创新中不断推进工会建设。
四、工会服务必须落脚于职工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其核心价值是造福劳动者。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的宗旨,工会一切工作必须突出服务职工群众这个主线。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工会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因此,工会要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造福劳动者、共圆中国梦提供服务、创造条件。工会工作的日常视线要关注职工,考虑问题要围绕职工,说话办事要立足职工,高度重视广大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动、保护、维系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广大职工共享发展成果,从而把造福广大职工作为实现“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根本要求。
总之,当前的劳动圆梦行动,将为各级工会组织施展作为提供广阔空间,各级工会应切实把握好这一契机,努力通过不断的工作创新,最大限度地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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