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在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活动中,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建设活动的有效推进。
建立常规制度
学校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公寓卫生管理办法》《公寓区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公寓自修教室管理规定》《文明寝室评比办法》等日常管理制度,使寝室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尤其是寝室卫生纪律工作,学校实行的是“周周查、月月查”的模式,一方面由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后勤宿管员每周对寝室卫生、纪律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及时以周报的形式通报给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问题的寝室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学校每月组织公寓辅导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所有公寓楼进行检查,每次抽查结果都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周周查、月月查的模式,使得学生寝室卫生、纪律大为改观。这一系列管理制度的推行,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根本保障。
健全考评制度
一是把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与学生工作考核相结合,早在学校2010年制定的《党建与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中就已明确规定,学生寝室卫生纪律情况作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二是把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与公寓辅导员考核相结合,学校重新修订了《公寓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公寓辅导员考核办法》,明确将辅导员在公寓中的工作情况和业绩作为考核重点;三是把学生寝室表现直接与学生奖学金评定、入党推优结合,对那些在公寓区有违规违纪情形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考评制度的健全,充分调动了学院、学生、辅导员三方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实行联系制度
该校在校领导联系寝室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中层干部联系寝室制度,所有中层干部都与相应的学生寝室结对联系。学校要求全体干部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办学水平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联系寝室,帮助学校了解学生动态,为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参考。学校还将干部联系寝室的检查结果作为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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