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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进程文化民生指数检测排行

时间:2023-03-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检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实际成效,更有必要深入人民生活方方面面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测;检验“全面小康”建设中的文化发展的实际成效,也同样应当通过“文化民生”发展指数加以检测。“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自2006年开始研制,作为“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的背景数据支持一向在使用。
“全面小康”进程文化民生指数检测排行_基于全国及云南统计数据的分析与预测_2015~2016云南文化发展蓝皮书

总报告课题组

20世纪末期,面向2000年“基本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邓小平同志提出以人均产值1 000美元作为标志,后修正为800美元。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以来,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越来越深入人心,以民生发展衡量政绩成为基本共识。检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实际成效,更有必要深入人民生活方方面面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测;检验“全面小康”建设中的文化发展的实际成效,也同样应当通过“文化民生”发展指数加以检测。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自2006年开始研制,作为“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的背景数据支持一向在使用。经先后推出“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多年积累经验,综合屡次研创的方法论思路和技术性设计,并将“民生”范围集中于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下“人民生活”部分,历时九年终于独立成型。

“全面小康”进程文化民生指数检测的检测指标系统包含多层结构设计,其中居民消费二级子系统同时亦为相对独立、同属多层结构的“中国人民生活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教育文化娱乐消费(简称教文消费)单项景气指数及其排行即为居民消费子系统的三级子系统之一。各个子系统基础数据皆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均采用检测指标自足设计方式,分别实现与其余子系统对应数据的相关性分析测算,独立完成专项检测指数和单项检测指数演算,最后汇总成为民生发展综合指数。

需要说明,由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未区分“教育”与“文化”部分,采用数据只能二者合并测算,因而本项“文化民生指数检测”实际包含了教育部分。

一、全国及各地城镇与乡村教文消费基本情况

在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下,教文消费为居民消费分类单项之一[1],可以体现特定方面的民生消费需求状况。各项分类统计的城镇与乡村人均值为国家统计局直接发布的基础数据,根据近期正式出版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数据,2014年各地城镇与乡村教文消费及其城乡比实际比较见下页图1。

(一)城镇与乡村人均值及其增长态势

2014年,全国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为2 142.30元。10个省域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城镇人均值,21个省域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低于全国城镇人均值。其中,北京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最高,为3 610.94元,高达全国城镇人均值的168.55%;西藏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最低,为727.33元,低至全国城镇人均值的33.95%。

全国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为859.50元,仅为城镇人均值的40.12%。15个省域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乡村人均值,16个省域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低于全国乡村人均值。其中,浙江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最高,为1 355.30元,高达全国乡村人均值的157.68%;西藏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最低,为129.09元,低至全国乡村人均值的15.02%。

图1 2014年各地城镇与乡村教文消费及其城乡比实际比较

纵轴坐标:各地及城乡比指数,自上而下按城乡比大小倒序排列;横向柱形(元)左:城镇人均值,右:乡村人均值。左右对比体现城乡差距,上下对比体现城镇、乡村两个方面地区差距,各地直观差异显著。

云南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为1 816.48元,处于省域中第19位,低于全国城镇人均值325.82元,仅为全国城镇人均值的84.79%;云南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为664.85元,处于省域中第27位,低于全国乡村人均值194.65元,仅为全国乡村人均值的77.35%。

2000年以来14年间(限于文稿篇幅和制图空间,2000年数据置于后台演算,后同),全国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9.16%。14个省域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17个省域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其中,辽宁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11.58%为最高值,高于全国城镇年增2.42个百分点;西藏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4.02%为最低值,低于全国城镇年增5.14个百分点。

全国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11.52%,高于全国城镇年增2.36个百分点。同期,27个省域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高于自身城镇年增。19个省域乡村人均值年均增长高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12个省域乡村人均值年均增长低于全国乡村平均增长。其中,西藏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19.15%为最高值,高于全国乡村年增7.63个百分点;上海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2.43%为最低值,低于全国乡村年增9.09个百分点。

云南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7.62%,处于省域中第25位,低于全国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增1.54个百分点;云南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14.00%,处于省域中第6位,高于全国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增2.48个百分点,高于自身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增6.38个百分点。

(二)人均值城乡比及其变动态势

城乡比及其扩减变化基于城镇与乡村人均绝对值及其不同增长进行演算,在民生发展的城乡差距长期存在的情况下,倘若乡村人均值增长滞后于城镇人均值增长,势必导致城乡比进一步扩大。

2014年,全国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为2.492 5,即全国城镇人均值为乡村人均值的249.25%,其间倍差为2.49。21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小于全国城乡比,10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大于全国城乡比。其中,内蒙古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1.652 3为最小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1.65,仅为全国总体城乡比的66.29%;西藏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5.634 2为最大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5.63,高达全国总体城乡比的226.05%。

基于全国城镇与乡村教文消费历年不同增长状况,与2000年相比,全国人均值城乡比极显著缩小25.87%。同时,27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各有缩小。有19个省域城乡比变化态势好于全国城乡比变化态势,12个省域城乡比变化态势逊于全国城乡比变化态势。其中,西藏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变化态势最佳,缩减85.06%;上海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变化态势不佳,扩增109.74%。

云南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为2.732 2,处于省域中第24位,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9.62%。与2000年相比,云南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缩减55.34%,处于省域中第3位,城乡差距极显著缩小。

本项检测体系的城乡差距相关性考察集中于民生数据链当中。首先,有必要检验城镇与乡村之间教文消费增长相关系数(可简化理解为城乡增长同步程度):全国为负值0.556 1,呈较强负相关,城乡增长同步性极差。其次,全国及各地居民收入、总消费、积蓄的城乡差距动态有可能对分类单项消费的城乡差距变化产生影响,而物质生活或非物生活分类单项消费的城乡差距动态又有可能反过来对总消费、积蓄的城乡差距变化产生影响,特别是各类消费需求之间城乡比变化具有贯通性。

相关系数检测可谓相关性分析最简便的通用方式,同时检验两组数据链历年增减变化趋势是否一致、变化程度是否相近、变化动向是否稳定。相关系数1为绝对相关,完全同步;0为无相关性,完全不同步;负1为绝对负相关,完全逆向同步。设数据项A历年增幅变化为N,若数据项B历年增幅(降幅绝对值)越接近N(高低不论),即保持趋近性(正负不论),或历年增幅(降幅绝对值)存在固有差距(高低不论)但上下波动变化越小,即保持平行(逆向)同步性,则二者相关系数(负值)越高;反之相关系数(负值)越低。

教文消费历年城乡比相关系数(可简化理解为城乡比变化同步程度):(1)与居民收入之间:全国为0.648 7,呈较弱正相关,4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17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2)与居民消费之间:全国为0.365 4,呈极弱正相关,20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1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3)与非物消费之间:全国为0.509 3,呈很弱正相关,15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1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4)与居民积蓄之间:全国为0.216 6,呈极弱正相关,31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22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

2000~2014年,云南教文消费城乡比缩小55.34%,与之对应的数据链之间城乡比变化相关系数的高低、正负差异在于,其间城乡比扩减幅度的同步性是强还是弱,扩减变化的趋向性相近或是相左。后台数据库检测表明,云南居民收入城乡比缩小23.81%,居民总消费城乡比缩小33.88%,非物生活消费城乡比缩小60.91%,居民积蓄城乡比扩大2.71%。

二、全国及各地城乡综合演算的教文消费基本情况

依据城镇与乡村分别统计的人均值基础数据,引入历年人口参数(需逐年转换为年平均人口数),方可演算得出城乡综合人均值及其他衍生数据。2014年各地城乡教文消费及其地区差、比重值实际比较见下页图2。

(一)城乡综合人均值及其增长动态

2014年,全国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为1 535.90元。11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高于全国人均值,20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低于全国人均值。其中,上海教文消费人均值最高,为3 311.44元,高达全国人均值的215.60%;西藏教文消费人均值最低,为266.69元,低至全国人均值的17.36%。

云南城乡综合教文消费人均值为1 096.72元,处于省域中第28位,低于全国城乡人均值439.18元,仅为全国城乡人均值的71.41%。

2000~2014年间,全国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11.30%。18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长,13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平均增长。其中,贵州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14.57%,为最高值,高于全国总体年增3.28个百分点;上海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7.87%,为最低值,低于全国总体年增3.42个百分点。

云南城乡综合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11.80%,处于省域中第12位,高于全国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年增0.50个百分点。

图2 2014年各地城乡教文消费及其地区差、比重值实际比较

纵轴坐标:各地及教文消费比(%,左)、教文消费比重值(%,右),自上而下按地区差大小倒序排列;横向柱形左:城乡综合演算人均值(元),右:地区差指数。上下对比体现城乡综合演算地区差距,各地直观差异显著。

单项消费增长放到相关背景中考察更有意义。全国教文消费人均值历年增长率为11.30%,处于总消费8个分类单项消费的第5位,其年均增长低于产值年增2.22个百分点,低于居民收入年增1.61个百分点,低于居民总消费年增1.01个百分点,低于物质生活消费年增0.57个百分点,低于非物生活消费年增1.98个百分点,低于居民积蓄年增3.41个百分点。按分类单项消费增长率高低衡量,全国非物生活消费增长主要在于交通消费增长,其次在于医疗消费增长,而教文消费、其他消费增长低于整个非物生活消费增长。

教文消费历年增长相关系数(可简化理解为增长同步程度):(1)与产值之间:全国为负值0.193 3,呈很弱负相关,20个省域呈现负相关,其间2个省域呈负值50%以上(更大负值)强负相关性;(2)与居民收入之间:全国为负值0.000 2,呈极弱负相关,12个省域呈现负相关,其间1个省域呈负值50%以上(更大负值)强负相关性;(3)与居民消费之间:全国为0.065 2,呈极弱正相关,28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7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4)与非物消费之间:全国为0.728 6,呈较弱正相关,11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7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5)与居民积蓄之间:全国为负值0.124 5,呈很弱负相关,25个省域呈现负相关,其间3个省域呈负值50%以上(更大负值)强负相关性。

对应数据链之间增长变化相关系数的高低、正负差异在于,其间增长动向的同步性是强还是弱,增幅升降的趋向性相近或是相左。后台数据库检测表明,2000~2014年,云南教文消费人均值增长率处于本地居民总消费8个分类单项消费的第4位,其年均增长明显低于产值增长1.46个百分点,较明显低于居民收入增长0.90个百分点,略微高于居民总消费增长0.35个百分点,显著低于非物生活消费增长1.97个百分点,极显著低于居民积蓄增长5.46个百分点。按分类单项消费增长率高低衡量,云南非物生活消费增长主要在于交通消费增长,其次在于医疗消费增长,而教文消费、其他消费增长低于整个非物生活消费增长。

(二)城乡综合人均值地区差

各省域地区差指数依据其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进行演算,全国和四大区域地区差取相应省域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进行演算。当地人均值增大具有正面效应,但由此可能导致地区差扩大,却具有负面效应。

2014年,全国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为1.275 3,即31个省域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为27.53%。21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小于全国地区差,10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大于全国地区差。其中,吉林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1.009 7,为最小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0.97%,仅为全国总体地区差的79.18%;上海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2.156 0,为最大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115.60%,高达全国总体地区差的169.06%。

基于全国及各地城乡教文消费历年不同增长状况,与2000年相比,2014年全国人均值地区差显著缩小9.70%。同时,21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各有缩小。有10个省域地区差变化态势好于全国地区差变化态势,21个省域地区差变化态势逊于全国地区差变化态势。其中,上海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变化态势最佳,缩减35.44%;内蒙古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变化态势不佳,扩增17.06%。

云南城乡综合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为1.285 9,处于省域中第24位,大于全国总体地区差0.83%。与2000年相比,2014年云南城乡综合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缩减3.32%,处于省域中第16位,地区差距明显缩小。

本项检测体系的地区差距相关性考察在经济、社会、民生全数据链当中通约演算,各地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增高、消费需求增进的地区差距具有贯通性。全国及各地产值地区差动态有可能影响居民生活各方面地区差变化,随之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或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动态又有可能影响各分类单项消费地区差变化。

教文消费历年地区差相关系数(可简化理解为地区差变化同步程度):①与产值之间:全国为0.535 8,呈很弱正相关,21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13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②与居民收入之间:全国为0.598 7,呈很弱正相关,13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6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③与居民消费之间:全国为0.463 9,呈很弱正相关,12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5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④与非物消费之间:全国为0.890 2,呈较强正相关,19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7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⑤与居民积蓄之间:全国为0.604 7,呈较弱正相关,1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27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

2000~2014年,云南教文消费地区差缩小3.32%,与之对应的数据链之间地区差变化相关系数的高低、正负差异在于,其间地区差扩减幅度的同步性是强还是弱,扩减变化的趋向性相近或是相左。后台数据库检测表明,云南产值地区差扩大1.35%,居民收入地区差扩大1.43%,居民总消费地区差扩大6.25%,非物生活消费地区差缩小3.21%,居民积蓄地区差缩小12.19%。

中国社会由历史承继下来的结构性、体制性“非均衡格局”弊端根深蒂固,长期存在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系全国及各地民生发展“非均衡性”的主要成因。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14年来,国家把解决“三农问题”列为“重中之重”,并致力于推进区域“均衡发展”。就本文涉及的数据范围来看,国家大力推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几大战略已见成效,推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多方努力也初见成效。

(三)城乡综合教文消费相关性分析

1.教文消费与居民收入之比

2014年,全国教文消费比为7.62%,此为全国城乡居民教文消费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非物生活类“扩展消费”占比以高为佳。16个省域此项比值高于全国总体比值,15个省域此项比值低于全国总体比值。其中,湖南此项比值10.02%为最高值,高达全国总体比值的131.51%;西藏此项比值2.49%为最低值,低至全国总体比值的32.63%。

基于教文消费与居民收入历年不同增长状况,与2000年相比,2014年全国教文消费比降低18.24%,在物质生活、非物生活消费8个分类项中占居民收入比例位次由第3位降至第4位。同时,29个省域教文消费比各有下降。1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好于全国比值变化,1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逊于全国比值变化。其中,贵州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最佳,升高22.13%;北京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不佳,降低39.70%。

云南教文消费占居民收入比为7.96%,处于省域中第18位,高于全国教文消费比0.34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云南教文消费比降低10.56%,处于省域中第14位。

2.教文消费与居民总消费之比

2014年,全国教文消费比重值为10.60%,此为全国城乡居民教文消费在居民总消费中所占的比重,非物生活类“扩展消费”占比以高为佳。15个省域此项比值高于全国总体比值,16个省域此项比值低于全国总体比值。其中,山西此项比值13.67%为最高值,高达全国总体比值的128.94%;西藏此项比值3.64%为最低值,低至全国总体比值的34.39%。

基于教文消费与居民总消费历年不同增长状况,与2000年相比,2014年全国教文消费比重值降低11.96%,在物质生活、非物生活消费8个分类项中占总消费比重位次由第3位降至第4位。同时,23个省域教文消费比重值各有下降。17个省域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好于全国比值变化,14个省域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逊于全国比值变化。其中,贵州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最佳,升高32.73%;天津此项比值升降变化态势不佳,降低35.56%。

云南教文消费占居民总消费比重为11.11%,处于省域中第21位,高于全国教文消费比重0.51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2014年云南教文消费比重增高4.52%,处于省域中第4位。

本项检测体系建立各类相关性比值分析测算十分复杂,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比值当然不具可比性。以下可对应比值之间历年变化相关系数(可简化理解为比值变化同步程度)检测限于同一层面展开:①教文消费率与居民收入比;②教文消费率与居民消费率同属对应于产值的关系比值;③教文消费比与居民消费比;④教文消费比与非物消费比;⑤教文消费率与居民积蓄率同属对应于居民收入的关系比值;⑥教文消费比重值与非物消费比重值同属对应于总消费的关系比值。

相关性比值之间历年变化相关系数:①教文消费率与居民收入比之间:全国为0.897 0,呈较强正相关,26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3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②教文消费率与居民消费率之间:全国为0.947 3,呈很强正相关,27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2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③教文消费比与居民消费比之间:全国为0.881 5,呈较强正相关,13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14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④教文消费比与非物消费比之间:全国为0.468 1,呈很弱正相关,19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4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⑤教文消费率与居民积蓄率之间:全国为负值0.881 5,呈极强负相关,21个省域呈负值50%以上(更大负值)强负相关性;⑥教文消费比重值与非物消费比重值之间:全国为负值0.088 3,呈极弱负相关,11个省域呈现负相关。

对应数据链之间比值升降变化相关系数的高低、正负差异在于,其间增长升降的同步性是强还是弱,升降变化的趋向性相近或是相左。后台数据库检测表明,2000~2014年,云南教文消费率降低16.60%,而居民收入比降低6.77%,居民消费率降低20.19%;教文消费比降低10.56%,而居民消费比降低14.43%,非物消费比增高14.13%,居民积蓄率增高74.29%;教文消费比重增高4.52%,而非物消费比重增高33.36%;教文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值由10.63%上升至11.11%,在8个分类单项消费中比重位次从第3位降到第4位。按分类单项消费比重值升降变化衡量,云南非物生活消费比重升高主要在于交通消费比重上升,其次在于医疗消费比重上升,再次在于教文消费比重上升,而其他消费比重反向下降。

三、“全面小康”进程各地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排行

2014年统计数据为目前已经正式出版公布的最新年度全国及各地系统数据。全国及各地教文消费子系统景气指数排行见表1,分区域以2014年度无差距横向检测结果位次排列。

1.最新数据年度理想值横向检测

2014年度无差距横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为83.31,即设各类人均值城乡、地区无差距为理想值100加以比较衡量,全国总体尚存差距16.69个点。21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检测结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检测结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此项检测中,湖南、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湖北占据前5位。湖南此项指数104.51,为最高值,高于全国总体指数21.20个点;西藏此项指数40.99,为最低值,低于全国总体指数42.32个点。

云南此项指数为82.03,即距离无差距理想值17.97个点,处于省域中第26位。

2.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

“十五”以来14年纵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为155.89,即设2000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4年提升55.89%。19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2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西藏、贵州、青海、山西、河北占据前5位。西藏此项指数231.62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131.62%;上海此项指数114.50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14.50%。

云南此项指数为180.23,即2000年以来提升80.23%,处于省域中第6位。

表1 全国及各地居民教文消费子系统专项指数排行

续 表

续 表

注:关于本项检测体系的系统性结构设计(包含5个二级子系统,8个三级子系统,教文消费子系统为三级子系统之一)、技术性演算方法,参看王亚南《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阐释与排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标准考量》一文,见上海《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

3.2005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

“十一五”以来9年纵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为131.13,即设2005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4年提升31.13%。20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1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青海、贵州、宁夏、河南、新疆占据前5位。青海此项指数179.37,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79.37%;上海此项指数99.29,为最低值,即指数降低0.71%。

云南此项指数为146.41,即2005年以来提升46.41%,处于省域中第11位。

4.201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

“十二五”以来4年纵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为126.94,即设2010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4年提升26.94%。18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3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贵州、青海、湖北、广西、湖南占据前5位。贵州此项指数167.42,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67.42%;上海此项指数92.50,为最低值,即指数降低7.50%。

云南此项指数为143.96,即2010年以来提升43.96%,处于省域中第11位。

5.上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

上年度基数值纵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为119.51,即设上年2013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4年提升19.51%。20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11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在此项检测中,云南、湖南、湖北、广西、贵州占据前5位。云南此项指数146.16,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46.16%;上海此项指数90.18,为最低值,即指数降低9.82%。

云南此项指数为146.16,即上年以来提升46.16%,处于省域中第1位。

现有增长关系格局存在经济增长与民生发展不够协调的问题,存在城乡、区域间民生发展不够均衡的问题,维持现有格局既有增长关系并非应然选择。实现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均衡性,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有些甚至具体化为约束性指标。假定全国及各地城乡比、地区差不再扩大以至消除,教文消费增长将更加明显,各地排行也将发生变化,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最后攻坚起到“倒计时”预测提示作用。

四、“全面小康”目标年各地教文消费增长预测

(一)实现教文消费最小城乡比应然测算

以缩小城乡差距为基本假定,维持2000~2014年其余数据增长关系,测算2020年教文消费总量、人均值,再取历年最小城乡比进行演算。据此假定推演教文消费“应然增长”动向,亦即协调增长“应有目标”,2020年实现最小城乡比假定情况下各地居民教文消费主要数据及其景气指数预测比较见表2,分区域以2014~2020年纵向检测结果位次排列。

假定实现教文消费最小城乡比测算,2020年全国城乡教文消费总量应达40 379.09亿元,人均值应为2 871.89元。12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应高于全国人均值,19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低于全国人均值。其中,北京教文消费人均值最高,应为4 973.52元,高达全国人均值的173.18%;西藏教文消费人均值最低,应为507.96元,低至全国人均值的17.69%。

云南城乡教文消费总量应达1 044.65亿元,人均值应为2 139.44元,处于省域中第26位,低于全国城乡人均测算值732.45元,仅为全国城乡综合人均测算值的74.50%。

全国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为1.236 3,即31个省域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为23.63%。16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小于全国地区差,15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大于全国地区差。其中,天津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1.003 5应为最小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0.35%,仅为全国总体地区差的81.17%;西藏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1.823 1应为最大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82.31%,高达全国总体地区差的147.47%。

云南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为1.255 0,处于省域中第20位,大于全国总体地区差测算值1.52%。

表2 2020年教文消费实现最小城乡比增长及景气指数应然预测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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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全国及各地总量分别演算,各地之和不等于全国总量。(2)纵向检测排序取倒序,指数越低差距越小;横向检测指数普遍接近,区域差异明显减小。表中全国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应同时在31个省域及四大区域城乡比之间,因增长测算无法涉及各地城乡人口变化,仅按最小城乡比推算产生误差,姑且参考。

基于城乡人均值测算反推,全国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为3 625.16元。14个省域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应高于全国城镇人均值,17个省域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低于全国城镇人均值。其中,北京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最高,应为5 380.08元,高达全国城镇人均值的148.41%;西藏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最低,应为921.33元,低至全国城镇人均值的25.41%。

基于城镇人均值演算反推,全国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为1 653.54元,仅为城镇人均值的45.61%。16个省域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应高于全国乡村人均值,15个省域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低于全国乡村人均值。其中,内蒙古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最高,应为2 772.00元,高达全国乡村人均值的167.64%;西藏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最低,应为369.32元,低至全国乡村人均值的22.34%。

云南城镇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为2 822.95元,处于省域中第22位,低于全国城镇人均测算值802.21元,仅为全国城镇人均测算值的77.87%;云南乡村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为1 459.60元,处于省域中第23位,低于全国乡村人均测算值193.94元,仅为全国乡村人均测算值的88.27%。

全国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应为2.192 4,即全国城镇人均值为乡村人均值的219.24%,其间倍差为2.19。20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应小于全国城乡比,11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应大于全国城乡比。其中,黑龙江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1.382 7应为最小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1.38,仅为全国总体城乡比的63.07%;北京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2.640 4应为最大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2.64,高达全国总体城乡比的120.43%。

云南教文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应为1.934 1,处于省域中第15位,小于全国总体城乡比测算值11.78%。

2014~2020年纵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应为122.10,即设2014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20年达到假定目标需提升22.10%。在此假定“应然目标”下,纵向检测指数表现为差距测量,指数越低意味着差距越小,越易于实现。

20个省域此项指数应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小于全国总体差距;11个省域此项指数应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大于全国总体差距。其中,内蒙古此项指数112.53应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小;上海此项指数158.74应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大。

云南此项指数应为130.23,即至2020年需要提升30.23%,处于省域中第28位。

2020年度横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应为84.99,即设收入人均值城乡、地区无差距为理想值100加以比较衡量,全国总体尚存差距15.01个点。在此假定“应然目标”下,四大区域指数较为接近,地区性差异排序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意义。

18个省域此项指数应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测算结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省域此项指数应依次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测算结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黑龙江此项指数94.03应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高于全国总体指数9.04个点;西藏此项指数61.15应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低于全国总体指数23.84个点。

云南此项指数应为81.55,即距离无差距理想值18.45个点,处于省域中第26位。

这是预设全国各地同步达到假定目标测算,其间各地纵向检测差距越大,如果能够实现则横向检测排位有可能越前,反之亦反。

实现教文消费最小城乡比“应然目标”,本身即为“协调增长”的基本需要。据此假定测算可见,由于预设乡村教文消费加速增长,到2020年实现历年最小城乡比,全国及部分省域城乡综合演算的教文消费总量、人均值大幅提升。在假定实现最小城乡比情况下,与2014年相比,全国教文消费城乡比应明显缩小,31个省域城乡比相应缩小;全国教文消费地区差应较明显缩小,17个省域地区差相应缩小,各地直观差异亦随之缩减。其中部分省域教文消费城乡比趋于缩小,2020年城乡比本身即为最小城乡比。特别应当注意到,各地教文消费景气指数不仅普遍提升,而且相互接近,在四大区域之间尤为接近。

(二)弥合教文消费城乡比理想测算

城乡差距系民生发展“非均衡性”的最主要成因,假定各地同步弥合居民消费城乡差距进行测算,可以检测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的实际距离。据此假定推演教文消费“理想增长”动向,亦即均衡发展“理想目标”,2020年实现弥合城乡比假定情况下各地居民教文消费主要数据及其景气指数预测比较见表3,分区域以2014~2020年纵向检测结果位次排列。

表3 2020年教文消费实现弥合城乡比增长及景气指数应然预测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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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全国及各地总量分别演算,各地之和不等于全国总量。(2)纵向检测排序取倒序,指数越低差距越小;横向检测指数普遍接近无差距理想值100,尚存地区差距影响,部分省域指数超出无差距理想值100,由其他指标明显提升所致。表中全国教文消费人均值应同时在31个省域及四大区域人均值之间,因增长测算无法涉及各地人口变化,仅按弥合城乡比推算产生误差,姑且参考。

假定弥合教文消费城乡比测算,2020年全国城乡教文消费总量应达50 970.12亿元,城乡持平人均值应为3 625.16元,即前面测算的城镇人均值水平。14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应高于全国人均值,17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应低于全国人均值。其中,上海教文消费人均值最高,应为5 719.90元,高达全国人均值的157.78%;西藏教文消费人均值最低,应为921.33元,低至全国人均值的25.41%。

云南城乡教文消费总量应达1 378.40亿元,城乡持平人均值应为2 822.95元,处于省域中第22位,低于全国城乡人均测算值802.21元,仅为全国城乡综合人均测算值的77.87%。

全国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为1.215 1,即31个省域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为21.51%。18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小于全国地区差,13个省域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大于全国地区差。其中,山西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1.016 8应为最小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1.68%,仅为全国总体地区差的83.68%;西藏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1.745 9应为最大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74.59%,高达全国总体地区差的143.68%。

云南城乡教文消费人均值地区差应为1.221 3,处于省域中第19位,大于全国总体地区差测算值0.51%。

2014~2020年纵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应为167.57,即设2014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20年达到假定目标需提升67.57%。在此假定“理想目标”下,纵向检测指数表现为差距测量,同样是指数越低意味着差距越小,越易于实现。

20个省域此项指数应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小于全国总体差距;11个省域此项指数应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差距大于全国总体差距。其中,内蒙古此项指数130.48应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小;西藏此项指数279.94应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增长测算目标的差距最大。

云南此项指数应为181.06,即至2020年需要提升81.06%,处于省域中第26位。

2020年度横向检测教文消费景气指数,全国应为96.84,即设各类人均值城乡、地区无差距为理想值100加以比较衡量,全国总体仅存差距3.16个点。在此假定“理想目标”下,四大区域指数极其接近,地区性差异排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

15个省域此项指数应高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测算结果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省域此项指数应低于全国指数,即假定目标测算结果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贵州此项指数105.56应为最高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高于全国总体指数8.72个点;重庆此项指数83.13应为最低值,即达到假定目标情况下低于全国总体指数13.71个点。

云南此项指数应为95.91,即距离无差距理想值4.09个点,处于省域中第17位。

这也是预设全国各地同步达到假定目标测算,其间各地纵向检测差距越大,如果能够实现则横向检测排位有可能越前,反之亦反。

实现弥合教文消费城乡比“理想目标”,本身即为“均衡发展”的理念要求。据此假定测算可见,由于预设乡村教文消费高速增长,到2020年人均值与城镇持平,全国及各地城乡综合演算的教文消费总量、人均值大幅提升。在假定弥合城乡比情况下,与2014年相比,全国教文消费地区差应随之显著缩小,22个省域地区差亦相应随之缩小,各地直观差异明显缩减。由此可知,既有城乡差距加大了地区差距。特别应当注意到,各地教文消费景气指数普遍十分接近,在四大区域之间更为明显。

中国社会沿袭数千年之久的“国野之分”城乡分层社会体制、以各个层级之“央”为中心汇聚各种“集中度”(目前包括雾霆)的“中央集权”社会传统,正是中国社会结构“非均衡性”的历史根源。从本文仅窥一斑即可看出,法理意义上的“国民待遇”落实下来,就成了生活现实里的“市民待遇”,甚至当地乡村居民也享受不到。所以尽快终结全国各地社会建设、民生发展的“准联邦制”格局,有利于“单一制”共和国的团结、统一和稳定。当前,国家积极倡导并推进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建设、“全民均等化”民生发展,本项检测为此由一个特定方面分析测算现实生活与理念实践之间尚存的实际距离,可供参考。

(执笔:王亚南,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文化发展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 

【注释】

[1]在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之“人民生活”统计中,城乡居民消费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和其他用品及服务8个类别。本项检测将前4类消费(分别简称为食品、衣着、居住、用品消费)归为“物质生活消费”,后4类消费(分别简称为交通、教文、医疗、其他消费)归为“非物生活消费”,详见王亚南《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阐释与排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标准考量》一文,上海《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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