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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原住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

时间:2023-03-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深入研究关乎犹如云南这样的多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同年10月,十七大报告将“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从时间上看,云南的公共文化服务从2006年2月,即“十一五”开局之年正式启动。
海峡两岸原住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_云南少数民族社区与台湾原住民社区的比较_2015~2016云南文化发展蓝皮书

林 艺

研究区域性文化政策,是对政府制定和主导在文化发展中话语权力公允性和有效性的检验。区域性包括因行政区划形成管理上的纵向关系,也包括因自然地理因素形成的具有某种文化相似性的横向区域,以及特定人群所形成的具有某种异质文化的场域。大到“民族主权国家”,小到“原住民部落”,都涉及文化政策如何发挥其最大功效的作用问题。国家对文化事务的管理无论行政层级的高低,必须以“尊重社会现实的需要,反映民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成为推动发展的力量,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1]换句话说,就是要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吸收其共性中的精华,满足其差异性的基本诉求。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最后冲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进程中重要性日益彰显。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深入研究关乎犹如云南这样的多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为了进一步拓展研究的视野,本文将具有一定可比性的台湾原住民部落社区与云南的民族社区做比较,探讨双方在此范畴内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便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实践中汲取经验,做到事倍功半。

为了使问题简单明了化,本文没有对关于“民族”“民族主权”“原住民”等这些概念严格按照政治学、人类学学理做基础的阐释,而将原住民的概念概述为“基于对同属一个居住空间,有着相同相似的生产方式,或许是相同相似的文化背景,抑或是全然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但已取得和睦共处的具有某些民族特性(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与汉文化的不同)的群体”。概念中“相同相似的生产方式”是指与全球一体化经济紧密相关的研发、技术和制造等;“相同相似的文化背景”则是指是面对强势的外来文化所采取的一种应对的方式和方法,即所谓的“吸收并蓄”;而“全然不同的文化价值”是指那个民族族群特有的文化传统,包括自身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

由此,本文意在通过分析阐述民众的文化诉求与推进文化政策执行力的完善,让高悬的文化政策条例紧贴地气,为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固强,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达成两岸更多更广的共识。

一、两岸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界定

大陆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界定源于对公共文化政策的贯彻与落实。从新中国成立到中共十六大之前,关于文化建设的政策法规并非缺位。1956年,毛泽东正式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发展方针,到“文化大革命”,大陆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可谓波澜壮阔,妇孺皆知。“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恢复文化政策秩序和文化政策权威,重建文化政策价值体系[2],成为历史和人民的必然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直至1997年中共十五大期间,文化发展依然强调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治理整顿”功能作用,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江泽民在报告中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一系列文化政策,开启了大陆文化面向21世纪全面发展的新步伐。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了“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表述。2006年9月,中央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专门就“公共文化服务”问题做出重点的论述。2007年8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同年10月,十七大报告将“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重点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构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内容界定。2012年11月,十八大再次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等要求。

按照文化部杨志今副部长的说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战略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显示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理论表述到实践工作、从抽象理念到具体制度安排层层推进的历史进程,也体现了中央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3]如果从全球化中经济、政治、文化的视觉来看,这一概念的提出,应该理解为是大陆实施文化公共管理的现代转型。随着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财政资金投向了极不显眼的文化领域,成为政府为全体人民提供的公共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即通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在台湾,查找“公共文化服务”这一相关词组和研究成果,实为困难,因为,台湾没有这样的称谓。台湾有“公共管理学”的提法,源于从西方国家引进的概念,范畴涉及公共行政、公共事务、公共政策、公共组织、管理机制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个较为系统的学科体系。文献资料中,台湾地区将文化政策从公共政策中分离出来加以细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台湾提出的“新公共管理之政府再造”[4]中,找到台湾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初“重建政府”中关于“文化策略”的蛛丝马迹,其中“社区自主”“任务导向”“分权参与”等均涉及文化策略的内容,较为具体细致。政府希望借助公共组织成员的价值、规范、态度以及期许,以塑造有利于政府再造环境的决策,并通过打破既定的思维观念,了解到组织成员的内心以及建立“赢家心理”[5]的共识,以提高社区治理的整体效应。

从上述文献的梳理不难看出,两岸“文化政策”(或称文化策略)有相同相似之处,均基于“面上”的整体引导及以“面”带出某个领域或行业门类更加具体细化的策略。只是大陆方面的“方略”宏观性比较强大,而台湾地区则以突出可操作性为特点。

二、从云南案例比较两岸原住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

云南是一个除汉族外,还有25个少数民族,被誉为中国民族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15个民族为云南所特有。从时间上看,云南的公共文化服务从2006年2月,即“十一五”开局之年正式启动。云南省委省政府随即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若干意见》,之后又在2009年1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创新了四个首次:首次安排农村“文化惠农”活动补助经费,首次选派文化副县(市、区)、副乡(镇)长,首次提出给民间艺人评定职称,首次规定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2012年4月,云南省政府制定、颁布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2〕52号),将文化惠民的“云南经验”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在全国率先从文化民生、文化惠民的角度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制度性安排。[6]

受云南“边疆、山区、多民族和欠发达”因素的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落实推进在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并非易事。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省除了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之外,还是跨境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的一个缩影。

云南众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长期形成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造就了各民族间友好相处、合作互助的和谐民族关系,各个民族的文化相互渗透融合,形成“文化互嵌”形态。随着云南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各族群众的文化需求呈现丰富、多样和易变性。

第一,普遍性的公共文化需求与特质化的公共文化需求并存成为民族地区文化需求的基本格局——一方面,接受标准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特质化的公共文化需求愈加凸显,多样性民族文化需求在群众文化需求中日益增长,民族的自觉意识得以提高。

第二,群众文化需求的变化与更新速度加快,这与传统民族文化的留存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存在着相互转化与适应。

由此而来,出现了边疆民族地区人群因受文化消费习惯和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同时超越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硬件投入也并不能解决有效覆盖的问题,即产生了政府标准化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与这些群体实际需求间的不符。相反,他们自行生产的公共文化产品因为具有其习惯性接受度高的特点,越来越受到族内人群的认可,这一点倒与台湾的原住民社区很有几分相似。

在云南保山隆阳区有个地方叫芒宽乡,该乡镇是一个多民族集聚的农村社区,包括了彝族、苗族以及云南独有的傣族、傈僳族等20种少数民族,各种文化交织,民族氛围十分浓厚。为了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乡村发展,这里的做法就与别的地方有很大不同,他们既欣然接受了政府给予的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同时,在一个公共空间内又保留了原来基督教堂、佛寺的格局,文化广场上建有傣族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奘房、彝族特色的牌坊、傈僳族的基督教堂。奘房与教堂只有几十米的距离,村民完全没有因为信仰不同而相互排斥。甚至一个家庭内同时存在几种宗教信仰。比如新光村有个村民,经常去图书室看书;他的母亲是傈僳族,信奉基督教,常去教堂做礼拜;妻子是傣族,常去奘房祈福;孩子则到文化广场的健身区做运动。一家人虽然喜欢的东西不同,但在文化广场都能找到自己的乐趣。

此外,芒宽乡文化广场的建设本身很具有创新性,不是单一的以建文化站硬件为目标,而是将宗教文化纳入整个大文化的环境中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傈僳族的标杆节等传统节日,既是本民族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形式,参与度极高,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其他民族。乡政府为了有效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在共同的文化空间中,将喜闻乐见的民族节庆融入文化产品的供给中,形成政府标准化文化供给与民族文化自身治理相结合的基本态势,天长日久,文化活动室的作用慢慢随着人气的集结越来越得以发挥,看书学习、休闲娱乐、宗教活动均成为该社区文化的常态化和有序化表现,但显然,基层政府是文化建设的核心力量。

在笔者所接触到的台湾原住民案例中,更多的经验来源于政府再造中部落美学的营造。从分析构架上看,是一个立体性很强的系统,涉及原住民部落的自然环境、人文传统、生态活动、营造策略、效应产生、生活素质、参与决策等更多的内容。在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态度上,除了争取到应得的政府扶持外,强调“以最尊重的态度对待地方文化”[7]。在台湾地区桃源县高遶部落,围绕自治性(原住民部落可以直接面对政府争取获得各种优惠政策)很强的“再造美学”,主要体现了文化服务与部落开发所形成的文化旅游产业。

观光客对高遶部落的造访就是以体验部落原住民文化为前提的,它十分强调人文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生态发展,强调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保护模式,甚至结合关心生态与原住民发展之外的社会力量,以最大的可能保护与经营当地的自然资源、促进部落教育文化的发展。为此,高遶部落文化保护的内容细化到自然生态的保护与教育;传承文化技艺的传承与学习,特别是下一代的学习规划;原住民经济的改善等等。显然,部落社区是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

由此可见,在两岸的公共文化服务中,确有比如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的技艺与学习等相关内容有较为相似的地方。当然,最大的不同,即是政府位置与所发生作用的不同,大陆以“政府主导模式”为主,是主要经费的提供者与实践服务的提供者,从文化硬件设施与软件供应的投入方式上均是以政府为主,显现出政府的强大作为。经济发达的地方,也有合作、多元、双元的模式选择,但在经济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基本上就只能依靠政府,缺少政府资助的社区文化建设是很难想象的。

在台湾地区,原住民社区的文化发展当然首先也是得到政府在其态度上的重视和建设资金的部分支持,其次,非营利组织较为活跃,能够形成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两个系统间的互动策略,尽管这种形式尚谈不上一个性质久远固定可行的“模式”[8],但毕竟由于社会第三方的存在,在资金投入和民众满意度上,其有效性会突出一些。

所以,海峡两岸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现出的上述不一,带来了执行过程中管理方式上也存在较大的不同。但为了激发原住民民族群体的文化创造活力和引导原住民在文化建设中实现“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其公共文化服务的总体指向应该还是一致的。把握公共文化服务的统一性、标准化与多样性、差异化之间的辩证关系,无论是大陆或台湾地区,提高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都十分重要。

三、两岸原住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互动与发展

对于上述问题的比较,由于所掌握的文献资料和案例有限,研究层面难免有些表象,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关乎两岸间的文化政策(或称为文化策略)、执行力以及民众的参与和维护。

在实践过程中,海峡两岸是否一定就有“公共文化服务”的统一称谓,并不十分重要,因为高层政策制定者对文化政策的制定初衷和用意是毋庸置疑的,反映出国家对待每一个公民的文化均等化与权益。当然,实际情况远非那么简单,文化政策的执行力和族群民众的参与性,都直接影响到公共文化服务(或文化策略)的综合效应,我们所能做的应该是在两岸具体的田野案例中,扩大更加密切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取长补短,一个一个,由小及大,不断增进共识,互补遗缺,以不同的方式和成果成就中华民族文化的强盛。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双方都应在文化政策的执行中,着手做好几件事情:一是文化政策执行的专业化,二是文化政策执行的民主化,三是文化政策理念的普及化,四是文化政策管理的功能化。

文化政策执行的专业化,主要是指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原住民社区,不仅只是配备行政隶属的管理者,本民族族群的具有影响力的文化传承人应一并纳入管理者的队伍,要求这些执行者要具有为民谋求福祉、国家繁荣、民族富强的高度责任感和献身精神,掌握现代决策的手段,通过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的方法,将政府所赋予的文化服务职责统筹兼顾,尽善其间。

文化政策执行的民主化,是为了强化民族族群参与公共文化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地位。自上而下的政策推进是非民主社会的通行做法,现代社会吸纳民众的意见才可获取民心。促进公共文化政策的民主化,必须建立开放性的文化政策开放体系,借助听证会的举办或政策沟通渠道的开放,使民众的观点、立场或意见能够成为政策制定的主要信息来源。

文化政策理念的普及化,是培养民众学会关心文化政策要领。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以理性的态度,求真的精神探索公共文化的议题。尤其在两岸之间,首先就应该用“政策理念”消解“政治理念”,应用政策发展的观点替代很多问题上长此以往的“政治发展”。对于原住民部落的文化政策理念的推进,应该通过形象、具体、容易接受的方式诠释其内涵和意义,让国家、民族、民权、民主、民生等理念发扬光大。

文化管理的功能化,是指由决策者、制定者与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功能。其实,在实际管理中,自上而下的被动模式或被告知模式源于权力集中和民众参与性不强的社会,自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日益的多元化,自下而上的民主模式显现出更加合理的趋势,拥有一套吸纳多元利益关系人意见与观点的管理技巧,如社会力量、民主协商等都需要管理者以灵活的手段加以处理。在培养文化政策执行的过程中,这种功能化的方法极为重要,有利于提升政策执行的效应。

虽然两岸对“公共文化服务”这一说法存在着不一样的表达,而本文又进一步将该概念放置于“原住民部落”和“少数民族社区”的特定场域中,势必加重了问题的复杂性,但这样的讨论无疑是有深层次意义的,许多问题可能因为讨论而得以清晰化,双方也由此得到相互间的借鉴与理解。在推进该问题的交流过程中,两岸是否能够建立相应的合作机构,比如成立“海峡两岸原住民(民族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会”,加强该特殊群体文化政策的研究,或是选择合适的“族群对应社区”,建立双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观察基地,等等,以更新的视域推进双方在原住民社区、少数民族社区的文化建设与合作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艺、刘涛:《区域文化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胡惠林:《文化政策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1版。

[3]于群、李国新:《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12)》,社科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4]财团法人促进中国现代化学术研究基金会:《中国现代化研究》(下),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

[5]谢登旺:《生活美学与艺术》,台北商鼎数位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版。

[6]黄峻:《春风化雨,文化惠民》,云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7]谢庆奎、佟福玲:《传统文化与公共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8]费孝通:《乡土中国》,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

[9]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

[10]毛少莹:《公共文化服务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1]王列生、郭全中、肖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年版。

[12]张雄:《少数民族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为云南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

【注释】

[1]林艺、刘涛:《区域文化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13页。

[2]参见胡惠林《文化政策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81页。

[3]杨志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载于群、李国新主编《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

[4]财团法人促进中国现代化学术研究基金会:《中国现代化研究》(下),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251页。

[5]财团法人促进中国现代化学术研究基金会:《中国现代化研究》(下),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255页。

[6]林艺:《特色化的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云南省社科基地项目研究报告,2012年。

[7]谢登旺:《生活美学与艺术》,台北商鼎数位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版,第97页。

[8]赵永茂、彭均媛:《公共管理的发展: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互动关系——以台北市社会福利服务为例》,载谢庆奎、佟福玲《传统文化与公共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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