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的三维形象不是某个具体有长度、宽度的形,而是一种视觉假象的空间结构,这种空间结构是从可见的形状和色块中浮现出来的,不必经过科学、抽象的概括过程,就能取得的艺术抽象,这种空间结构只能观看和理解,而不能进入,因为它是二维平面上产生的幻象。
一、空间感
利用透视学中的视点、灭点、透视规律等原理取得平面上纵深效果,利用形态取得立体效果,利用形态的位置关系和形态构成形式等取得层次感,这些手法都可以造成视觉上的空间感。(图3-14至图3-20)
图3-14 空间(学生作品)
图3-15 空间(学生作品)
图3-16 空间(学生作品)
图3-17 空间(学生作品)
图3-18 空间(学生作品)
图3-19 空间(学生作品)
图3-20 空间(学生作品)
二、空间感的表现方法
(一)利用倾斜表现
运用透视原理,结合斜线、斜面能极大地增加形态的立体感。
(二)利用大小表现
相同或者不同的形象,通过改变大小,呈现出远近不同的空间变化。
(三)利用阴影表现
利用光照的效果,对物象添加投影,以此来表现体积感而获得空间。
(四)利用放射、旋转表现
利用放射、旋转表现主要是指运用放射和旋转的构成形式。放射是形态由一个聚集点向外从小到大地排列扩展;旋转是螺旋状的由里到外地排列扩展。这两种构成形式都可以直接造成纵深的空间感。
(五)利用重叠表现
形象与形象相互叠加交错,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变化。
(六)利用间隔疏密表现
形态要素按一定形式组合,通过逐渐增大或减小间距和疏密关系,产生空间推移的观感,以此来塑造纵深空间感。
(七)利用弯曲表现
弯曲本身有起伏变化,这种弯曲会产生深度的幻觉,造成空间感。
(八)利用色彩表现
通过形象色彩的冷暖、明度、纯度的规律变化产生远近的空间效果。
三、矛盾空间
矛盾空间是违反透视学规律和平面的特殊性形成的,是有意制造视觉上矛盾的空间,而这种矛盾能引起观者的兴趣,激起观者的探索欲望。(图3-21至图3-26)
图3-21 矛盾空间
图3-23 埃舍尔作品《印刷走廊》
图3-22 埃舍尔作品《莫比斯环》
图3-24 埃舍尔作品《互绘的手》
图3-25 埃舍尔作品《手与反光的球》
图3-26 埃舍尔作品《八面人》
四、矛盾空间的表现
(一)利用共用面表现
将两个不同视点的立体形用同一个面或线连接,使两个视点不同的空间结构产生一个共同使用的面或线。
(二)利用矛盾连接表现
将两个空间、方向完全不同的形体连接在一起。
五、透明感
透过上层物体看到下层物体的现象叫作透明。透明感的产生需具备两个上下重叠的构成形态,相重叠的双方都能被全部看得到,不能因重叠关系而将下层的形态遮盖。物体上下或前后重叠时,必然产生一定的空间,在表现透明感的同时,也就具备了空间感的表现。
思考与练习
1.通过局部处理作透明感练习。
2.通过点的疏密组织,作表达进深感的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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