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1 分类
(1)幼托类
幼托一般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两类,两者可以联合设置,也可以分开设置,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约用地,将幼儿园和托儿所联合设置在独立地段上。幼托应布置在环境安静、便于家长接送的单独地段上,同时幼托附近最好设置少量的停车位。幼托层数一般为1~2层,用地较紧张的情况下可考虑局部为3层。幼托的总平面最好有一定的可识别性,总平面布局要保证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有较好的朝向(图3-3)。
图3-3 幼儿园
(2)中小学
中小学通常用地规模较大,建筑密度低。中小学的规划应保证学生能就近上学,小学服务半径500 m左右,中学服务半径1000 m左右。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层数应根据用地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及相关国家规定而定。建筑形式多为板式,要有良好的朝向(图3-4)。
图3-4 中小学
(3)大学
大学校园建筑以教学、运动和生活为主要功能。生活类建筑多为学生公寓、教职工公寓、食堂等。学生公寓一般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形式以长方形板式为主,建筑内部多采用内廊式结构,宿舍面积20~30 m2,人均使用面积5 m2左右,过道宽2 m左右。教职工公寓多为多层或者小高层的住宅小区,形式以板式为主,区别于学生公寓独立设置。食堂一般为大体量的盒状建筑,层数2~3层,有时候也可以把学生活动中心与食堂结合起来设置。教学类建筑形式多样,一般以群体组合的形式出现,有一定面积的内部开敞空间、庭院等(图3-5)。运动类的建筑包括体育馆、风雨操场、学生活动中心等,此类建筑的设置可以考虑对外服务的功能,同时也要注意减少对教学区及生活区的干扰(图3-6)。
图3-5 教学类建筑
图3-6 学生活动中心
3.1.2.2 总平面形态
常见学校建筑总平面形态如表3-2所示。
表3-2 学校建筑总平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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