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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五水共治”的价值透析

时间:2023-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调查显示,在“五水共治”具体工作实施过程,若触及个体的相关利益时,对其不支持的有4.05%;有94.1%的受访者表示支持配合;还有1.85%的不仅不配合还进行相应抵制。可见,Y县“五水共治”经一年多的探索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同时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所增强且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能正确地认同个体的公共身份。
县“五水共治”的价值透析_浙江伦理学论坛.Ⅲ

Y县“五水共治”的多中心复合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展了过去他地的探索,激活了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自发秩序的生成扩展,有效突破传统社会治理的“运动式困境”,实现常态化治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可以说,当前社会治理亟待突破的实现课题都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有益的尝试与践行。

(一)权威嵌入与技术规训,形成组织化的治理秩序

Y县“五水共治”的复合联动机制,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的强效推进和民间权威的示范效应,同时还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技术规训。首先,政府权威能够有效地运用其本身所属职权的力量优势,通过制度规制、管理指挥、技术规训等使协同治理主体形成组织化的秩序,提高政府部门的威信力和震慑力。Y县根据治水实践需要,出台《五水共治“河长制”与督查问责机制》《Y县“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方案并加以修订补充,强化了制度的权威性,有效地推进治水工作。其次,作为民间权威的社会精英等社会力量,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在复合联动中扮演着“节点”与“桥梁”的作用;往往能唤醒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助于形成联动治理机制。最后,《Y县“五水共治”总体规划(2014-2030)和县城乡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3—2020)》的科学规划和“河长”等相关人员的技术规训,有助于形成科学的秩序观,在一定程度上指导和帮助复合联动机制的成长和优化,有效破解了“五水共治”节点难点问题,凸显权威性和专业性,提升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实现了“五水共治”工作的增效。

(二)信任构建与环境支撑,认同个体的公共身份

多元主体、公共责任、自主参与是复合联动治理秩序的核心要素。当前社会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大多借力于外,要么是媒体的助力,要么是社会个体的利益所逼迫,鲜有出自社会个体内在的动力和主体意识的真正觉醒。[17]如何唤醒治理主体的主体意识,激活其参与的动力,关键在获取社会生态环境支撑。在Y县“五水共治”机制的运行中,社会个体不断通过组织化合作动员宣传、互动反馈平台构建、惩罚奖励机制的活态运作等环节获取社会生态环境支撑,社会个体意识不断觉醒,主动辐射自身的榜样示范作用;特别是互动反馈平台的构建,政府赋予公众平等地接收各类反馈信息,大范围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及权力不对等关系,大大地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认同度,更多公众渴望参与公共事务治理。[18]在这一系列过程中,社会治理主体自主进入“五水共治”的场域,重新界定并认同个体的公共身份,感知自我的公共力量和公共责任感,约束自身行为并主动监督,从而使漫散型的权力内化于心,主动融入社会决策与社会建设中,形成全民治理的良好氛围。

通过剖析2014年4月和2015年5月Y县社会公众对“五水共治”工作的支持度对比情况发现(见图2),社会公众表示“五水共治”跟其生活息息相关、应该主动配合支持分别为85.2%、96%;受访者表示“五水共治”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与普通群众不相干、也不想参与的占比依次为10.88%、1.15%;对此问题持茫然态度的为3.92%、2.85%。进一步调查显示,在“五水共治”具体工作实施过程,若触及个体的相关利益时,对其不支持的有4.05%;有94.1%的受访者表示支持配合;还有1.85%的不仅不配合还进行相应抵制。可见,Y县“五水共治”经一年多的探索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同时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所增强且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能正确地认同个体的公共身份。

图2 Y县“五水共治”公众支持度对比情况

(三)多元监督与多方参与,实现治理常态化

群众的监督具有广泛性、敏锐性、自觉性等特点,能够有效地规避政府行政决策失效等隐患,对公权力和社会组织都能形成有效的制约。但必须注意到,这种自觉的监督很容易因热情的消散而失去动力,最终沉寂下去。为此,Y县一方面必须跟进一系列持续性的激励措施以维持其动机,另一方面必须不断加深群众对“五水共治”的认同,使这种表面的认同或外在的动机内化为个体的责任与信仰,使监督行为产生内驱动力。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自发的监督本身也需要一种制度化的约束,否则很容易成为“舆论绑架”或个别人谋求一己之私的工具。因此,充分运用公众力量的前提是引导其在一个足够自由但方向正确的空间轨道上。Y县在“五水共治”的各个环节构建多元互动的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监督、互动、反馈一体的规范化的制度和程序,既保证了公共行政决策透明化,又实现了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体对于社会治理秩序自觉自发的有效支持,使这一创新的治理模式真正走向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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