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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的控毒经验与启示

时间:2023-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对R村的控毒经验进行总结,我们得到以下启示。护村队发现吸毒人员时,要及时与派出所、公安局取得联系并移交,不得私自以强硬方式进行管控。调解小组实施帮教制度,能迅速发现吸毒人员存在的困难及其与其他村民间的矛盾,避免治安事件,巩固公安机关和强制戒毒所的禁毒成果。
村的控毒经验与启示_挑战·创新·超越: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文集

个案8:2010年8月,R村护村队在该村山地巡逻时发现本村女青年玉某正与两名缅籍女性躲在一“窝铺”[17]内吸食“卡苦”,护村队当即对此三人进行临时管控,同时通知辖区派出所民警,并配合民警进行调查、取证。其后,玉某被公安机关送入云南省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陇川分所戒毒。因玉某已是第二次被护村队发现吸毒,按该村村规民约约定,玉某家人要在全村大会上缴纳禁毒保证金(罚款)200元,保证今后督促玉某戒毒,并及时向护村队报告玉某情况。2012年,玉某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护村队派人协助民警将玉某接回R村,在回家路上便开始开导、规劝她改过自新,避免复吸。此后,护村队每周派队员轮流到玉某家了解情况,与其本人和家人谈话,鼓励玉某自食其力,利用在强戒所学会的农业技术种植香瓜和西瓜,并由村干部帮助她联系买家。目前,玉某靠种植每年的收入有8万元左右,至今没有复吸,逐渐得到了家人和亲朋的谅解。

这其实是R村控毒历程的一个剪影,这样的个案在R村并非少数。它让我们看到R村的护村队、村规民约等非正式控制措施与国家正式控制措施的衔接与耦合,二者相辅相成,为R村走出毒品阴影、重获新生提供了契机。通过对R村的控毒经验进行总结,我们得到以下启示。

(一)正式控制措施与非正式控制措施相得益彰

1.正式控制措施在非正式控制措施补充下得以落实

(1)查禁、戒断措施得到保障

由于边境地区居民社会关系复杂、地形崎岖,仅靠公安机关的力量很难及时、准确地发现吸毒人员的行踪、提取吸毒证据,而村寨居民之间则彼此熟悉,很容易掌握本村人员吸毒情况。因此,村寨内自发的禁毒措施,可以为公安机关查获吸毒人员提供重要线索,并及时发现、收戒吸毒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可对吸毒者实现间断性控制戒断,但是这些戒毒学员回归社会后复吸率居高不下,这已是世界公认的难题。国家的戒毒措施在对毒品实现持续控制上出现了空隙,而护村队的控毒具体实施作为非正式控制措施,可对解教、戒断人员的异常动向及时进行持续管控,能及时发现复吸以及新增吸毒村民,及时进行控毒,从而巩固吸毒人员的戒毒成果。

自愿戒毒的吸毒人员虽自身有积极主动性,但易受各种多变因素和环境影响,包括受到个人意志力、家人态度和他人影响,使自愿戒毒失败。而村民护村队的监督和村规民约的制约,能及时控制这些影响因素,创造自愿戒毒的有利环境,实现戒毒,从而保护自愿戒毒成果。

(2)宣传教育发挥实效

《禁毒法》明确规定国家和各级政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同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家长学校”和各种村规民约的推行,以村民为主导,使禁毒教育落实到家庭、村民个体,有效地发挥了宣传教育的实效。

2.正式控制措施是非正式控制措施的支撑与保障

(1)方向、目标得以明确

国家法律、政策等正式控制措施凭借国家强制力,在毒品控制过程中,对毒品犯罪、毒品滥用起到强力控制的作用,对全国的毒品控制具有高度概括性,能指引全国禁毒的方向和目标。村民的非正式控制措施在方向上和目标上,严格按照国家禁毒法律、政策,支持吸毒者自愿戒毒,对于不符合自愿戒毒和社区戒毒的吸毒者,要及时发现并帮助其进行强制戒毒,力求实现有效禁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村民的非正式控制措施受国家禁毒法律、政策指导,护村队对吸毒人员的监督和发现以公安局的吸毒者检测为指导,在发现吸毒者时,护村队要及时与派出所、公安局取得联系并移交。对于制定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制度,要以强制戒毒所的帮教制度为指导,同时帮助戒毒者自助戒毒。

(2)方式、力度受到限定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国家的禁毒法律是村民自治禁毒组织和村规民约的底线,不可逾越。护村队发现吸毒人员时,要及时与派出所、公安局取得联系并移交,不得私自以强硬方式进行管控。对于发现吸毒人员不得以主观判断决定对其采取哪种戒毒措施,而是要以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认定为准。村寨帮教制度秉承国家法律,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并挽救吸毒人员,正确帮助、教育吸毒人员,实现持续控毒,不得以村寨熟人社会的“人情”逾越帮助、教育的界限。

(二)在实现毒品控制的同时促进当地社会协调发展

1.巩固禁毒成果

对于那些在公安机关大面积检测中的“漏网之鱼”,护村队能在村寨这一特定范围内通过村寨这一熟人社会的关系,及时发现并进行快速管控。另外,对于解除强戒的吸毒人员,通过村规民约,村民进行相互监督和吸毒人员的自我监督,使吸毒人员保持自愿戒毒的信心,有效地降低复吸率。调解小组实施帮教制度,能迅速发现吸毒人员存在的困难及其与其他村民间的矛盾,避免治安事件,巩固公安机关和强制戒毒所的禁毒成果。

2.促进社会发展

(1)劳动力素质提高,生产效率提高

农村“家长学校”是在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毒品专业知识传授和法律宣传提供平台。农村“家长学校”的工作提高了村民的劳动力素质,并在子女教育过程中提供正确指导。对于因毒而成为留守儿童的帮助则更加全面,适龄儿童辍学率大幅下降,为村寨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提供了质的保证。护村组织和村规民约起到有效控制的作用,原有吸毒人员明显减少,新增初吸人员实现零增长,复吸率大大降低,为村寨劳动力提供了量的保证。村寨劳动力素质得以提升,数量得以增加,不仅扩大了村民生产互助面,而且使生产互助关系更加紧密,提高了村民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大幅提高。

(2)人际关系改善,社会风气净化

调解小组对村内纠纷的调解,大大改善了村内人际关系。村民自主组织集体活动,不仅替代了毒、赌等不良集体活动,而且密切了村民之间的生活关系。贩毒、吸毒情况得以控制,使村寨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艾滋病患者增幅下降,因毒引起的治安事件和村民赌博情况减少,社会风气得到了净化。

(3)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民众参与面扩大

R村农村“家长学校”、护村队、调解小组等基层组织的建立,人员组成、帮教制度和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等为其运行提供了保障,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由村民自主组织建立,对村民进行管理、监督和约束,依据村民相互协商制定的制度规则来规范这种自身管理、监督和约束,使民众对于基层民主的参与面得以扩大,参与程度得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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