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时,建立志愿者服务站,更好地协调服务内容与供求关系,收集志愿服务项目的供求信息,了解活动成效,为之后改进志愿服务与评定学分提供相关依据。建立健全志愿活动学分制化的制度。学校可依据目前的具体情况和师范类院校的办学特色,把学生义工日程列入教学安排,并保证这一制度的质量和连续性。对参与志愿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核,应由服务对象、志愿者服务站和学校三方综合评定。
关于在我校推行志愿活动学分制化的几点建议_挑战·创新·超越: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文集
(1)学校应发挥组织领导功能,对志愿者组织进行必要的指导与协调。实践基地是我们开展志愿活动的主要平台,只有稳定、便捷的实践基地,才能促成志愿活动的长久运行。校方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单位、社区的合作,取得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建立长期的志愿服务基地。
(2)规范现有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者服务站,保障志愿者应有的权益,加强与服务对象的联系。同时,建立志愿者服务站,更好地协调服务内容与供求关系,收集志愿服务项目的供求信息,了解活动成效,为之后改进志愿服务与评定学分提供相关依据。
(3)志愿服务要突出志愿者的专业特色。注重对志愿者的岗前培训,强调服务活动与志愿者自身的专业和兴趣相结合。这不仅能提高义工服务的工作水平与成效,还能帮助大学生在就业以前熟悉和自己专业领域相关的工作内容,积累工作经验,从而能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
(4)建立健全志愿活动学分制化的制度。要增加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就必须有制度的保障。学校可依据目前的具体情况和师范类院校的办学特色,把学生义工日程列入教学安排,并保证这一制度的质量和连续性。
(5)建立多方考核机制和“星级志愿者”的评选方式。对参与志愿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核,应由服务对象、志愿者服务站和学校三方综合评定。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服务质量和成效由接受志愿服务的对象认定,志愿者服务站进行复审,学校以抽查形式进行结果公平性的检查,最后根据综合评定的成绩认定志愿者所属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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