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杏苑餐厅(学生食堂)是安徽一个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2006 年10月已经竣工,但是截止到2008年7月,施工方只让使用三层楼的第一层。2008年新生入学后,学生的就餐人数大幅增加,必须把二层、三层尽快安装炊具并投入使用才可以满足需要。但让我不理解的是,负责施工的建筑公司阻扰我校工作人员进入二、三楼测量。强行上锁,驱逐学校工作人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经过初步了解才知道,学校和施工方在付款问题上存在很大的矛盾。按照招标文件,学校在食堂建设总款中已经基本付清了。但施工方说应该按照合同书付款。如果按合同付款,学校还需再支付1500万。这确实不是个小数,按照国家建设规范招投标书在前签订合同在后,合同书和招投标应该是一致的,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大的悬殊呢?让人一头雾水。
2008年8月1日,我和付强副院长约见了施工方有关负责人,我们向对方谈到,对以前的问题会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不能因为双方的分歧影响到学生吃饭。学生是无辜的,请施工方以大局为重,打开学生食堂二楼、三楼,让我们尽快施工安装炊具。这次约谈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不顺利,施工方还是经常干涉校方安装厨具。以后我和付强副院长又多次和对方经理谈判,直到8月7日才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2008年8月8日下午三点,我校工作人员进场抓紧施工,8月18日,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海亮汇报,学生食堂二楼操作间隔断已经完成,炊具已经到位,三楼预计6天之后施工结束。8月28日食堂的各项基础设施已经到位,具备迎接新生条件。
这之后,学校和杏苑餐厅建设施工方打了一场不算大(和教学实验大楼的官司相比)、但也不算小的官司。他们强行冻结了学校的资金账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经过艰苦谈判,才得以妥善解决。在本书第十二章专篇讲述这场官司的详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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