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动政务的内涵与特点
(一)移动政务的概念内涵
移动政务(Mobile Government,MGov),是移动电子政务的简称,顾名思义,就是“移动+政务”,可以被简单理解为移动中的政务或者是政务中的移动。移动是手段,而政务是目的。移动政务是随着移动通信的快速普及和电子政务的迅速发展应运而生的。不同机构和学者对移动政务的概念内涵有不同的理解,例如:Kushchu(2007)认为,移动政务就是通过移动平台提供的电子政务服务,是使用各种无线与移动技术、服务、应用和设备的战略及其实现,其目的是提升电子政务各参与方——市民、商务与所有政府单位的收益。[1]Kim等人(2004)则认为,移动政务是指移动与无线通信技术在政府行政管理、向公民与企业传递信息与服务过程中的应用。[2]Lee等(2006)认为移动政务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实施可通过手持移动设备为政府工作人员、公民、企业和其他的组织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3]宋刚(2006)认为移动政务,又称移动电子政务,主要是指移动技术在政府工作中的应用,通过诸如手机、PDA、无线网络、蓝牙、RFID等技术为公众提供服务。[4]黄依林(2008)认为移动政务,又称移动电子政务,主要是指无线通信及移动计算技术在政府工作中的应用,通过无线接入技术诸如手机、PDA、Wi-Fi终端、蓝牙、无线网络等技术为公众提供服务。[5]张建光(2015)认为,随着移动政务客户端、“两微一端”的发展,移动政务可定义为政府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政务服务在智能终端上的应用,通过手机和平板电脑等载体为公众提供更快服务。[6]综上所述,移动政务就是应对移动性诉求及移动交互提供的机遇,响应公共服务一线及公众本身的信息及服务需求,利用手机、PDA及其他移动和无线设备,通过无线接入基础设施为政府工作人员、社会单位和公众提供信息和服务。政府部门借助移动通信技术实现高效、透明、规范的电子化、网络化的内部办公,并协同办公和对外服务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政府以及公共行业应用移动通信数据技术实现管理、服务两项职能的过程。通过它,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地接入系统,系统可以在任何时间将事件处理的请求发送给工作人员,这样对于工作效率的提高、社会资源的节省具有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为了同传统网络技术所支持的电子政务区分,这里所说的移动通信数据服务技术是指普通手机、智能手机、PDA等移动终端利用SMS、WAP、GPRS、EDGE、CDMA1X及3G等技术传输数据。移动政务是传统电子政务结合移动通信平台的产物,政府公务人员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可以通过移动通信技术可以随时随地实现相互间的信息传递,提高效率。广义上,所有公共组织应用无线数据通信技术实现管理、服务都属于这一范畴。
(二)移动政务的特点
随着信息技术的创新,电子政务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在逐渐得到提升。就在这短短的十几年间,信息处理终端的计算能力成倍增长而体积却不断缩小,网络也从窄带到宽带、有线到无线、语音到数据。与此同时,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都能够获得数据。而即将到来的信息时代更将在应用设备与网络环境方面根本地改变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电子政务的移动信息化”成为未来的主题。手机网民的激增和移动应用软件的广泛应用,为移动政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移动政务不仅仅是电子政务的简单扩展,相较于电子政务,移动政务有一些独有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如下四点:(1)无所不在性。与传统的固定电话和电子政务不同,在移动通信技术支持下,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使用移动政务,享受政府提供的移动政务服务。这个特性对于用户的某些特定需求非常有价值。(2)便捷性。无线终端设备的小巧方便使得移动政务比电子政务更有优势。人们进行查询政务信息和在线办理证件不再受地域限制,而且移动政务便捷的访问方式也能提高人们的效率。例如,人们在排队或堵车的时候,能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访问政务网站或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对内部公务员用户)。(3)位置相关性。全球定位技术使得与位置相关的各种移动服务成为可能。通过GPS技术,政府部门可以准确识别用户所在的位置,从而为用户提供与位置相关的有用信息。(4)私人化。移动终端设备和手机号码通常是被唯一一个用户所拥有,这使得个性化定制成为可能。信息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则能推动个性化服务的应用和发展。虽然政府应该对所有公众一视同仁,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服务,但是针对特殊公众群体可以采用定制化服务,比如某些残疾人、盲人等特殊群体。
由以上移动政务的特点可以知道,对于广大公众群体用户而言,移动政务会提高个人生活的便利性、自由性和个人化。而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可以借助移动政务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移动政务与电子政务的关系
在我国,对“政务”的理解基本是从广义的角度出发的,泛指各类行政管理事务,包括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军队等系统所从事的行政管理活动,如党务、税务、检务、社区事务等。[7]
关于电子政务(E-Government)国内外比较常用的解释:电子政务指的是政府利用因特网或其他数字手段传递信息和服务,也就是说政府机构借助信息技术的使用(例如广域网络因特网和移动计算),把信息和服务传递给公众商业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因此也叫做网络政府。[8]电子政务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政务工作电子化,即是指政府在办公业务、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政务工作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进行办公管理和开展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一种治理方式。
1.移动政务与电子政务的区别
电子政务通过有线技术进行数据和信息传递以及接入互联网,移动政务则通过无线技术和各种便携设备进行数据和信息传输以及互联网接入。移动政务因其使用的技术和实现方式与传统的政务和电子政务不同,在其应用中也体现出与电子政务模式不同的功能和应用。为了理清移动政务与电子政务的区别,本书从技术特性、服务终端和服务特性三个方面进行比较二者的差异。
(1)技术特性方面。从应用技术上看,移动政务改变了电子政务对有限网络的依赖,更多地是凭借无线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通过移动通信技术支持的数据服务和数据交换来完成。但是由于移动通信技术是电子通信技术的一部分,因此移动政务可以被认为是电子政务在技术上的延伸和拓展。
(2)服务特性方面。从服务模式上看,政府及民众可以借助移动平台尤其是手机等实现互联互通,移动政务的实现是通过不受地点限制的办公,即移动办公,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政务互动提供新方式,而一般的电子政务不能做到这点,它受地域限制,通常只能在计算机旁办公,这也是移动政务不同于民众所认识的以政府网站服务为主的传统电子政务的重要方面。
(3)服务终端方面。从服务终端上看,移动政务主要使用普通手机、智能手机、PDA、便携电脑等移动终端,而不是传统意义上接入有线互联网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终端的可移动化及接入无线网络的便利化是移动政务有别于传统电子政务的重要方面。服务终端可移动化的特点是移动服务不同于电子政务的主要方面之一。
表3.1 电子政务与移动政务比较
(续表)
2.移动政务与电子政务的联系
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移动政务和电子政务都是以政务为核心的,电子和移动都是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都是建立在以更便捷、高效的方式上,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的。由于移动政务是电子政务的子集,移动政务以移动的方式实现了传统的基于固定网络的电子政务所具有的各项功能,对于政府来说,具有等同于电子政务的作用,因此可以说移动政务是对电子政务的继承。而移动政务由于具有传统的基于固定网络的电子政务所不具备的移动性特征,同时其本身还具有与传统电子政务相比较而独具的便捷性、直接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诸多优点,使电子政务真正地移动起来,真正地深入到公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并从实践上真正有效地弥补传统电子政务很多的缺陷和功能上的不足。[9]
因此,可以说移动政务和电子政务是相互联系、密切相关的。移动政务不仅是电子政务同移动通信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属于电子政务的范畴,同时它也伴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而发展,是电子政务在技术发展上的延伸和扩展(如图3.1所示),是电子政务走向移动化、便利化、普及化的新手段。把移动政务从电子政务中分离出来,有助于挖掘其各方面特点,促进电子政务的整体发展。
图3.1 电子政务与移动政务的联系
综上所述,移动政务是电子政务的一部分,电子政务则是移动电子政务实现和实施的基础。移动政务是电子政务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拓展出来的一种全新的应用模式,是包含在电子政务这个框架范围之内的。随着无线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政府机构和普通公众对于政务“移动性”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移动政务便逐步发展起来。电子政务是基于因特网技术的,而移动政务则是在因特网的基础上再加上无线通信技术融合而成的。可以说,移动政务是在基于固定网络的电子政务的补充和进一步发展。因此,电子政务和移动政务的关系可理解为:移动政务有着比传统电子政务更高的技术要求和含量,是对传统电子政务上的继承、补充和发展,其特有的“移动性”也使其成为传统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
二、移动政务服务的内容和模式
(一)移动政务的服务内容
电子政务主要依靠互联网技术来实现,其功能十分全面和丰富,主要分为G2G、G2E、G2C、G2B等四个方面的电子政务系统,基本涵盖了传统意义上所有的政府职能。关于移动政务的分类有学者进行过专门论述,考虑到移动政务是电子政务的组成部分,我们借鉴Siau(2006)等人对电子政务事务分类框架,将移动政务按照服务对象具体分为四大类(如图3.2所示)。[10]
图3.2 移动政务服务分类
一是政府—政府(mG2G),是指政府部门间的移动政务应用模式。具体包括:(1)移动电子办公系统:这是移动电子政务目前可以实现,需求也最为明显的应用模块。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来完成机关工作人员的许多事务性工作,如可以通过手机申请出差、文件批复、请假等。(2)移动电子公文系统: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政府上下级、部门之间传递有关的政府公文,如报告、请示、公告、通知等,使政务信息快捷地流传,提高政府公文处理的速度。(3)移动电子法规政策系统:对所有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和政策规范,在信息的发布和提供上的优势非常明显,大大提高了信息查询和发布的便利性和及时性。(4)移动电子司法档案系统:在政府司法机关之间共享司法信息,如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记录、审判机关的案例等,可以大大提高司法工作效率。(5)移动电子财政系统:向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计机关和相关机构提供分级、分部门历年的政府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如提供预算信息查询功能。
二是政府—企业(mG2B),是指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移动政务应用模式。具体包括:(1)移动电子采购和招标系统: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公布政府采购和招标信息,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必要的帮助,向他们提供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程序信息,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同时也可以节约政府采购的相关支出成本。(2)移动电子报税系统:提供查询税收公报、税收政策发布、税务登记等较为简单的实物的处理。(3)移动信息咨询服务:政府将拥有的各种数据库信息对企业开放,方便企业使用,这是目前移动电子政务需求最为明显的应用模块之一。
三是政府—公众(mG2C),是指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移动政务模式。(1)移动就业服务系统:系统可以通过移动网络向已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社会公众发布人才市场或劳动市场的职位信息。(2)移动电子医疗服务系统: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医疗保险政策信息、执业医生信息,为公众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服务。(3)移动公民信息服务系统:使公民得以方便、快速、廉价的接入政府相关的信息系统。
四是政府—雇员(mG2E),是指政府对政府雇员的移动政务模式。它建立了有效的移动办公和员工管理体系,能够实现政府内部的移动化管理。
(二)移动政务的服务模式
根据移动通信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不同应用方式,目前移动政务的服务可以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基于消息的服务,典型代表是短信;第二类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服务,是指将GPRS、CDMA和3G数据传输技术等应用于电子政务领域;第三类是基于位置的服务,即利用移动通信网络获得特定物体的地理位置,从而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第四类是基于移动办公系统的服务,即运用OA、无线网络与移动接收设备的功能,进行移动办公。
随着时代和技术的进步,属于第二类移动技术的载体蜂窝电话——手机,已经逐渐融合了另外三类移动技术,成为四位一体的“全能手机”。在移动政务所应用的众多终端中,全能手机正日渐取代其他设备,成为移动政务中重要的应用终端,并在消息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和位置服务中都得到了很大的应用。
1.基于消息的服务模式
典型代表是短信息,这类似于互联网上的电子邮件,是门槛最低、应用最为广泛的移动政务服务模式,在G2C事务中,手机短信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其中,短信预警(台风预警、地质灾害预警等已在多个城市广泛应用)、短信公告(比如广东气象局短信辟谣“湛江暴雨将引发大地震”)、短信预约挂号就医(东莞已经试点短信挂号业务)、短信通知、短信沟通的应用已体现出移动政务的及时性和覆盖性的优势。同时,以彩信方式发放的手机报发展速度快、潜力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国手机媒体研究报告显示,手机报用户普及率已经达到了39.6%。其中“十七大”手机报6期共发行1.5亿份,收到8万多条读者的留言回复。重庆公开短信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发布、信息接收与内部公务短信三类,具体包括:发布关于突发事件及预警预报信息、辟谣短信、政策信息、市长公开电话与市长电子信箱信息;接收市民的建议和意见;发送部分公务政务短信等。
根据所依托技术的不同,手机短信在移动政务中的应用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1)简单的短信应用:目前手机短信是在电子政务中应用较为普遍、操作最为简单的模式,包括:由政府部门委托服务商向移动用户发出短信通知或者公告等;公众通过发送短信到政府部门指定号码办事,如手机报税、业务办理情况查询等;政府部门与公众通过短信交流,如短信热线等。(2)短信服务与短信网址结合的移动信箱服务:短信网址是利用短信方式或WAP寻址方式为移动终端设备建立的无线互联网寻址方式。“501200”是短信网址的统一服务号码。例如,如果在北京发现有扒手行窃,可用手机编辑关键词“北京反扒”发至50120,便可立即得到回复:“请回复您的留言内容”。北京警方短信网址的后台设有专人即时查收留言,可以在第一时间出警至现场。移动政务信箱是市民与政府互动交流的有效方式,其实质就是一种在移动互联网上用自然语言注册的网址。江西宜春市开通市长移动政务信箱之后,市民可直接用短信向市长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2.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服务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借助于移动通信技术与无线上网设备,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并获取各种电子政务服务的模式,如登录政府网站查看通告、办理相关事务等。
在移动政务的互联网服务中,GPRS、CDMA和WAP是主要的应用技术。在G2B和G2C事务中,政府将GPRS远程监控应用于城市管理(如北京、上海等地的“城管通”)和环境保护部门(如佛山的“环保通”)。GPRS在远程数据采集中的应用,不需要为监测设备专门改造已有的运行环境,省去了建设无线专网的成本。其按流量计费的方式也更为经济,更适合频繁突发的小流量传输。同时,GPRS网络具有覆盖范围广、数据传输快、实时性好、通信质量高、持续在线和费用低等优点,特别是在工作环境恶劣、地理位置偏僻、无人值守场所等领域,GPRS互联网技术更是体现出传统电子政务所不能有的可及性和低成本性。
城管通、警务通、远程数据自动采集属于“小众”应用,而政府的WAP版门户网站的开通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数字鸿沟。政府推出WAP版门户网站,让数亿没有条件用电脑上网的人可以通过手机来享有同等的公民信息知情权。如WAP版“中国苏州”开通平均每天下发“公众监督”栏目处理的“WAP PUSH”回复信息达到260多条,并且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这些都是移动互联网的典型应用。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月,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8.38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67.8%;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1.33亿G,同比增长46.9%,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165.1M,其中手机上网流量占比提升至80.8%。
3.基于位置的服务模式
基于位置服务(Location Based Services,LBS)是通过移动运营商的无线电通信网络(如GSM网、CDMA网)或外部定位方式(如GPS)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包括地理坐标或大地坐标,在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包括车辆监控、特定区域信息搜索、警报等,对于未来物联网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对于普通手机用户,LBS服务支持以短信方式传递服务请求与地理位置信息,例如林区可以对刚刚达到人员的手机发送防火提示等。在G2B和G2C事物的实践中,广西就曾利用了CDMA定位技术使海上迷航游客成功获救,江苏省也在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上安装GPS,并利用GPRS网络定时上传信息。
4.基于移动办公的服务模式
移动办公系统集成了OA、无线网络与移动接收设备的功能,可以向政府职员发送会议通知、进行任务安排、举行电视电话会议等。办公人员利用手机和掌上电脑等与政务办公系统进行互联,及时查阅信息,审阅、审批待办事项,接收各类通知、文件、邮件、消息与统计报表。“政务通”、“警务通”等都是比较常用的移动办公软件。目前许多政府机构现场办公得到移动服务的支持,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另外,移动政务模式在环卫安全部门远程数据自动采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环卫安全部门利用手机远程移动网络视频监控技术,对无法实现有线网络视频监控的场所,如车辆、油田、电力、交通、环保、环卫等进行视频监控。
三、移动政务的价值分析
作为新一代的政务模式,移动政务相较于电子政务的优势主要包括:以“服务供给的移动能力”(Service Mobility)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服务,以更好的群众基础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数字鸿沟”问题,以个体为服务粒度满足公众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等。移动政务为公众创造新的价值,主要基于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服务理念的变革这两大方面。
(一)技术引致的价值
1.无线通信技术和移动计算技术使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具备移动能力
服务的移动能力是指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电子政务模式中,由于信息处理终端以连接在有线网络上的PC机终端为主,相对固定,无法随身携带,一旦政府公务员离开办公场所,重要信息便不能得到实时和有效的处理。但是在移动政务模式下,借助无线通信技术和移动计算技术提供的移动能力,政府公务员和公众可以随身携带移动终端,使得政府与公众之间可以随时随地传递信息,保持双向的互联互通,突破了电子政务对物理网络延展长度的依赖。
2.移动终端设备以更好的公众基础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普及
电子政务的信息处理终端通常是PC机,而移动政务的终端主要包括手机、PAD等,后者比前者具有更好的公众基础,主要表现在:(1)移动终端的普及率远远超过PC机,以我国为例,2013年,手机的用户数已突破了11亿人,而同期我国的计算机网民仅为1.45亿人;(2)移动政务的准入条件更低。政府部门开展公共服务需要以硬件和软件两部分作为支撑,在硬件方面,手机的价格比PC机更低,即对公众的经济条件要求较低,使移动政务具有易获取能力;在软件方面,手机也要比PC机操作方便、简单易用,对公众的教育水平和技术水平要求更低,使移动政务具有更高的可用性。基于更高的普及率和较低的准入条件,移动政务要比电子政务具有更广泛的公众基础,经济基础较弱或者教育水平不高的公众都可以有效使用移动终端获取所需的公共信息或服务,从而有效解决电子政务中的“数字鸿沟”问题。
(二)理念创新的价值
1.“主动推动式”理念转变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
移动政务倡导政府信息和服务的“主动推送”,以便捷、及时的服务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在电子政务模式中,政府仅仅扮演信息发布者的角色,即政府仅将相关信息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众只有通过电脑终端登录政府网站后才能获取所需的信息和服务,因此,电子政务同传统政务模式一样,依然只是一种被动型的服务模式。而在移动政务模式中,政府同时扮演了信息发布者和信息推送者两种角色,即政府利用移动通信技术,根据公众的需求,将信息主动地推送到公众面前。例如,政府部门将服务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及时发送给每一个公众,使得公众无需打开电脑登录政府网站,就可以及时、便捷的获取公共信息,这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理尤其重要。例如,2010年2月20日晚,山西省盛传即将地震的谣言,全省民众陷入恐慌之中,第二天一大早,山西省政府及地震部门陆续向民众发送了2 000余万条辟谣短信,及时稳定了民心。
2.以个体为服务粒度来满足公众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
服务粒度即享受高度异质性服务的最小服务对象,移动政务以个体为服务粒度来满足公众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在电子政务模式中,其服务平台主要是连接在有线网络上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往往以统一的形象和功能、标准的服务内容和类型面对每一个访问网站的公众,每一个公众获取的服务界面和服务内容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难以满足公众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而在移动政务中,由于每一位公众都拥有一个移动终端设备,政府可以根据每一个公众的不同需求提供异质性服务,为其构建高度异质性的服务界面,提供高度个性化的服务内容。例如短信服务中的RSS应用,政府可以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组合供公众选择,公众根据需要订制自己感兴趣的内容。[11]
四、移动政务引发的公共服务创新
移动政务强调梳理以公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设计内容丰富的服务种类以及更加灵活的服务模式,旨在走一条传统电子政务与移动政务协同发展的道路,以期达成包容性公共服务的终极目标。移动政务所引起的公共服务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服务理念、服务供给、服务管理这三大方面。
(一)移动政务服务理念创新
我国政府的管理理念从行政到管理再到服务,经历了较为漫长的一段时间,政府的权力由任意发挥到受到公众的监督,公民的意识由被管制对象到独立的主任,这一系列的变化源于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以及政府的体制改革。政府由管制型逐渐演变为服务型,服务型政府的到来进一步揭示了公民的主人翁地位。
移动政务正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发展成果,是公共服务创新的重要途径,是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力量。移动政务倡导的以公民为中心,就是以人为本的真实写照。在移动政务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的责任意识与服务能力。移动政务是政府借助移动技术运用于政府日常工作中,目的是为公民提供相比传统电子政务更为优越的公共服务,移动政务的本质是公共服务,途径是移动技术,它是一种新的服务模式。政府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公众沟通,了解公众需求,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公民也运用移动的设施来监督政府,为政府出谋划策,这种双向的互动,进一步彰显了服务型社会的公共服务理念。
(二)移动政务服务供给创新
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创新,指的是政府要提供内容丰富的公共服务种类,并在此基础上扩大各种服务的数量,尽量让公众能够平等地享有,在服务基础扩大的同时,努力追求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这便是一个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过程。移动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创新主要包括移动服务种类、移动服务数量和移动服务质量三方面。
移动政务服务的种类较为丰富,主要包括基于消息的服务、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服务、基于位置的服务、基于移动办公系统的服务这四大类。这些服务类型已以多种形式在实践中被运用,并且正逐渐进入公众的生活,为公众提供着无微不至的便利。以北京市为例,2012年,北京将移动公共服务种类增加至100多项,包括公积金查询、缴费、实时路况查询及公交换乘路线,这些服务主要通过移动公共服务平台“市民主页”,经过注册登录后便可获得免费的“一站式”服务。
(三)移动政务服务管理创新
移动政务服务管理创新首先体现在政府组织的变革,即开放式管理。宋刚(2005)[12]在其移动政务研究中反复提到了“实施移动政务模式需与传统电子政务一致,首先需要关注的是与组织高度战略目标相适应的组织变革问题,其次是信息流的整合”。移动政务的实施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才能将其视为组织战略目标的重要方面。移动政务的实施对政府组织变革的影响首先呈现在管理层级上,即管理层级的“扁平化”。其次,政府不断创造开放的组织环境,以移动技术为契机,为公民提供了较为全面、优质、快捷的服务,了解公众需求,实现政府与公民的互动。
此外,移动政务服务管理创新还体现在运用市场经济的力量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在移动政务服务模式下,移动终端借助移动通信技术,伴随信息处理主体移动,使政府工作人员或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传递和处理服务需求,保持双方及时、持续的沟通。移动政务的供应商可根据用户需求,如服务质量、可用性等不断地提高与改善其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可见,移动政务运用了市场经济的特性,由市场决定生产需求,由公民提出消费取向,充分发挥其自由性与竞争性,实现资源整合,达到资源共享,体现其技术与用户价值。它的发展借助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优势,不断地创新,开发出各种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市场与公民需求,将管理理念引入运营商的技术开发中,使整个移动政务服务环境能够达到资源整合和利益共享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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