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首先应增进对“一带一路”沿途区域局势的认识。作为一种跨区域合作框架,“一带一路”沿线所经区域地势复杂、文化差异显著,从全局出发认识“一带一路”地区形势、强化区域整合并非易事,对此,社会网络理论能为我们提供一种认识的有益视 角。
社会网络是指由作为“节点”的行动者通过各种各样关系联结成的集合体,节点、关系和互动模式是社会网络中的主要构成要素。其中,节点即为行动者,按照中心度测量,处于网络不同位置的行动者地位不同;行动者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受到距离衰减规律的影响,关系有强弱之分,而社会资源则在关系中流动;互动模式规范着行动者的行为,并受行动者关系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互动模式。
在国际关系社会网络中,行动者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提升和拓展他们在网络中的地位并实现权力的转换。[13]在社会网络视角下,权力不仅依托于一国实力,更需要在与其他行为体的互动中得以实现。社会网络理论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适用性体现在社会网络可用于分析各种关系,对国家和社会等不同层次之间的合作具有包容性。“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可被看作一个具有开放性特点的社会网络,身处“一带一路”关系网络中的沿线行为主体能够通过相互作用彼此联系,并呈现出有规律的模式与规则。
1. “一带一路”网络中的行动者。“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中的行动者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包括国际组织、国家和企业、个人等国际行为主体,其中,国家是最重要的行动者。行动者在网络中的重要性是不同的,一个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的直接联系越多,它在网络中的地位中心度越高。所谓中心度就是对行动者“中心性位置”[14]的测量,通过社会网络中所形成的节点度数可以计算出每个行动者的互动程度,而“节点数最大的行动者即为中心”[15]。在国际社会中,对中心国家的考察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该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国家若处于一个区域中较为核心的地理位置,与更多国家接壤,这将有助于其开展对外联系,在信息和资源的交换上具有更为显著的优势。另一方面则是该国所拥有的资源,具体表现为国家实力。在现实主义的国际社会,拥有较强的国家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能为该国赢取更多声望和话语权,支持其在所处地区发挥更多的影响力。在中心国家之外,处于区域交界的国家亦对网络互动具有重要作用。它们虽然在本区域内处于弱关系,却可能因地缘交界的优势而获得区域外其他大国的额外资源,特别是一旦所联系的区域外国家在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上超过本区域内中心国家即有可能获得比区域内更多的资源。2. “一带一路”网络中的资源。社会网络资源是嵌入在社会网络中具有流动性的资源。一个社会网络的规模越大、异质性越强,网络中所具有的资源就会越丰富,对资源的使用和占有情况影响着社会网络的互动模式与频率,资源的流动并不是孤立的,资源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一带一路”沿线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资源包括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等。从网络的规模和差异性上看,“一带一路”网络中的资源是极为丰富的,但丰富不意味着可利用或有价值,需要对资源有充分的认识并有效运用,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与转换。例如,在国家层面,国家通过运用经济资本发展经济,促进国家实力的上升,使国家具备影响他国的权力和推动制度改革的政治资本,这在国际交往中可转化为声望、影响力等社会资本。可见,一国对社会网络中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转化有助于增强其与其他国家的联系,提升在网络中的地位。若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社会网络中的主体,则会发现资本流动呈现立体交互式的特点,它可以在国际组织、国家和社会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国际组织提供合作的框架平台,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企业、专家等社会力量则提供技术保障。3. “一带一路”次区域内的互动模式。由于关系强弱之别,整个“一带一路”沿途区域无法实现全面性的畅通联结,只可将沿线区域按地理区域划分为东北亚、中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独联体、西亚北非、大洋洲8个子群体。每个次区域内国家数量和实力都呈现不同次序的排列方式,因而不同区域内部表现出不同的形态,有的以双边关系为主,有的则多边互动频繁,呈现出一体化倾向。对此,可建立子群内部的互动模式,将每个区域的交往模式区分开 来。
在东北亚,目前“一带一路”建设尚未得到完全覆盖,只包括中国、俄罗斯以及蒙古三个国家,其中以中国实力最强,且中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发起者,这样来看,中国应是目前“一带一路”东北亚区域的中心国家。若进一步考虑,中蒙俄三国的合作以能源贸易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而能源主要来自俄罗斯,则不能单纯以经济指标来衡量中心国家,特别是从地缘角度看,三国的地理位置呈现驼峰式状态,国家之间的联系相互对称,因而中蒙俄三国构成的是“环图”,即“网络中不存在中心,各节点度相等”[16],呈现双向互动。
在中亚、南亚、大洋洲三个区域中,均存在一个经济实力明显较强的国家,即哈萨克斯坦、印度和澳大利亚,并且从地缘位置看,哈萨克斯坦、印度在地缘上具有绝对优势,两国不仅是本地区面积最大的国家,而且均占据中心地理位置。在大洋洲,当前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南太平洋国家主要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其中澳大利亚在国家规模和经济实力上的优势都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在中亚、南亚和大洋洲三个区域分别形成了以哈萨克斯坦、印度和澳大利亚为中心的“明星”图,即存在中心点,与其他行动者有更为频繁的联系。
在中东欧、独联体、东南亚以及西亚北非四个区域,国家数量众多,在经济实力上呈现三级分化,每个区域基本都有1—2个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多个经济中等强国和小国。例如,西亚北非地区中,土耳其和沙特阿拉伯两国经济实力位居前列,伊朗、阿联酋、以色列、埃及等国家处于地区经济的第二层次。受资源和国土面积的限制,阿曼、黎巴嫩、也门、约旦等国在经济水平上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
当前,“一带一路”在经济领域的合作正在深化各区域内的互动。在东北亚,蒙古作为过渡在中俄两国之间搭建桥梁,三者共同构成了以能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7]为主要内容的中蒙俄经济走廊。在东南亚,各国致力于打造以东盟为载体的多元一体化,能源与新能源合作则为东南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广阔空间。在中亚,以哈萨克斯坦为战略支点,油气、矿产和旅游资源[18]成为中亚参与“一带一路”的优势资源。独联体和中东欧都是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本身区域内国家间经济合作就较为频繁,在此基础上,基础设施、装备以及融资等方面[19]的合作都将为“一带一路”建设助力。
4. “一带一路”次区域间的网络互动模式。受距离的影响,国家通常在一定区域内活动,而能够对境外区域产生影响的国家主要是全球性或地区性大国或强国。例如,中东欧的国家与德国贸易比重较大,独联体国家与俄罗斯贸易往来密切,南亚、西亚北非的国家与美国的进出口比例较大,在东南亚地区则可以看到日本、韩国的身影。当前,中国则在借助“一带一路”积极发展境外贸易,提升在境外区域的占有率,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距离的影响,在“一带一路”较远的地区贸易量相对有限。在区域间的互动上,地区中心国家和处于区域交界的国家将扮演中介者的角色,通过与周边国家的往来,相对弥合区域的界限,促进跨区域交流。各区域之间的互动不仅通过国家展开,还可借助国际组织的平台得以实现。国际组织相较于国家之间的直接往来更具制度规范化,不仅有效规范国家交易行为,还能够对一国行为产生预期。例如,上海合作组织囊括了东北亚、中亚等地区,相关国家在开展安全合作的同时,亦不断加深经贸往来。在东南亚,中国早已参与到东盟自贸建设中,双方具有较高的贸易互补性。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丝路基金将为区域互动提供合作平台,加强区域间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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