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宽试验
幅宽试验按GB/T4666执行(织物的幅宽也可由工厂在检验机上直接测量,但是在仲裁试验时,应按GB/T4666执行)。
(一)试验原理
将松弛状态下的织物试样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置于光滑平面上,使用钢尺测定织物长度和幅宽。对于织物长度的测定,必要时织物长度可分段测定,各段长度之和即为试样总长度。
(二)预调湿、调湿和试验大气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大气应为标准大气。织物应在无张力状态下调湿和测定。为确保织物松弛,无论是全幅织物、对折织物还是管状织物,试样均应处于无张力条件下放置。
为确保织物达到松弛状态,可预先沿着织物长度方向标记两点,连续地每隔24h测量一次长度,如测得的长度差异小于最后一次长度的0.25%,则认为织物已充分松弛。如果针织织物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可测定特殊处理后的试样,但需经有关双方同意,并在报告中注明。
为使调湿时去除织物上施加的张力,并能充分暴露在标准大气中,可以将长段织物以适当尺寸的波幅松式叠放在具有平滑表面的测定桌上,平滑表面的长度与宽度应大于放置好的织物被测部分(图8-3)。
图8-3
织物在作标记和测量时,作标记和测量部位宜去除张力。适当的方法是布段放在测定桌上,将超出被测长度部分的布段两头折叠起来,在被测量部分的两端形成布堆(图8-4)。
如果测定桌长度太短不能采用这种方法,可在测定桌的两端,另加与测定桌高度和宽度相同的桌子,同测定桌一起形成连续的长方形桌面。
图8-4
(三)试验步骤
1.通则
试样应平铺于测定桌上,被测试样可以是全幅织物、对折织物或管状织物,在该平面内避免织物的扭变。
2.试样长度的测定
(1)短于1m的试样。短于lm的试样应使用钢尺(长度大于织物宽度或大于1m,分度值为mm)平行其纵向边缘测定,精确至0.001m。在织物幅宽方向的不同位置重复测定试样全长,共3次。
(2)长于1m的试样。在织物边缘处作标记,然后每隔lm距离处作标记,连续标记整段试样,用钢尺测定最终剩余的不足1m的长度。试样总长度是各段织物长度的和。如果有必要,可在试样上作新标记重复测定,共3次。
3.试样幅宽的测定
织物全幅宽为织物最靠外两边间的垂直距离。对折织物幅宽为对折线至双层外端垂直距离的2倍。
如果织物的双层外端不齐,应从折叠线测量到与其距离最短的一端,并在报告中注明。当管状织物是规则的且边缘平齐,其幅宽是两端间的垂直距离。在试样的全长上均匀分布测定以下次数:
——试样长度≤5m:5次;
——试样长度≤20m:10次;
——试样长度>20m:至少10次,间距为2m;
如果织物幅宽不是测定从一边到另一边的全幅宽,而是测定除去布边、标志、针孔或其他非同类区域后的有效幅宽时,应按测定全幅宽的方法测定,但必须在报告中注明。
(四)计算结果与表达
1.织物长度
织物长度用测试值的平均数表示,单位为米(m),精确至0.01m。如果需要,计算其变异系数(精确至1%)和95%置信区间(精确至0.01m),或者给出单个测试数据,单位为米(m),精确至0.01m。
2.织物幅宽
织物幅宽用测试值的平均数表示,单位为米(m),精确至0.01m。如果需要,计算其变异系数(精确至1%)和95%置信区间(精确至0.01m)。
3.幅宽偏差
幅宽偏差按照式(8-1)来计算:
式中:
L ——幅宽偏差,单位为厘米(cm);
L1——实际测量的幅宽值,单位为厘米(cm);
L2——幅宽设定值,单位为厘米(cm)。
二、平方米重量允差试验
平方米重量允差试验按FZ/T20008执行。
(一)试验原理
将规定尺寸的试样,在烘箱内烘至恒重,然后按照公定回潮率计算单位面积质量。
(二)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调湿和试验采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5±3)%]。
(三)测定程序
1.把试样平放在桌面上,放置于标准大气中调湿至少24h。
2.从无褶皱的试样上,距布边5cm以上部位,裁取代表性试样2块,每块约20cm× 20cm。或者用面积为100cm2的圆形试样切割器剪取试样三块。如因织物花型组织而影响织物局部面积质量时,试样应取含此花型完全组织的整数。
3.方形试样需拆去试样边缘散纱,修齐。
4.方形试样在试样中心和两边测量实际长度和宽度各三次,精确到0.1cm。
5.按GB/T9995规定的方法,将试样烘至恒重,并称得其干燥质量。
(四)结果计算
1.方形试样的单位面积质量按照式(8-2)计算,圆形试样的单位面积质量按照式(8-3)计算。
式中:
m0——公定回潮时毛织物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m ——试样干燥质量,单位为克(g);
L ——试样平均长度,单位为厘米(cm);
b ——试样平均宽度,单位为厘米(cm);
R0——试样公定回潮率,%。
混纺织物的公定回潮率按GB9994规定计算。
2.计算上述试样的平均值,结果修约到0.1g/m2。
三、静态尺寸变化率
静态尺寸变化率试验按FZ/T20009执行。
(一)试验原理
将规定尺寸的试样,经调湿后,在规定条件下测量其标记之间尺寸、浸渍、干燥,然后重新调湿并再次测量其尺寸,分别按经向和纬向浸水前后的尺寸计算尺寸变化。
(二)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调湿及测量时采用标准大气,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3)%。
(三)试验准备
1.取样
裁取无褶皱、规格为50cm×50cm的试样一块,试样各边应与织物长、宽度方向相平行,且试样应距布边至少15cm。
2.标记
将试样平置于工作平台上,采用与试样颜色相异的细线在经向与纬向各作三对标记,每对标记要相应均匀分布,使测量值代表整块试样,见图8-5。
(四)操作步骤
(1)将试样在标准大气中平铺调湿至少24h。
(2)调湿后的试样无张力地平放在测量工作台上,采用钢尺测量每对标记间的距离,精确到0.5mm。
图8-5 标记方法
(3)采用台秤(精度为0.1g)称取试样的质量。
(4)将试样以自然状态下散开,浸入温度20℃~30℃的水中1h,水中加1g/L烷基聚氧乙烯醚(平平加),使试样充分浸没于水中。
(5)取出试样,放入离心脱水机内脱干,小心展开试样,平放于室内光滑平台上晾干。
(6)将晾干后的试样移入标准大气中调湿。
(7)称取试样质量,织物浸水前调湿质量和浸水晾干调湿后的质量差异在±2%以内,按照步骤2再次测量。
(五)结果计算
按式(8-4)计算试样尺寸变化率:
式中:
S ——经向或纬向尺寸变化率,%;
L1——浸水前经向或纬向标记间的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2——浸水后经向或纬向标记间的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
计算结果修约到0.1,正号(+)表示试样伸长,负号(-)表示试样收缩。
四、起球试验
起球试验按GB/T4802.1执行。粗梳羊绒织品按粗梳毛织品起球样照评级。精梳羊绒织品(绒面)起球次数为400次,并按精梳毛织品(光面)起球或精梳毛织品(绒面)起球样照评级。
(一)原理
按规定方法和试验参数,采用尼龙刷和织物磨料或仅用织物磨料,使试样摩擦起毛起球。然后在规定光照条件下,对起毛起球性能进行视觉描述评定。
(二)仪器
1.圆轨迹起球仪
试样夹头与磨台作相对垂直运动,其动程均为(40±1)mm;试样夹头与磨台质点相对运动的轨迹为Φ(40±1)mm的圆,相对运动速度为(60±1)r/min;试样夹环内径(90±0.5)mm,夹头能对试样施加表8-9所列的压力,压力误差为±1%。仪器装有自停开关。
2.磨料
(1)尼龙刷。尼龙丝直径0.3mm;尼龙丝的刚性应均匀一致,植丝孔径4.5mm,每孔尼龙丝150根,孔距7mm;刷面要求平齐,刷上装有调节板,可调节尼龙丝的有效高度,从而控制尼龙刷的起毛效果。
(2)织物磨料。2201全毛华达呢,组织为2/2右斜纹,线密度为19.6tex×2,捻度为Z625-S700,密度为445根/10cm×244根/10cm,单位面积质量为305g/m2。
(3)泡沫塑料垫片,单位面积质量约270g/m2,厚度约8mm,试样垫片直径约105mm。
(4)裁样用具,可裁取直径为(113±0.5)mm的圆形试样。也可用模板、笔、剪刀剪取试样。
(5)评级箱。用白色荧光管照明,保证在试样的整个宽度上均匀照明。并且应满足观察者不直视光线。光源的位置与试样的平面应保持5°~15°,观察方向与试样平面应保持90°±10°(见图8-6)。正常矫正视力的眼睛与试样的距离应在30~50cm。
(三)调湿和试验用大气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采用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
(四)试样准备
1.预处理
如需预处理,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法水洗或干洗样品。
图8-6 试样的评级
注:GB/T8629或GB/T19981.1和GB/T19981.2中的程序可能是适合的。
如果进行水洗或干洗,按第9章规定的评级程序,对预处理前和处理后试样进行评定。
2.试样
从样品上剪取5个圆形试样,每个试样的直径为(113±0.5)mm。在每个试样上标记织物反面。当织物没有明显的正反面时,两面都要进行测试。另剪取1块评级所需的对比样,尺寸与试样相同。在取样时,各试样不应包括相同的经纱和纬纱(纵列和横行)。
3.试样的调湿
在标准大气中调湿平衡,一般至少调湿16h,并在同样的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
(五)试验步骤
(1)试验前仪器应保持水平,尼龙刷保持清洁,可用合适的溶剂(如丙酮)清洁刷子。如有凸出的尼龙丝,可用剪刀剪平,如已松动,则可用夹子夹去。
(2)分别将泡沫塑料垫片、试样和织物磨料装在试验夹头和磨台上,试样应正面朝外。
(3)根据织物类型按表8-9中选取试验参数进行试验。
表8-9 试验参数及适用织物类型实例
注:1.表中未列的其他织物可以参照表8-9中所列类似织物或按有关各方商定选择参数类别。2.根据需要或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可以适当选择参数类别,但应在报告中说明。3.考虑到所有类型织物测试或穿着时的起球情况是不可能的,因此有关各方可以采用取得一致意见的试验参数,并在报告中说明。
(4)取下试样准备评级,注意不要使试验面受到任何外界影响。
(六)起毛起球的评定
评级箱应放置在暗室中。沿织物经(纵)向将一块已测试样和未测试样并排放置在评级箱的试样板的中间,如果需要,可采用胶带固定在适宜的位置,已测试样放置在左边,未测试样放置在右边。如果测试样在起球测试前经过预处理,则对比样也应为经过预处理的试样。如果测试样在测试前未经过预处理,则对比样也应为未经过预处理的试样。
为防止直视灯光,在评级箱的边缘,从试样的前方直接观察每一块试样进行评级。
由于评定的主观因素,建议至少2人进行评定。
依据表8-10中列出的视觉描述对每一块试样进行评级。如果起毛起球的情况介于两级之间,记录半级,如3.5。经有关方同意,可采用样照评级方法,以支持最初描述的评定结果。
可采用另一种评定方式,即转动试样直到观察到的起球现象更加严重。这种评定可提供极端情况下的数据,如,将试样表面转到水平方向沿平面进行观察。
记录表面变化的任何其他状况。
表8-10 视觉描述评级
(七)结果
记录每一块试样的级数,单个人员的评级结果为其对所有试样评定等级的平均值。
样品的试验结果为全部人员评级的平均值,如果平均值不是整数,修约至最近的0.5级,并用“—”表示,如3-4。若单个测试结果与平均值之差超过半级,则应同时报告每一块试样的级数。
五、断裂强力试验
羊绒机织物的断裂强力试验按GB/T3923.1执行。
(一)测试原理
对规定尺寸的织物试样,以恒定伸长速度拉伸直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率,如果需要,记录断脱强力及断脱伸长率。
(二)试验取样
1.取样方法。
(1)批样(从一批中取的匹数)。从一批中宜按表8-11规定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匹数,运输中有受潮或受损的匹布不能作为样品。
表8-11 批样
(2)实验室样品数量。从批样的每一匹中随机剪取至少lm长的全幅宽作为实验室样品(离匹端至少3m)。保证样品没有褶皱和明显的疵点。
2.试样要求
试样应具有代表性,避开褶痕、褶皱和布边等。可按图8-7从实验室样品上剪取试样。
图8-7 从实验室样品上剪取试样实例
(三)试验器具
1.等速伸长(CRE)试验仪的计量确认体系应符合GB/T19022规定
等速伸长(CRE)试验仪应具有以下的一般特性:
(1)应具有指示或记录施加于试样上使其拉伸直至断脱的力及相应的试样伸长率的装置。仪器精度应符合GB/T16825.1规定的1级要求。在仪器全量程内的任意点,指示或记录断裂强力的误差应不超过±1%,指示或记录夹钳间距的误差应不超过±1mm。如果采用GB/T16825.1中2级精度的拉伸试验仪,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2)如果使用数据采集电路和软件获得力和伸长率的数值,数据采集的频率应不小于8次/s。
(3)仪器应能设定20mm/min和100mm/min的拉伸速度,精度为±10%。
(4)仪器应能设定100mm和200mm的隔距长度,精度为±1mm。
(5)仪器两夹钳的中心点应处于拉力轴线上,夹钳的钳口线应与拉力线垂直,夹持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夹钳面应能握持试样而不使其打滑,不剪切或破坏试样。夹钳面应平整光滑,当平面夹钳夹持试样不能防止试样滑移时,可使用有纹路的沟槽夹钳。在平面或有纹路的夹钳面上可附其他辅助材料(包括纸张、皮革、塑料和橡胶)提高试样夹持力。夹钳面宽度至少60mm,且应不小于试样宽度。
注:如果使用平面夹钳不能防止试样滑移或钳口断裂,可采用纹盘夹具,并使用伸长计跟踪试样上的两个标记点来测量伸长。
2.裁剪试样和拆除纱线的器具
3.用于在水中浸湿试样的器具
4.用于浸湿试样的三级水
5.非离子湿润剂
(四)调湿和试验大气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大气应按GB/T6529的规定执行,试样在松弛状态下最好至少调湿24h,对于湿润状态下试验不要求预调湿和调湿。
(五)试样准备
1.通则
从每一个实验室样品上剪取两组试样,一组为经向(或纵向)试样,另一组为纬向(或横向)试样。
每组试样至少应包括5块试样,如果有更高精度的要求,应增加试样数量。按第5章规定取样,试样应距布边至少150mm。经向(或纵向)试样组不应在同一长度上取样,纬向(或横向)试样组不应在同一长度上取样。
2.尺寸
每块试样的有效宽度应为(50±0.5)mm(不包括毛边),其长度应能满足隔距长度200mm,如果试样的断裂伸长率超过75%,隔距长度可为100mm。按有关方协议,试样也可采用其他宽度,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3.准备
对于机织物,试样的长度方向应平行于织物的经向或纬向,其宽度应根据留有毛边的宽度而定。从条样的两侧拆去数量大致相等的纱线,直至试样的宽度符合(2)中规定的尺寸。毛边的宽度应保证在试验过程中长度方向的纱线不从毛边中脱出。
对于一般机织物,毛边约为5mm或15根纱线的宽度较为合适。对较紧密的机织物,较窄的毛边即可。对较稀松的机织物,毛边约为10mm。
对于每厘米仅包含少量纱线的织物,拆边纱后应尽可能接近试样规定的宽度[见(2)尺寸准备)]。计数整个试样宽度内的纱线根数,如果大于或等于20根,则该组试样拆边纱后的试样纱线根数应相同;如果小于20根,则试样的宽度应至少包含20根纱线。如果试样宽度不是(50±0.5)mm,试样宽度和纱线根数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对于不能拆边纱的织物,应沿织物纵向或横向平行剪切为宽度为50mm的试样。一些只有撕裂才能确定纱线方向的机织物,其试样不应采用剪切法达到要求的宽度。
4.湿润试验的试样
(1)如果还需要测定织物湿态断裂强力,则剪取试样的长度应至少为测定干态断裂强力试样的2倍(参见图8-7)。给每条试样的两端编号、扯去边纱后,沿横向剪为两块,一块用于测定干态断裂强力,另一块用于测定湿态断裂强力,确保每对试样包含相同根数长度方向的纱线。根据经验或估计浸水后收缩较大的织物,测定湿态断裂强力的试样的长度应比测定干态断裂强力的试样长一些。
(2)湿润试验的试样应放在温度(20±2)℃的三级水中浸渍1h以上,也可用每升含不超过1g非离子湿润剂的水溶液代替三级水;对于热带地区,温度可按GB/T6529规定。
(六)试验步骤
1.设定隔距长度
对于断裂伸长率小于或等于75%的织物,隔距长度为(200±1)mm,对于断裂伸长率大于75%的织物,隔距长度为(100±1)mm。
2.设定拉伸速度
根据表8-12中的织物断裂伸长率,设定拉伸试验仪的拉伸速度或伸长速率。
表8-12 拉伸速度或伸长速率
3.夹持试样
(1)通则。试样可采用在预张力下夹持,或者采用松式夹持,即无张力夹持。当采用预张力夹持试样时,产生的伸长率应不大于2%。如果不能保证,则采用松式夹持。同一样品的两方向的试样采用相同的隔距长度、拉伸速度和夹持状态,以断裂伸长率大的一方为准。
(2)松式夹持。采用松式夹持方式夹持试样的情况下,在安装试样以及闭合夹钳的整个过程中其预张力应保持低于下列(3)中给出的预张力,且产生的伸长率不超过2%。
计算断裂伸长率所需的初始长度应为隔距长度与试样达到预张力的伸长之和。试样的伸长从强力-伸长曲线图上对应于下列(3)中给出的预张力处测得。
如果使用电子装置记录伸长,应确保计算断裂伸长率时使用准确的初始长度。
(3)采用预张力夹持。根据试样的单位面积质量采用如下预张力。在断裂强力较低时,可按断裂强力的(1±0.25)%确定预张力。
①≤200g/m2:2N;
②>200g/m2且≤500g/m2:5N;
③>500g/m2:10N。
注:强力较低时,可按断裂强力的(1±0.25)%确定预张力。
4.测定
(1)测定和记录。在夹钳中心位置夹持试样,以保证拉力中心线通过夹钳的中点。启动试验仪,使可移动的夹持器移动,拉伸试样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单位为牛顿(N);记录断裂伸长或断裂伸长率,单位毫米(mm)或百分率(%)。如果需要,记录断脱强力、断脱伸长和断脱伸长率。
记录断裂伸长或断裂伸长率到最接近的数值:
——断裂伸长率<8%时:0.4mm或0.2%;
——断裂伸长率≥8%且≤75%:lmm或0.5%;
——断裂伸长率>75%时:2mm或1%。
每个方向至少试验5块试样。
(2)滑移。如果试样沿钳口线的滑移不对称或滑移量大于2mm,舍弃试验结果。
(3)钳口断裂。如果试样在距钳口线5mm以内断裂,则记为钳口断裂。当5块试样试验完毕,若钳口断裂的值大于最小的“正常”值,可以保留该值。如果小于最小的“正常”值,应舍弃该值,另加试验以得到5个“正常”断裂值。
如果所有的试验结果都是钳口断裂,或得不到5个“正常”断裂值,应报告单值,且无需计算变异系数和置信区间。钳口断裂结果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5.湿润试验
将试样从液体中取出,放在吸水纸上吸去多余的水分后,立即按照试验步骤进行试验。预张力为[(六)试验步骤3夹持试样(3)采用预张力夹持]中规定的1/2。
(七)结果的计算与表示
(1)分别计算经纬向(或纵横向)的断裂强力平均值,如果需要,计算断脱强力平均值,单位为牛顿(N)。计算结果根据需要可以修约至0.1N或1N。
计算结果按如下修约:
①<100N:修约至1N;
②>100N且<1000N:修约至10N;
③>1000N:修约至100N。
(2)按式(8-5)和式(8-7)计算每个试样的断裂伸长率,以百分率表示。如果需要,按式(8-6)和式(8-8)计算断脱伸长率。
预张力夹持试样:
松式夹持试样:
式中:
E ——断裂伸长率,%;
△L ——预张力夹持试样时的断裂伸长(见图8-8),单位为毫米(mm);
L0——隔距长度,单位为毫米(mm);
Er——断脱伸长率,%;
△Lt——预张力夹持试样时的断脱伸长(见图8-9),单位为毫米(mm);
△L’ ——松式夹持试样时的断裂伸长(见图8-8),单位为毫米(mm);
L0’——松式夹持试样达到规定预张力时的伸长,单位为毫米(mm);
△Lt’——松式夹持试样时的断脱伸长(见图8-9),单位为毫米(mm)。
分别计算经纬向(或纵横向)的断裂伸长率平均值,如果需要,计算断脱伸长率平均值。计算结果按如下修约:
①断裂伸长率<8%:修约至0.2%;
②断裂伸长率≥8%且≤75%:修约至0.5%;
③断裂伸长率>75%:修约至1%。
图8-8 预张力夹持试样的拉伸曲线
图8-9 松式夹持试样的拉伸曲线
(3)如果需要,计算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变异系数,修约至0.1%。
(4)如果需要,按式(8-9)确定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95%置信区间,修约方法同平均值。
式中:
μ ——置信区间;
X ——平均值;
S ——标准差;
t ——由t-分布表查得,当n=5,置信度为95%时,t=2.776;
n ——试验次数。
六、撕破强力试验
撕破强力试验按GB/T3917.2执行。
(一)试验原理
夹持裤形试样的两条腿,使试样切口线在上下夹具之间成直线。开动仪器将拉力施加于切口方向,记录直至撕裂到规定长度内的撕破强力,并根据自动绘图装置绘出的曲线上的峰值或通过电子装置计算出撕破强力。
(二)试验取样
按粗(精)梳羊绒织品中“物理试验采样”的条款中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取样,从批量样品的每匹中,在离匹端至少3m以上处随机剪取长度至少为1m的全幅织物作为实验室样品,应保证样品无折皱或可见的疵点。图8-10是从实验室样品上裁取试样的一个示例。注意应避开进开折皱处、布边及织物上无代表性的区域。
图8-10 从实验室样品上剪取试样实例
七、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试验
羊绒机织物中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的测定与羊绒针织物是相同的,试验方法均按照FZ/T20018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二条)。
八、脱缝程度试验
脱缝程度试验按FZ/T20019执行。
(一)试验原理
在垂直于织物接缝的方向上施加一定的负荷,接缝处脱开,测量其脱开的宽度。
经向试样(即长边为经向的试样)测得的是纬向脱缝(即纬纱在经纱上的滑移);而纬向试样(即长边为纬向的试样)测得的是经向脱缝(即经纱在纬纱上的滑移)。
(二)设备与材料
(1)家用缝纫机;11号、14号缝纫针;9.7tex×3(60s/3),16.2tex×3(36s/3)棉丝光缝纫线。
(2)等速伸长型拉伸试验仪,能在试样上逐渐施加负荷至59N(6kgf),78N(8kgf), 118N(12kgf)或176N(18kgf),试样夹持器的前夹钳尺寸应为25mm×25mm,后夹钳尺寸应为25mm×40mm(或40mm以上)。
(3)数显游标卡尺,或能迅速获取测量值的同类量具。
(三)试样的制备
(1)试样应在距布边至少100mm处剪取,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各块试样之间均不得含有相同的经纱和纬纱。
(2)试样尺寸为175mm×100mm,试样边缘平行于经纱或纬纱。
(3)经向试样(经向为长边)及纬向试样(纬向为长边)各三块。
(四)标准大气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5±3)%。
(五)试验步骤
1.接缝的制备
(1)将试样平放在标准大气中调湿至少24h。
(2)将调湿后的试样沿长边正面在里对折,使两条短边重叠,在平行于折痕且距其13mm处用缝纫机缝妥。然后沿折痕将试样剪开。
(3)所用缝线和缝纫针规格见表8-13。
表8-13
(4)缝纫前缝纫机的调整。
①用一张纸试验,调整缝纫针距至每25mm内有14个针孔。
②用双层织物试验,调整缝线张力,使面线与底线在织物表层与里层互相分布均匀。
2.缝口脱开程度的测定
(1)将等速伸长型拉伸试验仪的两个夹持器分开至75mm,将接缝试样固定在夹持器中,使接缝与夹持器边缘互相平行,并且位于两个夹持器的中间。
(2)启动仪器使夹持器以50mm/min的速度分离,逐渐增加负荷至表8-14规定的最大值,立刻停止夹持器的移动。
表8-14
(3)用游标卡尺在30s内量取接缝处裂开的最大距离,如图8-11所示,精确至0.5mm。
(六)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分别计算三块经向试样和三块纬向试样接缝处脱开最大距离的平均值,结果修约至0.5mm。
九、汽蒸尺寸变化率试验
汽蒸尺寸变化率试验按FZ/T20021执行。
(一)试验原理
测定织物在不受压力的情况下,受蒸汽作用后尺寸变化。该尺寸变化与织物在湿处理中的湿膨胀和毡化收缩变化无关。
图8-11 接缝裂开距离量取示意图
(二)设备与工具
(1)套筒式汽蒸仪或同类仪器。
(2)订书钉或能精确标记基准点的用具。
(3)毫米刻度尺。
(三)标准大气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照GB/T6529的规定执行,预调湿温湿度按照GB/T6529的规定执行。
(四)试样的制备
(1)经向(直向)和纬向(横向)各取4条试样。
(2)试样尺寸为长300mm、宽50mm,试样上不应有明显疵点。
(五)试验步骤
(1)试样经预调湿4h后,放置在标准大气中调湿24h。试样上用订书钉或GB/T8628规定方法在相距250mm处两端对称地各作一个标记。
(2)量取标记间的长度为汽蒸前长度,精确到0.5mm。
(3)蒸汽以70g/min(允差2000)的速度通过蒸汽圆筒至少1min,使圆筒预热。如圆筒过冷,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试验时蒸汽阀保持打开状态。
(4)把调湿后的四块试样分别平放在每一层金属丝支架上,立即放入圆筒内并保持30s。
(5)从圆筒内移出试样,冷却30s后再放入圆筒内。如此进出循环三次。
(6)三次循环后把试样放置在光滑平面上冷却,预调湿和调湿后,量取标记之间的长度为汽蒸后的长度,精确到0.5mm。
(六)试验结果计算
(1)每一块试样的汽蒸尺寸变化率按式(8-10)计算。
式中:
QS——汽蒸尺寸变化率,%;
L0——汽蒸前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1——汽蒸后长度,单位为毫米(mm)。
(2)分别计算经(直)、纬(横)向汽蒸尺寸变化率的平均值,并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十、纤维含量试验
纤维含量试验按GB/T2910-2009(所有部分),GB/T16988,FZ/T01026等执行,结合公定回潮率计算,公定回潮率按GB9994执行(山羊绒针织物的纤维含量试验参照第五章山羊绒纱线部分第二节第七条)。
十一、耐光色牢度试验
耐光色牢度试验按GB/T8427-2008方法3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五条)。
十二、耐水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试验按GB/T5713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八条)。
十三、耐汗渍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按GB/T3922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七条)。
十四、耐熨烫色牢度试验
耐熨烫色牢度试验按GB/T6152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六章第三节第十九条)。
十五、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按GB/T3920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九条)。
十六、耐干洗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试验按GB/T5711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二十条)。
十七、落水变形试验(仅针对于精梳羊绒织品)
A.裁取25cm×25cm的试样两块。
B.配制溶液:每1000m L水加4g合成洗涤剂,浴比1∶30。
C.将试样放入盛有温度为(25±2)℃的溶液的浸渍盆内,浸渍10min(一次试验同时浸入试样最多6块)。然后,用双手执其相邻两角,逐块提出液面。
D.将试样置于温度20℃~30℃之清水中,用手执其两角,在水中上下摆动,经、纬向各反复操作5次,逐块提出液面,再在清水中过清一次,操作同前。
E.试样在滴水状态下,用夹子夹住试样经向两角。在室温下,将样品悬挂起来晾干,晾干到与原重相差±2%时,平置恒温恒湿室内暴露6h以上。
F.平衡6h后,使用熨斗熨烫样品时,不要让熨斗在样品上面来回熨烫,将熨斗直接压在面料上即可。熨斗温度为(150±2)℃
G.随后将试样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3)%的环境下,平衡4h后,对照落水变形标准样照进行评级,在灯光评级箱内评级。
十八、耐洗色牢度试验(仅针对于精梳羊绒织品)
“手洗”类产品按GB/T12490-2007(试验条件A1S,不加钢珠)执行,“可机洗”类产品按GB/T12490-2007(试验条件B1S,不加钢珠)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六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