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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自然的服从

时间:2023-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火的使用的意义,恩格斯曾说:“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1]。因此,在原始文明下,人类把自然视为威力无穷的主宰,视为某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的化身。
人对自然的服从_生态文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人类要满足自身的基本需求,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必然面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矛盾,文明就是人类在克服这些矛盾的努力中所达到的历史进度。

在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之后,人类开始从动物界中逐渐分离出来,开始建立起自己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建立标志着人类开始由蛮荒蒙昧时代进入了初始的文明时期。人们通常把这一时期的人类文明称为原始文明或渔猎文明。从时间跨度上看,它涵盖了历时几百万年的整个原始社会时期。在这一文明时期,刚刚脱离了蒙昧状态的原始人类虽然思维水平、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的能力,以及物质生产能力非常低下,但是为了自身的生存,早期的人类已经开始探索自身与自然界的关系,用原始的、有限的手段和方式改造自然界,自然界人化过程逐渐展开。在这一漫长时期中,标志着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代表性成果就是人工取火和养火及骨器、石器、弓箭等工具的发明和使用。《韩非子·五蠹》中曾说:“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关于火的使用的意义,恩格斯曾说:“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1]

在早期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中,采集和渔猎是两种最重要的活动方式,是其物质生活资料的最主要来源。这两种活动的共同之处是二者都是直接利用自然物作为人的生活资料。采集是向自然索取现成的植物性食物,主要运用自身的四肢和感官。渔猎则是向自然索取现成的动物性食物。相比而言,渔猎活动比采集更为困难复杂,有时单靠人体自身的器官难以胜任,必须更多地借助和使用外在的工具。

与物质生产能力的水平一样,原始人的精神生产能力同样低下。在早期的人类社会之中,没有文字和用文字记载的历史,其主要的精神活动是原始宗教活动。原始宗教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其表现形式为万物有灵论、原始巫术及图腾崇拜等等,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对自然神的崇拜。恩格斯说过:“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2]凭借想象力,原始人在现实世界之外又构想出了一个超自然的世界,认为自然界的秩序来自超自然力量的支配和安排,许多自然事物和现象,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河土地、凶禽猛兽等,均为超自然神灵的体现。

在原始社会,尽管人类已经作为具有自觉能动性的主体呈现在自然面前,但是由于缺乏强大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对自然的利用、开发和支配能力极其有限。在自然界面前,人的主体性的地位和力量还没有展现和确立起来。他们不得不依赖自然界直接提供的食物和其他简单的生活资料,同时也无法抵御各种自然力的肆虐。他们经常忍受饥饿、疾病、寒冷和酷热的折磨,受到野兽的侵扰和危害。因此,在原始文明下,人类把自然视为威力无穷的主宰,视为某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的化身。他们匍匐在自然之神的脚下,通过各种原始宗教仪式对其表示顺从、敬畏,祈求他们的恩赐和庇佑。马克思在谈到古代人类和自然界的关系时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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