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本医疗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快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制度整合,是实现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现实需要。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重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任务。2010年11月,北京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
有利于实现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_北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攸关每个人的健康权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基本医疗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快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制度整合,是实现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现实需要。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原则。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重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任务。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提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的总体要求。
2009年6月,《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该方案明确提出要“整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全市统筹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2010年启动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2011年初步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业居民医疗保险、‘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整合”。2010年11月,北京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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