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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睦邻中心治理结构

时间:2023-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成立睦邻中心顾问委员会在睦邻中心启用之时,居民区党总支、居委会、社会组织联手组建了由社工、居委干部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睦邻中心顾问委员会”。而作为居民自治机构的居委会,在第三睦邻中心的组织架构内,是以协调者和咨询员的身份出现。同时对于入驻睦邻中心的社会组织,居委会同样不干预他们的工作,只是对其活动项目前期进行动员以及提供策略上的咨询。
第三睦邻中心治理结构_社区睦邻中心:基层公益服务提供的杨浦模式

(一)“第三方”托管睦邻中心

为了更好地发挥睦邻中心的作用,为居民提供有价值的社会服务,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特点,延吉新村街道秉持着“睦邻中心建设者与管理者相分离”的理念,确立“第三方”管理睦邻中心的方式,引入具有丰富社区管理服务经验的延泽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托管第三睦邻中心。政府则不直接管理和运作睦邻中心,而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睦邻中心运作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在相关政策上予以倾斜并在机构开展项目时提供资源协调和关系疏通以推动项目落实和取得成效。

(二)成立睦邻中心顾问委员会

在睦邻中心启用之时,居民区党总支、居委会、社会组织联手组建了由社工、居委干部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睦邻中心顾问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社会组织向委员会成员通报当月度睦邻中心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方面让每个顾问委员会的成员都了解睦邻中心的运作状况。另一方面广泛听取委员意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去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另外,顾问委员会还是志愿者工作的有效推动者,通过“睦邻中心顾问会员会”的联席会议,组建成立志愿者队伍,共同维护场馆设施及环境卫生。让每位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都成为社团志愿者,自觉维护睦邻中心的环境建设和正常运作。顾问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在提升睦邻中心管理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居民主人翁意识,锻炼了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组织的能力。

(三)去行政化的组织架构

如图3-1所示,在第三睦邻中新的组织架构内,“上海延泽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作为中心托管方,处于中心地位,负责整个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不仅具体实施社会服务项目,而且还会引进社会公益组织入驻睦邻中心,与一些大中专院校的公益和志愿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合作开展社区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以外资源,为居民提供不同形式的社会服务。而政府(街道)是睦邻中心的建设者,但不是管理者,在整个睦邻中心的运作过程中是作为购买服务者和监督者,为中心的运作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相关资源的帮扶,并不直接参与机构的运营,仅有街道的社会保障科对接睦邻中心,作为街道与睦邻中心的中间人,协调和沟通两者的工作。而作为居民自治机构的居委会,在第三睦邻中心的组织架构内,是以协调者和咨询员的身份出现。居委会与睦邻中心的托管方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互帮互助的关系,在一些社区活动和惠民项目上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同时对于入驻睦邻中心的社会组织,居委会同样不干预他们的工作,只是对其活动项目前期进行动员以及提供策略上的咨询。这种去行政化的组织架构,有利于发挥社会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服务流程的非固定化以及服务形式的多样性,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睦邻中心的惠民功能。

图3-1 第三睦邻中心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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