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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组织研究

时间:2023-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在客观上要求研究者转换研究视角,将宏观视角下降到中观视角,即将社会组织视为组织,而不是目标,围绕组织的具体运作及其如何处理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研究。资源依赖理论强调组织对环境的影响,强调组织间关系,是对传统组织理论的一个突破。
中观组织研究_公共服务购买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研究

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作为一种较为宏观的结构分析,对于那些细微深处、复杂多变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的理论解释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一研究范式在社会组织研究领域的应用,更多地体现于方法论与认识论的层面。作为一个总体性社会转型的重要产物,社会组织的发展总是和一系列微观而具体的问题联系在一起。这在客观上要求研究者转换研究视角,将宏观视角下降到中观视角,即将社会组织视为组织,而不是目标,围绕组织的具体运作及其如何处理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研究。这些研究在层次上不同于国家与社会的力量对比、关系形态等宏观层面的研究,关注的问题更为具体,涉及的领域也更为丰富。在这些领域的社会学研究中,制度主义的分析路径占有重要地位,其中以资源依赖理论和新制度主义理论为主要代表。前者强调组织权力,把组织视为一个政治行动者,认为组织的策略无不与组织试图获取资源,控制其他组织的权力行为有关[18];后者则更接近于社会学研究传统,关注的是组织结构的趋同性。在此,合法性机制而非效率机制对组织生存起关键的作用[19]。下面我们就其理论内容、已有研究成果及其局限展开分析。

(一)资源依赖理论

在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关系的理论解释中,资源依赖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性资源。普费弗和萨兰奇科(Pfeffer and Salancik, 1978)是资源依赖理论的集大成者。在其著作《组织的外部控制》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四大重要假设:一是组织最重要的是关心生存;二是为了生存,组织需要资源,而组织自己通常不能生产这些资源;三是组织必须与它所依赖的环境中的因素互动,这些因素通常包含其他组织;四是组织生存建立在一个控制它与其他组织关系的能力基础之上。其中组织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员、资金、社会合法性、顾客,以及技术和物资投入等。其次,他们认为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的依赖程度取决于三个决定性因素:资源对于组织生存的重要性;组织内部或外部一个特定群体获得或处理资源使用的程度;替代性资源来源的存在程度。最后,资源依赖理论除了关注外部的组织控制,也关注内部的权力策略,并认为两者是相互关联的。资源依赖理论关于权力论述的主要观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织间的资源依赖产生了其他组织对特定组织的外部控制,并影响了组织内部的权力安排;二是外部限制和内部的权力构造构成了组织行为的条件,并产生了组织为了摆脱外部依赖,维持组织自治度的行为[20]。普费弗(1978)就提出应当把组织视为政治行动者而不仅仅是完成任务的工作组织,认为组织的策略无不与组织试图获取资源,试图控制其他组织的权力行为有关,同时他也分析了组织内部的权力问题,认为能够提供资源的组织成员显然比其他成员更加重要。

在实证研究方面,虞维华(2005)从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了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资源上的相互依赖关系以及不同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类型。郭春宁(2007)从资源依赖理论和结构化的社会建构理论出发,通过考察一个社会主导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分析了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非均衡依赖关系,揭示了基于这种非均衡依赖关系的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模式:强势建构,并得出结论: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存在非均衡依赖关系,主要表现在政府是社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合法性资源的唯一供给者。徐宇珊(2008)对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进行了深入的个案分析,结合并拓展资源依赖理论的相关观点提出了“非对称性依赖”的理论分析框架,认为基金会在现阶段不一定要过分强调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在独立性与依附性之间找到平衡,借力发展。当基金会自身力量得以壮大,拥有巨额“社会慈善资源”,实施大量社会公益项目时,也就获得了与政府对话的支点,政府会转而依靠基金会发展更多的社会公共事业,两者之间的非对称性依赖关系会得以改善。汪锦军(2008)通过分析资源依赖理论为浙江的政府与民间组织的互动合作搭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然后通过对浙江实践的考察,阐述政府和民间组织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从而为政府与民间组织的互动合作提供结构性的分析途径。

资源依赖理论强调组织对环境的影响,强调组织间关系,是对传统组织理论的一个突破。可以说,资源依赖理论把组织看作是环境关系的一个积极参与者,关注资源对组织的强烈诱导作用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权力安排过程。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这一问题上,从资源依赖理论角度看,社会组织与政府在资源方面是互有需求的,属于相互依赖情形,只是政府对社会组织在资源上的依赖程度远远小于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二者构成了的非对称性依赖关系。但是在资源依赖理论中,也出现了过于强调权力的作用,而忽略了效率因素和制度文化因素的问题,由于组织嵌入社会网络和制度观念中,组织的很多行为和结构形式是约定俗成或者模仿性的,这一点后来的新制度主义理论作了较好的补充。但其外部资源控制和内部权力策略相互作用这个观点对本书的思考也起了很大的借鉴作用,本书也将结合组织的外部资源控制和内部权力策略,对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进行剖析,同时也认为该理论过于重视组织的资源控制作用,而没有发展到结构层面上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对组织策略的影响。

(二)新制度主义理论

新制度主义是一种主张把制度因素引入经济分析以解释长期经济变迁成因的理论,它本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非主流学派,但由于其在建立制度分析模型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梅耶和罗文(Meyerand Rowan,1977)最早将这一理论应用于组织研究,蒂马乔和鲍威尔(Dimaggioand Powell,1984)则对其进行了扩展。新制度主义理论强调组织受到环境的影响,不过对组织产生作用的并不只是理性或效率的因素,社会建构的观念体系和规范制度对组织也产生巨大的控制性影响,既控制其架构又制约其运作。新制度主义理论认为,组织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并非只包括资金、人才、能源、信息等技术性要素,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包含了法律制度、文化期待、社会规范、价值观念等“合法性”的维度。在现代社会中,这些规定组织为实现既定目标所必须采取的形式、手段和程序的“合法性”维度,可能会表现为一种理性的“神话”(myth),并伴随着相应的“仪式”(ceremony)渗透于环境之中,构成从外部强加给所有正式组织的制度化压力,迫使组织不断地内化这些合法性要求,形成与制度环境相符合的正式结构。但这些正式结构又经常与组织的技术效率没有关系,有时甚至与技术效率相冲突。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理性化组织很可能采取将制度要求的正式结构与实际的运作结构“分解”(decouple)开来,使前者仅作为仪式而存在,而实际的运作不受其制约和影响。这样既可维持了组织在制度环境中的合法性,又保证了组织的技术效率[21]。由此造成了全社会范围内正式组织的制度“同形”(isomorphism)趋势,而针对单个组织来,就出现了组织的形同质异,或组织正式结构与实际运作的分离。其实新制度主义所关心的问题是组织的结构为什么会相似,即为什么会出现组织的制度趋同性现象。梅耶认为我们必须从组织和环境的关系上来认识组织,必须从合法性机制上来看待组织和环境的“同构”现象。蒂马乔和鲍威尔从组织与环境关系的三种具体机制入手讨论了组织趋同性问题,包括强迫机制、模仿机制和社会规范机制。新制度主义对组织制度趋同的研究与强调效率和理性选择的经济学家相对,体现了社会学对组织领域研究的杰出贡献。

国内经验研究方面:田凯(2004)在组织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和种群生态理论的基础上,以“非协调约束下的组织运作”为理论框架,对中国20世纪90年代后期慈善组织的生成机制和运作逻辑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并认为中国慈善组织的集中出现以及组织形式与运作的明显不一致,是非协调的制度环境对组织行动实施约束的结果,是组织面对制度环境的压力采用的理性的生存策略。政府的资源获得需求与社会控制需求之间的持久张力,是慈善组织的形式与运作脱离的制度根源。组织的形式与运作的不一致,是组织领域中非常普遍的现象。陈剩勇、马斌(2004)引入新制度主义关于“社会合法性”的概念,对温州民间商会的生发机制的考察和解释,探讨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间商会组织的自组织资源汲取能力的增强、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自治规则的完善、行政依赖性的弱化、社会合法性的成长、与政府关系的理性化等一系列的制度变迁过程,提出了民间商会自主治理机制的生成和演进逻辑,并且提出了体制外生成的民间行会组织产生、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挖掘、发展和巩固“社会合法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随着民间商会自主治理机制的建立,它们与政府间的相互关系逐步从人格化的“关系性合意”过渡到准制度化合作。沈原和孙五三(2001)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个案,揭示了“体制依赖”是当今全国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官办社会团体的实质之所在,其决定了这些社会组织的“形同质异”特征,这一点在全国性社会组织的层面上表现得至为明显。

当然,学术界也存在着对新制度主义的批评,目前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新制度主义看来,组织形式受到外部环境、模仿机制等或强或弱的合法性机制影响而趋向于同一性,组织形式的变化是被动而非主动的,那么组织形式必定只是二次的变迁或适应,问题是组织首次创新的制度动力从哪里来。制度学派能否在组织的首次变迁上做出分析的贡献,而不是笼统地归结为效率机制的作用;二是强调组织的趋同性使研究者多将组织领域或者宏观的社会制度环境作为分析对象,缺乏对个体组织或微观制度机制的分析。这使得制度学派在解释制度创新上缺乏较有说服力的论证。当然还有学者认为新制度主义较少分析组织内部运作也是其不足之处。

(三)两者综合

资源依赖理论和新制度主义有三个共同点。首先,两种理论都认为组织是开放的系统,强调组织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其次,都否定把组织作为工具性的目标系统来看待,强调组织是一个松散的系统联结;最后,都强调组织生存的合理性。当然,两种理论也有明显的不同,这与它们分别强调权力和合法性的不同机制有关,具体可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强调的重点不同。资源依赖理论强调组织的权力策略,组织策略以及引致的行为差异性是显然的结果,而新制度主义强调制度环境的作用,重点在于解释组织的形态趋同性;二是对环境的特质的界定不同。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环境是由相互有差别的利益团体组织所构成的,它们会对组织提出不同的要求,而新制度主义把环境看作是由观念、文化、信仰、制度构成的综合体;三是与环境的关系不同。资源依赖理论着重组织对环境的改变和影响,而在新制度主义理论中,组织仍是较为被动的,更多受到环境的影响;四是资源依赖理论较重视管理和组织运作的策略,新制度主义则侧重于组织的制度和结构形式,以及作为组织域而非单个的组织形态特点。

尽管资源依赖理论和新制度主义学派在理论切入、演绎逻辑和内容重点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二者是可以相互结合与相互补充的,如:资源依赖理论强调组织作为政治行动者对环境的改变和影响,强调组织各种策略性的行为方式,过于重视组织外部的策略机制,却忽略了规范、制度、信仰、文化等“合法性”要素对组织的制约作用,以及相对较少分析组织内部的权力安排,而这些恰好是新制度主义学派所关注的;新制度主义学派虽然正确认识到了组织运作过程中的非理性活动,以及组织对制度环境的嵌入,但却漠视了组织的能动性、制度的创新与变迁等,而资源依赖理论正好可弥补新制度主义学派的这些缺陷。比如当我们研究组织的变迁行为时,在真实组织行为中,组织的行动会受到多种而非一种驱力的作用,权力依赖是其中的重要动力机制,但是权力依赖必须与组织成员或组织行动者的价值期待联系在一起才可以发生组织的变迁。组织的权力分析和组织的制度化、合法化分析完全可以互相补充而发挥更强的解释力。

唐斌(2006)整合资源依赖理论和新制度主义学派关于组织环境的构成要素、组织与环境高度关联等观点,以禁毒非营利组织运作所需的资源及其输入路径为切入点,来阐释禁毒非营利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分析新生的禁毒非营利组织对运作环境(主要是政府组织)的依赖性,以及其在成长过程中为克服这种单向依赖、走向自治的努力及成效。邓宁化(2011)在综合资源依赖理论和新制度主义理论基础上,建立了体制内社会组织对国家—社会的合法性与经济资源的双重依赖的分析框架,调查了天津市两个省级体制内社会组织获得合法性和经济资源及其一定的自主性的特殊逻辑,重构了两个个案对国家与社会的双重依赖格局,特别是揭示了其平衡这一依赖的相关策略,得出缺乏社会基础的体制内社会组织凭借和利用国家的特殊合法性支持而进入到社会领域中以汲取资源的相关策略,被称为“寄居蟹的艺术”。

本书认同中观组织研究把组织看成是政治行动者,看重效率、资源、制度等对组织结构的影响等观点,以及对权力分析的关注。同时,也认为中观组织理论有其不足之处。本书整理出如下中观组织研究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问题上的可改进之处,准备在这些方面做出一定的努力。首先,要把行动者放在和制度一样重要的位置上,因为行动者应当是理解制度问题的重要方面。斯格特(2002)指出,在组织社会学中,“组织中的参与者首先应该是社会行动者,正是他们的努力、遵循和不顺从,构建和决定了组织的结构。”[22]新制度主义偏向于从制度对组织和行动者的约束来解释组织形式,对行动者的能动性强调得不够。然而,正如迪马鸠指出,“不考虑行动者的能动性,制度主义者对有关制度实践、组织形式的起源、再生产以及解体等现象无法发展出具有预测性和说服力的理论来。”[23]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应该发展出更微观的研究理论,突出行动者这一研究对象。

其次,还要同样重视政府和社会组织双方的权力形成关系,权力研究是中观与宏观研究的共同点,因为权力实质上就是一种关系,通过权力结构分析,宏观的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才有了中观甚至是微观的操作化可能。我们看到中国的现实是,社会组织在合法性获得的支持方面仍然强烈地依赖于政府,以至于出现组织结构与政府科层体制的“同构”以及“组织的外形化”趋势。但同时应当看到,社会领域的自主性也在逐渐增强,在某些领域对政府权力形成了限制。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组织与政府间的权力依赖关系应当是研究的重点,这也是资源依赖理论和新制度主义理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同时我们认为,还应该看到组织的权力依赖关系和社会文化的相互嵌入关系。这是一种社会质性或文化的力量。所以组织权力关系必须放到社会文化网络中来分析才有说服力。所以单独的资源依赖理论、新制度主义或其他组织理论都还不足以解释真实社会中的组织现象。

最后,要结合合法性机制与组织实践。新制度主义强调组织的合法性需求,但我们应当看到组织的实践能动性、组织对环境的改变和控制或者说组织突破现有规则、创造新规则的能力。看到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只局限于对组织的静态特征的把握上,而将视角转向组织的变迁或者制度创新上,这是中国现实社会中大量发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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