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拓 申立
摘 要:近年来,我国城市趋海化发展趋势渐趋明显,呈现产业趋海化和生活趋海化两大动向,产生了严峻的近海环境后果。优化近海环境治理的前提是识别近海污染的主要源头,基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的长时段数据分析发现,陆源污染与沿海省市经济发展显著相关,随着人均GDP上升,工业与生活废水排放总量持续增长,其中,工业废水排放在人均GDP达到4万元左右时出现拐点,而生活污水排放仍持续增长。为此,以往偏重城市工业污染防控的海洋环境治理策略应相应调整,应着力推动城市化与工业化污染防控的并重、空间管控与技术创新的协同、涉海多元管理主体的共治共享等,确保沿海城市海洋开发与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城市趋海化 近海环境后果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治理策略
作者林拓,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中心(上海);申立,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
当前,全球滨海地区已成为城市发展与人类活动的重要区域,世界3/4的大城市、70%的工业资本聚集于此(修国华,2009)。据联合国预测,2020年的全球滨海地区人口将达到人口总数的75%[2]。城市趋海化发展的时代已经来临,区域人口和产业活动在滨海地区空间聚集,以农业为主的传统滨海乡村社会正在逐步转变为以工业、服务业、海洋产业、高新产业和信息产业为主的现代滨海城市社会。在此过程中,城市生活与工业生产等陆源排污向海洋的就近排放,带来的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养殖废水、港口船舶污染等,正在造成近海环境污染日趋加剧(袁建军,谢嘉华,2001;Halpern,2008)。尽管不少发达国家对此颇为关注,但近海生态环境治理进程仍困难重重,严重制约着各国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我国,这一难题同样突出。
为此,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如何优化近海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不仅考验着我国城市近海环境治理水平,更需要沿海城市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本研究将聚焦我国城市趋海化发展所导致的近海环境后果,探讨适用于我国发展实际的城市治理策略。
一、我国城市趋海化发展的两大动向
近年来,我国沿海城市发展战略正经历着从陆域型向陆海型发展的转变。我国“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陆海统筹”,54个沿海城市90%以上提出各自的海洋发展战略,国家级区域规划80%以上涉及海洋或滨海发展,横琴、崇明等一批海岛被赋予更高的战略地位,以海岛为依托的沿海城市第二经济带正在形成,2014年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更把滨海地区作为国家城镇化总体战略格局的纵轴之一[3]。与此同时,舟山群岛新区成为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三沙市的建立则体现了建制城市在海洋发展中的重要性,城市正在成为中国海洋发展的战略支点。随着我国政府大陆架划界的不断明确,沿海城市利用海洋发展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实际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沿海地区已经历了两轮沿海发展热潮:第一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沿海城市发展呈现工业生产与国防建设相结合的特点;第二轮是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等为标志的沿海城市开发开放,从内向型经济向内外结合型经济转化,并实现经济、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的东中西梯度转移(刘曙光,2012;杨开忠,2007)。与之不同的是,新一轮的城市趋海化发展更具有朝向新海洋时代、陆海统筹发展的鲜明特征(林拓, 2012),呈现产业发展与城市生活两大动向。这不仅是国家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更是沿海城市应对经济危机、土地匮乏、产业转型、人口与环境压力的战略选择。
(一)动向一:城市产业趋海化
伴随着沿海城市的陆海型城市战略不断深化,如嘉兴从“运河时代”迈向“滨海时代”,宁波从“从三江时代”迈向“深港时代”,绍兴从“镜湖时代”迈向“杭州湾时代”等,城市产业结构和转型升级也呈现趋海化特征。
一是产业重点从临港工业向陆海联动的转型。除了新建一大批临港工业园区之外,一方面“以海带陆”,沿海城市通过港口与临港产业区的“区港联动”等促进城市发展,围绕海港形成的产业集群与海运物流业不断联结,逐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此外,沿海城市还积极规划海洋经济的产业组团,并着力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另一方面“以陆促海”,加强城市金融体系、优势产业、基础设施与海洋经济的对接联动,提升海洋经济能级,引发城市经济重心的趋海化转移。更重要的是,“蓝色海土”蕴藏巨大潜在价值,产业发展正从港口、渔业、旅游等对海洋空间景观和资源的浅层利用,转变为海洋医药、能源、矿藏、空间、文化遗产等海洋资源的深度科学开发。
二是产业联系呈现内陆城市—沿海城市的重组。海运与物流革命推动了生产型与消费型社会的产生,新海洋时代全球海运与城市物流不仅深刻重组,更促进内陆城市深度融入海洋发展。以陆港—海港联动为例,物流功能联动、信息网络联动、区域大通关制度等解决了内陆城市进出口货物通关问题,陆港成为联结海港城市与内陆城市的重要纽带。目前,内陆城市已建有近70个陆港,最远到达乌鲁木齐,形成东北、华北—西北、东南—中部、华南—中部、北部湾五大陆港群,深刻改变了沿海—内陆集疏运网络及内陆与沿海城市的关系格局(沙莎,2012)。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的其他内陆国家和城市同样可以依托这一发达的物流网络,依靠中国沿海城市港口进入全球市场。
三是交通支撑体系从沿海交通向陆海联通的提升。围绕着城市产业经济的趋海化,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支撑越来越重要,沿海城市纷纷提出构建“xx分钟交通圈”的目标。从已建成的辽宁等滨海公路到建设中的辽东半岛至珠三角的沿海铁路,近年我国滨海高速路网不断完善;此外,跨海大桥建设也不断推进,将原本海湾、海峡等天堑变通途,目前已有20多个沿海城市接近40座跨海通道建成,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多、最长跨海大桥的国家,进入“桥海时代”(张媛媛,2013)。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产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动向二:城市生活趋海化
一是海岸带从城市边缘向城市重心的转变。继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围海晒盐、六七十年代围滩农垦与九十年代初围滩养殖之后,滨海正在掀起新一轮填海造陆的热潮,海域空间利用正在从滨海围垦向滨海造城甚至海域造岛拓展,逐步成为人口集聚的宜居地区,有的地方甚至将行政中心迁移到海岸带,促进该地区的开发建设与人口导入。近半数的沿海城市正积极建设海洋生态城,如天津中新生态城、上海临港新城、漳州双鱼岛等,以吸引更多的人口集聚与生活。2015年底,上海临港新城常住人口已达27万人,且随着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该地区仍有巨大的人口导入潜力。放开来看,我国滨海地区人口集聚程度正不断提高,全国沿海省市城镇人口占全国比重近50%,而沿海省份内部,滨海城市与内陆城市人口比重差距在拉大,例如,浙江滨海城市人口占全省比重已经上升至77%[4]。
二是政区建制从城乡统筹向陆海统筹的变化。政区建制是观察人口集聚和区域开发的重要标准(谭其骧,2009/1947:416 434),目前趋海化发展引发人口结构、基础设施、城镇功能等一系列变化乃至滨海社区的重构,甚至是沿海政区建制的变动。据统计,近10年来我国70%以上的沿海城市已展开区县与乡镇政区调整,其频度明显高于内陆地区;半数以上沿海城市设立与区县平级或高于区县的滨海新区,环渤海、环杭州湾、环珠江口新区群悄然形成;不少城市行政中心已经或即将向滨海迁移(申立,2013);我国滨海地区从以往以县、乡、村、农场等区域型政区建制为主,转变为以市辖区、街道、镇、居等城市型政区建制为主的格局,背后直接体现滨海社会结构变化之后的城市治理重心的转变。
二、近海环境污染的源头识别:方法与数据
(一)产业趋海化抑或生活趋海化?
在沿海城市趋海化发展的同时,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相类似,我国近海海洋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海洋生态链不断受到侵蚀。据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统计资料显示,长三角地区滨海湿地正以每年2万多公顷的速度减少,潮间带湿地累计丧失57%,生态系统全面衰退,东海沿岸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已下降50%。调研结果显示,我国近海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质标准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黄海北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城市发展较快的近岸海域。
通常说来,除了在海洋地质资源开发开采过程中对海洋环境产生直接污染外,城市趋海化对近海海洋环境的直接污染主要来自城市生活与工业生产污染物对海洋的就近排放。长期以来,工业企业污染的近海排放往往被视为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众多环境研究成果报道显示,多样化的陆源污染物质与工业生产具有直接的关联,例如,近海中的汞、硫等物质可能来源于深处内陆的煤化工业与矿物燃烧(韦朝海,2012);又如,在长江口外频发的赤潮所具备的环境和生物两个条件中,食品工业残渣、蛋白质等大量营养物质输入长江口及临近海域,给长江入海口附件的生态系统带来巨大压力,加大了防治赤潮的难度(叶属峰等,2004)。海洋的主要污染物质大多在工业生产中形成(金海燕等,2009),随后通过河流、大气和人为倾倒等方式进入海洋,因此工业污染防控也相应成为滨海城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近期也有研究发现,城市滨海旅游和生活也在悄然改变近海海洋污染物的来源结构。例如,有关长江口新型污染物的研究发现,海水中与防晒霜相关的物质,其浓度在夏季达到高峰,这与夏季海边游玩人群日益增多密切相关(Yan,2011)。
伴随着城市趋海化的不断显著,近海环境后果究竟主要来源于产业趋海化导致的工业生产污染排放,抑或是由于生活趋海化导致的生活污水排放? 甄别这一近海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将是城市治理的前提,更直接影响治理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倘若污染源头是前者,那么,进一步治理策略需要从工业绿色生产、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等角度而展开;而倘若污染源头是后者,则需要进一步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生态网络、控制生活污水排放等。
(二)计量方法与数据说明
我国城市趋海化发展的目标是经济增长,因此,可将城市趋海化发展与环境污染关系问题,进一步简化为探讨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本研究引入“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自20世纪90年代起,“库兹涅茨曲线”(简称EKC)被国内外学术界用来开展对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王光升,2013:78 89)。通过其数学模型EKC与研究对象既有数据进行拟合,导出过去轨迹(发展过程)的经验公式,用图表可视化方式展示出研究对象未来可能的变化规律(发展趋势),该模型常被国内外学术界用于经济增长与环境关系的实证研究(李国璋、孔令宽,2008)。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中,倒U型曲线的拐点(最高点)成为污染趋势变化的转折点,可理解为环境影响对经济增长的分界点,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都会影响拐点在曲线中的位置,起到对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的制约和促进正反两方面效应。因此缩短拐点形成过程,必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施平,2010;王志华等,2007)。
理论提出者Grossman和Krueger认为,当某一地区经济发展处于较低水平,环境污染随人均产值增长而加重,当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环境污染程度则随着人均产值增长而降低,总体呈现“倒U”型曲线(Grossman & Krueger,1991)。本研究选取Canas等改进的新环境库兹涅兹曲线进行拟合(Selden & Song, 1994),模型表达式如下:
Yit=αi+β1X2it+β3X3it+cit
式中,i=1,2,…N;t=1,2,…T;N为观测的个体成员数量,在本文为中国沿海1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T为对各成员观测的时期数。Yit为第i个地区第t年的海洋环境污染情况,Xit为第i个地区第t年的经济发展水平, β1、β2、β3为解释变量的系数,cit为模型的随机扰动项,αi为模型的截距项。
需要指出的是,在研究方法上,一般将人均GDP通常作为表征经济增长的解释变量Xit,而表征近海环境污染情况的指标则选择废水排放,这是因为,废水排放一般被认为是造成海洋污染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与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垃圾倾倒等其他途径相比,通过废水向海洋输送的氨氮、硝酸盐氮等污染物质总量要高得多[5],因而以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排放量表征因变量Yit。
在研究时间段上,尽管我国城市趋海化发展在近期才出现,但这一趋势早在20世纪90年代起就初见端倪,特别是在上海、浙江等先发的沿海省市,同时,将研究时间段上溯至20世纪90年代也有助于数据纵向比较。为此,本研究以1991年—2012年这22年为时间跨度,以我国沿海11个省市为考察对象,对我国城市趋海化近海环境效应进行辨证,探索人均GDP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海洋近海环境响应之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囿于生活污水排放量自1998年才成为独立的统计指标,在不影响事实判断方向的前提下,本研究对生活污水的研究选取1998年—2012年作为分析时段。本研究的点源污染检测面板数据来源主要为1992年—2013年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以及各沿海省市统计年鉴。
三、城市趋海化的近海环境后果实证分析
(一)工业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
基于上述方法,对1991—2012年间全国沿海地区以及沿海各省市工业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拟合,拟合结果见表1,均通过置信水平Sig=0.05下的显著性检验,且t检验也表明拟合结果有效,进而生成拟合曲线,如图1所示。
表1 工业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图1 1991年—2012年人均GDP与工业废水排放量关系拟合曲线
从全国沿海地区总体数据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近20多年间,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工业生产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呈现出先改善再恶化,随后再改善的总体趋势。其中,20世纪90年代末,沿海省市人均GDP达到10000元左右时,工业废水排放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07年后,人均GDP接近40000元左右时,工业废水排放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再次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总体而言,全国沿海地区工业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呈现“倒N”型的演变形态。
从沿海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来看,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9省市的工业废水排放均呈现下降趋势,拐点大多出现于人均GDP达到40000元左右时,基本符合EKC模型假设。山东、浙江、广东等海洋经济大省,近年来的下降趋势尤为明显。上海市与海南省在持续多年下降后,近2年呈现小幅上升,但考虑上海与海南的工业废水排放量本身较少,仅相当于山东省排放量的不到30%,因而推测可能与这两个地区的产业类型有关,但并不表明废水排放未来将呈进一步增长态势。
根据EKC理论,上述趋势表明污染程度正朝向逐步改善的方向发展,这的确反映了部分的事实,生产技术的革新以及传统的高污染工业逐步向城市现代服务业等转变,使工业生产对海洋的污染情况有所减缓。因此可以认为随着城镇趋海化带动的产业升级转型,由工业生产产生的近海污染程度将得到缓解。
(二)生活污水排放与经济增长
本研究采用相同的EKC拟合方法,对1998年—2012年间全国以及沿海各省市生活污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拟合,拟合结果见表2,均通过置信水平Sig=0.05下的显著性检验,且t检验也表明拟合结果有效,进而生成拟合曲线,如图2所示。
表2 生活污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图2 1998年—2012年人均GDP与生活污水排放量关系拟合曲线
生活污水排放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拟合结果表明,不同于工业废水排放逐步趋缓的态势,生活污水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从全国沿海地区的总体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全国生活污水排放呈现单调递增的态势,自2002年以来,全国沿海地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连续11年持续增长,2010年之后,更呈现加速上涨的趋势。
从沿海省市的具体情况来看,工业废水排放已出现下降拐点的省市,生活污水的增长趋势却仍然非常明显。辽宁、上海、广西、海南等省市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在经过多年持续增长后,2011年与2012年呈现出减缓或下降趋势。除这4省市之外的其余省市,生活污水排放均无减缓趋向,不仅尚未出现拐点迹象,反而在2011年后加速增长,而2011年恰恰是《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第一年,“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已成为国家级经济发展战略之一。
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这一截然相反的发展趋势,不禁引发疑问,究竟沿海省市污水排放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怎样的关系,本研究进一步对工业与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三)废水排放总量与经济增长
废水排放总量的变化趋势体现出与生活污水相近的情况,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大部分省市的废水排放总量呈上升趋势,仅有广西明显下降,这意味着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此消彼长未必能够降低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甚至在排污总量上反而可能进一步上升。实际上,除了浙江、广西和福建以外,近年其他沿海省市生活污水排放的绝对量均高于工业废水排放量,上海、天津、广东等趋海化水平较高的省市甚至远高于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见图3)。
图3 1998年—2012年全国及各省市人均GDP与废水排放总量关系拟合曲线
当然,上述分析主要基于污水排放量展开,缺少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污染物质含量的分析。但倘若以污水排放的国家标准为依据,情况同样令人担忧,《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近4年间,工业类排污口达标比例逐步上升,2013年达标排放次数比率为58%,与之相比,市政类排污达标比率则连续3年下降,2013年仅为45%。不仅如此,在我国沿海不少地区,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大多也低于工业废水。由于对工业废水排放实施了较为严格的管制措施,十多年间,不少滨海大城市工业废水处理率基本接近100%,但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却明显较低,大多徘徊于80%左右(见图4)。由此可见,在城市趋海化发展的背景下,城市生活对海洋环境的压力正逐步突显,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对近海环境的污染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将引发更加巨大的海洋生态环境压力。
图4 部分沿海城市工业废水处理率与生活污水处理率对比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统计年鉴》。
四、城市趋海化的近海环境治理策略
基于对我国城市趋海化发展走势的分析,采用环境库兹涅茨模型以及1991年—2012年间沿海省际面板数据,分别研究工业废水排放、城市污水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得到如下结论:城市趋海化潜藏近海环境污染的风险,我国大部分沿海省市工业废水排放已呈下降趋势,EKC拐点在人均GDP为40000元左右时已经出现。但生活排污仍持续增长,2011年后更进一步加速,故而海洋排污总量仍在上涨,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依然高位上行。不仅如此,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生活污染的监测、治理与重视程度未能缓解经济发展对近海海洋环境的压力,随着城市趋海化发展的深入推进,潜藏隐患。显然,应当对城市趋海化发展的环境效应进行反思,更加科学地完善海洋环境管理的协调机制,提升城市趋海化质量与环境治理能力。
(一)从偏重工业化后果防控转为城市化与工业化并重
针对城市生活污水作为近海环境污染主要源头,应进一步倡导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引导海洋环境责任意识的内生培育。当前,城市生活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正与日俱增,受制于社会群体根深蒂固的生活理念与方式,与工业治污相比,生活污染治理更为艰难复杂。新型城镇化倡导以人为本,改变居民生活方式,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海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倡导形成科学的海洋环境观、价值观、生产观与消费观,规范生活废弃物的处置,逐步形成新型滨海生活方式的广泛共识。在此方面,以下举措可供参考:①加强沿海城市居民、旅游游客、就业人口的生活理念与生活方式研究,运用行为地理学、社会心理学等的研究方法,探明居民、游客、就业人员等的需求变化;②形成多层次的引导机制,加强海洋环境的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培育青少年的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可参考美国在入海口地区发布《海岸带公民指南》等经验(黄明明,2010),在我国发布相关的公民指南,规范用海各项行为;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海洋环境立法以及现行法规条例间的协调,促进生活治污相关的制度完善。
(二)从偏重治理技术改进转向空间管控与技术创新协同
在当前我国近海环境治理中,面临着生态治理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相关技术创新的原始性、集成性及产业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当前生态修复、整治、保护等的新变化与新要求。更重要的是,还面临着海岸带“空间管控”难题,一是“空间冲突”,海洋功能区划是协调多种用海方式的重要途径,注重海洋功能区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但实际上却存在陆域向海扩张形式粗放单一、海洋功能区受陆域发展挤压、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海洋功能区之间存在矛盾等问题。二是“空间断裂”,海岸带作为陆海交互作用的界面,其陆海生态联系正在被滨海大道等所割断,引发植被退化、岸线侵蚀等,至于当下的围垦热潮正在重组岸线和水域,生态效应不容乐观。三是“空间累积”,环海湾地区往往分属不同行政区,尽管相关政府致力控制污染排放,但海湾本身海水交换能力差,减弱了自净能力,导致“小排放、大污染”。
为此,需要在生态治理技术之外,建立适应于我国海岸带特点的空间管控技术体系,从源头来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一是倡导集约化的涉海规划管理模式,从偏重陆域环境向陆海环境并重的转变,确立“反规划”理念,以海洋环境容量与陆域生态承载为约束,规范滨海新城、新区、开发区的开发强度,促进海岸带集约利用;从重陆域协调到重陆海协调的转变,加强沿海城乡规划、海岛规划、海洋经济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等的有效协调,划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适陆域功能布局与海域功能区划;从重专业规划到重多规合一的转变,探索以陆海空间规划为“统”、各类专项规划为“分”的规划模式。二是建立生态治理技术与规划建设过程相挂钩的技术体系,在已有水环境监测、综合管理等专项示范的基础上,建立涉及海岸带产业方式、社会管理、考核指标、灾害应急等综合领域的示范项目,在示范项目基础上,加快研制“陆海空间规划的标准和技术导则”和“生态整治修复的关键技术清单”,并在海岸带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强制推行,保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过程的生态环境质量控制。从控制生产过程污染、规划建设过程污染等源头上扭转近海生态资源环境恶化的态势。
(三)从开发利益驱动转为发展利益与生态风险双重驱动
由于城市生活趋海化的态势逐步显著,由近海环境引发的社会风险在近年来尤其要引起重视,但目前海岸带重产业发展轻社会管理、重工程项目轻公共服务,难以回应日益多样的社会诉求。加之海岸带开发挤压滨海农民、渔民的发展空间,出现大量失地农民和失海渔民的就业问题。不仅如此,有些城市因滨海(高污染)产业布局而诱发群体性“散步”事件,值得城市管理者们高度重视。
为此,应推进多主体共治共享,增强海洋环境治理的整体效能。海洋环境治理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必须超越原有的体制机制弊端。相对而言,以往体制机制构建更为注重的是多主体趋海开发的利益协调及分配,但生态风险是不同群体、不同单位等的成员所必须共同面对的,需要从更大范围、更多层次进行社会动员,促进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努力从以下两个方面双向推进:
一方面,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陆海分割与区域分割问题严重影响海洋环境治理成效,在沿海城市的行政体制中体现为陆域与海域生态环境归属不同部门管理(陆域多为环保局,海域则多为海洋局),管理衔接困难和协调不畅等难以有效管理陆源污染向海大量排放问题。从近年地方探索的成功经验来看,应注重:①加强陆海协调联动,统一协调环保局、海洋局及其他职能部门,制定统一的海洋及海岸带功能区划,减少陆源污染排放入海;②加强沿海跨行政区合作,以解决因地方利益等而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如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海洋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近海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及共同基金等。
另一方面,促进多主体多方式的协同。改变以往“开发—生态受损—生态修复—再开发”的路径依赖,促进滨海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①政府应积极推进生态管治中的职能转变与简政放权,通过职权委托与服务购买等方式,吸纳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生态管治;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与生态治理、技术转化、社会工作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与市场中介组织,建立清单名录,加大引导与培育力度;③在海洋环境治理中,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协商等,自觉参与海洋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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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Yan C,Yang Y,Liu M,etal2011,“Phenanthrene sorption to Chinese coal:Importance of coal's geochemical properties.”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 192(1).
[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下我国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及其评估研究”(15ZDA032);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追踪再资助课题“陆海统筹下沿海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与区县管理研究”(编号:11JJDZH002)。文中实证分析部分已发表于《世界地理研究》(2016,25(5):3747),本研究是对其进一步拓展与深化,特此说明,感谢虞阳、刘泽勤、焦苗对本文的贡献。
[2] 联合国官方网站,《21世纪议程》,(http://www.un.org/chinese/events/wssd/agenda21.htm.)。
[3]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两横三纵”的全国城市化战略格局,其中,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
[4] 本研究根据全国第三至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自行计算。
[5] 国家海洋局,《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http://www.coi.gov.cn/gongbao/nrhuanjing/nr2013/201403/t20140325_30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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