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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县杜氏述训的由来

时间:2023-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石画龛论述》原本难见,因此,《滨县杜氏家乘》所载《杜氏述训》则成为长期以来杜氏子孙及他人学习、研究《杜氏述训》的主要依据。《杜氏述训》是明清黄河三角洲杜氏家族文化的精髓之一,为了更好的研究《杜氏述训》的内容,传承其精神,非常有必要刊登《石画龛论述》中《杜氏述训》之原本[1],以令世人得见其原貌。
杜氏述训_家族·文化·社会:明清黄河三角洲杜氏家族文化研究

按:《杜氏述训》原称为《述训》,中国古代家训的命名往往贯之以姓氏,因此按照古代家训的命名范式,故称之为《杜氏述训》。《杜氏述训》为杜氏十四氏孙杜堮所撰,初收录于其文集《石画龛论述》中,后杜氏第七修家谱《滨县杜氏家乘》从《石画龛论述》中将《杜氏述训》四十八则辑出,附于家谱之后。由于《石画龛论述》原本难见,因此,《滨县杜氏家乘》所载《杜氏述训》则成为长期以来杜氏子孙及他人学习、研究《杜氏述训》的主要依据。2003年齐鲁书社出版的《滨州杜氏家族研究》一书在《附录》中转载《滨县杜氏家乘》本《杜氏述训》,并加标点和校勘。滨州高杜之家谱——《高杜人说高度事》,同样转载《滨县杜氏家乘》本《杜氏述训》,并称其为《滨州杜家〈述训〉》。《杜氏述训》在被收录于《滨县杜氏家乘》后,转抄过程中一些错讹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同时,在转抄的过程中,又可以明显看出《滨县杜氏家乘》编者在某些地方特意修改。诚然,《滨县杜氏家乘》的改动也有一些合理之处,但从文献学的角度而言,这样的改动已使《滨县杜氏家乘》所载《杜氏述训》失去了其原本面貌,这对于后人的研究和学习都非常不利。

《滨州杜氏家族研究》与《高杜人说高度事》在撰写过程中由于没有到见《石画龛论述》,此两书均转引了《滨县杜氏家乘》中的《杜氏述训》,因此,两书多沿袭《滨县杜氏家乘》中的错误也就在所难免。《杜氏述训》是明清黄河三角洲杜氏家族文化的精髓之一,为了更好的研究《杜氏述训》的内容,传承其精神,非常有必要刊登《石画龛论述》中《杜氏述训》之原本[1],以令世人得见其原貌。为展现《石画龛论述》本《杜氏述训》与《滨县杜氏家乘》所载《杜氏述训》之区别,特作校记加以说明。由于《滨州杜氏家族研究》与《高杜人说高度事》之《杜氏述训》均出自《滨县杜氏家乘》,除《滨州杜氏家族研究》《高杜人说高度事》与《滨县杜氏家乘》不同之处另外作出校记外,其余仅注《滨县杜氏家乘》之误。此外,《石画龛论述》本《杜氏述训》亦有一些异体字和俗体字,今将原文中的异体字和俗体字改为通行的简体汉字,对文中的误字,据文义进行校改,校改文字加括号予以区别,并对校改内容在校记中予以说明,文中补写插入语等,亦出校说明。另外,由于《杜氏述训》为繁体手写文字,今释录为通行的简体汉字。

本文所用《石画龛论述》,系2000年北京出版社所出的《四库全书未收书集刊》所载版本,此版本亦非完美无缺,如此版之《石画龛论述》中缺录《杜氏述训》第四十六则。特此说明。

【第一则】[1]

自见之谓明,自听之谓聪,自胜之谓强。人惟不自见、自闻而后自是。既自是矣,益怠长傲[2],强于何有[3]?乃所谓大愚也[4]。父兄不以为忧而以[5]为喜,其父兄亦大愚也。

【校记】

[1]“【第一则】”及以后所列各则顺序号,原文所不载,为编者所加,特此说明。

[2]“益怠长傲”,《滨县杜氏家乘》录作“长傲益怠”。

[3]“强于何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何有于强”。

[4]“也”,《滨县杜氏家乘》“也”后录有“子弟至是”四字。

[5]“以”,《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返”。

【第二则】

家语[1]曰:“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此为人第一关头[2]。盖幼时肫然赤子,惟父母是听;迨其渐长,因物而化,随俗[3]而迁,虽父母之命将不能行。乃始搰搰然提其耳而教之,固已晚矣。谚语云[4]:“教儿教[5]婴孩,教妇教[6]初来。”女辞家而适人,一切无旧恩可恃,致[7]尝虚已以听于舅姑,而唯恐其有过也。教不于此时,亦将如子之渐长而不复可变矣[8]。尝见世之为父母翁姑[9]以此为悔者不少,其有及乎?

【校记】

[1]“家语”,《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先大夫每引《颜氏家训》教余兄弟”。

[2]“此为人第一关头”,《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3]“俗”,《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习”。

[4]“云”,《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5]“教”,《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6]“教”,《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7]“致”,《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故”。

[8]“矣”,《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也”。

[9]“为父母翁姑”,《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为舅姑”。

【第三则】

孩提之童,知爱知敬,始家邦终四海,即由此充之,非有加也。其它皆属继起,况外物乎?小儿[1]嬉戏,每[2]指某物曰“是我有也”,曾[3]宜以[4]怒色诃[5]之。盖恐长自私自利之心而渐漓(离)[6]其天性也。防微杜渐,斯[7]虑之蚤(早)[8]矣。

【校记】

[1]此处原为“幼时”二字,后涂改为“小儿”,《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幼时”。

[2]此处原为“或”,后涂改为“每”,《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或”。

[3]“曾”,《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先大夫”。

[4]此处原文为“公必”二字,后涂改为“宜以”,《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5]“诃”,《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责”。

[6]原文作“漓”,误,据文义,今改为“离”。

[7]“斯”,系补写插入语。

[8]“斯虑之早矣”,《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用意深矣”。另,原文为“蚤”字,据文义,今改为“早”。

【第四则】

人之于子,欲其富、欲其贵、欲其寿考,若将萃人生之福泽[1]备集[2]于一身,而后为慊也。察其所以教之,则一切相反。名不立行不成,听之而已,是非导之以贫贱乎?伤生伐性,任之而已,是又[3]非速[4]之以夭殇乎?至经[5][6]营谋[7],亦有得富贵者,不特[8]祸其子,而又以自祸。幸而废疾,久不死,亦谓之寿考,食[9]息焉而已矣。吾见有子者,之爱之而适以害之也。即或未至于害,而膝下抚摩,亦已痴騃半世[10],望其诒谋于后,其将能乎?不能诒谋于后[11],与无子何殊?

【校记】

[1]“泽”,《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泽而”。

[2]“集”,《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3]“又”,《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4]“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促”。

[5]“经”,《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左”。

[6]“窦”,《滨县杜氏家乘》录作“道”。

[7]“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谋而”。

[8]“不特”,《滨县杜氏家乘》录作“非徒”。

[9]“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视”。

[10]“半世”,《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半世矣安”。

[11]“望其诒谋于后,其将能乎?不能诒谋于后”,《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望其能诒谋于后也?不诒谋于后”。

【第五则】

教子以身不以言,非不以言也,所言皆其所行耳。其言如是,其身不如是,子固从其身不从其言也。自[1]其有生而即习见矣。心会之,神[2]通之,闻一朝之言而大反之,虽贲育之勇不能也。人有不美之行,念及其后嗣,而翻然易辙[3][4],改过迁善[5],盖亦教在其中也[6]

【校记】

[1]“自”,《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彼自”。

[2]“神”,《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性”。

[3]“易辙”,《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改悔”。

[4]“者”,系补写插入语。

[5]“改过迁善”,《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迁善改过”。

[6]“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矣”。

【第六则】

凡幼习勤苦者多成,生处安乐者多败;劳则善,逸则淫,其理固然。衣丰食足[1],反为不幸。然则如之何?曰:“置[2]之勤苦之地,执业而习之,立程而课之,其荒怠者,扑之勿恤也。”其庶几乎?

【校记】

[1]“衣丰食足”,《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丰衣足食”。

[2]“置”,《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常置”。

【第七则】

子孙虽愚,《诗》《书》不可不读。人之有子,岂尽聪明?然心性本具之理无不可解。每见顽蒙[1]下质学书不成,改而迁业[2],终其身,悖理伤教之言不敢出也,干名犯义之为[3]不敢行[4]也,则亦有主于其中者矣[5]

【校记】

[1]“蒙”,《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愚”。

[2]“改而迁业”,《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去而他适”。

[3]“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事”。

[4]“行”,《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居”。

[5]在本句前《滨县杜氏家乘》多录“只为曾经读书”一句。

【第八则】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中而才,父兄之贤也。父兄贤,则亦欲其子弟之贤。不中不才,怒而付之度外,是弃之也。彼既不中不才矣,安能即识父兄之意,而自反于中才?故曰:“养养者不急求其效之谓也。”朝焉、夕焉、俯焉、仰焉,其得诸观感之间,必有动于不容己[1],发于不自知[2]者也。微乎,微乎!

【校记】

[1]“容己”,《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自知”。

[2]“自知”,《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自己”。

【第九则】

何以教子?修身之道,即教子也;何以齐家?教子之方,即齐家也。一言一行,不出于恩,则[1]出于礼;不由于义,则[2]由于情。子生而见之、闻之,以为理固如是也[3]。其不如是,必恐父兄之[4]知之,知之而又必不恕之也[5],潜消其非心而暗长其善念者必多矣。至家人异姓聚处,各有爱憎,或形迹介念,或言语生嫌,或小人搆衅,皆所不免。彼见子承父教,雍雍秩秩,不敢小有违也。亦将以义胜私,化其忮忿[6]之情,求合于惇睦之意。即有不合而争,然争而不胜其让也,家不由是而齐与[7]?

【校记】

[1]“则”,《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即”。

[2]“则”,《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即”。

[3]“也”,《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4]“之”,《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5]“知之而又必不恕之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而知之又必不恕之也”。

[6]“忮忿”,《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忿忮”。

[7]“与”,《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欤”。

【第一○则】

教子之法,《弟子》一章尽之矣。孝弟、言行,处身接物,推其义类,则《曲礼》,内则《少仪》,毕具其中。学文者,学此文也,不但习其事,而又以识[1]其理;不但识其当然之宜,而又以通其事之所未经、达其意之所不及。循而行之,终身不能毕也。

【校记】

[1]“以识”,《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绎”。

【第一一则】

人之于学,终身焉而已[1]。谓其身既终,则学亦止也。吾谓终身焉而犹不已者,教子是也。西洋习算法,其制器亦以算法通之。父制不成,遗之于[2]子,必成而后已。曲艺[3]且然,况学以求道者乎?

【校记】

[1]“已”,《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已矣”。

[2]“于”,《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其”。

[3]“曲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一艺”。

【第一二则】

农工商不能化,惟士则能化,以其学也。希贤而贤,则亦希圣而圣。既有其资,又竭其力,虽天地不能限之。魁然七尺之躯[1],而人目之曰“是犹衣之有施架也,饭之有袋馕也”[2],有不愧生于中、颜变于外者乎?此腹负将军,不力于学,何以能免?

【校记】

[1]“之躯”,《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2]“是犹衣之有施架也,饭之有袋馕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是酒囊也,是饭袋也”。

【第一三则】

[1]质有高下,禀赋[2]有强弱。高而强者多纵轶;下而弱者恒[3]委靡。陶镕[4]之,变化之,舍学曷[5]以哉?天性好学者,上也;天性[6]不好学者,下也。不好学,则必他有所好,他有所好[7],则不可知矣。所贵乎教者,转其不好而使之好焉耳。转而好,吾斯[8]有望矣。

【校记】

[1]“才”,《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村”,误,《滨州杜氏家族研究》附录《述训》《高杜人说高度事》《滨州杜家〈述训〉》均录作“材”。

[2]“禀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赋禀”。

[3]“恒”,《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多”。

[4]“镕”,《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冶”。

[5]“曷”,《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何”。

[6]此处原文为“恒”字,后涂改为“性”。

[7]“他有所好”,《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8]“斯”,《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吾”。

【第一四则】

幼时未有不好嬉戏者,但嬉戏亦不同。要观其爱,敬之,良不失赤子耳。自六七[1]岁,即当亲师傅,就义理[2],浅近处,日为讲解,渐进渐加,至二十岁,不可一日旷闲。彼既得其旨趣,以[3]后自不能已。学贵始基者,此也。此时任其悠忽,既冠,而人事纷矣,乃始作平地一篑,不独其迟而无及,恐嚼蜡无味,亦格乎不相入也。

【校记】

[1]“六七”,《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七八”。

[2]“义理”,《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理义”。

[3]“以”《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则以”。

【第一五则】

教家之道,一门之内不得有樗蒲戏具,有则焚之、碎之,勿移时也。此等必断根绝蘖而后可。吾见大家末流以此败其子弟,坠其家风,至求降为皂隶而不可[1]得者[2]。始[3]亦谓偶为之、无害耳,而流毒至此,此[4]谁之过哉?

【校记】

[1]“可”,《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2]“者”,《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3]“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其初”。

[4]“此”,《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第一六则】

为学,要先安贫。箪瓢疏水[1],孔、颜家法也。澹泊则心性通明[2];醉饱则意智昏塞。此其为损、为益,已不自同况。厌贫,一心也;羡富,又一心也。汲汲营营,求去其贫而来其富[3],更[4]不止于千百亿心,是终身只在忧戚歆羡中过,日不暇学,学亦无益。不以其道得之,君子于富贵则不处,于贫贱则不去,有以也夫!

【校记】

[1]“箪瓢疏水”,《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箪瓢蔬水”。按,据清冯桂芬《似山居图序》云“涉世处境之道贵乎似,以其近真也,此即老氏无为、庄氏齐物之説也,而于孔颜疏水箪瓢之义亦无碍焉”可知,《滨县杜氏家乘》将“疏”录作“蔬”,实误。

[2]“明”,系补写插入语。

[3]“来其富”,《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趋于富”。

[4]“更”,《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又”。

【第一七则】

为学,先须立志。凡人日用云为,皆依其心之所向,未有心不欲而为之者。一技一能,亦必志在必成,而后能专其思虑,勤其操习,虽苦且烦不为惮,亦不肯辞也。志不立,则漫然尝试[1]而已矣。不旋踵而思退,何以由[2][3]成?

【校记】

[1]“试”,《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试之”。

[2]“由”,系补写插入语,《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3]“得”,《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能”。

【第一八则】

为学,先要拓其识见,所谓放开眼孔是也。天地生人[1],予之以心,予之以性,体立用[2]行,原与天地无二,即天地所生之物,莫非与我相关,无不要我裁成,无不待我辅相。亲亲、仁民、爱物,只是一贯行去。人只为无端自视为庶物之一,求安求饱外无他望[3],是其心与性者先自狭小矣。则其所为学者,虽以圣贤之书,仅同于百家小说,适成一谋衣撰食之资,于学何有哉?

【校记】

[1]“天地生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天生人”。

[2]“用”,《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而”。

[3]“外无他望”,《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他无所望”。

【第一九则】

为学,先要宏其器量。泰山不让土壤,河海不择细流,所以成其高深者,亦为[1]其高深先有以受[2]之也。万事万物,皆我之所欲措置;一理一义[3],皆我之所当包罗。凡自任自是者,同则受之,异则拒之,合则详之,离则略之,是其学也已无容纳之地矣。所谓千变万化者,何从得之?

【校记】

[1]“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以”。

[2]“受”,《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纳”。

[3]“一理一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一义一理”。

【第二○则】

第一下手工夫便[1]是克己。人只为自己,先有私意牵制,所以见理不明,虽其明[2]者,亦行之不力,不便于己故也。痛治此心,去之务尽,自然光明正大,超出万物之表。然去之尽未易言也,但自体验于心体之间,收进一步,便是拓出[3]一步;收之愈约,则拓之愈广。积渐行之,其中有真乐存焉。

【校记】

[1]“便”,《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2]“虽其明”,《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3]“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开”。

【第二一则】

其次工夫是体物,中庸[1]忠恕,违道不远。张子谓“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道。凡人于己则明,于人则暗,夫人己皆人也。其理同,其心同,肝鬲之物,既不能晓,何以处万事[2]?实则知之甚易,取之于己而己。处处反观,时时对照,行之既久,此心便如明镜。一遇事至物[3]来,隐显幽深,面面皆到,知明处当,莫不由此。一言括之曰“设身处地”而已也。

【校记】

[1]“中庸”,《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2]“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事乎”。

[3]“至物”,《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第二二则】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圣人所言,三代造[1]士之法也。春秋时学校[2]废,圣人何为言此?盖其法废,其意存,法虽不行,而意初无异。诗者,好恶形于美刺,情见乎词,读之易感,上自朝廷,下至[3]委巷,配天严祖以及君臣、父子、昆弟、夫妇[4]、朋友,发乎情止乎礼,义备之矣。礼,天理之节文,使人行之而知其义,与诗亦无异也。特,诗主劝诫,礼主持行耳,乐则其数全亡,然其理亦可知也。今之为学,讵外乎此?识得三[5]者,皆是心性之物,则其本末先后之序[6][7]然而[8]无疑。士苟有志于三代之材者,能舍是而他求哉[9]?

【校记】

[1]“造”,《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教”。

[2]“学校”,《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学校已”。

[3]“至”,《滨县杜氏家乘》录作“逮”。

[4]“昆弟、夫妇”,《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夫妇、昆弟”。

[5]“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之”。

[6]“之序”,《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7]“瞭”,《滨州杜氏家族研究》录作“了”。

[8]“而”,《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9]“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耶”。

【第二三则】

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学而求仕,犹无基而造堂室也,虽有材木砖瓦,将何所施?基不坚不厚,尚[1]有倾覆之患,况无之耶[2]?君子则不然,务广其规模,实其根脚,吾有基矣,虽不设堂室,何害是以俛[3]焉?日有孳孳,而高爵厚禄略不以动,其顾瞻也。

【校记】

[1]“尚”,《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尚且”。

[2]“耶”,《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也”。

[3]“俛”,《滨州杜氏家族研究》录作“俯”。

【第二四则】

古之学者,为已不专在读书。读书,其为学之一事也。今则专以读书为学矣。然圣贤微言大义具在简编,所以读者[1]亦欲因此求其心源,而得其施于家国天下之道。世乃更不知此,直以为科第梯梁,须借是耳。吾见故家有父兄之教子弟之学,竟以为秘诀相授受。而子若弟者,自其少有知识,已利禄熏于其心。幸而得之,则不识化民成俗尽职报国为何事;而不得者,则羡慕惭恨以终其身。于是其人才尽坏,而家风日替矣,岂不哀哉!

【校记】

[1]“者”,《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之”。

【第二五则】

古之读书[1],不言为文,盖道积厥躬,发为事业。现于威仪,词气皆文章也。自周之衰而文胜[2],文胜而著述大兴,于是秦汉一变也,魏晋六朝又一变也,唐宋元明又一变也,流为制义又一变也。今之习制义,则自童子至壮老[3]无不为之。乡以此抡(论)[4]才,朝以此选俊,其孰能不为?然文原无古今之殊,今试取前明及本[5]朝诸大家之文,原本经术,旁该子史,体格神韵何尝有异于古?乃今无其学,而为其文者,又自创为卑弱软俗之调[6],而方诩诩然[7]高自衿许,以为吾将冠时流、取高第。稍知古文者,读之已不解为何义何法矣,岂不误后生而玷当世也[8]?吾尝欲选前人制义数百篇为家塾之式,而卒卒未遑。要之,学古人之读书,积久而流,则亦非世俗之所可及也。

【校记】

[1]“书”,《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书者”。

[2]“胜”,《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盛”,以下同,不另说明。

[3]“壮老”,《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老壮”。

[4]原文为“抡”字,据文义,今改为“论”。

[5]“本”,《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国”。

[6]“调”,《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语”。

[7]“诩诩然”,《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8]“也”,《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第二六则】

天生我而得为读书之人,幸矣;且予以尚能读书之资,又幸矣;无酬应之乱意,无饥寒之迫身,家世儒素、庭训禀承、师友[1]具于门内,尤[2]大幸矣。及此时而不自力于学,老大无成,何待问哉?尝忆少时萧瑟之晨、寂寞之夕[3],心清致远,读书光[4]景如在目前;其壮年以后,人事纷杂,都不省记。此盖真境故久而不忘,幻境故过而遂[5]灭也。若夫役役于妻子仕宦,逐逐于饮食燕[6]乐,言则不由衷之言,事[7]则不自主之事,东西奔是[8],朝不辨晨,暮不知夕[9],老而回首,若未尝[10]度此岁月,他人屈指亦若此岁月并无此人[11],若此者,累累皆是也,悲夫!

【校记】

[1]“师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师友之功”。

[2]“尤”,《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又”。

[3]“夕”,《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夜”。

[4]“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情”。

[5]“遂”,《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即”。

[6]“燕”,《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宴”。

[7]“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行”。

[8]“东西奔是”,《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东奔西走”。

[9]“朝不辨晨,暮不知夕”,《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朝不辨朝,夕不知暮”。

[10]“若未尝”,《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若竟未曾”。

[11]“他人屈指亦若此岁月并无此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后人历数岁月,亦若并无此人”。

【第二七则】

今日视昨日,则昨日无有矣。明日视今日,则今日又无有矣。人生数十年,日月几何?少时玩弄流光,自缘后日方长;迨迟暮观之,曾不能一瞬也。所[1]稍可不恨者,独曾读之书尚[2]在耳。陶侃运甓,法古圣而恒惜阴[3],祖逖闻鸡,蹴良朋而起舞,士诚念此,当有汲汲皇皇忘食与寝者矣。

【校记】

[1]“所”,《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2]“尚”,《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3]“法古圣而恒惜阴”,《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法大圣而惜阴”。

【第二八则】

读书先观其大意,次寻其条理,次味其意趣,正[1]观之,反观之,四旁观之[2],其内有所隐,其外有所包,必有四通八达、头头皆是者也。不善读书者,读此书只是此书;若善读书者,读一书而诸书咸在。朱子所云:“默识心通[3]”,政(正)[4]如此耳。制义以四子书命题,乃[5]是六经之统会、百家之折中[6],以一书通之,而经传子史皆其注脚矣。果能如此,则解经即是学文;而所为文[7]者,亦必精实磅礴,迥越流俗,非若彼浮游不根、旋荣旋落者之为识者所嗤也。

【校记】

[1]此处原文为“反”字,后涂改为“正”。

[2]“旁观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侧观之”。

[3]此句之后《滨县杜氏家乘》此处多录“触处洞然”四字。

[4]此处原文为“政”字,据文义,今改为“正”。

[5]“乃”,《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盖”。

[6]“中”,《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衷”。

[7]“为文”,《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制义”。

【第二九则】

读经,要收纳到身心上来;读史,要推拓到事功[1]上去。盛衰,治乱之由;兴废,存亡之故[2]。其己然者可考,则其未然者可知也。古人之用心行事,推见至隐,则《孟子》所云“知人论世”者也。至制作相承,则察其是非之理,核其因革之宜[3],亦足以观时变[4]之往来,验天人之消息[5],此则天地、民物[6]、古今之富,不出户庭而如指诸掌矣[7],得不谓之通材乎哉?

【校记】

[1]“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物”。

[2]“故”,《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迹”。

[3]“宜”,《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故”。

[4]“变”,《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会”。

[5]“验天人之消息”,《滨县杜氏家乘》录作“验措施之得失”。

[6]“民物”,《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人物”。

[7]“矣”,《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第三○则】

《四书》《五经》皆文也。以为精,精之至;以为大,大之至;以为奇,奇之至;以为变,变之致。包孕三才,统贯百代,以其皆以明道,后人不敢以文论耳。其在周末乃可言文,诸子主于[1]意非圣人之道,文[2]则善奇[3],其才皆非后世可及,姑[4]勿论;唯《左氏》之文闳通博雅、《国策》之文雄轶遒警,二者若江河并流,同归溟渤[5]。其时屈原惊才绝艳,郁起江南,为词赋之祖,皆大宗也。以后作者不出三途:秦文雄皇[6],汉文醇古,贾谊、司马相如、司马子长、杨雄、班孟坚,其最著也[7];六朝文敝,而词赋之作特多雄逸;唐宋以下虽各因时而异[8],而杰出若韩、柳、欧、苏[9]、陶,铸古今究未尝自开户牖[10],盖其事亦有所止矣。前[11]之作者大略如此。不学古文,不可以为时文,雄沉[12]雅健,非可袭而取也。舍此,则圆[13]美熟俗不复可入目矣。因论为学并及为文,亦欲后之为时文者之有以择之也。

【校记】

[1]“于”,《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2]“文”,《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而文”。

[3]“善奇”,《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甚奇”。

[4]“姑”,《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故”。

[5]“溟渤”,《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溟海”。

[6]“皇”,《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直”。

[7]“贾谊、司马相如、司马子长、杨雄、班孟坚,其最著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贾谊、董仲舒、两司马、刘向父子、杨雄、班固其最著也”。

[8]“异”,《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变”。

[9]“苏”,《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苏、曾、王”。

[10]“究未尝自开户牖”,《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终不能更开户牖”。

[11]“前”,《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昔”。

[12]“雄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沈雄”。

[13]“圆”,《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软”。

【第三一则】

善读书者,如闻乐知音、当食知味,窈杳虚无之间,独喻而不可以告人。一[1]物也,一人见以为物,一人见以为道,则固越[2]乎形迹[3]之外矣。写真者,神情不得弗似也[4]。拙者,于耳目口鼻求之;又下者,于衣冠带履求之[5],去而益远矣。初学为文,天分不尽高明;一就俗师,便坐此病,至终身不能出头。可惜矣[6]

【校记】

[1]“一”,《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同一”。

[2]“越”,《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超”。

[3]“迹”,《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器”。

[4]“神情不得弗似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神情弗得不似也”。

[5]“于衣冠带履求之”,《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于衣履冠带求之”。

[6]“矣”,《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也”。

【第三二则】

词章之学,昔人以为无用,谓其费尽居诸、只工藻采,于道德经济全无当耳。其言固是,但此中[1]亦有不同。以高才博学者为之,其风骨音响卓然迈俗,可以藻丽山川、晖映日月。导扬明盛,恒需乎此[2],惟[3]学之则须识本原,如《离骚》为词赋之宗,贾谊、司马相如、杨雄、班固以及潘岳、陆机、左思、鲍照、江淹、徐陵、庾信之徒,递相祖述,其所制作沉博绝丽、意致纵横,具是法物[4]。学者得之,虽为今之律体,亦必迥异[5]时流,足[6]资世用。

【校记】

[1]“中”,《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种”。

[2]“乎此”,《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于兹”。

[3]“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但”。

[4]“具是法物”,《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古意具存”。

[5]“异”,《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出”。

[6]“足”,《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可”。

【第三三则】

生而知学者,无有也;生而不可教者,亦无有也。孩提渐远,知识渐生,如[1]泉出山,清莹秀澈,流而不息。十四五后,如东方日出,天地光明,渐升渐盛,于此诱之以学,所见所闻皆新机也。日引月长,看圣贤之书,如万花飞舞,有不欣[2]喜跂躍者乎?进以百家之著作,又如仙源异境,转辟转多,愈探愈胜,有不心旷[3]神怡、流连忘返者乎?不幸其父兄志量短浅,谓人生至要无过温饱,不惟宣之于其口,而又导之于其途。子弟耳熟焉,而以为然,是自其少[4]也,秀灵之气[5]固已汩没矣。又不幸其父兄以平熟庸滥之文弋获科名,自谓其得计也,取其夙若[6]诵习者强之以学。其似焉,而以为喜;其不似焉,而以为忧。于是,子弟日在晦盲鄙塞之中,作尘腐冗烦之事,几幸于万一之效,而又不可得反[7],不如游闲之暂[8]脱于苦恼,而呼卢蒱博之取快于一时也。一涉他[9]途,何所不至,语其究竟,殆不忍闻。世之为父兄者,可无[10]念哉!

【校记】

[1]“如”,《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此时如”。

[2]“欣”,《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忻”,误。

[3]“旷”,《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广”,误。

[4]“少”,《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幼”。

[5]“秀灵之气”,《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灵秀之性”。

[6]“若”,《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所”。

[7]“反”,《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返”。

[8]“暂”,《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得以暂”。

[9]“他”,《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异”。

[10]“无”,《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不”。

【第三四则】

名家旧族,其于为人、为学、读书、致用,皆有源流。时代既远,流俗迁移,渐不闻祖宗之训又久,并不识祖宗为何如人,乃始夷于蚩氓,降为皂隶,百年旧望,扫地尽矣。其初,种德垂基,根本原厚;三五世后,非无灵隽之士、秀颖之才,使其追本先谟、奋兴振起未尝不复[1],其文献之故也。乃习非溺俗,因循颓惰,仅顾其[2]身,再世则庸流[3]凡质,灵秀都无,欲不为驵侩其可得乎?田舍郎犹其幸也。为子为弟不思承前[4],将何以裕后?使遗留之泽一旦遂绝,谁之责欤?

【校记】

[1]“复”,《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可复”。

[2]“其”,《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一”。

[3]“流”,《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材”。

[4]“前”,《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先”。

【第三五则】

人家始兴之祖,修德立行,致身通显,所谓豪杰之士,迈迹自身,不必有所凭籍也。其微时,或艰难危苦,迁徙流离,濒于九死,卒能树立,卓然达于朝野、光于奕[1]礼,此岂[2]有异哉?舜何人,予何人,志气之为之耳。若子若孙,尚蒙余荫;轮指更数,邈焉无闻。非果难为继也,因约易而晏安[3],精勤易而偷[4]惰,戒谨恐惧易而侈泰傲[5]逸,保家尚不可必,何[6]安望夫迪前光而追先烈者[7]哉?旧家子孙常当如[8]白屋之士,一切从平地积累,虽无门[9]荫望气,犹兴;何况承旧德、袭余庆也?

【校记】

[1]“奕”,《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异”。

[2]“岂”,《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其”。

[3]“晏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安裕”。

[4]“偷”,《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昏”。

[5]“傲”,《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放”。

[6]“何”,《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7]“者”,系补写插入语。

[8]“如”,系补写插入语。

[9]此处原为“间”字,后涂改为“门”。

【第三六则】

身为家长,宜率先子弟,各执其业,修孝弟、忠信之行。一门之内,奉令唯谨,燕居朝夕温恭[1]毋傲、毋怠。婢仆端肃静听。执役有过,恕之;教之不听,遣之。寒暑体之,劳逸均之,此谓教家有法,蔼然而和,秩然而序。毋迫急、毋惰弛,内外整齐,上下协穆[2],此谓不严而治。入其门者,谓之太和;同其里者,以为法则。不特自治,亦且及人。易曰:“作善降之,百祥一门。”顺德何祥?如之水火、盗贼、疾病、天灾消于未形,灭于将发,何必庆云甘露[3]乃为瑞也?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祥之所在,善气迎之;善之所聚,祥征辏焉。水流湿、火就燥,自然之符何疑哉!

【校记】

[1]“朝夕温恭”,《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温恭朝夕”。

[2]“内外整齐,上下协穆”,系补写插入语。

[3]“庆云甘露”,《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甘露庆云”。

【第三七则】

乐天知命,有道皆然。进退屈伸,与时消息。颜渊[1]不遇孔子,亦必为大贤无疑,《论语》所记寥寥数语,非圣门记述,后世[2]竟无可闻。孟子出而应聘,年已老矣,数十年家修亦无知者。诸葛武侯躬耕南阳,使[3]时无昭烈,则亦高卧终古,观其器量,必不为孙曹可知也。此皆身负王佐之略,遁世无闷若此。后世一善一能,亟于[4]自见,至失其[5]身而不恤,度量之相越岂不远哉?彼三大贤诚不可及,然学者能识其意,其心目中亦当有突过寻常万倍者矣。

【校记】

[1]“颜渊”,《滨县杜氏家乘》录作“颜子”。

[2]“后世”,《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3]“使”,《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4]“于”,《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求”。

[5]“其”,《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第三八则】

学优则仕,不优则不仕,优亦不必不仕也。高官厚禄与性分无与,况朝廷设爵以待贤者、能者,苟非所据则素餐可愧,覆尤可虞[1]我?自顾所学[2]可以功施社稷、泽[3]被生民者安在?乃冒昧而承其乏也。即或智[4]能足效一官,亦时来则为之。吾见世之求仕者,多为其途奔走风尘,需迟岁月,迨其半通甫绾,而华发盈头矣。昔人云[5]:早知穷达[6]有命,悔不十年[7]读书,此所得孰大?所丧孰多?即末世人情,以[8]有官为荣、无官为辱,习俗移人,贤者不免独思:父母生我,祖宗望我,只为与世俗争一日荣辱乎?况无官反荣、有官反辱者,比比而是也。

【校记】

[1]“虞”,《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忧”。

[2]“自顾所学”,《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自视”。

[3]“泽”,《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德”。

[4]“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知”。

[5]“昔人云”,《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6]“穷达”,《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7]“十年”,《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8]“以”,《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视”。

【第三九则】

富贵有余乐,贫贱不堪忧。吾为反其言曰:“贫贱有余乐,富贵不堪忧。”闻者或以为怪,尝验之矣。日日而忧不足,是终身无足之日也;日日而以足为乐,是无日非足之时也。一身所需其能几何?加以妻孥,又将几何?富饶之子,半菽之费,不免攒眉;寒窭之家[1],计身而衣,量腹而食,反有余力可以及人。此岂世间怪事哉?盈虚消息,只在一进一退间,若不思耳。

【校记】

[1]“家”,《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士”。

【第四○则】

子弟皆当学;为官者,子弟[1]尤不可不学。其学焉者,人之视之,己以为其中无有矣,况饱食而无为者耶?世有父兄作宦[2],视亲师取友[3]攻苦诗[4]书之事,皆[5]非所急甚者。朝歌夜弦,酣酒纵博,方谓人生适意,遑恤其他?迨时移势改,所谓荣耀风华者既往,只余百无一能之子弟,携坐食现成之家口,倚亲傍友,东走西奔,得过今日而明日复然,后日更不可问。若此者[6],吾见已多矣,恨不于梦梦时疾呼而寤之也[7]

【校记】

[1]“子弟”,系补写插入语。

[2]“宦”,《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官”。

[3]此处原为“有”字,后涂改为“友”。

[4]“诗”,《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读”。

[5]“皆”,《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悉”。

[6]“者”,系补写插入语。

[7]“疾呼而寤之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垂涕泣而告之也”。

【第四一则】

凡能照管他人者,其后多能全自己;其只知有己者,后并自己亦待他人。在心体志量大小已异,其才能[1]亦自殊也。若学者识得万物一体,其广大更不同矣。天地为心,非夸也。学不如是,不足为学,只成照管一身伎俩耳。方且爱物,何况仁民?方且仁民,何况亲亲?其理是由近及远,其量可举远该近。所簿者厚而所厚者薄,亦未之有也。更宜反转观之。

【校记】

[1]“能”,系补写插入语。

【第四二则】

所谓三代之材者,何也?皋陶曰:“亦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1]而义[2]”。彰厥有常夔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周官大司徒兴贤能,知、仁、圣、义、忠、和,谓之六德;孝、友、睦、姻、任、恤谓之六行。其时家有塾、党有庠、州有序,取秀民为士,纳而教之,三年考校,以升于学,又三年考校,然后司马[3]论官材焉。谓其材可堪某任,授某官也。春秋时学校废,师儒在下,孔子修而[4]明之,其大学即太学,教士之旨也,自格物致知[5]至天下平[6],总之曰:“明德新民。”有本有末、有体有用、有始终[7]先后之序,萃群弟子激励之、裁抑之,期蹈于[8]中庸而止,则诗之感发惩创、礼之增美释回、乐之荡涤消融[9],皆[10]长善救失,去其过不及,以就[11]中,所谓三代之材也。

【校记】

[1]“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僵”。

[2]“义”,《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毅”。

[3]“司马”,《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4]“而”,《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5]“格物致知”,《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致知格物”。

[6]“至天下平”,《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至平天下”。

[7]“有本有末、有体有用、有始终”,《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有体有用,有本末始终”。

[8]“于”,《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乎”。

[9]“荡涤消融”,《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消融荡涤”。

[10]“皆”,《滨县杜氏家乘》录作“皆所以”。

[11]“就”,《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就乎”。

【第四三则】

“宋儒空谈心性。”[1]此语不知创自何人,扣盘乐扪烛者,从而和之。岂知程朱之言皆归实际,苟无心性,何[2]有事功?抑不识世之所谓事功者何等,乃与心性判而为二也。得非以“诈”与“力”有作用乎?守[3]“诚”与“敬”为守枯株乎?则圣人弥纶天地,化裁万物,乃可谓[4]事功之至大者。其源头乃在致中和,所以[5]致中和,则在戒慎恐惧宥密之中也。不幸圣道不明行[6],所为[7]经济措置设施[8]者亦不著,后世乃以权谲变诈智取术驭者[9]目为事功,是乃所云[10]不诚无物者耳。无惑乎?正学日以衰微,邪说日以滋蔓也。

【校记】

[1]“宋儒空谈心性”,《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宋人空谈性命”。

[2]“何”,《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曷”。

[3]“守”,《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4]“可谓”,《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5]“所以”,《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而所以”。

[6]“行”,《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7]“所为”,《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所谓”。

[8]“措置设施”,《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9]“者”,《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10]“云”,系补写插入语。

【第四四则】

彼人也,我人也[1],心之不同,殆如其面,情伪万变,何从知之?圣人能使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无他也,诚而已。以私、以欲、以诈、以欺,则万变而不穷;以公、以理、以真、以实,则些子固无多也。立一诚于此,而万物之隐避、回惑、参差、参错莫[2]不自呈自露无所遁。于明镜之前而于明无伤、于诚无损。彼人也,我人也,其性与情[3]吾知之,其肝与鬲吾见之,彼焉能自异而曰“尔为尔、我为我”乎?诚能动物其意[4]若斯乎?故曰:“正大而万物之情见,易简而天下之理得。”其此之谓夫[5]!

【校记】

[1]此句之后《滨县杜氏家乘》多录“形气既隔”四字。

[2]“参错莫”,《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杂错无”。

[3]“性与情”,《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情与性”。

[4]“意”,《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5]“其此之谓夫”,《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第四五则】

君子上达,小人下达,中间无立脚处也。进得一层,又见一层,不容住歇。若有迫之不得不上者,或学问未到,精力不及,但一意向上去,不上不已,则竟达矣。退得一步又接一步,不肯住歇,又有引之不得不下者,或事势所逼[1],途径复滑,虽不欲向下去,不下不能,亦必达矣。上难而下易,君子所以朝乾乾夕惕若,小人所以晏[2]安逸豫,至于身败名裂而不自惜也。孟子曰:“孳孳为善,舜之徒;孳孳为利,蹠之徒。”夫舜与蹠岂不远哉!原其初,一念之间耳。人欲自立,非忧勤惕厉,则何道之从?

【校记】

[1]“逼”,《滨县杜氏家乘》录作“迫”。

[2]“晏”,《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宴”。

【第四六则】

德,有慧德之美,术,有智术之善,恒以病疾得之。“天降大任,不先令动心忍性,则将有所不能”此段议论孔子之所未及意;孟子少时,不恒厥居,母教既严,困约亦甚,实曾得力于此,故言之亲切乃尔也。贫贱忧戚,玉汝于成,世乃亟思去之,不能一刻忍者,可谓辜负造物矣[1]

【校记】

[1]此则文字为2000年版,北京出版社所出的《四库全书未收书集刊》本《石画龛论述》所不载,现暂按《滨县杜氏家乘》本移录如上。

【第四七则】

金鸦腾翥,六合清新,此天地之朝气也。人家兴盛,未有不乘此动作,为人何独不然?公私之别,理欲之殊,义利之分,理欲之分[1],皆乘朝气辨之。其贪冒沉溺、昧没于心胸、蔽翳于耳目者,皆暮气也。能令心体中恒存朝气,则为贤哲、为君子,不出乎此。一中暮气,则为狂愚、为不肖,亦何难矣!清明在躬,志气如神,可云,唯圣者能之耶?

【校记】

[1]“理欲之分”,《滨县杜氏家乘》缺录。

【第四八则】

天时有进退,家运有盛衰。数百年仕族,不仕亦士也。资禀不齐,识趣亦异,当剥而未复之际,阴疑阳战,去而为农者有之,为商者有之,为工者亦有之矣。虽根荄故在[1],尚可[2]复萌,而客土所钟(终)[3],发生不畅[4]。人家无常盛不衰之理,所望贤能子孙,毋迷其途,毋绝其源,若涉大川,强忍[5]持坚,以达彼岸。诗曰[6]:“以似以绩,绩古之人。”古人者,后人所不及见;后人者,古人所不敢知。遐哉?邈乎?尚其有味于斯。

【校记】

[1]“故在”,《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未断”。

[2]“尚可”,《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或可”。

[3]此处原文为“钟”,据文义,今改为“终”;“所钟”,《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寒泉”。

[4]“畅”,《滨县杜氏家乘》录作“易”。

[5]“强忍”,《滨县杜氏家乘》录作“守正”。

[6]“曰”,《滨县杜氏家乘》录作“云”。

(整理者:杜立晖,本文系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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