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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运营风险识别结论

时间:2023-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可能由于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导致高速公路运营中交通事故或设备设施等故障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排除,不能确保路面畅通,从而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车,导致高速公路运营风险。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行为是内部行为风险产生的重要方面。过失行为主要指行为主体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损失,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交通事故等对高速公路项目运营造成损失的行为。
高速公路项目运营风险识别结论_高速公路项目运营风险管理

风险的分类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考虑,比如从风险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的范围、风险是否可以预测、是否可以控制、风险的来源等方面去划分。本书在现有风险分类方法的基础上,站在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的角度,从风险产生的原因和风险的可控性出发,识别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自然风险、经济风险和行为风险。

1.自然风险

由前述风险因素分析可知,自然风险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引起的对高速公路项目运营造成非常性破坏的事件,如地震、台风、冰灾、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以及恶劣天气,如雾、雨、雪等。重大的自然风险事件常常是突发性的,往往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很难做提前量很大的准确预测,人们往往措手不及,因而也是要重点防范的运营风险。

自然风险造成的损失大致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直接损失是指对高速公路设施本身造成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高速公路设施丧失功能而导致的收益损失。

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在运营活动中,由于交通流量预测失误、汇率变动等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高速公路参与市场竞争,必然面临竞争风险,而高速公路行业的竞争又主要体现为交通量的分流。经济风险可能造成项目运营资不抵债,没有经济收益可言,最终不符合国家和人们的利益,因而也是要时刻监控与防范的风险。

3.行为风险

行为风险是指由于高速公路运营相关主体在运营活动中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相关主体包括政府、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顾客、相关竞争者、运营公司员工等。

政府行为风险主要表现在公共管制上。首先,体现在政策制定方面。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度及政策倾向,可能给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提供可靠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政策的变化也可能给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带来利益上的损失。其次,体现在收费标准的制定上。由于高速公路运营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车辆通行费的收取,而我国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基本上都由政府制定,项目运营公司无权自行确定,也不能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价,由此导致竞争力下降,带来收益风险。此外,不利定价措施的出台可能对运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可能由于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导致高速公路运营中交通事故或设备设施等故障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排除,不能确保路面畅通,从而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车,导致高速公路运营风险。

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行为是内部行为风险产生的重要方面。由于高速公路地理跨度区域大、沿线收费站分散、运营管理区域内人员复杂,使管理难度加大,如管理制度不完善或管理不严,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运营风险。另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复杂,包括了收费、养护、路政、服务区经营等众多方面,每项运营业务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管理不善都会给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带来的一定的损失。

此外,顾客、相关竞争者的不规范或过失行为可能造成的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损失。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不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超限超载等。过失行为主要指行为主体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损失,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交通事故等对高速公路项目运营造成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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