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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有为稳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时间:2023-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指导各县区选好地块和运作模式,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内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以自治区在桂林市开展的现场会为契机,力争推出一批先进模式和经验。抓好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5.规范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矿业权管理工作,落实矿山督察、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及时了解掌握矿山企业实际开采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规范管理的有效机制。
奋发有为稳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_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工作研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桂林市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围绕“五保”工作任务,紧扣“五性”工作特点,完善工作布局,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工作前瞻性

1.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统筹调配2015年后3年全市剩余建设用地指标,在保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全市用地规模向市本级集中,经济不发达的县区向发达的县区集中,边远城镇向中心城镇集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力争4月底完成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并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9月底完成各县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吸取经验教训,解决定位不准确、统筹不到位、实施不严格的问题,切实起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控作用。立足走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矿产资源发展道路,做大做强特色矿业经济;突出生态文明、绿色和谐矿山建设,逐步关停市区在绕城高速以内的采石场,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石场,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源头保护作用。

3.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在已有基本农田的划定成果基础上,按照从城镇周边到广大农村的时序步骤,将划定基本农田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将市县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同时强化管制性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强化建设性保护。要坚持数质量并重,确保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4.拓展耕地占补平衡空间

全面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估工作,着手制定《桂林市耕地后备资源五年规划》,做好规划与计划的统筹,强力推进耕地开垦、旱地改水田的立项、实施和储备,拓展耕地占补平衡的空间。

5.加强用地预审

完善项目办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机制,把用地预审纳入“项目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出台用地预审办法,强化预审前置、加强实质性审查。重点对项目立项、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信访等前期工作的审查,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第一道“闸门”。

二、加强工作计划性

1.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认真总结和推广临桂开展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工作先进经验,制定完善《桂林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桂林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细则》,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指导各县区选好地块和运作模式,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内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以自治区在桂林市开展的现场会为契机,力争推出一批先进模式和经验。加快已立项土地开垦项目实施进度,年内拟完成新开垦耕地目标任务600公顷。加强对2011~2012年未完工项目以及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监管,按照区厅要求完成年度任务。扎实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一步开展增减挂潜力调查,选准一批项目立项实施。抓好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

2.统筹安排、精准管理用地计划指标

加强与相关县区和部门的对接会商,积极做好全市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调研工作和预支指标计划安排,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的办法,根据报批时间节点统筹做好全年用地计划分解安排和下达调剂工作,同时做好2015年中心城区项目用地计划申报工作。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台账管理和督导工作,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提供用地保障。

3.挖掘供地政策“洼地”

发挥桂林城市优势,围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出台扶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及重点民生项目的用地优惠政策,以“政策洼地”吸引优质服务业项目入驻桂林。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要求,禁止向高污染、高消耗的项目供地,确保有限的用地指标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4.做大做强土地储备

准确研判经济发展趋势和土地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节奏,确保全年实现土地成交价款2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收储土地400亩。树立“大储备”观念,利用两年的时间计划将临桂、灵川5000亩土地纳入市本级储备范围,积极探索市县跨区域合作开发储备土地工作,做大做强和经营好土地。

5.规范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矿业权管理工作,落实矿山督察、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及时了解掌握矿山企业实际开采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规范管理的有效机制。加大和规范采矿权出让工作,科学编制出让计划,制订全市采矿权基准价款,报市政府颁布执行;着力扶持一批重大矿产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矿产开发向基地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做好矿业经济的统计工作,为地方矿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6.大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制定下发《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全员培训三年规划》、《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实施4期中国人民大学、9期广西大学各类专题的教育培训以及安排其他的相关培训。同时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服务型机关年建设活动。

三、加强工作指导性

1.积极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

认真编制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报告,通过在现行桂林市基准地价体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旅游用地类型建立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力争9月份完成编制工作,为旅游产业用地出让、租赁及作价入股等提供操作依据。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中期评估,突出分类指导,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和保障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具体实施;积极稳妥地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定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实施细则》,拟实施低效用地项目19个,面积1122761.297平方米;积极筹划全国、全区旅游产业用地改革先行先试现场会有关工作,展示旅游产业用地政策实施效果。

2.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衔接方案,做好相关部门工作衔接,完成同级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系统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与市编办沟通,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落实机构“三定”方案,并正式挂牌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5]80号)文件要求,6月30日前完成市本级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全市12县均需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3.多措并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继续巩固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整改专项工作成果,加大对各县区土地批、征、供、用的监管力度,督促整改实效,确保各县区近五年实施供地率达60%以上,避免用地限批。认真学习借鉴以税节地经验,制定节地激励机制,抓好临桂新区、各类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将供地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等重要评价因素纳入县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供地率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安排挂钩。组织开展新一轮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制定符合全市实际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细则,指导各县区开展节地创建活动,各县要相应成立创模办,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

4.全面推进“审管分离”行政审批和职能转变改革

2015年内所有县局都要全面推行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8月底前全面实施并正式运行。加快建设用地报批。实行局长负责制,加强统筹领导,强化业务培训。控制批次报批数量。原则上各县区年度计划指标批次组卷数量控制在5个批次以内(除单选项目和年底追加指标外)。把握报批时间节点,5月底前完成下达指标总量的40%,7月底前完成80%,8月底前完成100%。

四、加强工作强制性

1.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严密组织指导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确认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重点督促基础设施建设、工矿仓储、农村宅基地等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积极落实巡查、报告及督办案件制度,抓好重大典型案件的挂牌督办及公开通报,“动真碰硬、重典问责”,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修改市县共同监管责任机制,使之更具操作性、适用性、提升共同执法监管效能。组织做好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漓江河道挖沙等行为

2.严查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

完善“大信访、大和谐、大稳定”新机制,对因征地引发大规模群众上访问题处理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市局将暂停农用地征收审批,直至整改到位,群众息访。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实施征地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告知、听证送达和“两公告一登记”等法定程序,切实解决好程序违法问题。重大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前,要主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评估有社会稳定风险的,要及时调整政策,否则,不得实施项目征地。对强行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加强工作主动性

1.主动适应国土工作新常态,主动作为

强化观念上要主动适应,认识上要尽快到位,方法上要与时俱进,工作上要不等不靠,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权。凡事涉及国土资源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要谋划在先,行动在前,积极应对。要主动加强汇报,主动加强对接,主动探索创新,主动破解难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源保障,走出一条新常态下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新路。

2.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始终绷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这根弦,切实落实责任,抓好形势预判、群测群防、工程治理三项工作。要提前布局,夯实责任,抓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隐患点监测和应急处置。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防灾减灾避灾意识。继续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启动《桂林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力度,点面结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

3.主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权益

积极落实《桂林市城区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用地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好民生用地;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夯实维护农民群众土地财产权的基础。加快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扎实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继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扎实推进矿山复绿行动。

4.重视国土资源信息宣传工作

加强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意识,广泛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尤其是要加强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广西日报和桂林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做到有国土的声音、国土的文章、国土的图像。在系统内部要办好《国土专报》和《市局要情》,实现内部重要信息互通,重大政令顺达,共享决策参考。

六、打造“三个国土”

1.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加强“法制国土”建设

一是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水平;二是提高领导班子政策执行力;三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培养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五是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2.重塑价值正风肃纪,加强“廉洁国土”建设

一是解决好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即价值观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监督让大家不想腐;二是解决好法制方面的问题,即正风肃纪,让大家不敢腐。同时,落实好两个责任,加强纪检干部素质建设,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责任。

3.内聚人心增强团结,加强“和谐国土”建设

积极培育“和谐和睦、团结敬业”的国土文化,勉励干部职工多一些包容、少一些埋怨;多一些公心,少一些私心;多一些团结,少一些是非;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指责;多一些表扬,少一些批评,共同创造和谐融洽的共事环境,建设和谐和睦的国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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