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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两房并轨”后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

时间:2023-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并建立定期检查、群众举报查实制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形成常态化的公共租赁住房核查退出机制。
浅谈“两房并轨”后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_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工作研究

湖北省荆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李代军

荆门位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西北部,北通京豫,南达湖广,东瞰吴越,西带川秦,素有“荆楚门户”之称。荆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处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之内,紧邻武汉城市圈,既占“两圈”地理之便,又享“两圈”政策之利,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极具活力的城市之一。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从2014年起荆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意见,明确保障对象、健全申请审核机制、完善轮候制度、强化配租管理、加强使用退出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荆门市“两房并轨”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到2014年底,市中心城区经批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55个4015套,分配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共16个小区1846套,已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基本完成全市“两房并轨”工作。目前荆门市已探索出一套符合荆门本地实际情况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模式。

一、“两房并轨”后当前公租房分配管理的具体操作

1.当前公租房的分配

(1)分批申请,严格审核。当前荆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实施,是本着解决一批再受理一批的原则,将每批次申请的住房困难家庭集中解决,再进行统一受理。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均严格执行“社区、街道、区、市四级管理,街道、区、市三级审核,社区,市两级公示”的制度。对于每批次申请的住房困难家庭,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统一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房屋、社保、公积金、车辆和工商等方面信息,严格按照荆门市关于中心城区年度租赁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通告的要求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申请对象,本着对每一位申请人负责任的态度,电话通知到每一位申请人,并说明情况。

(2)公开摇号,统一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对每批次的申报家庭进行公开统一摇号后进行统一分配,所有信息均第一时间在《荆门晚报》、荆门房管网政务网等相关媒体同步公示,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开通电脑摇号系统,公开摇号仪式时,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申请人代表和新闻媒体现场参与监督见证,并由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在进行公开选房时,邀请社区代表、申请家庭代表和新闻媒体现场参与监督见证,由申请人现场选房。做到从摇号到选房全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积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保证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物尽其责。

2.当前公租房的管理

(1)档案管理信息化,公租房管理透明化。通过不懈努力和辛苦建设,全市档案管理工作已初步实现信息化。通过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将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分类和整理房屋的空置率、住户资料以及管理工作中的动态信息,实现“组织网络化、管理制度化、运作程序化”。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全系统的透明化,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和监督。

(2)多渠道多层次,加强房屋维修养护。建立专门的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管理部门,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参照普通商品住房小区,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从租金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专项维修基金,及时对保障房进行维修养护,通过租金收入予以直接补贴或者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等保证物业公司顺畅运营,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3)严格年审复核,加强退出管理。根据荆门市实际情况,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复核机制,通过对入住家庭的年审复核,及时发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人口、住房、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对已不符合相应条件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予以清退,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但未交房的保障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承租原住房,但租金标准调整为物价部门评估的市场租金缴纳。并建立定期检查、群众举报查实制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形成常态化的公共租赁住房核查退出机制。

二、“两房并轨”未来公租房分配管理发展方向

1.未来公租房的分配操作

(1)全年受理,扩大保障。荆门市将一改往年分批受理统一解决的常态,实行全年受理、分批解决、以需促供的新模式。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审核中各部门的职责及协调机制,统一由民政部门出具低保或低收入证明。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广大人民群众申报难的难题,方便群众申报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明确全市每年公共租赁住房的总体需求量,指明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未来的规划发展方向。同时荆门市将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的毕业生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范畴,将“夹心层”群体纳入住房保障对象,扩大保障覆盖面。

(2)依次轮候,分类配租。在接受全年受理的同时将申请对象进行依次轮候,对轮候对象不再设置轮候期,并动态监测轮候资格,定期对轮候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在申请过程中,申请对象需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即低保或低收入证明申报,保障部门再根据收入证明将申请对象配租到老标准(即按廉租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或新标准(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中,简化流程、明确职责、科学合理地解决不同困难程度申请家庭的住房问题。

2.未来公租房的管理探索

(1)“廉”“公”分离,统一保障。实现原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完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荆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低于同路段市场租金80%的水平确定。已建成并分配入住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对已入住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明确按廉租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严格此类公租房的准入退出管理,保证廉租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低保家庭中的覆盖面,加强两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2)简化年审,加强监督。为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荆门市严格落实年审制度。在未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仍需要坚持年审制度,但要本着为民务实、简化办事程序的原则,坚持多类型分类办理。对持有低保证的保障对象和已保障且年满65岁的保障对象免除年审,对于需年审的保障对象,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人口、住房、经济变化状况进行审核,住房保障部门对年审信息再进行核定。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拓展投诉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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