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 岳纪国 范慧丽 于新刚
地籍科主要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统计分析、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土地登记信息的查询及区行政审批中心受理的二类报件的审核等工作。作为国土分局的一个综合性服务窗口,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一、积极工作,忠于职守是责任
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了热点岗位,而地籍科又是这个热点岗位的窗口科室,更是处于风口浪尖。工作人员如果公仆意识不强,那将会给百姓增加许多困难,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影响单位的社会效益和整体形象,一点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氛围。作为窗口科室的国土人,直接面对用地单位和办事群众,深知肩上的压力和责任,日常工作中的一举一动都会直接影响到全局的形象。为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化压力为动力,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办事依据,始终把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放在第一位。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敢有丝毫懈待,对上门咨询的群众,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明确告知,从不谁诿,不设门槛。每个工作日里,地籍科工作人员始终任劳任怨,认认真真地接待每一个办事群众,扎扎实实地落实着每一个工作步骤,勤勤恳恳地完成着每一次发证任务。从规范土地登记程序入手,对办理土地登记流程、时限进行再改造,以“事事缩时,件件提速”为目标,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提高了科室窗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度。
目前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属于土地总登记,工作由中标单位:正元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明确要求作业单位开展工作以方便群众为前提,以村为单位集中开展,提前发放需提供材料的明白纸,自带复印机及耗材。为了确保登记发证依法合规,避免引发土地权属纠纷,陆续制定出台了《博山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博山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手册》等有关文件进行规范,为开展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可操作性的政策基础。同时开通了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的各种疑问。
工作并非总是一帆风顺,每当碰到问题时,工作人员总是先从自身及时查找原因,并耐心向群众解释。一宗土地从征收到挂牌再到摘牌,涉及很多个环节,需要很多领导的签字确认,需要很长时间的耐心等待,需要花很大一笔钱,办事群众急一些燥一些是可以理解的,所谓“理解万岁,将心比心”,只要工作人员能体谅群众的心情,群众最终都是带着理解和满意告别,真是应了那句话:“群众在我们心中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
二、心系群众,不断创新是追求
高效、及时地为用地单位和群众服务,不但体现了一个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也展现了这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更重要的是为树立高效便捷的政府形象增光添彩。例如,凡是来办理土地抵押手续的单位大多都比较急,企业发展急需要贷款融资,地籍科规定抵押他项权利证,在收齐材料后当天必须打证,特殊情况不超两天。
除此之外,还开展了多项便民利民服务,一是设立了免费填表代理员业务。因为来地籍科办理个人住宅初始(变更)登记手续的大多是中老年人,受文化、年龄和身体因素的影响,有些人对表格内容理解不够,出现填表错误,有些人直接不会写申请、不会填表格,这样就给群众带来不少麻烦。填表代理员设立后,来办证的群众只要如实提供所需真实材料,在表格上填好姓名,剩余的事情就由代理员来帮着填。二是上门服务业务。对确因年龄身体状况不能现场签字的,工作人员联系好时间,带好表格,上门现场服务;有些企业办理的业务数量多而复杂,企业咨询人员很难把办理事项跟企业领导汇报清楚,对此开展了上门解答服务,工作人员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解答办理各个程序需要的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三是短信通知业务。当土地证办理完毕,会及时短信通知:您的土地证已办理完毕,请携带缴费单据和身份证,到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土地证。这样一来即方便了群众又减少了和群众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还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工作人员认识到对群众的服务要不断创新,在不断创新中才能促进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不断学习,努力进步是要求
直接从事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整日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办证人员,工作人员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分局的形象。当有人咨询问题时,该如何耐心地回答;遇有纠纷又该如何处理;面对新的登记类型,该如何组织材料;遇到蛮横无理的办证人员,又该如何说服等等越来越多的新问题摆在了面前。不掌握最新、最全面的知识是难以胜任这份工作、正确履行这份职责的。
为此地籍科工作人员经常坐在一起学习、研究、讨论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讨论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等等。工作忙、事情多都不是理由,可以把书和笔记带在身边,工作之余拿出来看一会儿、做上点笔记。虽然只是一点儿时间,但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效果。现在,局内各个科室都通上了网线,从此,网上的讲座、地籍管理的论坛、国土资源系统的大小网站就成了经常去的地方,能和很多同仁一起讨论工作、交流思想、学习经验,乐在其中。日常工作中遇到一些涉及法律上难以解决的问题,在书本和网上又找不到答案时,就会把它记下来,属于工作范畴的可以在科室会议上讨论,属于学习问题的就随时向司法机关、专业律师人员咨询。这就叫带着问题学,既有针对性,又解决了实际问题,而且还记得特别牢固,以后再碰到类似问题自己就可以解决了。
四、用法律说话,是不懈的坚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氛围越来越好,地籍科的工作对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有着密切联系,工作上如果有一个环节发生疏忽少盖一个章、少签一个名、少做一个符号都有可能使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受损,也很有可能使自己成为行政被告。为保证不因工作失误而给单位和个人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办理。积极调处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土地权属调处的有关规定,及时调处土地行政复议,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及时给予答复。由于严格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办理各种手续,所发放的土地证书,没有出现失误现象。依法办事,不但提高了办事效率,更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也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
作为窗口科室,笔者与同事深刻地认识到传统的行政手段、政策推动和政策文件等行政管理模式的力度在日渐减弱,目前正在向服务型、责任型、社会型转变,这种转变靠的不再是“人治”,而是“法治”。
某次一位办事者对一宗尚有违法占地的用地申请登记,并述说这件事某某领导知道,受意地籍科给予办理,对此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那位领导,结果那位领导只是知道这位办事者要办理登记手续,并不知道有违法占地的情况,并明确指示,按照相关政策办理。有了领导的支持,工作人员列出一条条法律依据逐一为其讲解,《土地登记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不予登记,必须等违法行为处理完成才可以登记发证。办事者看到其态度如此坚决也就打消了钻小空子的想法,按规定先补办了违法占地手续,合理合法地拿到了自己的土地使用证。
五、加强宣传是与群众更好沟通的必要途径
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是在不断的加强中,但是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现阶段很多人对法律断章取义、片面地理解,认识上还存在很大的偏差,只有澄清了那些模糊的认识,我们的工作才能更顺利的开展。
要创建民主、法治、和谐的社会,首先就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知道法律、了解法律,但庞大的群体、无组织的松散状态增加了普法的难度。多年以来,淄博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对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行风热线”、“信访热线”等收听率高的广播和群众进行透明度高的直接对话,群众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当场得到答复。另外还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且通过《国土资源报》、《大众日报》等多家报刊及时刊登最新的土地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等等。
长期以来的法制宣传工作往往只注重在繁华街道设点,这种方法往往只能面向部分群众而忽视了绝大多数群众。如何突破死角,让法制宣传进社区、依法行政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依法自治进社区,灵活机动,又有针对性?每年的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地籍科的同志们和其他同事一起拿着制作精美的宣传册深入到社区和农村搞宣传、搞调查,积极给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和他们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心事,及时解答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与他们的交心和沟通,及时解开了他们心里的疙瘩,稳定了他们的思想情绪,也化解了矛盾,无形中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沟通了感情,更加深了相互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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