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国土资源局 桑永忠 孙艳庆 常晓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加强地籍管理,才能及时准确反映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建设用地情况,为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对基层地籍管理工作者来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地籍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创造性地做好地籍管理,才能为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一、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必须充分了解地籍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
在土地管理中,地籍管理最为重要。地籍包括有关土地的经济状况、自然状况的调查和记录,并通过数据、图形以及文件的形式进行记录。地籍包含许多要素,不仅包含土地的所属权、土地的面积和位置等,还包括土地上附着物的利用现状。地籍是对土地各方面要素和关系的总称,在国家的土地管理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大面上讲,地籍管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地籍管理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地籍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从基层工作实践看,地籍基础数据全面反映一个地区耕地的数量和分布,以及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情况,是评价粮食安全、判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的重要依据,是制定有关宏观决策的重要基础;同时,土地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保护土地产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基层地籍管理工作人员,只有充分了解地籍管理的具体内容和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勇破工作难题,创新工作方式,实现地籍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政策业务学习
地籍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这就要求基层地籍管理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地籍管理的业务知识,不断总结地籍管理工作经验,除参加统一安排的政治业务学习外,平时还要采取分散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学习现行地籍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方面的政策文件等。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政策性、业务难题时,要认真探讨,寻找解决办法。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学中干、干中学、改进工作方式,提供工作效率,促进地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规范工作程序
土地登记的质量和规范化是土地登记工作的宗旨。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须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地籍管理依法有序进行。具体工作中要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严格划分宗地
宗地一经划请,不得随意调衡。宗地确需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的,应经国土资源部门有关部门同意。
2.必须准确界定土地登记用途
要严格依据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二级类填写。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批准文件等,依法批准的用途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不对应的,必须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重新确定归属地类,按照新归属地类办理登记,同时在土地证书“记事栏”内标注批准用途。
3.必须规范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时点应当依据出让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交付土地日期确定,实际交付日期以交地确认书确认的时间为准;对违法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以违法用地处理意见确定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4.必须规范土地抵押登记
要通过抵押登记,彰显土地资产效益,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5.必须进一步明晰有关超面积宅基的登记政策
对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应按照批准面积填写使用权面积。实际占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批准的面积,宗地图按实际占用范围绘制,能确定超占范围的,要在宗地图上用虚线标注超占部分。
6.必须依法审查土地登记申请资料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要进行合理审慎审查,保证资料真实有效,权属来源合法。
7.必须建立健全土地登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推进土地登记信息化建设。
8.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要加强土地登记持证人员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土地登记从业员的素质。
9.必须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
充分利用土地登记数据库,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总而言之,地籍管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它始终贯穿于整个部门业务之中,作为基层地籍管理者,更应该自我加压,主动作为,要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地籍管理不断创新,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广大企业、群众提供一流的地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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