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
丁建京 罗昶旭 黄敏 黄芬 方卓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保护大熊猫的方式保护好耕地,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和城镇规模拓展边界。城市发展要从增量摊大饼式发展转向存量挖潜立体式发展转变。为此,金华市婺城区紧紧抓住国土资源部在浙江全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有力契机,以“四破攻坚”为抓手,深化改革、以点突破,创新方式,有力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2014年年初,金华市政府下达了500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目标任务。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婺城区将城镇低效用地分乡镇进行清理,按项目名称、批准文号、低效类型以及下步整改措施等,分别登记造册,按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利用管理目标任务分解表。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下发,要求各个乡镇加快政策处理,抓紧完成再开发任务。截至2014年底,共协议收回项目8个,土地面积518.811亩,退二优二项目2个,面积149.85亩,其他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项目1个,面积5.478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收取年租金项目2个,面积26.667亩,合计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700.806亩,完成率140.16%,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主要做法如下:
1.以规范操作为前提,有序指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为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顺利开展,婺城区结合实际,出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和加快清理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业项目用地管理的准入门槛、闲置低效用地的认定标准、明确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办法。同时也对清理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主要举措进行了说明,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土地转让开发、引进股权股份转让、项目技改等,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
2.以试点为突破,有力助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婺城区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和长湖“四破”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极大地推动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工作进程。经过区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企业综合评价活动,严格按照《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依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进行分类处置。一是关停“僵尸企业”,以协议收回为主,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二是清理“围墙圈地”,以强制收回为主,有效清理闲置用地;三是处置“低效用地”,以促进流转为主,试行分割转让;四是鼓励“退二进三”,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处置僵尸企业9家,面积540.2亩,处置围墙圈地企业8家,面积383.04亩,处置低效企业37家,面积1740.57亩,取缔低小散企业162家,面积175.4亩,收回土地面积518.81亩。
3.以创新服务为手段,有效保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虽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任务的主体仍然以各个乡镇、园区为主,但全区在加强督促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各个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服务乡镇,服务企业,保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顺利开展。一是突出分类服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强化分类服务。在项目准入、行政审批、土地利用、用地规划、批后监管等有关方面,实行对口服务,并积极督促发改、商务、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搞好服务企业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服务。以“四破”重点企业为突破口,深入相关企业,联系相关乡镇,实行点对点的针对性服务,深入实际,切实研究提出对应解决办法和措施。三是突出联动服务。完善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掌握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地质环境等情况,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联动服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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