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的社会功能, 是指民间信仰作用于世俗世界及世俗世界中的事物, 并致使其发生这样那样变化的活动、 能力、机能或机制。 根据默顿关于功能分析的理论研究范式, 我们可以把民间信仰导致的对于社会调整与社会适应所起到的促进和帮助作用的后果认定为其正功能; 而其所导致的社会结构及其关系的破裂认定为负功能。
一、民间信仰的正功能
(一)社会整合功能
社会整合是指将整个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各要素有机组合到一起, 使社会系统中各要素相互协调一体化。 社会整合是民间信仰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
民间信仰的整合功能首先体现在社会价值的整合上。 统一的价值体系是社会整合的最根本因素, 某一社会体系的大多数成员所希望、 所同意的那些共同的价值观念, 是整个社会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基础。 美国社会学家R﹒默顿认为, 社会之所以达到团结, 首先, 就因为某些价值和目的是这一社会的成员所共有的。 民间信仰的社会整合功能主要体现之一就是它对社会成员进行的价值整合, 民间信仰通过教义塑造信徒的心理情感, 使成员的价值观得到整合。 其次, 民间信仰还赋予社会统治者以超自然的神秘色彩,在社会整合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最后, 大多民间信仰的规范和行为准则依赖着某种超自然的“神圣性”, 正是因这种“神圣性”, 对信徒施加着深刻的影响。对信徒而言, “神圣性”使信徒认为有些规范是必须要遵守的,如果不遵守将会受到某种 “神圣力量” 的惩罚。 一旦发现信徒有违反规范的行为,就会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 以此来维护信仰的神圣性和社会的稳定性。
民间信仰的社会整合功能清晰地指向现实社会制度, 当民间信仰的教义或理念在与其所在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相吻合的情况下, 往往会被国家政权召唤, 它能紧密配合现存社会制度并为之服务。
(二)社会控制功能
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 社会控制总是体现为统治阶级或当权集团的意志, 通过具体的手段和途径来对社会各方面施加影响, 以保持社会内部的和谐稳定。 传统乡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礼治社会,而村社神灵多是儒家伦理、 礼制的神圣象征者、 教化者和维护者; 他们都有赏善罚恶的职司, 并且威灵显赫, 甚至其庙宇设置也在警醒村社居民去恶向善。 例如十殿阎王和十八层地狱,足以使人过目不忘、 刻骨铭心。 在这些神灵的激励与威慑下,村社居民具有统一的行为规范, 基本能够自制自律。 村社神灵还是社区集体的一种象征, 是代表社区正义的神圣权威, 既保护社区又监管社区。 社区居民对这些神灵的敬畏可以强化个人对集体的服从。 “因神以聚民, 因聚而观礼” 的村社组织在神庙办公、 村社首领通过主持修庙和祭祀获取神圣权威的支持,借助这种权威推行教化、 实施控制, 其权力及举措易被居民认可和接受。 村社组织还通过集体祭神仪式展示社区关系、 表达社区秩序。 仪式中的献祭、 祈祷强化了人神之间的关系, 从而也固化了人神关系所表现的人与人、 个体与集体的关系。 这样, 无须国家强力的介入, 村落社区的礼治就可以实现, 其生活运行的秩序就得以构建并保持稳定。 行业神崇拜对行业群体也有教化、 控制功能。 例如, 商人对关帝的供奉使信义伦理有了神圣性从而在商人中得到弘扬在关帝神灵的熏陶感化和监督威慑之下, 商人增强了自我约束能力, 自觉规范商业行为, 这就有利于社会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 简而言之, 民间信仰是社会教化、 控制功能的重要环节, 是社会规范的增效剂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剂。[1]
(三)文化功能
民间信仰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这一因素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曾经发挥过重大乃至主导作用。 民间信仰作为人类社会最古老的文化现象之一, 一直到现在仍然通过两种途径发挥着自身的文化功能: 一方面民间信仰自身就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文化角色;另一方面,民间信仰对社会中其他文化现象有重要的影响。
民间信仰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产生和发展本身就是一部文化史。 民间信仰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信仰体系, 是一种独特的文化, 并给所在的时代和社会以极大的影响, 因此才有各地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民间信仰不仅自身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 而且与其他文化现象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其他文化现象有深远的影响, 特别在艺术方面。 民间信仰越发达的地方, 艺术发展也就越繁盛, 希腊、印度的艺术就是如此, 中国西藏的艺术亦是如此。 民间信仰在很多时候也影响着人们的风俗习惯, 一种民间信仰的信仰者经过年长日久的流变,往往会形成自己特殊的风俗习惯。
(四)个体社会化的功能
个体的社会化是一个长期、 复杂的过程, 它贯穿于人生的各个时期。 在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 家庭和学校是主要的社会化场所, 其次还有职业组织、 大众传播媒介等。 民间信仰尽管和以上几类社会化机构有很大不同, 但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时期均起到一定的社会化作用。 一是传授知识; 二是教授给信徒一定的行为规范和礼仪方式; 三是让信徒学会扮演社会角色。尤其是对于一些少数民族来说, 民间信仰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化功能。
(五)心理调适功能
人类社会无时无刻不在运动变化, 人类生活到处充满危机与不确定性。 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 人类对世界的了解、 驾驭、 控制能力很差,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文明高度发达,但仍有许多不可预料的灾祸随时随地向人类袭来, 所以在当今社会中, 人们的生活到处充满危险和不确定性, 人们时时处于担心和焦虑之中, 加上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 无处不在的竞争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使民众的心理高度紧张和不适。 民间信仰作为一种心理调适机制, 始终发挥着心理调适功能。 民间信仰可以为信众提供安全感和心理慰藉, 使之消除心理上的焦虑与恐惧。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 民间信仰的心理调试功能也会引起生理上的良好调解作用, 心中有信仰的人往往心态积极向上, 心情愉快, 心胸开朗, 其生理上的免疫功能就会提高,有益于身体健康。
二、民间信仰的负功能
对于民间信仰的社会功能, 不同学者持有不同看法, 有的主要看到民间信仰的正功能, 而有些人则主要看到民间信仰的消极功能, 认为民间信仰是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 现今学者们的观点逐渐趋于一致, 即认为民间信仰对整个社会发展及个人心理健康既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 换言之, 即民间信仰的社会功能具有两重性。民间信仰比较明显的负功能有:
(一)民间信仰容易使人相信宿命,消极对待或逃避现实
民间信仰具有心理调适功能,当人们遇到精神烦恼与障碍时,民间信仰可以消除他们对现实社会的恐惧、不满等。但另一方面,民间信仰也有着相应的负功能。 民间信仰讲 “命定” “前世”“上天的安排” 等, 容易使人迷信自己的命运, 从而产生宿命思想,消极地去依赖和听任命运摆布。马克思谈宗教是人民的 “鸦片”时,就既表述了宗教的心理调适功能,也指出了它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只在幻想的世界中寄托于空想的自我安慰而不去改造现实,改变命运,就有可能带来消极、避世的负面情绪,而使人不思进取、固步自封。此外,民间信仰可能会愚化信徒,使一些信徒的心态趋于保守、宿命和逃避现实。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山村和落后地区的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下,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文化水平较低,那里的群众很难区别民间信仰与世俗迷信的界限,此类地区的民间信仰很大程度上蒙上了世俗迷信的色彩,对社会具有潜在的不良作用。
(二) 民间信仰在促进个体社会化的同时, 也有着相应的负面效应
一方面, 民间信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浸染必然会使村民与现代科学知识相脱节, 造成村民对社会常识、 公民常识、 自然科学、 人文地理的排斥和抵制, 无形中造成村民与现代社会的隔绝, 妨碍了个体在这些方面的社会化。 另一方面, 由于村民受某种民间信仰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其对其他民间信仰或民族文化的排斥心理, 使村民在本地民间信仰的光环之下, 难睹其他文化之光彩。 过去在某些少数民族中, 一度认为 “念书”(接受汉文及普通教育)即反教,不愿学习汉字和接受普通教育的情况曾在中国各省不同程度的存在过。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辍学现象至今仍很严重。
这些负面效应显示了民间信仰在给村民带来民间信仰知识文化、 行为规范和人际关系的同时, 也表现出它从另外侧面延迟、 妨碍个体社会化的负功能。 民间信仰在中国部分地区起到传播民族语言知识和民间文化,促进个体在本社区社会化的作用;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 也存在可能导致推迟儿童正常社会化进程的负功能。
(三)民间信仰容易形成以各教派为核心的社会分裂现象
民间信仰对信徒进行价值及行为规范整合, 帮助稳定社会秩序和整合社会的同时, 也有其明显的负功能, 及它会导致保守主义色彩,并且容易形成以各教自身为核心的社会分裂现象。当然, 这种负功能是自然产生的, 它源于民间信仰与社会意识形态间的基本矛盾。因此它对教徒所进行的价值整合在一定程度上和全社会范围内的价值整合有着矛盾和冲突。 但社会主义社会可以通过爱国统一战线所奉行的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来化解此种负功能。[2]
(四)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相矛盾
民间信仰具有文化功能,它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丰富了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化内容, 但由于民间信仰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唯心主义色彩, 使它与现时期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有相互矛盾的地方。虽然众多与民间信仰有关的文化艺术作品清新、脱俗、 超然, 但另一方面也阻碍人们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接受唯物主义世界观。
(五) 容易被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 借此开展渗透和分裂活动
民间信仰是教徒与外界交往的桥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交往功能更为增强, 同时也促进了中国同国际间的友谊与交流。 但与此同时, 国外敌对势力利用民间信仰为幌子和国内的反对势力相勾结, 意欲颠覆或破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对中国进行“西化”与“分化”, 这对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和稳定具有破坏性。但我们在注意到民间信仰这种社会负功能的同时, 也要划清界限, 区分敌友, 不要人为地扩大这种负功能。 敌人利用民间信仰来进行渗透和中国民间信仰界的主观意识无关, 他们利用的主要是民间信仰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相左这一点,并具有反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政治目的。
通过以上论述,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民间信仰社会功能双重性的特征。 把握住民间信仰的这个特性, 我们就能更全面的认识民间信仰这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1]王守恩: 《社会史视野中的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 载 《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第3期。
[2]王瑞军: 《民间信仰的社会功能及作用机制研究 ——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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