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院把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作为端正执法思想,培养理性思维,提高执法能力的基础工程来抓。从完善学习制度入手,着力构建促进学习,保障学习的长效机制;从创新学习内容入手,努力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从改进方式方法入手,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学习运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通过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促进广大检察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密切了检民关系,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夯实了新形势下强化法律监督的思想基础。市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市直文明单位和全市政法先进单位。2010年,市院在全省“三湘读书月”活动中被评为全省“十佳书香机关”。
一、创新学习理念,营造读书学习的浓厚氛围
株洲市院党组认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首先必须增强全体检察人员读书学习的自主意识,把学习过程变成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过程。为此,他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学习理念的培升和确立。
一是确立全员学习理念。院党组在对全院干警素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从各职能部门和检察官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出发,对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及其他综合部门进行分类,突出职业特点,梳理出各类应知应会基本技能知识和相关法学、政治、经济、科技等必备知识并找出现实差距。召开院务会和干警大会,发动大家深刻认识读书学习对依法正确履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发动各职能部门就如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献计献策。在坚持常规性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的基础上,采取“金剑论坛”、“金剑讲堂”、“金剑品读”、“金剑析案”等多种学习形式,吸引检察人员投身读书活动之中,通过团队平等学习、启发学习、互动学习,激发检察人员的学习热情,使读书学习不仅成为检察机关的组织行为,又是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是确立综合学习理念。院党组着眼于提高素质、凝聚力量、推动发展,引导大家拓展多元化的学习内容,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学习政治知识、经济知识、文学知识、科教知识等。在确保上级学习计划安排落实的同时,加强四个方面的知识学习,即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对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学习;对检察工作职责使命的学习;对加强检察官自身修养的学习。为满足干警学习的需要,市院先后投入10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电子阅览室,投入20万元订购6000多册图书放置在图书资料室赠送给干警选择学习,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建成了高标准的电子阅览室、图书室。
三是确立应用学习理念。院党组牢记毛泽东同志关于“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的教诲,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政治属性、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的学习。学习中做到“四个准确把握”:一是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知道我的权力是什么、我的责任是什么、我能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二是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使命,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三是准确把握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第一追求,始终关注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准确把握法治文明进步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视角,审视检察权的运行,审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在读书活动中,班子成员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带头撰写读书心得和调研文章,带头落实学习任务。2008年以来共有18篇领导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班长”魏启敏同志每天坚持阅读2小时,先后发表散文和理论文章20余篇。院内年过半百的同志和青年干警结成40余组学习对子,取长补短,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建立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学习机制、述学评学考学机制、激励保障机制、舆论引导机制等,并把学习考核同政绩评价、评奖晋级等结合起来,发挥制度规范学习、促进学习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学习制度,构建读书学习的长效机制
株洲市院党组认识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必须坚持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为基础,以考评制度为保障,以奖励制度为动力,以展示推介制度为载体,做到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
一是完善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学习制度。市院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检察人员学习考核制度》等对人员组成、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和学习考勤做了明确规定。一是规定了党组主要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抓学习的责任。由党组或支部书记负责确定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二是规定了集中学习研讨的时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3天,全年不少于12天;每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4次,以支部为单位每月组织学习2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上级临时布置的学习任务,及时组织学习。三是规定了学习要求。每个专题学习,邀请专家或院领导作一场辅导报告,组织一次集中研讨,形成了学习纪要。四是规定了学习考勤。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查阅中心组成员的读书笔记、学习记录,检查学习情况。五是规定了班子成员在述职中要叙述学习情况。党组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将读书学习情况作为干警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提拔任用干部的考察内容。
二是完善检察人员个人考评制度。实行领导骨干和检察干警分类学习考评制度。对院领导班子和中心组成员的学习,通过检查学习笔记,重点督促中心学习组规定书目阅读情况;通过半年一次的学习测试,重点考查对党的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法学、检察学理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检察理论和调研成果的评选,考量法律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大局思维能力。近两年来,市、县院两级领导班子共检查读书笔记90人次,开展学习测试4次,30%以上的领导成员获优秀,60%的领导成员获良好;组织专家评审领导班子成员发表的检察理论、调研文章110余篇。对检察干警的学习考评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在学习内容上,必须精读《检察业务指南》,每年研读3本以上经典书籍,并通过学历教育、续职教育、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知识素养。二是在学习方式,要求干警每年必须撰写一本读书笔记、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引导干警在学习与思索中获取知识,不断进步。三是每年组织全院干警分综合类、刑检类、侦查类和技术类进行一次考试,对读书学习进行全面验收,考试成绩作为对干警年度科学管理与考核的一项评分内容,与干警的评先评优、福利待遇挂钩,对不能完成必读书目、综合考试不合格的干警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
三是完善读书学习激励制度。每年评选一批优秀读书心得和读书活动组织奖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续职教育和业务技能学习,除报销合理的学习费用外,在取得学历和技能资格后还给予一定的奖励。2008年以来,共开支30余万元用于购买学习书籍、报销干警自学考试等费用。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材料,凡被市以上机关刊物采用的调研成果,均给予一定的奖励。2008年以来,共开支10余万元用于奖励优稿。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撰写读书心得2100多篇,调研文章230多篇,其中50多篇优秀调研文稿被市以上报刊采用。每年在全市检察干警中开展一次读书心得评比活动、诗歌散文评比活动、检察理论调研征文活动,评选一批优秀读书心得、优秀散文诗歌、优秀调研文章进行表彰奖励,并精选编印了《读行天下》2008年和2009年读书精萃、优秀散文诗歌集《检察放歌》和优秀检察理论调研文章集锦《潇湘检察论坛(株洲卷)》四本书,其中《读行天下》一书被中国检察官协会评为“优秀学习研究成果”,并得到了高检院、省委、省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三、改进学习方式,增强读书学习的实效性
株洲市院党组认为,只有让检察人员体会到学习的乐趣,认识到学习的价值,自觉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才能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注入生机与活力。为此,他们通过“四个结合”,不断改进学习方式。
一是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市院在引导和鼓励干警少应酬,多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同时,精心组织集中学习,通过专题学习会和研讨班等形式进行集中交流讨论,达到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后,为帮助干警深入领会决策精神,市院一方面将有关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一方面将省委书记周强作序,省院检察长龚佳禾主编的《名家评案: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诠释》一书作为重点教材,全市900余名干警人手一册。与此同时,邀请省院和市委有关领导举行三项重点工作的形势报告会;组织以“检察执法与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法律监督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自身监督与公正廉洁执法”等为主题的读书会,鼓励大家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先后撰写学习体会文章300余篇,150余名干警在读书会、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大家一致感到,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只有努力学习和掌握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才能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为帮助检察干警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变化,深入思考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问题,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市院以“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为平台,邀请省、市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介绍本部门本行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检察人员学习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供平台;围绕检察人员普遍关心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层次理论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年邀请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与检察干警进行面对面交流,先后就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金融危机、网络舆情等问题举办专题讲座,帮助大家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组织市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40余人先后到河南、陕西、浙江、江苏、上海等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取经学习,到鲁迅、茅盾故居感受“文学泰斗”的文化气息,组织市院班子成员、基层检察长、部门负责人50人到北京大学学习,体验北京大学文化氛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交流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上下形成了推进读书学习的共识。
三是向书本学习与向实践学习相结合。市院在要求干警多读书、读好书,注重学经典、学原著,广泛涉猎书本知识的同时,把向实践学习作为增长知识的重要方式。在学习党的十七大文献、《科学发展观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读书活动中,开展了两项实践学习活动,一是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问计于警,转变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围绕检察发展中“干警最关注的问题、最不满意的问题、最希望改进的工作”这一中心,采取问卷调查、干警座谈、设立信箱等方式查找和掌握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金点子、好建议”,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二是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问计、问需、问效的“三问”活动,两级检察机关共出动干警500余名,深入9个县市区100余家市直、县直单位,200余个乡镇、街道、社区,走访机关干部、基层群众1000余人,梳理归纳出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问题、保障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问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问题、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问题等六大问题。根据收集到的问题,醴陵市院建立矛盾化解多元机制,茶陵县院开展了预防涉农资金专项治理,攸县院出台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四项措施,芦淞区院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治理活动,炎陵县院总结推广了廉洁从检、规范执法经验,检察人员在实践中增长了社会知识、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增强了正确规范履职的本领。
四是读书学习与研究现实问题相结合。市院党组把带着问题读书作为深化读书学习活动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指定书目的阅读还是拓展阅读,都要求带着问题去读,真正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在“恪守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反特权思想,反霸权作风”活动中,市院党组组织干警对照高检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联系实际摆出了执法宗旨和执法作风问题存在的15种表现,要求大家带着问题学习毛泽东、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和江泽民、胡锦涛、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并在党组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两个层面进行专题讨论,形成了《论检察职业道德与纪律作风建设》、《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的内涵》、《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检务公开的法理基础》、《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思考》、《基层检察院执法引导机制法探析》等一批以改进执法作风,杜绝特权、霸道思想为内容的学习成果,这些成果对如何遏制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侵犯人民合法权益等现象,如何把监督制约贯穿于检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寓于各项执法规范中,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何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如何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制约的机制,如何构建科学的检察业务工作考评机制等提出对策建议和自己的见解。
四、注重学习运用,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读书学习促进了工作创新
2009年全市先后有数十项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被高检院、省检察院推广。如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探索中,省院将株洲市作为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试点单位,市院党组针对有关职能部门和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畏难情绪,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专题学习,帮助大家从理论上认清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由检察长牵头,成立了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研究课题组,先后查阅全国各地相关资料200余份,举行研讨、座谈20余场,向市委、人大、政法委专题汇报,征求意见20余次。在省院的直接指导下,实现了由“体制内创新”向“体制外创新”的改革,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株洲模式”,这一改革突出了选任方式的外部性和监督主体的独立性;科学设定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和构成比例,对人民监督员中各阶层、性别做出详细规定,注重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采取发布选任公告自荐报名,选任委员会投票,媒体公示,选任委员会颁证确认的选任程序,确保监督主体的群众性和选任的公正性。“株洲模式”受到高检院、省委的肯定。
(二)读书学习增强了法律监督能力
通过推行读书活动,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在每年的干部普法考试中,检察院的优良率都在90%以上,市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达到83%,其中硕士研究生22名、在读博士1名。有27名干警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名干警通过层层选拔入选市委组织部80后优秀人才库,1名干警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5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3名干警参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检察干警素质的提高,使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强。2008年以来,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62件311人、失职渎职案件91件133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210件、要案32人,查处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31人,经回访,没有发生任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经初查不立案的87件,做到了消除社会影响,还人以清白;提起公诉的333件398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后,当事人均表示认罪服判;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310件,决策建言60项,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30项;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390件8359人,提起公诉5795件10091人,无一错捕、错诉现象;受理群众举报申诉58件,全部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有效化解重信重访73件,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
(三)读书学习推进了“争先创优”
通过推行读书学习活动,激励市院各部门和各基层院奋力争先创优,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推动。2009年,株洲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市院的19个部门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其中有8个部门位列全省第一,8个部门位列全省第二;醴陵市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院”和全国十佳基层院提名奖,被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125个基层检察院分类考核中,有8个基层院的考核成绩进入全省前列,其中,有3个基层院列A、B、D类第一名,3个基层院列B、C类第二、第三名。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引进科学管理理念,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案,机关管理更加高效有序。市院和醴陵、攸县、茶陵、炎陵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醴陵市院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窗口单位。今年,醴陵市院被市文明委推荐参评全省文明单位。
(四)读书学习推进了检察文化建设
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活动中,市院党组进一步加强了以读书学习为主导,以职业道德培升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建设。结合株洲地域文化特征和检察工作实际,发动干警集思广益,归纳和提炼出“开拓创新、务实奉献、笃恭精准、包容求是”的十六字株检精神。组建理论研讨、通讯报道、书法摄影、歌舞曲词、演讲口才、诗歌写作兴趣小组等多元文化载体,开展书画摄影比赛、演讲比赛、练兵比武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为广大干警创建展示才艺的舞台。2008年以来,有1件歌曲作品获“‘中国杯’共和国六十周年优秀词曲赛”银奖,有2件歌曲作品获高检院原创作品二等奖、三等奖,1名干警为模范检察官蒋冬林事迹展创作了“那就是你”原创歌曲获全国大型音乐活动评选一等奖;选送的《检察官的心愿》歌伴舞原创节目获高检院二等奖;3篇征文作品获全省检察机关二等奖、三等奖,16件书法作品获全省检察机关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8篇宣传稿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宣传稿件,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演讲比赛第一名。今年10月,作为湖南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单位,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倡导四种文化,注重激励引领,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经验发言。在市院院墙制作精美的法律故事浮雕,并邀请书画名家书写具有检察文化特色的法谚法语、名言警句书画作品,将办公楼走廊布置成“书香文化长廊”,在机关办公楼八楼建设了金剑文化展馆,开辟干警书画作品长廊,使全院到处散发出检察机关特有的浓浓书香气息。
[1]*2010年12月15日龚佳禾检察长批示:株洲市院创学习型检察院有声有色。报告总结的情况对我们有重要启迪,实际上也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抓队伍建设的一些新形式和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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