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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践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来说,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化浪潮的涌起,美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大城市的工业部门和包括商业和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部门转移,主要特点是:农村劳动力在大规模工业化条件下自发地转向非农产业。美国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不同时期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支持。在日本工业吸收劳动力的总数中,由劳动替代资本的创新吸收劳动力所占比重为80%。
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践_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农民工就业实证研究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趋势,是世界各国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不可逾越的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各国政府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实践中,采取政府干预的做法,积累了成功的实践经验。总的来说,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形成良性互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始终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目标。因各国资源状况、人口状况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在转移方式和步骤上各有不同,并没有一个适合所有国家的有效模式。

1. 美国

美国从19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大约用了一个半世纪完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工业化初期的1840年,其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为63%。二战前,美国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总数的22%,1950年为12%,1960年为6.6%,1971年为3.1%,现在只有2%左右,1930年至1970年是美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最快的时期(胡祖杰,2009)。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化浪潮的涌起,美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大城市的工业部门和包括商业和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部门转移,主要特点是:

(1)农村劳动力在大规模工业化条件下自发地转向非农产业。美国是一个劳动力短缺的国家,19世纪末就实现了工业化,工业的快速增长提高了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如1820年美国1个农民年生产产品仅能供4个人消费,1920年达到8人,1972年达到52人(赵德健,2005)。由于机械化而分离出来的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快速的工业化所吸收。以劳动力短缺为前提,以大规模的工业化为后盾,美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遵循着边产生边转移的自发过程。

(2)交通运输业的繁荣不仅吸纳了大量劳动力,而且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的迁移成本。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联邦政府修筑了通往西部的昆士兰大道。19世纪40年代,美国基本形成了一个运河网。1828年开始修筑铁路到1887年,全国数以万计的大小城镇已由铁路网连接起来。铁路运输不仅适应了工业革命的物流需要,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

(3)美国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不同时期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支持。20世纪初,随着外国移民对本国劳动力形成了冲击,美国在1922年和1924年连续颁布了移民法,大大限制了入境移民的数量,减轻了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压力。30年代的大危机后,失业率严重,美国政府为了解决农业中过剩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一方面扩大政府支出,直接吸收他们到国家兴办的工程、企业或团体就业; 另一方面,顺应经济结构变化,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以便他们能适应非农业部门的要求。从50年代中期起,政府制定了各种加速农村人口转移的政策法规,成立了一些促进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机构。

2. 英国

英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始于15世纪末,止于19世纪中叶,经历了长达4个世纪的时间。从转移模式看,是圈地运动式的强制性转移模式。除了向本国城镇非农产业转移外,还向殖民地国家转移,特别是向美国转移(陈文权,2008)。20世纪初期以后,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缓慢地向工业、第三产业转移。1901年至1975年,英国农业劳动人口在全部就业人口中的比重由8.9%下降到2.7%,减少的农村劳动力在20世纪50年代前,主要转入工矿业和建筑业,50年代后主要转入第三产业。主要特点是:

(1)在圈地运动的暴力方式下被迫转向非农产业。由于人多地少,英国工业化前期农业劳动力占有很大的比重,至1801年该比重仍为35%。从15世纪开始一直延续到18世纪,甚至在个别的地方延续到19世纪初期发生了用暴力驱赶小农的大规模圈地运动。圈地运动造成了大量农业人口不得不受雇于手工工场,在18世纪,英国有大约一半的农业劳动力涌入了城市。

(2)非农业化进程在依赖国内市场的同时,得益于殖民地市场。英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殖民主义国家,殖民地国家成为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流入地之一。

(3)农村劳动力转移以牺牲农业为代价。英国在城镇化过程中所需要的粮食和作为原料的农产品主要来自国外。1910年英国粮食自给率只有35.6%左右,棉花全部靠进口。

3. 日本

日本农村劳动力转移从20世纪初开始,到20世纪末基本完成(张季风,2004)。1950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总数的47%,1960 年为32.9%,1971 年为19.7%,1977 年为13.2%,20世纪80年代初下降到10%左右,2003年为3%。日本政府针对本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的特点,走出了一条“跳跃式转移”与“农村非农业化”转移相结合的道路(戎殿新,1989)。主要特点是:

(1)重点扶持规模较大的自立经营农户,鼓励小农户脱离农业转向非农产业,建立各类工业区。1971年,日本通过一项法案,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该法案规定从1971年至1975年,在城市郊区建立销售总额为9万亿日元的各类工业区,吸纳100万人就业,其中60%来自农村。到1975年8月,全国有813个城镇实现了“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已建成机电、金属加工、运输机械等各类工厂686家,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力。

(2)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并没有伴随着土地集中。日本在战前的早期发展中,充分利用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在日本工业吸收劳动力的总数中,由劳动替代资本的创新吸收劳动力所占比重为80%。在1880年至1930年的整个过程中,日本工业部门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率始终大于人口增长率。土地转移极其缓慢,土地集中程度相对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农业兼营普遍,农户兼业形式是农户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有效过渡形式。

(3)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拉长农业产业链,在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同时,培养了农民务工的技能和市场意识(程建平, 2007)。1961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农业进步法》,其核心就是有选择地扩大农业生产,调整和改善农业结构,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户收入提高,为农民流动提供了过渡准备。

(4)发展农村合作事业,促进农村的社会化进程,有效地缩短农村与城市的距离,改善了城乡对立的格局。日本政府于1947年以罗虚戴尔原则为基础制定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农民按照自愿、自主的原则,登记成立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至1960年已基本形成普及全国市、町、村所有农户的农协系统。该系统以信用、储蓄业务为主,兼营其他业务,既是一种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形式,又是一个为农民经济生活服务的事业团体和指导农业生产的农业团体。农协不仅为日本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较大帮助,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还有效地缓解了城乡之间的矛盾。

(5)大城市发展战略。日本在战后城市化与工业化齐头并进、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过程中,选择的是大城市发展战略,形成了东京、名古屋等几个“大都市圈”,即以某个大城市为人口聚集中心,周围发展卫星城,并向外辐射与扩展,有计划地实现城乡一体化(陈建安,1999)。

4. 韩国

韩国的农业劳动力份额已下降到20%以下,比二战初期下降了50%多。其农业劳动力转移采取集中转移方式,主要流向大城市。主要特点:

(1)主要靠外资拉动。据不完全统计,1967年至1982年,韩国每年平均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37.5万,其中有大约36%的就业机会是由外资输入诱发的。

(2)实行了以劳动密集型工业为重点的工业发展战略。20世纪60、70年代,韩国抓住国际市场提供的机会,大力发展纺织品、合成板以及电子、成衣、家具、鞋类、家电等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失业率由50年代的7%下降至70年代末的1.2%,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也由50年代的4%提高到60、70年代的6%。

5. 巴西

巴西是典型的拉美殖民地国家,有很强的城市传统,1976年巴西的城市化水平为47.9%。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以下特点:

(1)流动规模大,城市化速度高。二战后,巴西国内的工业品需求加速,引起工资上涨,使越来越多的移民向工业区集中。20世纪40年代有300万人从乡村移向城市,50年代增加到700多万人,城市数目从82个增加到154个。

(2)土地高度集中等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巴西占地1000公顷以上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1%,占全国45.1%的土地面积,而占地10公顷以下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49.7%,却只占全国2.3%的土地面积。由于土地高度集中,大量失地农民的就业、教育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突出。

(3)非正规经济就业部门是巴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领域。非正规经济产值在巴西占40%,目前,伴随着巴西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非正规经济特别是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6. 印度

印度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1981年,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6.5%。印度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劳动力的比例从1951年的72.1%微弱下降到1981年的68.8%,印度独立后30年的就业结构没有什么改变。主要特点:

(1)主张在农村大量兴办传统工业和现代小型工业。农村工业化的进程在20世纪50、60年代比较缓慢,70年代后受到重视。传统工业和现代小型工业都是劳动密集型工业。城市工业大多采用资本密集型技术。小型工业1975—1976年度至1988—1989年度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增长率为7.2%,而传统工业是6.5%,有组织的城市工业部门仅为2.1%(孙瑶,1997)。政府采取一些具体措施: 如保留在农村的工业生产项目,中央政府每年拨专款用于乡村和小型工业的发展,尽量保证从信贷上援助农村工业。

(2)制定各种就业培训计划。政府于20世纪70年代后制定实施了几个大的就业计划,如农村手工艺人计划(RAP)、国家培训农村青年谋职计划(TRYSEM)、国家农村就业计划(NREP)和农村无地农民就业保证计划(RLEGP)等。这些计划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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