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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下政府管理的含义和特点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大多数规定通常都是针对社会和政治的正常状态制定的,政府的常态管理通常依据的就是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内容和规则。常态下的政府管理要求的是政府管理的一般意义上的能力,实施的体制也是政府管理的日常体制。在常态环境下,政府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法定权利为原则。
常态下政府管理的含义和特点_面向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

常态的含义是一般、正常的状态,那么常态下的政府管理就是指政府在一般、正常的社会环境下的管理。政府的常态管理通常是与社会生活的节奏同步的。管理是一种行为。作为行为,首先,应当有行为的发出者和承受者,即谁对谁做;其次,还应有行为的目的,即为什么做。因此,形成一种管理活动,首先要有管理主体,即说明由谁来进行管理的问题;其次要有管理客体,即说明管理的对象或管理什么的问题;再次要有管理目的,即说明为何而进行管理的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都是在常态下进行管理,它拥有一套稳定的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作为管理主体,实行统分结合的领导体制,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自主性。管理的客体是全社会的所有民众,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政治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生活管理等。一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大多数规定通常都是针对社会和政治的正常状态制定的,政府的常态管理通常依据的就是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内容和规则。常态下的政府管理要求的是政府管理的一般意义上的能力,实施的体制也是政府管理的日常体制。在常态环境下,政府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法定权利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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