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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要求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依靠有限的信息做出最优的决策。应急处理滞后将会错失对抗突发公共事件的最佳时机。另外,我国的应急管理机制中对党委和政府分工、协作、沟通机制和运行程序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制度,难免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上存在着不协调问题。因此,建立高效的政府应急处理机制就是要强化危机发生后政府应急处理的能力,多方面减少危机的负面影响。
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_面向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

应急处理是应急管理的实战阶段,具有鲜明的时效性特点。它要求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依靠有限的信息做出最优的决策。应急处理滞后将会错失对抗突发公共事件的最佳时机。而目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缺乏专门的、常设的机构来从事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至多是针对某一事件临时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非常设机构,这具有较强的临时性和不确定性,不利于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另一方面,从事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不具有专业背景而且没有受过正规的、系统的应急管理培训,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不利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与缺乏专门性应急管理机构相对应,目前我国政府应急管理还缺乏制度化、系统化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这包括突发事件等级划分体系、突发事件报告机制、资源调配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媒体管制以及善后机制等。另外,我国的应急管理机制中对党委和政府分工、协作、沟通机制和运行程序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制度,难免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上存在着不协调问题。

因此,建立高效的政府应急处理机制就是要强化危机发生后政府应急处理的能力,多方面减少危机的负面影响。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政府便能够迅速启用所有资源,采取果断措施开展应急处理,快速、有效地遏制危机的发展和升级,迅速解决危机,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6]

(1)政府强行介入。著名的以色列政策分析专家叶海卡·德罗尔认为,政府中枢决策系统必须享有发号施令的权威,并且可以制定和执行带有强制性的政策[7]。在公共危机状态下,面对突发性事件,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快速处理危机的需要,政府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打破常规,以防止事态恶性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目的,采取多种非常态管理的有效措施,以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为危机事件的进一步处置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2)建立机构与人员保障。科学、高效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和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是政府应急管理的组织人事基础和基本保障条件。一般说来,军队、武装警察、消防警察、公安警察、紧急医疗人员、工程救险人员,以及经过专业训练的志愿者人员等,根据实际需要集合成应急处置队伍是主要的专业应对力量。由分工明确、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应对危机,处置突发事件,能够尽快摆脱危机,恢复常态。

(3)权威领导亲临一线。突发事件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政府具有最高权威的领导者及主要领导人员应及时介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这种做法,可以确保危机应对指挥系统的权威性、应变灵活性、指令下达贯彻的高效性,可以使组织内部各职能部门、组织成员协调一致应对危机和突发事件。例如,在“5.12”大地震中,温家宝总理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就体现出这种做好的优势。

(4)社会协同公民参与。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有序的广泛参与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的必要环节之一。首先,社会民众之中包含着大量的专业人才和劳动力量;其次,突发事件与公共危机直接威胁到社会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将会成为政府和专业组织机构应急处置的有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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