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和接纳
在危机事件面前,当事人面对自身从未经历过的情境,在以往应对措施失效的情况下,出现心理危机和心理异常。这些情况都不是当事人能够自主控制的,这是外力的结果,当事人不应当对出现的心理危机有任何责任。因此,在心理救援过程中,当事人的任何心理和行为都值得救援人员去尊重和接纳。
尊重和接纳求助者是建立治疗关系的前提。只有感受到心理救援人员尊重并接纳了自己的一切(包括心理行为的优缺点、心理症状和对治疗师的怀疑等)之后,当事人才能够感到安全,才能没有阻力地和心理救援人员发生心理互动,才能允许救援人员窥视和影响他的内心世界[1]。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心理救援人员要掌握尊重和接纳的程度,保证当事人能够感受到,同时不会因为过分的接纳给他们造成困扰。为此,救援必须能够依据当事人的不同敏感程度,恰到好处地传递对求助者的尊重和接纳。过度表达对当事人的尊重和接纳,可能让某些求助者“受宠若惊”;相反则可能使某些当事人感受不到救援人员对他的尊重和接纳,从而影响良好的治疗关系,阻碍治疗进程。
心理救援人员在对于尊重和接纳当事人原则的重要性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在治疗实践中,救援人员有可能受到非理智(潜意识)因素的干扰,使自己无法做到对求助者“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接纳,特别是在当事人触动了心理救援人员自身潜在非适应性心理的时候。因此,心理治疗师必须经常自我分析,充分认识自己,使自己在治疗中能够及时、清晰地了解自身的心理状态,努力减少潜意识心理层面对求助者的不尊重和不接纳。
(二)积极的关注
关注行为,指治疗者有意识从事的某些行为,能够使当事人理解成兴趣和关心的表示。作为心理救援人员,其关注行为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可以鼓励其敞开心扉,坦率而自由地谈话。常用的积极关注行为有以下几种。
1.适当的目光接触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在人的面部表情中,眼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专心的目光追随会给当事人以安慰和自信,因此,真诚地注视对方并尊重对方,在心理治疗中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注视当事人的同时,也要考虑避免长时间地盯视对方,避免目光的压迫性,应适当地转移视线,再继续目光追随,间隔循环地进行目光交流,不过,这种转换的频率要适宜,否则,容易被误解为游移不定、心不在焉。在心理救援过程中,通常的做法是在当事人说话时给予较多的目光注视,自然地看着他们的面部而不是眼睛,而心理救援人员自己说话时保持较少的目光接触。
2.身体语言
身体语言看似微小、不经意,但传达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在心理救援过程中,积极的身体语言是既要真正表现出放松自然,又要表现出对当事人的真切关注。积极的身体语言诸如稍微向说话者倾斜身体、腿和脚摆放成一个礼貌姿势、保持手势温文尔雅、尽量减少多余动作,等等。
3.语音控制
语音控制指与当事人沟通时对言语特征,包括音量、音高、语速和流畅性等的控制。通常情况下,我们能够通过他人的声调和语气中感受到某种情绪和态度,并会因此引发出自己的态度和情感。在心理救援过程中,温和而轻柔的语调说话可以鼓励当事人更仔细地探究他们的情绪情感,而提高语速和音量说话则有助于他们对谈话主体产生信任感。
4.适当提问
提问是常用的技巧之一,通过提问,心理救援人员可以表达对当事人的关注,同时了解关于当事人更多的信息,使心理救援人员更好地把握影响当事人的各因素或事件之间的关系。提问有多种形式,如开放式问题、封闭式问题、投射性问题等。各种提问方式都有一定的作用和优缺点,应根据需要来使用。在提问中,可以用开放式问题来促进当事人的表达,也可以用投射性问题来帮助当事人发现、表达和探索无意识的冲突、价值观和感受。
5.应对沉默
沉默是心理救援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的情境,当事人会对沉默的情境感到尴尬并看做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事实上,在救援过程中出现沉默有时未必是件坏事,救援人员也不必在压力的迫使下努力保持谈话。问题的关键是要分析出现沉默的性质和原因。有时,当事人沉默是在思考一些相关问题,或是刚才的谈话使他受到某种震动而产生的沉默,此类沉默,不必打破,因为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都会继续倾诉;有时,当事人可能想要诉说某种隐私问题有所顾虑而出现的沉默,则需耐心等待和鼓励;如果当事人出现对抗性质的沉默,心理救援人员则需要反思自己的治疗过程,适当加以调整。
(三)倾听
“倾听”,是指借助言语的或非言语的手段与方法,使当事人能详细叙述其所遇到的问题,充分反映其所体验的情感,完全表达其所持有的观念,以便对其有充分的、全面的了解和准确把握的过程。倾听是心理救援的重要步骤,心理救援人员只有认真倾听来询者的诉说,才能了解对方存在的心理问题,理解他的处境、焦虑和压力,是有效地进行心理救援的前提条件。
1.“倾听”的功能
(1)有效“倾听”可以使当事人充分地表达和宣泄。心理救援中的当事人由于危机事件导致心中烦恼、紧张、焦虑,而且没有适当的人选能够让其尽情地倾诉,往往形成积郁压抑的心理状态。救援人员面对这样的当事人,首先让其尽情地倾诉、充分地宣泄,让当事人尽快地平静下来,产生安全感,达到心理的平衡。心理救援人员,只有认真聆听当事人的表达,恰当使用倾听技巧,才能使当事人尽情地表达或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感受、痛苦的经历,从而产生安全感、满足感,并对救援人员产生信任感,有利于心理救援的持续。
(2)有效“倾听”能够收集详细的背景信息。心理咨询或心理救援开展的首要前提,就是收集当事人的信息。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背景信息,心理救援人员才能了解当事人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因此,心理救援人员必须充分挖掘与当事人心理问题有关的事件、人物、反应等背景信息,洞察当事人的内心世界,这样才能判定问题之所在,才能决定采用何种方式来解决他的问题。
(3)有效“倾听”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良好的治疗关系是心理治疗取得成效的基础。正如前文所述,只有心理救援人员真正尊重、理解、支持当事人,当事人才能信任咨询师,才能与咨询师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救援工作才能很好地推进。因此,心理救援人员必须认真地聆听当事人讲话,充分恰当地体会当事人的情感,体现出对当事人真正的尊重和理解。
2.“倾听”的策略
(1)使当事人充分表达。心理治疗的目的之一是鼓励、帮助当事人自强自立,咨询中有必要使当事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和认识自己、他人和社会,这样,才能使当事人不断地成长。同时,当事人在危机事件后之所以产生心理矛盾、冲突、压抑、焦虑,往往与其缺乏倾诉、沟通有关。在咨询中,充分使用倾听技术,如提问、鼓励、说明等技巧,则能使当事人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情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状态,也能使心理救援人员了解更多的信息和更深层次的内心世界。
(2)体验当事人的情感状态。掌握了当事人的情感状态,心理救援人员需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基础。如果救援人员准确体验和反映了当事人的情感状态,则能有效地与当事人产生“共情”效应,能够有效地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倾听中应准确反映而不是随意或主观臆测地反映,否则,可能会会出现相反的效果。
(3)掌握当事人的态度。态度是个体对社会存在的一种看法或体验,通过人的态度可以反映出个体的内心需求、人生观和世界观,通过对态度的了解,还可以了解个体成长的过程和经历,因此,了解当事人对所存在心理问题所持有的态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对于当事人而言,存在着许多非理性或者不合理的态度,这会导致他们的认知出现偏差,这也是他们痛苦的原因之一。
(4)体察当事人细微的变化。对当事人来说,面对心理救援可能带有一种复杂的、矛盾的、试探的心理情绪状态。一方面,想得到救援人员的有效帮助,另一方面,有可能带有一些疑虑,尤其是当涉及隐私问题时,更担心是否能有效保密。这些表现,通过细微的观察是可以捕捉的,而且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才能了解到问题的实质。因此在心理救援过程中,必须倾听所有细节,尤其要观察当事人细微的、微妙的语言或脸色或体态的变化,捕捉出细节中隐含的问题。
(四)共情
共情指暂时抛开自我而与对方认同,通俗地说就是一个人能够设身处地地走进他人的内心世界中去,不做任何评判,去体会他人的某种情绪、情感体验,并向对方表达出来。众多心理学家都认为,共情在心理救援中是十分重要的。心理救援人员是用“心”去帮助心灵遇到创伤的当事人。当救援人员体验的正是当事人的感受,当事人也同时感受到自己已完全被救援人员所理解,也就是说救援双方心理相融度越高,当事人就越会敞开心扉,心理救援人员就能更准确地把握当事人所反映的信息材料。
1.准确的共情及层次
卡可夫(Carkhuff)认为共情可划分为两种类型,最基本的共情称为初级的共情,第二级水平的称为高级的共情[2]。准确的初级共情主要是通过沟通来实现对当事人形成一种基本的理解、认识,知道当事人的感受是什么,以及这种感受下的体验和行为是什么。它有助于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获得咨询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并可以对有关问题加以澄清。准确的高级共情,意味着救援人员不仅可以对当事人的表述做出反应,而且可以对那些隐含的、未完成的表达做出准确的反应。
根据共情反应的质量可以将共情划分为5个水平:①治疗者的言语和行为表达与当事人的表达毫无联系,无任何意义;②治疗者对当事人的表达做出反应时,忽略或轻视了那些值得注意的情感因素;③治疗者对当事人的表达做出的反应,基本上可以与当事人互换;④治疗者较当事人可以在更高的一个层次上做出反应,治疗者强调了那些值得重视的信息;⑤治疗者的反应比对当事人更加准确,揭示了尚未认识到的深刻含义。
在心理救援过程中,达到准确的共情包含下列步骤:①从当事人内心的参照体出发,设身处地地体验当事人的内心世界;②用言语准确地表达对当事人内心体验的理解,③引导当事人对其感受作进一步的思考[3]。
2.价值中立原则
价值中立,是指治疗者在心理治疗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对当事人个人及其思想行为做出是非好坏的价值评判,不把外在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强加给对方,而应由当事人自己做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概括地说,价值中立原则就是要求治疗者对当事人个体及其思想行为不评价,不指责,不干涉。
心理失调的产生根源,就是因为个体为了获得他人的关怀,必须根据他人的意愿行动,并用他人的价值观来评价自己,被迫否认自己的经验系统,从而导致自我与经验发生强烈冲突,使之失却了真实的自我。从这种观点出发,在心理治疗中坚守价值中立,将避免给当事人带来新的自我与经验之间的冲突,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心理健康。当我们坚持价值中立,采取共情或非指导性的态度对当事人给予反馈,就会促使当事人根据他们的自我经验来对事物进行价值评估。当当事人按照他们机体评估过程而不是按照价值条件评价他们的体验时,治疗就获得成功[4]。因此,治疗效果只有通过价值中立,才能够得以实现,也只有采取价值中立,才能有效地共情。
3.共情的技术
(1)感同身受。设身处地把自己“变成”对面的当事人,用当事人的眼睛和头脑去感知和体验内心和外部世界。尽可能排除自己的价值、经验、喜好等的干扰,用关切、体察的态度去接触当事人的内心世界,感同身受。这样,当事人才会愿意让治疗者进入内心世界并将个人的看法和感受传达给治疗者。
(2)恰当回应。以理解的态度回应当事人的感受,表达出当事人真实的情感感受。使用恰当的言语或者肢体言语,准确回应给对方以情感支持。在做共情时,要注意先从感性共情开始,然后逐渐地深入到动机和愿望,最后是理性的共情。共情的最佳表达时机,最好是选择在当事人最痛苦的时候,特别是在其难以说清楚自己情感的时候。这时治疗者的共情,会深深地感动当事人。在共情的时候,要尽量注意避免过多地做“消极取向”的共情,而应该从说出当事人的消极情绪,逐渐地过渡到说出当事人的积极情绪和愿望[5]。
(3)理解自己的反移情。反移情是指治疗者对当事人的情感反应,是治疗师对病人的移情,是治疗师潜意识冲突的结果。海曼认为,反移情是理解当事人的钥匙,对反移情的理解有助于达到深层次的共情[6]。共情强调治疗者主动进入当事人的内心世界,这种进入往往只能达到共情的初级阶段。因为主动进入并不代表治疗者能够真正地理解当事人,只有通过认识当事人与治疗者的互动与情感联系,才能深刻洞察与理解当事人的内心世界,而对治疗者与当事人的一致性反移情的理解,才能更快、更深地达到高级的共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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