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性
政府能力的政治性包括以下两方面。
(1)政府能力旨在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根本利益。对于剥削阶级政府来说,其能力向度就是巩固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强权统治,加强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的暴力能力。而对于无产阶级政府来说,政府能力是对敌人专政,实行人民民主的工具,是维护无产阶级代表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支柱。
(2)政府的任何能力都是从统治阶级或全体公民的“政治意志”转换而来的。对于剥削阶级政府来说,政府的能力源于其权力和职能,而其权力和职能则是由统治阶级赋予或委托的,目的是为了让政府有能力完成统治阶级交给它的统治和管理任务[23]。对于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的政府来说,由于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着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根本意志,因此,其政府能力自然源于全体公民的“政治委托”[24]。政府能力的大小取决于统治阶级或公民“政治意志”的“委托”程度。
(二)强制性
政府能力的强制性包括以下三方面。
(1)政府能力的行使是以军队、警察、监狱等强制性的暴力工具为后盾。对违抗政府意图的任何个人、组织、集团和阶级,政府一般均有强制其服从的能力。
(2)政府能力的权威性。众所周知,政府是国家对外主权的代表,对内是最高统治权的主体[25]。因此,政府的任何行为都具有权威性。社会其他机关、组织、团体和个人均没有政府这样的权威性能力。
(3)政府能力的普遍指向性。政府能力涉及政府对内对外各方面的关系,几乎涉及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一切领域。政府能力对社会一切阶级、阶层集团和个人都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三)有限性
政府能力的有限性首先表现在政府能力增长空间的限度上。这是因为影响政府能力的因素,如物质基础、信息资源、技术手段和社会支持等是有一定限度的。其次,政府能力在作用的范围上也是有限的。社会上总是存在着一些政府无法作用或不宜作用的领域。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由于技术性和机构性的创新,政府能力作用的边界呈现出收缩性特点。最后,在政府能力作用的程度上,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一般而言,政府能力越大,政府作用的范围越广,作用的程度越深,对社会危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所以,对政府能力的无限扩张趋势,现代社会一般都给予了种种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来自法制、民主和公民社会。
(四)服务性
政府在执行国家权力的过程中,一般是以“公共权力”的形式出现的,这就使得政府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相对国家,政府要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整体目标;二是相对社会,政府是公共权力的象征,代表公共利益行事。这样,政府能力也就具有服务性特点,表现在对上和对下两个方面:对上就是服务于国家,服务于实现和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根本利益;对下就是服务于整个社会,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管理社会、治理社会。即便是剥削阶级社会的政府,也必须采取一系列服务社会大众的政策、措施,如信息和商业服务,道路、水电、照明等市政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社会福利、保险救济和慈善服务,等等。这两方面是紧密相连的,同时也是任何社会形态下各类政府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五)整体性
政府能力是个整体系统,政府能力是由各种分支能力构成的,但政府的整体能力或曰综合能力大于各个单项的政府能力之和。要提高政府的整体能力,必须首先强化政府的各个单项能力,如政府的政治统治能力、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政府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政府的社会平衡能力。然而,各个单项政府能力的提高,并不必然带来政府整体能力的提高。因为,既然政府系统是一个整体系统,政府各个分支能力之间就有可能存在两种相互关系:一种是正相关关系,政府能力各分支能力之间是一种互相协作、正向递进的关系;另外一种是负相关关系,政府能力各分支能力之间是一种互相矛盾、负向阻碍的关系。在后一种关系下,政府各分支能力越强,它们的互相矛盾就越深,政府能力就越低。因此,政府能力的整体性或曰综合性要求政府各分支能力之间相互配合,互补长短,而不是简单相加或相抵消。[26]
(六)层次性
政府能力各分支之间的质量和数量的区分实际上就是政府能力的层次性。首先,从质量(属性)上看,政府的政治统治能力与其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等能力在性质上有所不同。前者的阶级性较为鲜明,而后者的社会性较为突出。从政府作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工具这一根本属性而言,政府的政治统治能力的价值取向在整个政府能力中处于中心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它决定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政府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的价值取向——社会性,相对于政府的阶级统治能力的价值取向,只有相对独立性,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纯粹社会性。政府的政治统治能力的高低从本质上支配着政府能否具有较高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其次,从数量(程度)上看,政府的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等能力的地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不同的。在社会危机或革命时期,需要政府强化政治统治能力,而在社会和平或建设时期,政府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就特别重要,需要特别强大。这时与社会危机或革命时期不同,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如何,可能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政治统治能力的升降沉浮,并引致政府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危机。因此,此时,从数量意义上讲(而非质量意义上讲),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社会服务能力或社会平衡能力就取代政治统治能力,处于整个政府能力的中心位置。
(七)流变性
随着时间的流转和空间的变换,政府能力将会出现流动变换性。从时间上看,流变性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方面,政府的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各能力之间会出现大小规模的消长沉浮。在某一时期,政府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能力如何,不但会影响到政府整体能力的大小,而且还会影响到政府的生存和发展。在另一时期,政府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如何将直接决定着政府整体能力的高低及政府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政府的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等各能力自身,也将随着时间的流动而涨落不断。如有些时期,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由于受政府体制结构、功能分化的有限性的限制而往往不太高,而随着现代化向纵深发展,政府体制日益健全,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也日渐提高。其他政府能力也有这样的时间流变性。
从空间上看,流变性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一般而言,民主国家的政府的整体能力中,社会管理能力往往较高,而专制国家的政府的整体能力中,政治统治能力常常较强。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的整体能力中,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较强,而经济落后的国家的政府的整体能力中,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能力较低。在经济发达和经济落后国家内部,政府的各项能力的大小高低也有很大的不同。如一些“福利国家”的政府的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而其他西方国家的政府的社会服务能力相对较低[27]。发展中国家中已形成比较成熟的民族国家的政府,其社会平衡能力较强,而停留在原始部落制国家的政府,其社会平衡能力就较低,内乱频繁,经济凋零[28]。可见,目前社会结构弥散的某些发展中国家要实现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首先必须建构起统一完整的现代民族国家和一个有能力和效力的权威政府,然后才能给经济社会的现代化注入强大的政治行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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