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计量方法中,对自然资源责任的计量有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市价法、机会成本法、影子价格法和模糊数学法;对员工责任的计量方法有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调整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未来收益折现法、非购入商誉法;生态环境的计量方法有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防护费用法、恢复费用法、后果阻止法、资产价值法、权衡博弈法、法院判决法和无费用选择法;对社会收益的计量方法有成本收益法、历史成本法、替代品评价法。这些计量属性远远超出了传统会计的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其影响是深远的。
(1)市场价值法
市场价值法又称生产率法。利用因环境质量变化引起的某区域产值或利润的变化来计量环境质量变化的经济效益或经济损失。这种方法把环境看成是生产要素,环境质量的变化导致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变化,用产品的市场价格来计量由此引起的产值和利润的变化,估算环境变化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例如,某地大气环境中SO2浓度超过SO2对农作物影响阈值,引起农作物减产。设此农作物亩产为q,由于污染使农作物减产百分数为α,污染农田面积为S,该农作物价格为P,则大气SO2超标所引起的农作物损失L为:L=P·S·q·α。
或者相应对商品产出水平有影响,因而可以用其导致的商品销售额的变动来衡量。如将减少的农作物的产量乘以价格即为企业的社会成本。如果环境质量变动影响到的商品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比较充分的条件下销售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利用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但是,必须注意商品销售量和商品价格的相互影响。计算公式为:
P=P1×Q1-P0×Q0
式中,P指根据某种商品产出变动所测算的环境价值;P1指商品在被评估环境质量下的市场价格;P0指商品在标准环境质量下的市场价格;Q1指商品在被评估环境质量下的产出量;Q0指商品在标准环境质量下的产出量。
如果选定的商品是在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的条件下销售的,那么,就需要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整,甚至用影子价格来取代市场价格。
影子定价又称计算价格、影子价格、预测价格、最优价格,是荷兰经济学家詹恩·丁伯根在20世纪30年代末首次提出来的,运用线性规划的数学方式计算,反映社会资源获得最佳配置的一种价格。是对“劳动、资本和为获得稀缺资源而进口商品的合理评价”,是在均衡价格的意义上表示生产要素或产品内在的或真正的价格。社会责任成本或者收益的计量价格可以采用影子价格。
(2)人力资本法
环境恶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表现为劳动者发病与死亡率增加、医疗费开支的增加,以及人过早生病或死亡而造成的收入下降等。人力资本法又称收入损失法,是用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损害来估计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即企业的社会成本。环境质量脱离环境质量标准对人类健康有着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为因劳动者发病率与死亡率变化而给生产直接带来的损失或收益,而且还表现为医疗费开支的变化等,该方法就是专门评估反映在人身健康上的环境价值的方法。
人力资本法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末。1699年,威廉·佩第发表的《政治算术》就论及了这种思想。后来,该法长期被用来评估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损害的价值(或由于采取控制或治理污染措施)而对人类健康有利的效益。
传统人力资本法是美国经济学家R.G.Ridker 最早加以应用的。改进的人力资本法由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于1982年应用于流行病学中,用以衡量疾病负担的潜在寿命损失年法(即改进的人力资本法)(Year of Potenital Life Lost, YPLL),首次将直接计算人的生命价值改为每个人的年价值。YPLL是流行病学中用于衡量疾病负担的一个指标,它是指死亡时的实际年龄与期望寿命年龄的差值,用公式表示为:
YPLL=EY-DY
式中,YPLL表示潜在寿命损失年,EY表示期望寿命年龄,DY表示实际死亡年龄。
潜在寿命损失年法的优点是数据较易获得,避开伦理道德的难题。
为避免重复计算,人力资本法只计算因环境质量脱离环境标准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开支的变化,以及因为劳动者生病或死亡的提前或推迟而导致的个人收入的变化。前者相当于因环境质量脱离环境标准而增加或减少的病人人数与每个病人的平均治疗费(按不同病症加权计算)的乘积;后者则相当于环境质量脱离标准对劳动者预期寿命和工作年限的影响与劳动者预期收入(扣除来自非人力资本的收入)的现值的乘积。用公式表示为:
Cn=[P(Ti(Li-Loi)+Yi(Li-Loi)+P(Li-Loi)Hi]M
式中,P指人力资本(取人均净产值);M指污染覆盖区内的人口数;Ti指i种疾病患者耽误的劳动时间;Hi指i种疾病患者陪床人员平均误工时间;Yi指i种疾病患者平均医疗护理费;Li、Loi分别为评估区和符合环境标准区i种疾病发病率。
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
Cd=PMRT
式中,P指人力资本;M指劳动人数;R指伤亡几率;T指平均预期寿命。
(3)防护费用法
防护费用法采取补偿的方法对环境进行估价,也即以个人在自愿基础上为消除或减少环境恶化的有害影响而承担的防护费用作为环境产品和服务的潜在价值。防护费用是指人们为了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或生态恶化的影响而支付的费用。比如为了防止噪音的污染而安装各种隔音设备;为了得到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而购买安装净水设备等。防护费用法依据人们的行为而不是言语进行估价,相对于其他估价方法更为直接。但是此方法运用的前提是:可以获取足够的信息以便正确的估计环境变化的危害;采取的防护行为不受诸如贫穷或市场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然而,实际使用时会因多种行为动机和环境目标等因素导致环境价值过高或过低的补偿,进而使估价结果产生偏差;另外,防护费用法考察的仅是环境资源的使用价值,对环境资源的非使用价值无法做出合理的评估。
例如,当某种活动有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等社会损失时,人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或治理,用采取相应措施所需费用来评估社会损失的方法就是防护费用法。防护费用的负担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比如环境污染,它可以采取由污染者购买和安装环保设备自行消除污染的方式;可以采取建立专门的污染物处理企业来集中处理污染物,而由污染者支付处理费用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受害者自行购买相应设备,而由污染者给予相应补偿的方式。应注意的是,预防或治理环境污染等损失的效果时,在以都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情况下,防护费用应该是费用最低的方式所需的费用。
(4)修复费用法
修复费用法又称重置成本法,是机械行业从价值补偿角度反映可修复有形损耗的一个重要指标。只要部件的修复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人们就不会考虑修复费用的多少而只关心修复的程度,故用修复费用反映可修复的有形损耗是比较合理的。借用到社会责任的计量上,比如在被评估环境质量低于环境标准要求时,假如无法治理环境污染,则只能用其他方式来恢复受到损害的环境,以便使环境质量达到环境标准的要求。将环境质量恢复到标准状况所需要的费用就是恢复费用即重置成本,以恢复或更新被破坏的资源所需的费用作为污染企业的社会成本。但修复费用和可修复的有形损耗并不完全相同,如果市场不完善,或者行业利润率不同,那么修复费用就不能准确地反映可修复的有形损耗。对应到社会责任成本的计量也存在这个问题,比如恢复环境的费用与环境的有形损坏不一定完全一致,环境损坏的无形损失更无法计量。
(5) 机会成本法
对于社会责任会计而言,机会成本法是指一项资源投入某项社会责任的用途而放弃的投入其他用途的代价。此法适用于企业在不同的社会责任履行与投资行为的备选方案之间的选择。可以这样理解:社会责任履行对于投资来说具有机会成本,但投资对于社会责任履行来说就已经没有机会成本了,因为社会责任履行的收益比投资小。因此,所谓机会成本实际上只是“相对机会成本”,而没有绝对机会成本。比如当一个人正在从事的工作收益比较低时,相对于所能从事的更高收益的工作来说,就产生了机会成本。比如一个人能够做经理和教师,而经理工作的收入显然要比教师的收入高,因此当他从事教师工作时,相对于经理工作来说他就存在着一个机会成本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反过来说从事经理工作会使他失去教师工作的更低收入,从而产生一个机会成本。收入高的工作相对于收入低的工作来说,是没有机会成本的,因为他已经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机会使他有更好的收入。在此所谓“机会”实际上就是寻求更大利益的机会,既然获得了更大利益,那么因失去机会所导致的利益丧失也就相对没有了。所以机会成本法计量的社会责任履行成本是失去的更高收益的投资结果。
(6)替代性评价法
替代性评价法是指当某项社会成本或社会效益无法直接决定时可以通过估计某些与所要估计的项目大致具有相同功能的价值来确定社会成本或社会效益的方法。例如有些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只是部分地、间接地反映了人们对环境质量脱离环境标准的评价,用这类商品与劳务的价格来衡量环境价值的方法,称为间接市场法,即替代性市场法。替代性市场法使用的信息往往反映了多种因素产生的综合性后果,而环境因素只是其中之一,因而排除其他方面的因素对数据的干扰,就成为采用替代性市场法时不得不面对的主要困难。所以,替代性市场法的可信度要低于直接市场法。还有,替代性市场法所反映的同样只是有关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而非消费者相应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因而同样不能充分衡量环境质量的价值。但是,替代性市场法能够利用直接市场法所无法利用的可靠的信息,衡量时所涉及的因果关系也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该方法的优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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