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7月23日,县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副县长周奎春任主任、宣传部部长吴吉如任副主任、卫生局局长仇志坚任副主任,委员由裴乐羞、杨春和、刘相洋、狄左生、高月楼、王林、张家华、纪永成、黄成德、孙健等13人组成,领导全县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避孕指导工作。下设三个组:宣传组由县文教局、民政科、工会、妇联、团县委负责;计划统计组由县计委、公安局、统计科负责;技术指导药械供应组由县卫生局、商业局、县人民医院负责。
1971年,在国务院下发〔1971〕51号文件后,县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配备专职干部,代替原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
1973年11月23日,根据省革会〔1973〕 81号文件精神,重新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9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组 长:赵柏生(副县长)
副组长:吕 捷(县革委会副主任)
顾景行(县卫生局局长)并兼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陆小平 张家华 翟庆华 杨子华朱效武万里
1977年3月15日,县革委会下发〔1977〕第23号文件,充实调整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员扩大到12人。同时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吕 捷(县革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万里(宣传部副部长)
张家华(县妇联主任)
惠松(县卫生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兼)
成 员:任玲 陈奇 周忆桥 袁守纲
袁锦成达健翟庆华 王道元
1978年12月27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调整为:
组 长:吕 捷(县革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家华仇志坚 陈兆贵邹翠英戴广儒
成 员:达健 陈奇夏雨成 吕立松杨光狄左生
孙广金薛步亭袁守纲齐家权 王道元周忆桥 陶晏明
1980年5月26日,六委发〔1980〕27号《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幼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组长:吕 捷(县革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家华仇志坚 陈兆贵 邹翠英戴广儒
成 员:略
1983年12月20日,六委发〔1983〕63号文件,成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月领导小组,由刘方厚、杨世山、徐钜旺、陈建新、薛亮、李正富、施丕岳、陶宜恒、李化成、林德元、吴顺林、李凌等12位同志组成。刘方厚同志任组长,杨世山、徐钜旺两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钜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1987年8月10日,六委发〔1987〕55号文件调整充实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组长:李凌(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湛淮田(副县长)
成 员:略
1990年9月5日,六委发〔1990〕34号文件,调整充实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组 长:金维芝(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湛淮田(副县长)
倪新村(县计生委主任)
成 员:略
1991年9月26日,六委发〔1991〕 48号《关于调整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组 长:徐克勤(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湛淮田(副县长)
倪新村(县计生委主任)
成 员:略
1994年3月24日,六委发〔1994〕18号《关于调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组成人员为:
组长:陈聚华(县委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作林(县委副书记)
湛淮田(副县长)
杨学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纯经(县计生委主任)
成 员:略
1999年4月20日六委〔1999〕14号,2000年2月23日六委〔2000〕7号,2001年2月8日六委〔2001〕21号分别调整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办、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法院、计经委、卫生、民政、财政、劳动、广电、交通、建设、建工、统计、公安、工商、妇联、工会、团县委、法制局、计生委等24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成员共27人。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委。
2005年3月9日,六委〔2005〕29号《关于调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组长:邱寿彭(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黄长安(区委副书记)
赵云翔(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霞(区政府副区长)
李 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员由区级机关27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李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王长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12月11日,六委〔2006 〕139号《关于调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组 长:李世贵(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赵云翔(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霞(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 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员由28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李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008年3月17日,六委〔2008〕 36号《关于调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组 长:李世贵(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赵云翔(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霞(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 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发改局、区委农工办、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交通局、建设局、建工局、统计局、市容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司法局、工商局、六合公安分局、沿江公安分局、妇联、工会、组织部、沿江开发区社会事业处、法院、党校、团委、法制办等29个部门负责人组成。比区划调整前,增加了5个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李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012年4月12日,六委〔2012〕 59号《关于调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组 长:霍慧萍(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孙宇瑾(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焦晓英(区政府副区长)
谢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组织部、发改局、区委农工办、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局、统计局、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区司法局、工商局、市公安局六合分局、市公安局沿江分局、区人民法院、信访局、药监局、区委党校、区政府法制办、市容管理局、区广播电视台、总工会、妇联、团区委、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等31个部门负责人组成。比2008年增加了2个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能:在县(区)委、县(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讨论本县(区)计划生育重大问题;根据本县(区)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检查督促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以及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关系,促使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审查计划生育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计划、人口规划、听取报告;积极贯彻县(区)委、县(区)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要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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