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制度,是落实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为。从2004年开始,在全区实行五项惠民奖励优扶制度。变“处罚多生”为“既处罚多生,又大力奖励少生”的制度创新,也是促进六合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方向转变,综合解决六合区人口问题的重大举措,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切身利益的关心,是深得广大农民拥护的德政、善政。
【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05年在全区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8月25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计生局、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通知(六政办〔2005〕 74号)。8月26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六合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对发放奖励扶助金的对象确认、申报程序、资金渠道、实施步骤等作出具体要求。发放条件(:1)只生育一个孩子夫妻(;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3)符合江苏省生育政策规定,经批准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孩子的夫妻(;4)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发放标准:对只生育一个女孩,按每人每年840元标准享受;对只生育一个男孩的,按每人每年720元标准享受。所需资金由政府财政直接发放到人,直至亡故为止。为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成立六合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王霞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长宏、区财政局局长楚琢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云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公安局、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广电局、沿江开发区计财处、社会事业处等12人组成,并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有利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电视、报刊、厨窗、文艺表演、竖立大型公益宣传牌等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义、内容、条件和发放形式,让广大农民了解奖励扶助政策,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做到家喻户晓,让独生子女奖励金兑现政策效应得到应有发挥。严格对照确认标准,确保奖励对象一个不错。区人口计生育局举办基层干部管理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准确把握确认口径。建立“计生负责资格确认、财政负责资金拨付、两者共同到村直接发放”的兑现机制,通过村级模底、张榜公布、镇级审核、媒体公示等规定程序,并在9月20日前各街镇完成所有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初步确认,做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得到奖励。组织镇级首发仪式,现场发放奖励扶助金及优助证。区人口计生局选择南北两个发放点,2005年9月25日,在北片竹镇镇苏皖农贸大市场举行首发仪式,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礼海、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春贵;区委副书记黄长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俊,副区长王霞;区人大,政协一名分管领导;各街镇、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等约350人出席首发仪式。市政府副秘书长、区领导作了讲话。竹镇镇68名首批农村年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高高兴兴地上台从市、区领导手中领取了每人每年600~800元的奖励扶助金。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俊代表区委、区政府郑重宣读“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并将一直坚持下去”,这标志着六合区的计划生育全面进入了“既处罚多生,又奖励少生”的新阶段,率先在南京市实行此项奖励制度。当天的首发仪式吸引了市区多家媒体的关注、报道,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到9月底,全区首批945名奖励扶助对象全部领到了600~800元存折。“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没想到因为当初实行计划生育,现在老了,国家每年给我们发养老补助金”,竹镇镇石婆村何国良笑哈哈地说着。据统计,全区像何国良一样每年领取并且奖励扶助金老人,2005年是965人,2006年是1213人,2007年是1518人,2008年1720人,2009年是1796人,2010年是2308人,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负担,每年约为100万元。
【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发放机制】
2004年7月20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独女户父母养老金发放的通知》(六政发〔2004〕126号),对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经费来源、发放办法、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发放条件(:1)只生育一个女孩且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只生育一个孩子,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本人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农村居民(;3)年满60周岁。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领取养老金。如独生子女在未生育前死亡的,本人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孩子的,每人每月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领取养老金。在发放农村独女户父母养老金时,首先由街道、镇计生办初审,出具报告提交给区计生局审查,经确认有效的,发给农村独女户父母养老金发放卡。2004年9月25日,在雄州镇长江广场隆重举行了农村独女户父母养老金发放仪式,首批125名按照每人每月低保的25%标准,现场上台领取3万多元的养老金。2005年10月29日,区人口计生局在南片玉带镇召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推进会,各镇镇长、分管书记、六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分管书记、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副局长和有关科长等参加会议。会议观摩玉带镇发放现场。玉带镇镇长林正柱在会上介绍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做法和体会,马集镇、程桥镇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区委副书记黄长安提出具体要求。2005年底,全区首次全面兑现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仅此一项,每年镇级财政投入180万元,有6万多个独生子女家庭受惠。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8〕211号)文件精神,2010年5月18日,区政府结合六合实际情况,制定和下发《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办法》,对“区属及区属以下企业退休的,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中未享受加发5%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600元的待遇”。为确保“一次性奖励”落实到位,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监察局、人口计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改局以及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全区经过业务培训、宣传告知、集中登记、资格确认、审核查实等项工作,发放符合一次性奖励企业退休职工8428名,发放金额3034.08万元。
【建立独生子女特困家庭社会优助机制】
2004年6月10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对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实施社会优助的意见》,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在纳入城乡低保、危房改造、推荐就业、减免入学费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享受优先扶助。2006年9月11日,马集镇党委下发《关于对特困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结对帮扶的意见》,首先确定20户特困独生子女家庭作为帮扶对象,每村一户。帮扶时间为2006年至2008年底,每位党政领导与一户特困独生子女家庭实行捆绑或结对帮扶,从资金、项目、信息、技术、市场、管理、经营等多方面提供帮扶,引导特困独生子女家庭,用两年时间通过帮扶脱贫致富。卸甲甸街道发动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为特困家庭捐款捐物,两次为化建社区贫困女童谢慧蓉和九龙社区患白血病男孩俞海涛捐款10000多元。2005年全区为1404名特困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优助证。2007年2月,区人口计生局在春节期间开展向计划生育家庭送温暖活动,对全区24名因病残或意外死亡致贫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按每户2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公益金,并由区人口计生局干部亲自送上门。对全区37名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除普遍提高35%的定额补助外,春节又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逐一上门发放慰问金,缓解这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难,体现政府关爱之情。
【推行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制度】
扶助条件:(1)女方已年满49周岁;(2)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过一个子女;(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含三级)以上残疾。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肋金。2010年底,又将扶助标准提高了50%,即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享受150元,独生子女伤残病残的父母每人每月享受120元。截止到2010年底,全区有1328人次享受到这项特别扶助政策,使这部分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温暖(见表3-4)。
【建立创新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机制】
在全面兑现惠民奖励机制的同时,不少街镇创新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程桥、长芦等街镇实行1∶1配套发放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金(即每人每年由700元提高到1400元);玉带、竹镇等镇对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金;葛塘、长芦等街道对当年考取大学的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学金等等,丰富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表3-4 “十一五”期间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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