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开艳
(保山市畜牧兽医工作站,云南保山678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动物性食品需求量的增加,动物性食品的安全问题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兽药、饲料作为动物产品安全性的基础,对其安全性的监管工作也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为改进畜牧兽医站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兽药、饲料检测体系,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03~2005年,保山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在省级支持下,实施了云南省农业厅下达的 “饲料兽药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业部下达的 “保山市兽药残留检测站建设”项目,初步建立完善了保山市兽药、饲料检测体系,为加强兽药、饲料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平台。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检测体系,现对保山市兽药、饲料检测体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完善措施作如下思考。
1 保山市兽药、饲料质量检测体系的现状
在省、市畜牧主管部门的重点支持下,在云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的指导帮助下,保山市兽药、饲料检测体系经过3年时间的建设,取得较快的进展。2004年10月,经保山市编委批准,在保山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加挂 “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牌子正式运作。2005年12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确认具备饲料产品28个参数、兽药产品65个参数的检测能力,顺利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兽药、饲料检测体系,按时完成了2004年、2005年、2006年省级下达的饲料及兽药抽检任务。用短短的3年时间,建设完善了市级饲料兽药检测平台,设备、检测能力和人员配备位居全省第五,具有了一定的地位和影响。“保山市饲料兽药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获得云南省农业厅2005年度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为进一步构建畜产品安全监测平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实验室硬件建设
按照仪器设备性能要求,对实验室进行了电路、供排水管道、废气排气道、排污、恒温等设施环境改造安装。修建了实验操作台,购置了通风柜、中央实验台、药品柜、器皿柜、空调、消防器材等设备,使实验室环境条件达到规范、安全的要求。现有实验室面积350平方米、恒温面积40平方米,设置饲料分析室、兽药分析室、精密仪器室、天平室、热工室、中药室、无菌室、试剂室和样品室等功能室。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分别于2003年、2004年采购了兽药、饲料及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共60台 (套),总价值130万元,其中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10台 (套),价值97万元。主要仪器设备有FOSS2100 KJELTEC定氮系统、METTLER电子分析天平、METTLERMP220酸度计、721分光光度计、AGILENT1100高效液相色谱仪、METTLERDL38水分测定仪、TU-19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ADVANCEDR-200真空旋转蒸发仪、2010酶标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抑菌圈测量仪、智能崩解试验仪、显微镜、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及常规仪器设备等。这些仪器设备为改善兽药、饲料检测体系的硬件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可进行饲料常规成分、部分卫生指标及兽药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草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检测。基本满足了兽药、饲料检验工作和技术安全的需要。保山市兽药、饲料质检体系将成为兽药、饲料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
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为目标,以 《质量手册》为准则,强化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 《程序文件》认真抓好检验工作,全面实施质量管理。落实了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体系评审、能力验证试验3项质量保障措施,使检测人员的业务工作准确化、规范化,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1.3 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
十分重视人才培养,通过完善岗位配置、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和规范工作程序等措施,使兽药、饲料质检体系的人才队伍不断充实提高。目前,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共有8人,所长1人,分管副所长1人,检测人员6人。其中大专以上人员7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人。2002~2005年,保山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先后派技术人员到云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跟班学习和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以及请专家到站现场指导培训。3年累计受培人员达26人次。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检验人员逐步掌握了兽药、饲料及残留检测技术,熟悉了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标准,提高了业务素质,并做到持证上岗,为开展检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4 检验检测业务工作开展
从2004年开始,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开始承担云南省农业厅下达的 “畜产品安全监测”及 “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至2006年,共检测保山市和德宏州饲料产品179批次;完成动物性饲料产品质量检测29批次;检查饲料标签76个;完成饲料/水抽样送检85批及反刍动物饲料产品 (牛羊源性成分)抽样送检18批;开展屠宰生猪尿样中瘦肉精检测693份;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220批次。按时、按质完成了2004年、2005年、2006年省、市下达的饲料及兽药抽检任务。此外,为饲料厂和养殖大户检测饲料产品及饲料原料样品69批;完成了云南省兽药监察所委托的对乾元浩保山生物药厂兽用生物制品进行批签发抽样14批次;同时,协助各县 (区)开展对检验不合格兽药、饲料产品的依法查处工作,为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并向被抽检饲料生产企业提出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建议。质量抽检工作为加强兽药饲料监管、净化市场、提高兽药饲料质量、保障畜产品安全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
2 保山市兽药、饲料质量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
保山市兽药、饲料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全面开展兽药、饲料检测工作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兽药、饲料检验人员不足。目前,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检验人员仅有5人,而且检验人员对检验依据标准的熟悉程度不够,对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还不够熟练,特别是高效液相色谱仪还未能够启用,检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2)兽药、饲料化验仪器设备需要进一步投资完善。根据发展的需要,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需增加微量元素检测仪器设备,以及改善化验室设施环境和工作条件。
(3)检测工作经费不足,且来源不稳定。现每年仅仪器设备检定费就需1.5万元左右,而且开展检验工作购标准物质、试剂、耗材和组织抽样工作的开支非常大,年需15万~20万元,而官方质量抽检是不准收费的。如果没有足够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就不可能开展好兽药、饲料及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保山市财政困难,市级投入的经费较少,而省级经费也不能按任务的增加而相应的增加,并且到位较晚,给开展检测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和风险。
(4)兽药、饲料质量抽检工作任务艰巨。目前,兽药、饲料质量不容乐观。保山市饲料质量合格率较低,主要是饲料总砷含量超标、粗蛋白质不达标两项指标突出,预混料总砷、锌含量超标。其原因是长期以来对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5)兽药、饲料执法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县重视不够,检验结果出来后无专门人员进行依法查处,使制假售假长期得不到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时有发生。
3 对加强保山市兽药、饲料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
加强兽药饲料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搞好兽药、饲料检测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确保畜禽产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云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的业务指导下,不断完善检测设施仪器设备,提高检测能力,按时完成省级、市级下达的检测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管工作,开创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新局面。
3.1 确保检测机构质量体系持续运行
已通过认证的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要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对检测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改进,从而使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持续运行。
3.2 不断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在现有条件基础上,抓住机遇,继续争取国家和省级立项投资扶持,进一步完善仪器设备,扩充检测项目,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3.3 积极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工作
认真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兽药、饲料年度抽检任务,为主管部门加强兽药、饲料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开展为饲料厂和养殖大户委托检验服务,不断拓展实验室业务工作,探索新的服务方式,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3.4 继续加强检测队伍建设
争取保山市政府和人事部门的支持,继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强化实验室内部管理,调动检验人员的积极性和发挥好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3.5 继续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理顺兽药、饲料执法机构,明确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依法管理氛围。切实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监督管理,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兽药、饲料市场,提高兽药、饲料质量,为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发表于 《云南饲料》2006.0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