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社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直以来,河北省在社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特色很强的经验,一些工作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有的还在全国推广。2010年初,中央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后,河北省把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2011年,中央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大战略任务作出部署后,河北省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引擎,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试点先行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把社会管理向纵深推进,探索解决了一批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010年以来,河北省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主要有以下进展。
1.提升摆位,作出部署。仅在2011年一年时间里,河北省委先后8次召开常委会、3次召开全省性会议部署社会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社会管理的重大问题。把社会管理创新列入河北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大工程”,并作为省第八次党代会的重要议题进行深入部署。省委成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也都建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履职负责的社会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2.针对短板,开展培训。为了摸清现状,在与其他省份比较中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2011年3月份,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牵头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组,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省内外调研,起草调研报告,如实向省委常委会反映了全省社会管理工作的亮点、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省委将提高领导干部抓社会管理的本领作为关键环节,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抓经济建设在行、抓社会建设“手生”的问题,在清华大学分两期对100多名厅、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市、县、乡三级2100余名干部进行了分级培训。市一级也举办培训班,对市县两级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较为系统地熟悉了社会管理的基本理论,认清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增强了抓社会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加强指导,督促落实。201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针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先后出台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11个单行文件,指导各地重点攻关。2011年,在经过半年的反复酝酿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一综合性文件为各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为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多次深入各地,通过督导检查,了解各地难题并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帮助研究新的思路。
4.建立试点,破解难题。把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梳理分类,根据各地的工作基础和特点,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确定了326个试点地区,其中国家级1个(石家庄),省级6个(邯郸、承德、保定、秦皇岛、承德双滦区、沧州肃宁县),市级31个、县级288个,形成了全方位推创新、多角度破难题的局面。每个试点做到有推进方案、有破题重点、有工作计划、有基础台账、有责任领导、有督导措施。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在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借助其资金、技术、政策等资源优势,建立对口指导对接机制,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强科学指导,双向用力、合力攻坚,使试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二)近些年全省社会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1.各种调解方式衔接互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调解体系较为完善。近几年,中央提出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河北省就指导一些地方着手探索大调解机制,取得经验后2006年在全省推开。之后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目前全省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三种调解手段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综合施策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体系,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全省每年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的社会矛盾纠纷一直保持在15万件以上。受全省“大气候”影响,全省法院系统民商事一审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也始终保持在70%以上,2010年为71.19%。大调解体系成为河北省的品牌性工作,许多省市前来取经学习。2009年,廊坊中级法院还在全国介绍了他们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处理案件的“廊坊经验”。
2.能够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隐患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基本确立。着眼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化解,省委、省政府2010年出台文件,提出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求党委、政府和部门在作决策、搞改革、上项目时,对重大事项进行经济效益和稳定风险“双评估”,凡是未经评估的事项,一律不准实施。各地纷纷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措施。2010年,省维稳办从全省筛选出422个重大工程项目挂账督办,经过严密评估,最终审批通过369个,暂缓实施30个,不予实施4个。
3.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日趋健全。对于流动人口,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逐步形成了“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促进了人口有序流动。2011年1~9月,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增加了91.5万人。对于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监所、劳教所、看守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相互衔接的必接必送工作机制,并逐步推行安置帮教基地全覆盖,降低了重新犯罪率。对于服刑在教人员,实行基层司法局、法院或监狱、派出所、司法所、帮教小组、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七方签订帮助协议书制度,使应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00%被纳入管理范围。与此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服务站”、精神病安康医院、流浪儿童救护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应的帮扶机制,使精神病人、流动儿童等其他特殊人群都受到应有的救助。
4.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设状况明显好转。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及重点场所作为重点,经常性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10年,全省共排查确定治安重点地区236个,治安状况均有所好转。省综治办分三批挂账整治64个治安重点地区,均限期改变了治安面貌,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显著提升。
5.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着眼解决基层力量薄弱分散,体制机制相对滞后等影响和制约社会管理工作的基础性问题,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不断加大乡镇(街道)综治大平台的建设力度,全省172个县(市、区)全部建起了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社会矛盾联调、治安问题联治、邪教问题联防、社会管理联抓、便民实事联办,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各地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出一些较具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做法。其中,沧州市肃宁县农村社会管理“四个全覆盖”、承德市社区建设“四有一创”、保定市“群众工作站”等,受到中央和省领导的批示及肯定。
6.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增幅逐年加大。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从紧控制公用经费,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清理一般性项目支出,不断提升民生投入增长比例。2010年,全省共有1500多亿元财政资金投向民生,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55%以上,各级财政投入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资金上百亿。2011年1~9月,仅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全省各级财政就投入711.3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的26.3%,同比增长了25.6%。2011年,省委、省政府还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20多亿,用于购买扶贫、慈善、养老、助残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7.以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责任为着眼点的“大维稳”格局初步建立。2011年初,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提出在全省构建党政统揽、政法担当、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大维稳”格局。构建“大维稳”格局重点解决好五方面问题:一是党政统揽的问题,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发展、稳定“两副担子一肩挑”的全局意识和统筹观念。二是部门履职的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有关部门的社会管理水平。三是企业担责的问题,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就业、救助、慈善等社会职责。四是源头治理的问题,既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注重预防产生新的矛盾。五是维稳政绩考核的问题,借鉴设置经济发展指数评价体系的做法,研究制定了“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把可防性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信访等问题纳入考核项目,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奖惩、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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