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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可以进行哪些投资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益基金可以进行哪些投资?理论上说,除开公益支出和运营成本的部分,都可以进行投资。国内基金会的投资意识还有待开发。因此可以说,现行的行政法规中对于投资渠道并未有具体限定。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2011 年 86 家大型非公募基金会中,只有 48 家进行了投资,45 家的投资收益为正,3 家基金会出现了亏损。这 48 家基金会的总投资收益为 9716 万元,仅占年度总收入的 1.12%。
公益基金可以进行哪些投资_知乎周刊・理解慈善(总第 091 期)

公益基金可以进行哪些投资?

公益基金可以进行哪些投资?


廖子钰


2004 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百分比有规定(具体比例请参见《基金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可投资的比例和投资的渠道。


理论上说,除开公益支出和运营成本的部分,都可以进行投资。


投资是基金会善款得以增值保值的重要手段,但是我记得 2013 年看过一份国内基金会投资情况的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国内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平均投资比例都不超过 15%。


关于投资渠道,目前国内基金会的投资渠道主要是股票、债券、货币基金等。


其实公益基金会通过合理投资,将投资利润用于做公益项目的模式,在国外很普遍。比如诺贝尔基金会、盖茨基金会、福特基金会等。


国内基金会的投资意识还有待开发。


2014-01-24



匿名用户


赞同 @廖子钰 的回答,再做些补充。


关于公益基金的投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曾于 1995 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管理的通知》(2000 年失效),明确规定「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同时限定「基金的保值及增值必须委托金融机构进行」 。不过,此文件已在 2000 年失效。后历经 1996 年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捐款被骗做抵押担保贷款、1998 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关闭,和 2002 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投资巨额亏损等一系列风波后,2004 年国务院出台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干脆放弃了做具体限定,只是确立了「合法、安全、有效」 的基本原则(第二十八条: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另外,民政部于 2013 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中也并未对投资渠道有具体限定。因此可以说,现行的行政法规中对于投资渠道并未有具体限定。


具体到各基金会案例中:


案例一: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主要是分三类模式进行投资:一是理财性质的投资,买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二是证券类,如股票和增发配售等;还有一些长期的投资,比如物业资产。


案例二:现任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刘洲鸿在 2013 年 6 月的第四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上曾发言表示:「南都基金会的投资具体的收益情况是这样的,南都公益基金会 2007 年投资收益 1600 万元,主要来自于股市;2008 年股市大跌,亏损较大,南都公司捐资弥补了亏损。除了 2008 年是赔,其他年还不错。在投资对象选择上,南都公益基金会在 2008 年之前主要涉及短期投资中的股票。2008 年亏损之后,为了减少风险,我们 2010 年开始做信托,西安信托,做了两笔共 5000 万元。2011 年又续了一年,回报率是大概 10%。2011 年以后,选择了长期投资中的私募基金——红杉资本,做的是私募股权,共计投入 1 亿元,分期投入,每次投入 25%,即 2500 万元。回报率大概是 50%左右,投资期为 4 年,其间不分红。私募投资周期比较长,回报比较慢一点。」 


从这两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公益基金投资的渠道还是比较多样化的。


而关于可投资比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有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 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 8%」 。也就是说,除了必须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公募 70%,非公募 8%)与行政办公经费等等开支外,剩余资产都可以用于投资。


但是,《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也明确了「基金会理事会违反本条例和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加之之前的一系列风波,因此,目前大部分基金会理事会对于投资还是处于比较谨慎的态度。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2011 年 86 家大型非公募基金会(净资产规模在 3000 万元以上)中,只有 48 家进行了投资,45 家的投资收益为正,3 家基金会出现了亏损。这 48 家基金会的总投资收益为 9716 万元,仅占年度总收入的 1.12%。


另,2013 年年初,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本市首个《北京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中明确提出:鼓励基金会按照规定开展资金募集和资金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可见官方态度还是很支持的。毕竟公益基金会的收入理论上讲属于公共资产。在捐赠收入不稳定、通货膨胀持续为正数的状况下,基金会若不进行保值增值的投资相当于坐吃山空,并不利于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更多数据请参考基金会中心网 | http://www.foundationcenter.org.cn/ 。


20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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