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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是“纲”“纲”举目张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瑞添广州市黄埔区,素以“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南海神庙、“中国将帅摇篮”的黄埔军校及华南第一大港的广州港所在地而闻名。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构建和谐社会,致力改善民生为己任,奏响了一曲曲以人为本、构建幸福黄埔的赞歌。“十一五”以来,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4次被广州市评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3次被评为广州市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民生是“纲”“纲”举目张_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善民生纪实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上卷)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瑞添

广州市黄埔区,素以“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南海神庙、“中国将帅摇篮”的黄埔军校及华南第一大港的广州港所在地而闻名。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黄埔区人社局)以构建和谐社会,致力改善民生为己任,奏响了一曲曲以人为本、构建幸福黄埔的赞歌。“十一五”以来,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4次被广州市评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3次被评为广州市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坚持推行“一村一策”,实现社保全面覆盖

在农村城镇化、城市化的进程中,产生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及“城中村”中“农转居”人员。他们从长远的生计考虑,纷纷提出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将原来的农村土地保障转为城市社会保障。因此,建立被征地农民和农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被征地人员和农转居人员的后顾之忧,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现实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社区刚满55周岁的曾阿婆,由于“城中村”改造,从2002年开始户口从农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由于一辈子在家务农,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也没法再进单位参加工作,眼看到了退休年龄生活没有保障。2006年6月,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穗府[2006]2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传来了福音。按照《办法》规定,曾阿婆可以一次性趸缴15年社保费约3.3万元,就可以每月领到不低于400元的养老金,而且一次性趸缴的社保费还可享受政府资助、社区资助供合计约2.2万元,自己只需出约1.1万元,就可以每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直到终老。2006年9月,曾阿婆申领到第一个月的退休金时,无限感慨地说,改革开放政策真的好,想不到我们一辈子种田的人老了也能与城里人一样享受养老金。

《办法》出台后,黄埔区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向区委、区政府作了汇报,并制定了《黄埔区农转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方案》,确立了“统筹安排,分批实施,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了重要批示,明确只有“城中村”人员的养老问题解决了,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保全覆盖。为此,黄埔区人社局多次组织召开了“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工作会议,针对各转制社区的实际,采取“一村一策”,并按年龄划分三批落实(《办法》实施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为第一批老年人,男年满45~59周岁,女年满40~54周岁的为第二批中年人,男年满16~44周岁,女年满16~39周岁为第三批青年人)。《办法》实施不到两年时间,黄埔区就实现第一批8412名老年人100%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批中年人参保率达到79.48%以上。按照“一村一策”的方案,发动社会捐助,慕集资金165万元,解决了180名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的个人参保资金;向市政府申请参保专项资金及由区政府资助、集体经济共同出资,共1592万元,解决了因建设大学城被征地的深井社区第11至14社321人的参保资金问题。

二、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帮助低保家庭就业创业

黄埔区为了更好地帮助本区“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根据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及市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黄埔区“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服务援助暂行办法》(穗埔劳社[2007]18号),对具有黄埔区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并持有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和区人社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进行援助。如黄埔区文冲社区李阿姨,今年45岁,丈夫去年病故,一个女儿正在上大学,生活困难,属于低保家庭。在街道及社区的帮助下,李阿姨参加了街道组织的保洁保绿的工作,实现了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了广州市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根据李阿姨的家庭条件,参保的单位部分由政府资助,个人部分也由区的就业创业专项基金负担,不需要出一分钱就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真正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截止去年底,黄埔区累计扶助了450人似李阿姨这样的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了再就业。

对有创业意向的低保家庭劳动力,在创业初期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低保家庭创业人员可申请广州市政府给予的两年八万元免息小额担保贷款,还可一次性申领广州市资助的1000元和区资助的3000元创业补贴,不但把低保家庭创业人员在创业路上扶上了马,还送上一程,使低保家庭创业人员尽快摆脱创业初期的困境,实现脱贫制富。“十一五”以来,开展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发掘本区创业资源,搭建创业平台,累计扶持搭建了13个创业基地455个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创业带动就业1063人;为123名创业人员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贷款金额985万元;累计落实市、区两级就业专项资金资助9675.8万元,用于招用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参加社会保险、自主创业、职业培训等补贴。

三、多方渠道筹措资金,致力加强改善民生

“十一五”以来,广州市根据国家及省的规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无定期退休待遇人员、农(林)场部分人员、乡镇企业部分超龄人员及街道集体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等政策。每一项民生政策的出台,都涉及到政府的“钱”袋子。为此,区委、区政府、区人社部门、区财政部门等各级领导的立场都是一贯的、明确的,就是民生无小事,有关社保政策涉及区政府资助资金问题,采取多渠道筹措,不足部分区财政优先保障。2008年来,黄埔区采取各种渠道累计筹措6000多万元,解决全区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所需政府资助的参保资金:区国资办、乙丰公司向区财政申请专项参保经费计1085万元,解决区原镇属企业无退休待遇的348人(个人缴费全免)全部参加医保,使这部分群体享受与企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等待遇的标准;请款3031万,使原镇属企业227名无退休待遇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享受城镇退休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专项参保资金共计141万元解决了原长洲镇属乡镇企业389名人员社保补缴问题。

目前,黄埔区财政每年仍需支付1600多万元,用于资助全区农转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无定期待遇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此黄埔人已经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过渡到人员全覆盖。

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黄埔区人社局在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针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系统办理劳动就业、社保、福利等业务服务窗口多,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特点,结合广州市开展“精细化管理服务和效能建设年”之机,制定了《黄埔区人社局关于落实加强窗口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做到“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实现在服务体系上有新思路,服务手段上有新突破,服务环节上有新举措,服务流程上有新变化,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试行优质服务岗位达标制度。要求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按制度达标,并根据群众的评价结果和考评情况,评定每月达标岗位,对“达标”岗位摆放“优质服务岗”标识。

(2)完善持证上岗制度。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在前台要摆放附有工作部门、岗位、工号、照片的工作牌外,胸前要佩戴工作证,方便群众监督。对因无证上岗等原因导致群众无法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岗位工作人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3)推行局领导轮值巡岗制度。规定每月由1名局领导轮值,每次由轮值领导会同2名部门负责人组成巡查组,随机对各窗口的服务质量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以上,重点检查佩戴证件、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情况,发现问题记录在《岗位、人员工作实绩记录本》。

(4)推行党员、团员示范岗制度。规定对党员、团员,在工作牌和工作证上增加党、团徽标识,增强党员、团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以更优的服务水平,树立标杆,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

(5)建立大厅办事指南制度。要求在办事大厅入口处设立窗口办事指南,标明各个窗口经办业务的种类;印制办事指引单张,由门岗保安第一时间对办事群众派发单张并进行引导。

优质服务岗活动开展以来,群众办事更方便,大厅环境更整洁,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更好,参保群众更满意。曾来办事的张先生办理完社保登记后感慨地说,办社保事务就乐意到黄埔区劳动保障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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