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演讲的多重思维方式和演讲逻辑力量的贯彻
演讲活动中需要多重思维方式,演讲思维的这种特点给演讲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只有不断进行多重思维方式的演练,演讲者才会在演讲互动中立于不败之地。演讲的多重思维方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快速思维
由于演讲具有现场互动性的特点,演讲稿就有必要灵活运用。有时候因为控场的需要,要求演讲者能够临场发挥,随机应变,快速思维也就组成了演讲思维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特别是在即兴演讲中,因为没有更多准备,就更加需要演讲者的这种能力和素质。快速思维,顾名思义,也就是强调思维的快速性,同时也要保证相当的逻辑性。快速思维就是要快速组织内部语言,基本上就是一个快速创作,快速构建一个文本框架的过程,这个文本,不一定是整个演讲的,可能只是一个语言点,一个话题,或者一个演讲模式的运用等等。在快速思维中,演讲的话题应该尽量定在你自己想说而听众又想听的方面,或者是你能说,而又是社会需要的方面。这种找话题、定话题的能力绝非一蹴而就的,它是演讲者在平时生活中一点一滴逐步锻炼而成。一个演讲稿之外的说话,比如控场,或者是即兴演讲,都要求演讲者尽快在自己所要讲的内容上有一个观点或者表明态度,也要求演讲者在自己正在讲的内容上与前所述保持一致。观点应该正确深刻、精炼明朗,较容易为人接受,并且要言之成理。演讲的内部语言构成还可以通过快速思考演讲结构或演讲框架而达成。比如先亮出主题,然后根据金字塔式的结构进行详细推理论证和分析说明。还可以先就某些事情举出例子,根据例子叙述要说的主旨和观点,再讲理由和分析论证。
二、系统思维
1.概念
系统是一个概念,反映了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认识论,即系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相结合的有机整体,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其局部的简单相加。这一概念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某种本质属性,有无限丰富的内涵和处延,其内容就是系统论或系统学。系统论作为一种普遍的方法论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掌握的最高级思维模式。系统思维是指以系统论为思维基本模式的思维形态,它不同于创造思维或形象思维等本能思维形态。系统思维能极大地简化人们对事物的认知,给我们带来整体观。按照历史时期来划分,可以把系统思维方式的演变区分为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古代整体系统思维方式——近代机械系统思维方式——辩证系统思维方式——现代复杂系统思维方式。演讲的系统思维主要在于用全局的角度观察事物,从而得到真理性的认识。
2.方法
A.整体法
是在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始终从整体来考虑,把整体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让任何部分的东西凌驾于整体之上。整体法要求把思考问题的方向对准全局和整体、从全局和整体出发。如果在应该运用整体思维进行思维的时候,不用整体思维法,那么无论在宏观或是微观方面,都会受到损害。
B.结构法
进行系统思维时,注意系统内部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由各部分组成,部分与部分之间组合是否合理,对系统有很大影响。这就是系统中的结构问题。好的结构,是指组成系统的各部分间组织合理,是有机的联系。
C.要素法
每一个系统都由各种各样的因素构成,其中相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因素称之为构成要素。要使整个系统正常运转并发挥最好的作用或处于最佳状态,必须对各要素考察周全和充分,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
D.功能法
是指为了使一个系统呈现出最佳态势,从大局出发来调整或是改变系统内部各部分的功能与作用。在此过程中,可能是使所有部分都向更好的方面改变,从而使系统状态更佳,也可能为了求得系统的全局利益,以降低系统某部分的功能为代价。
三、辩证思维
1.概念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2.方法
A.联系
就是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空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的一种观点。
B.发展
就是运用辩证思维的发展观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时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观点方式。
C.全面
就是运用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即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换言之,就是对思维对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种观点方法。
四、逻辑思维
1.概念
逻辑思维是指符合某种人为制定的思维规则和思维形式的思维方式,我们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遵循传统形式逻辑规则的思维方式。常称它为“抽象思维”或“闭上眼睛的思维”。逻辑思维是人脑的一种理性活动,思维主体把感性认识阶段获得的对于事物认识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并按一定逻辑关系进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逻辑思维具有规范、严密、确定和可重复的特点。
2.特征
概念的特征:内涵和外延。判断的特征:一是判断必须对事物有所断定;二是判断总有真假。推理的特征:演绎推理的逻辑特征是: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是必然性推理;非演绎推理的逻辑特征是:虽然前提是真的,但不能保证结论是真的,是或然性推理。
3.方法
A.定义
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式。是用简洁的语词揭示概念反映的对象特有属性和本质属性。定义的基本方法是“种差”加最邻近的“属”概念。定义的规则:一是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同;二是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三是定义不能用比喻;四是不能循环定义。
B.划分
是明确概念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是将“属”概念按一定标准分为若干种概念。划分的逻辑规则,一是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外延;二是一个划分过程只能有一个标准;三是划分出的子项必须全部列出;四是划分必须按属种关系分层逐级进行,不可以越级。
五、发散思维
1.概念
发散思维是指大脑在思维时呈现的一种扩散状态的思维模式,比较常见,它表现为思维视野广阔,思维呈现出多维发散状。发散思维又称辐射思维、放射思维、扩散思维或求异思维。
2.特性
A.流畅性
就是观念的自由发挥。指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生成并表达出尽可能多的思维观念以及较快地适应、消化新的思想概念。机智与流畅性密切相关。流畅性反映的是发散思维的速度和数量特征。
B.变通性
就是克服人们头脑中某种自己设置的僵化的思维框架,按照某一新的方向来思索问题的过程。变通性需要借助横向类比、跨域转化、触类旁通,使发散思维沿着不同的方面和方向扩散,表现出极其丰富的多样性和多面性。
C.独特性
指人们在发散思维中做出不同寻常的异于他人的新奇反应的能力。独特性是发散思维的最高目标。
D.多感官性
发散性思维不仅运用视觉思维和听觉思维,而且也充分利用其他感官接收信息并进行加工。发散思维还与情感有密切关系。如果思维者能够想办法激发兴趣,产生激情,把信息情绪化,赋予信息以感情色彩,会提高发散思维的速度与效果。
3.方法
A.一般方法
第一,材料发散法。以某个物品尽可能多的“材料”,以其为发散点,设想它的多种用途。第二,功能发散法。从某事物的功能出发,构想出获得该功能的各种可能性。第三,结构发散法。以某事物的结构为发散点,设想出利用该结构的各种可能性。第四,形态发散法。以事物的形态为发散点,设想出利用某种形态的各种可能性。第五,组合发散法。以某事物为发散点,尽可能多地把它与别的事物进行组合成新事物。第六,方法发散法。以某种方法为发散点,设想出利用方法的各种可能性。第七,因果发散法。以某个事物发展的结果为发散点,推测出造成该结果的各种原因,或者由原因推测出可能产生的各种结果。
B.假设推测法
假设的问题不论是任意选取的,还是有所限定的,所涉及的都应当是与事实相反的情况,是暂时不可能的或是现实不存在的事物对象和状态。由假设推测法得出的观念可能大多是不切实际的、荒谬的、不可行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些观念在经过转换后,可以成为合理的有用的思想。
C.集体发散思维
发散思维不仅需要用上我们自己的全部大脑,有时候还需要用上我们身边的无限资源,集思广益。集体发散思维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比如我们常常戏称的“诸葛亮会”。
六、形象思维
1.概念
形象思维是指以具体的形象或图像为思维内容的思维形态,是人的一种本能思维,人一出生就会以形象思维方式考虑问题。形象思维内在的逻辑机制是形象观念间的类属关系。抽象思维是以一般的属性表现着个别的事物,而形象思维则要通过独具个性的特殊形象来表现事物的本质。因此说,形象观念作为形象思维逻辑起点,其内涵就是蕴含在具体形象中的某类事物的本质。
2.作用
形象思维是反映和认识世界的重要思维形式,是培养人、教育人的有力工具,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除了使用抽象思维以外,也经常使用形象思维。在企业经营中,高度发达的形象思维,是企业家在激烈而又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高层管理者离开了形象信息,离开了形象思维,他所得到的信息就可能只是间接的、过时的甚至不确切的,因此也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3.特性
主要有:形象性;想像性;直接性;敏捷性;创造性;思维结果的可描述性;情感性等。
4.方法
A.模仿法
以某种模仿原型为参照,在此基础之上加以变化产生新事物的方法。很多发明创造都建立在对前人或自然界的模仿的基础上,如模仿鸟发明了飞机,模仿鱼发明了潜水艇,模仿蝙蝠发明了雷达。
B.想象法
在脑中抛开某事物的实际情况,从而构成深刻反映该事物本质的简单化、理想化的形象。直接想象是现代科学研究中广泛运用的进行思想实验的主要手段。
C.组合法
从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或产品中抽取合适的要素重新组合,构成新的事物或新的产品的创造技法。常见的组合技法一般有同物组合、异物组合、主体附加组合、重组组合四种。
D.移植法
将一个领域中的原理、方法、结构、材料、用途等移植到另一个领域中去,从而产生新事物的方法。主要有原理移植、方法移植、功能移植、结构移植等类型。
七、逆向思维
1.概念
逆向思维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思维方式,它的思维取向总是与常人的思维取向相反,比如人弃我取,人进我退,人动我静,人刚我柔等等。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逆向思维模式,当一种公认的逆向思维模式被大多数人掌握并应用时,它也就变成了正向思维模式。逆向思维并不是主张人们在思考时违逆常规,不受限制地胡思乱想,而是训练一种小概率思维模式,即在思维活动中关注小概率可能性的思维。逆向思维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克服思维定势的局限性,是决策思维的重要方式。
2.特性
A.反向性
反向性是逆向思维的重要特点,也是逆向思维的出发点,逆向思维离开了它也就不存在了。
B.异常性
逆向思维总是采取特殊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是它的异常性。
C.“悖论”
反向性和异常性的存在,使得逆向思维在实践中常给人“悖论”的特性。牛顿的物理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其中就包含了对立物共存和互相作用的逆向思维观念。
3.类别
A.反向思维
通常对普遍接受的信念或做法进行质疑,然后察看它的反面是什么。如果对立面是有道理的,那么就朝对立面方向进行。如下情况,可以进行反向思维:一是考虑要做某种相反的事情;二是考虑用其对立面来取某物;三是如果意识到别人是错的,而你是正确的,但你仍然认为对方错误的观点中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B.雅努斯式思维
在人的大脑里构想或引入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并使它们同时并存于大脑里,考虑它们之间的关系,相似之处、正与反、相互作用等,然后创造出新事物。这种双面思维相当艰难,因为它要求保持两个对立面并存在你的大脑中,是一种大脑技能。
C.黑格尔式思维
采取一种观念,容纳它的反面,然后试着把两者融合成第三种观念,即变成一种独立的新观念。这种辩证的过程需要三个连续的步骤:论题、反题以及合题。
4.方法
A.怀疑法
有一种敢于怀疑的精神,打破习惯,反过来想一下,这种精神越强烈越好。习惯性做法并不总是对的,对一切事物都报有怀疑之心是逆向思维所需要的。
B.对立互补法
以把握思维对象的对立统一为目标。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既要看到事物之间的差异,也要看到事物之间因差异的存在而带来的互补性。
C.悖论法
就是对一个概念、一个假设或一种学说,积极主动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思考,以求找出其中的悖论之处。
D.批判法
对言论、行为进行分辩、评断、剖析,以见正理。以批判法来进行逆向思维仍然需要以一般性的思维技能为基础,比如比较、分类、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等。
E.反事实法
在心理上对已经发生了的事件进行否定并表征其原本可能出现而实际未出现的结果的心理活动,是人类意识的一个重要特征。这就是反事实思维。主要有加法式、减法式、替代式三种类型。
八、灵感思维
1.内涵
灵感直觉思维活动本质上就是一种潜意识与显意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贯通的理性思维认识的整体性创造过程。灵感直觉思维作为高级复杂的创造性思维理性活动形式,它不是一种简单逻辑或非逻辑的单向思维运动,而是逻辑性与非逻辑性相统一的理性思维整体过程。
2.特点
A.突发性和模糊性
由于是没有在显意识领域单纯地遵循常规逻辑过程所形成,所以灵感直觉思维产生的程序、规则以及思维的要素与过程等都不是被自我意识能清晰地意识到的,而是模糊不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B.独创性
独创性是定义灵感思维的必要特征。不具有独创性,就不能叫灵感思维。
C.非自觉性
其他的思维活动,都是一种自觉的思维活动,灵感直觉思维的突出性,必然带来它的非自觉性。
D.思维灵活活动的意象性
在灵感直觉思维活动过程中,潜意识领域或显意识领域总伴有思维意象运动的存在。没有意象的暗示与启迪就没有思维的顿悟。
E.思维高度灵活的互补综合性
思维高度灵活的综合互补性是其思维的重要特征,如潜意识与显意识的互补综合,逻辑与非逻辑的互补综合,抽象与形象的互补综合等等。
3.方法
A.久思而至
指思维主体在长期思考未果的情况下,暂将课题搁置,转而进行与该研究无关的活动。恰好是在这个“不思索”的过程中,无意中找到答案或线索,完成久思未决的研究项目。
B.梦中惊成
梦是以被动的想象和意念表现出来的思维主体对客体现实的特殊反映,是在大脑皮层整体抑制状态中,少数神经细胞兴奋进行随机活动而形成的戏剧性结果。并不是所有人的梦都具有创造性的内容。梦中惊成,同样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科学头脑”。
C.自由遐想
科学上的自由遐想是研究者自觉放弃僵化的、保守的思维习惯,围绕科研主题,依照一定的随机程序对自身内存的大量信息进行自由组合与任意拼接。经过数次、乃至数月、数年的意境驰骋和间或的逻辑推理,完成一项或一系列课题的研究。
D.急中生智
利用此种方法的例子,在社会活动中数不胜数。即情急之中做出了一些行为,结果证明,这种行为是正确的。
E.另辟新径
思维主体在科学研究过程中,课题内容与兴奋中心都没有发生变化,但寻解定势却由于研究者灵机一动而转移到与原来解题思路相异的方向。
F.原型启示
在触发因素与研究对象的构造或外形几乎一致的情况下,已经有充分准备的研究者一旦接触到这些事物,就能产生联想,直接从客观原型推导出新发明的设计构型。
G.触类旁通
人们偶然从其他领域的既有事实中受到启发,进行类比、联想、辩证升华而获得成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触类旁通往往需要思维主体具有更深刻的洞察能力,能把表面上看起来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情沟通起来,进行内在功能或机制上的类比分析。
H.豁然开朗
这种顿悟的诱因来自外界的思想点化。主要是通过语言表达的一些明示或隐喻获得。豁然开朗这种方法中的思想点化,一般来说要有这样几个条件:一是“有求”,二是“存心”,三是“善点”,四是“巧破”。
I.见微知著
从别人不觉得稀奇的平常小事上,敏锐地发现新生事物的苗头,并且深究下去,直到做出一定创建为止。见微知著必须独具慧眼,也就是用眼睛看的同时,配合敏捷的思维。
J.巧遇新迹
由灵感而得到的创新成果与预想目标不一致,属意外所得。许多研究者把这种意外所得看作是“天赐良机”,也有的称之为“正打歪着”或“歪打正着”。
以上是演讲应该借鉴的各种思维方法,在演讲中,应该根据具体的时间和具体的空间来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另外,在演讲中,应该注意演讲逻辑力量的一致性的贯彻到底,具体而言就是要讲究形式逻辑的不矛盾以及辩证逻辑的矛盾。辩证逻辑与内容相关,演讲的逻辑,主要讲求形式逻辑的一致。演讲必须做到思路通畅,推理合乎情理。语言准确、鲜明、生动,而这一切都与演讲的逻辑性有着密切关系。逻辑是研究思维的科学,它研究的基本内容是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等思维形式,以及从这些思维形式中总结、概括出来的一系列的规律和规则。优秀的演讲者,不仅要有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良好的道德修养以及娴熟运用语言的能力,而且必须具有较高的逻辑修养。一堂优秀的演讲之所以能够成功,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演讲者能够把演讲的逻辑力量贯彻到底,将逻辑的元素和演讲内容的信息有机地融合为一体,从而产生较强烈的说服力和演讲魅力。形式逻辑在演讲中具有什么作用呢?首先,逻辑是构筑演讲内容的框架。演讲上场之前,演讲者在头脑中的演讲内容也就是演讲者所阐述的事理,也就是要阐发的主题、要抒发的感情以及为表达这个主题和情感所运用基本质料,就是所搜集的丰富材料。这些材料决不是随意地、胡乱地堆积着的,而是按照一定的内在逻辑规律组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内在逻辑便是演讲内容的构筑框架,它是联系演讲内容的纽带,也是构成演讲综合美和整体美的主要因素。演讲者要想使演讲获得成功,就必须根据表情达意的内在逻辑要求,考虑材料的安排、格局的设置以及语言的衔接等等各个方面。事实上,演讲的结构形式正是由逻辑结构和篇章结构这两方面的内容辩证统一而组成的。逻辑结构要求先提出论题,中间用论据证明论点,最后归结论题或引申、深化论题。这一点在演讲稿的写作一节已经明了。无论什么文章,事实上,离开了逻辑结构,其内容的篇章结构便失去了依据,所以,逻辑在演讲中称得上是主心骨,是演讲内容的重要构筑框架,是构成演讲综合美和整体美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要掌握好演讲中的逻辑,要充分利用适当逻辑形式进行具体的表达,合乎逻辑地表述和论证中心思想,使演讲中心明确,结构严谨,具有说服人和打动人的力量。
逻辑还能提高演讲者识别和批驳谬论的能力。掌握逻辑知识,不仅有助于表述和论证思想,也能提高演讲者识别和批驳谬论的能力,提供揭露和驳斥诡辩的武器。诡辩者的把戏,总是故意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弄假成真,似是而非,用貌似正确的推论进行辩护。如果缺乏逻辑认识能力,就很容易上当;如果懂得了逻辑规律,就能迅速发现诡辩者的花招,从而在演讲中有力地进行批驳,达到认清真相的目的。
掌握逻辑知识能增强语言的表现能力。演讲靠语言表达思想,而表达思想总离不开运用概念、判断、推理。演讲中的词语、句子、复旬、句群、段落和篇章与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相对应,演讲要求用词准确,逻辑要求概念明确,二者互为表里。所谓语言准确,实质上就是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不能有偷换概念的矛盾,也就是保持同一律,另外还有遵循矛盾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排中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为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充足理由律,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优美的演讲语言总是包含着无懈可击的逻辑性,是以之为基础的。所以,演讲者掌握逻辑知识,有助于准确地表达思想,增强语言的表现力。从以上所述来看,逻辑对演讲的实践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演讲者只有学习和掌握好演讲的逻辑知识,才能更自觉地运用逻辑规律正确认识客观世界,形成演讲总体结构框架,进而构筑具体结构,合乎逻辑地推理论证,加上相关修辞技巧和情感渲染,达到完成一堂精彩演讲的目的。
形式逻辑是以概念为基本单位的。演讲中使用概念的要求在于使用概念要准确。所谓概念准确,是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清楚明确。演讲者只有十分清楚自己所使用的概念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才能在演讲中运用概念做出恰当的判断,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否则就可能出现概念含混不清的逻辑错误。因而演讲中也就有了概念的运用问题。可以运用定义法揭示概念的含义。
定义是演讲中明确概念的一种重要方法。定义是指出概念对象的特有属性、一般属性和综合属性,从而使该概念对象与其他类似对象区别的一种揭露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演讲者借助这种方法,可以简明扼要地表达概念的含义,使听众明确了解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本质。美国演讲学者约翰·哈斯灵曾经说:“任何一篇演讲第一要求是让人听懂。你使用的词汇必须与听众的词汇一致。凡是你用的词和术语超出了一定范围,你就必须进行解释,而且还得下定义。”运用定义的方法明确概念是演讲中的重要逻辑手段,当然,下定义必须遵守定义的规则。还可以运用划分法来明确概念的范围。所谓划分法,就是对一个概念的全部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区分为若干小类的一种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在演讲中,有时为了说明一个概念的外延反映的是什么对象,适用多大范围,就需要运用划分法。例如,演讲中,把到会的代表分成不同的类型,然后分别提出不同要求,这就必须运用划分法明确对象,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此外,为了使概念的范围明确,常常使用概括和限制的逻辑方法。概括和限制并不是任意增加或减少一些对象就能达到的,而是以减少或增加内涵来完成的。它的语言形式表现为减少定语或增加定语。运用概念概括和限制的逻辑方法要防止出现“概括不当”和“限制不当”的逻辑错误,另外还可以运用举例与比喻。为了使听众易干理解概念的含义,人们常常借助生动活泼的典型事例来间接揭示概念的含义。这便是举例法。演讲中如果使用的概念难以被听众接受,演讲者就可以运用举例的方法,借助活生生的典型事例说明概念的含义,让听众通过事实材料了解到事物的本质。总之,在演讲中正确运用概念,有助于听众准确而深刻地理解演讲内容,从而更好地发挥演讲的宣传、鼓动的特殊作用。
在概念和概念之间,存在着一些关系,对这些关系的评价就是判断。演讲要求判断恰当。判断是演讲中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基本形式之一。人们在表达思想感情时,常常要对某种事物或思想观点表示肯定或否定,这种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就是判断。从思维方面来说,演讲要做到判断恰当,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判断形式正确,二是判断真实。所谓判断形式正确,是指判定某种事物必须用适合于表现该事物的判断形式;所谓判断内容真实,是指判断内容要符合所判定事物的客观情况。从语言方面来说,演讲者用来表达判断信息的语句必须准确,同一判断可以用不同语句来表达。究竟选择哪一个语句,要根据判断的内容和思维形式而定。此外,演讲者用来表达判断的语句还必须与演讲的主题和语境相吻合。判断恰当是演讲推理正确的基础。因此,推理是由判断组成的,判断不恰当,推理就不可能正确、严密。只有推理正确,才能使演讲自圆其说,言之成理,持之有故。
怎样使演讲的判断恰当呢?在演讲中,演讲者要使判断恰如其分,主要是使判断符合演讲的内容和时空环境。具体而言,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把准判断联结项。演讲判断联结项准确,是指在演讲中,用来表现事物情况之间逻辑关系的关联词语要与判断的内容相吻合。联结项是判断逻辑性质的主要标志,是决定判断真假的要害部分。要使判断恰当,联结项必须准确。再就是把准判断的量项。量项是表示判断对象数量的概念。演讲判断的量是否准确是指在演讲中,反映事物的数量或规定事物的范围要符合客观实际。亚里士多德说过:“判断的量项是判断的必要属性。只有量项切实,判断才能恰当。”对某类的全部对象有所规定的判断是全称判断,对革新类对象中的一部分有所断定的判断是特称判断,对某一个对象有所断定的判断是单称判断。就判断来说,数量概念必有,但就语言形式看,表示量项的词有时可以省略,其原则是全称量项可以省,特称量项不能省。表示全称量项常用的词语有“所有”、“凡”、“一切”、“每一”等;表示特称量项常用的词语有“有些”、“有的”、“个别的”、“少数的”、“多数的”等等。要把准判断的形式。演讲判断的形式正确,是指在演讲中,演讲者采用的判断形式必须与判断内容协调一致。任何具体判断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演讲中判断的真假,主要由判断内容来决定,但判断形式也非常重要,它不仅服务于判断内容。而且对判断内容具有反作用。
概念和判断掌握之后,就要进行逻辑推理了,逻辑推理是论证的重要形式,也是重要手段。演讲中推理的逻辑要求是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的判断的思想形式。一篇演讲不能只是堆积概念,也不能只是做一些简单的判断,它需要把一些有某种关系的判断联系起来,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推出新的判断,以此来反映事物之间复杂的关系,使演讲具有论证性和说服力。所以,演讲离不开推理。推理一般按思维进程的方向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在演讲活动中,人们往往综合应用这三种推理,使演讲更具逻辑力量。演讲的推理要合乎逻辑。推理要符合思维规律和推理规则,这样才能保证推理形式正确。恩格斯说:“如果我们有正确的前提,并且把思维规律正确地运用于这些前提,那么结果必然与现实相符。”前提真实与形武正确是推出正确结论的两个必要条件。演讲要获得成功,必须推理正确。只有推理正确,演讲者才能准确有效地批驳谬误、坚持真理,使演讲立于不败之地。推理有许多种类,每一种推理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如果违反了推理规则,即推理形武不正确,也就失去了推理的逻辑性,其结论必然不真实、不可靠。演讲中推理的应用主要在于三种基本推理的合适运用。首先要正确运用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性前提推出特殊结论的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它的结论就一定可靠,不容置疑,更难于推翻。在演讲中,不论证明或反驳,运用这种推理形式,具有很强的逻辑力量。其次,正确使用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系列个别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而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在演讲中,如果演讲者陈述一类事物的个别情况,需要概括出该类事物的一般性信息时,就要运用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可以说是从一般到具体,而归纳推理则是恰恰相反,它是从具体到一般。最后还要正确使用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一个从个别到个别或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这一点颇不同于前两种推理形式。它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可能相同或相似的结论。
当然,就全部逻辑知识而言,除了形式逻辑,还有和形式逻辑处于同一水平上的称名逻辑和表象逻辑,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工具逻辑,此外还有初级形态的朴素逻辑,这个几乎和原始宗教和祭祀仪礼有着密切关系,是一种不自觉的逻辑,而工具逻辑是一种自觉的逻辑,另外,由于形式逻辑的固有形式特征,和具体生活联系性缺乏一定的契合点,因而不免形式大于内容,黑格尔以来,形式逻辑内容不断更新,旧有的形式已经不能承载新的内容,于是就有了新的辩证逻辑。辩证逻辑讲究生活的辩证法,这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旧有逻辑学的范畴。在演讲中,只要演讲者能把自己的思想通过有声语言准确地传达给听众,在听众心灵深处引起良好的反应,就算达到基本效果。这种效果的达成不仅需要演讲者具备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而且还需要演讲者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掌握了演讲的逻辑特征,严格遵守这些规律和规则,就可以在思维上达到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折服听众的艺术效果。也可以在思想上给人以生活的启迪和道理的开悟,通过演讲的沟通和交流,使听众不断领悟和体会,最终成为他们内化的精神元素和行为根据,达到演讲的最终效果,也就是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使之更好地符合社会需求,使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和更加具有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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