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至明代的文字学和训诂学,比起音韵学方面的成就,颇有逊色。但是,为了全面地叙述学术发展,我们也不能略去不谈。现在提出几种主要的著作来谈一谈。
(一)《字林》
《字林》是晋弦令吕忱所撰〔71〕。这一部书在当时影响很大,北魏文字训诂学家江式曾经上表推荐它。唐张怀瓘《书断》也认为这书是《说文》之流。《唐六典》载唐代科举要考《说文》六帖、《字林》四帖,可见《字林》的价值仅次于《说文》。《字林》大约在宋元之间已经亡佚了。现存有任大椿所辑《字林考逸》八卷,陶方琦《字林考逸补本》一卷。从各书所引《字林》之多,也可以证明这书曾经是受到非常重视的。
据后人考证,《字林》也是五百四十个部首,次序与《说文》无异,那么,它有什么特点能与《说文》并驾齐驱呢?据现有的材料看来,《字林》大约有下列几个特点:(1)《字林》收字较多,《说文》只收九千三百五十三字,《字林》收了一万二千八百二十四字;(2)《字林》收了一些异体字,如《说文》的“蜡”(zhà),《字林》作“”,《说文》的“珌”(bì),《字林》作“”,《说文》的“”,《字林》作“薑”;(3)《字林》的小篆写得好,张怀瓘说:“小篆之工,亦叔重之亚也”,可能是写得有特色,与《说文》不同;(4)注释当然也有不同,可供参考。
(二)《玉篇》
《玉篇》是梁大同九年(公元543)黄门侍郎兼太学博士顾野王所撰。唐上元元年(公元760),孙强增加字,宋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13),陈彭年、吴锐、丘雍等重修。现存的《大广益会玉篇》,已经不是顾野王的原本;另有《玉篇》残卷来自日本,可能是顾氏原本,刊于《古逸丛书》内。
据唐封演《闻见记》所载,《玉篇》共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七字;现存的《玉篇》共二万二千五百六十一字,大约是孙强、陈彭年等人陆续增加的。《字林》比《说文》多三千四百七十一字;《玉篇》原本比《说文》多七千五百六十四字,今本多一万三千二百零八字,这是合乎字书的发展规律的。
《玉篇》之于《字林》,也像《字林》之于《说文》,字数增加了,更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当然,《说文》与《玉篇》的价值不同,各当其用,不能互相代替。如果为了追寻本义,仍当以《说文》为宗;但是许慎不可能预见四百年后的新词新义,因此,从一般用途上看,《玉篇》的使用价值反而高于《说文》。唐孙愐《唐韵序》说:“及案《三苍》《尔雅》《字统》《字林》《说文》《玉篇》……并列注中。”序中以《玉篇》与《尔雅》《说文》相提并论,其价值可想而知。
《玉篇》的部首与《说文》相同者五百二十九部,不同者十三部,共五百四十二部。部首的次序则与《说文》大不相同。除开始的几个部首和最后的干支部首与《说文》一致以外,其他都是重新安排的。顾氏似乎想要把意义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例如卷三所包括的是人部、儿部、父部、臣部、男部、民部、夫部、予部、我部、身部、兄部、弟部、女部,但是他并不能始终维持这个原则。
作为一种字典,《玉篇》比《说文》改进的地方颇多。第一是先出反切,这是很合理的,因为读者遇见一个字首先要求读出它的声音来。第二是引《说文》的解释,这是《玉篇》的有利条件,许慎时代没有更早的字书可引。第三是尽可能举出例证。例证是字典的血肉,没有例证的字典只是骷髅。第四是对例子加以必要的解释,这对读者也有很大的帮助。第五,注意到一词多义的现象。当然不是每一个字都具备这五点,但是顾氏在这些方面比以前任何字书都好得多。例如:
噎,於结切。说文云:“饭窒也。”诗曰:“中心如噎。”谓噎忧不能息也。
吮,食允、徂兖二切。欶(shuò)也〔按,今本误作“敕也”,据《说文》改正〕。史记曰:“吴起卒有疾疽者,起为吮之。”
诉,苏故切。讼也,告诉冤枉也。论语曰:“公伯寮诉子路。”亦作“愬”。
极,渠忆切,栋也。书曰:“建用皇极。”极,中也。又至也,尽也,远也,高也。
我们要善于读《玉篇》,才能体会它的体例:有时候,它没有明引《说文》,其实也是根据《说文》,如“吮,欶也”,“极,栋也”;它没有明引古训,其实是根据古训,如“噎忧不能息也”出自服虔《通俗文》,“极,中也”出自《书·洪范》“建用皇极”伪孔传。
《玉篇》和《说文》虽同属字书,但是它们是不同类型的。《说文》以说明字形为主,讲本义也是为了证明字形,所以只讲本义,不讲引申义;《玉篇》以说明字义为主,所以不再像《说文》那样说“从某,某声”,同时也不限于本义,而是把一个字的多种意义罗列在一起。这样做,实际上已开后代字典的先河。《玉篇》在这一方面有它的创造性。
(三)大小徐的《说文解字》
徐铉,字鼎臣;徐锴,字楚金。他们兄弟二人都是研究《说文解字》的专家,后人称为大小徐。徐铉奉诏与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校定许慎《说文解字》,校定本完成于雍熙三年(公元986)。这就是今天我们所看见的许慎《说文解字》,通称大徐本。徐锴作《说文解字系传》,书成于大徐本之前〔72〕,所以大徐本还受小徐本的影响〔73〕。
我们从大徐的《进说文表》和小徐《系传·祛妄篇》知道,《说文解字》在唐大历年间(8世纪)经过李阳冰的擅改。但是,李阳冰改动的地方并不很多(《祛妄篇》所批判的不过五十多处),而他提倡《说文》的功绩则不可埋没。当年的情况正如小徐所说:“自《切韵》《玉篇》之兴,《说文》之学湮废泯没。”李阳冰坚持写篆书,学《说文》,在继承文化遗产上是有功的。当然二徐的功劳也是很大的。李阳冰的书今已亡佚,二徐的书更显得重要了。
大徐本《说文》有两点值得称道。第一是他做了精心校订的工作。正如大徐本后面所附雍熙敕牒所说的:“许慎《说文》起于东汉,历代传写,讹谬实多。六书之踪,无所取法。若不重加刊正,渐恐失其原流。”大徐这样判别是非真伪,也就是对后人做了一件有益的事情。第二是他写了《说文新附》。这不是一部单行的书,而是把附加的四百零二个字分别插入各部的后面。他补充字的标准有三个:(1)许慎自己的注解中本来就有某字,而字条中却没有此字,显然是“漏落”的,应该添上;(2)《说文》中虽无此字,但经典相承有此字,也应该补充;(3)当代常用的字,虽不见于经典,也应该附加。这件事受到后代学者们的非议,如钱大昕在《说文新附考·序》中说:“大半委巷浅俗,虽亦形声相从,实乖苍雅之正。”其实这正是大徐的功绩:不但补充许氏的疏忽是应该的,甚至“浅俗”的字,只要已经通行,也是应该附加的。我们今天看《说文新附》,能够考知汉以后唐以前产生的新词、新字,大徐的功绩不是降低了(如钱大昕所惋惜的),而是更大了。
许多人以为小徐学问胜于其兄(如《说文解字系传》原跋所说),主要是由于小徐有他的创见。差不多每条都有“臣锴曰”,表示了他自己的看法。大徐可以说是述而不作,小徐则有述有作。当然小徐的“作”也不是凭空杜撰的,而是有根据的。例如:
央,中央也。从大在冂之内。大,人也。央(旁)同意,一曰久。臣锴曰:凡大字皆象人之正立也。故央字从大,取其正中也。字象四出,故曰与同意。
间,隙也。从门,从月。臣锴曰:夫门当夜闭,而见月光,是有间隙也。
就这两个例子看来,小徐是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许慎《说文》,这是大徐所比不上的。
就版本的观点上说,二徐各有得失。小徐沿袭旧书,往往记录异文,大徐则校改较多,有些地方是改错了的。两书比较着看,并且结合唐人注疏所引《说文》,才可以恢复《说文》的真面目。
(四)孔颖达《五经正义》与李善《文选》注
注疏也算训诂之学。在这个时期内,我们只择要叙述两家:第一是孔颖达的《五经正义》;第二是李善的《文选》注。
孔颖达生于隋代,入唐,累官国子司业,迁祭酒,尝受太宗命撰《五经正义》。《五经正义》即《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正义》,而其中的《春秋正义》实际上是《左传》的注释。这五个“正义”现在作为“疏”的形式载入《十三经注疏》中;孔疏在《十三经注疏》中占重要的地位,对后代训诂有很大的影响。“疏”是阐述“传注”的;孔颖达是经古文家,于《周易》用王弼注,于《尚书》用伪孔安国传,于《毛诗》用毛传和郑笺,于《礼记》用郑玄注,于《春秋左传》用杜预注。这样,使原来这些注也扩大了影响。孔颖达作疏的长处在于以五经融会贯通,特别是善于以本书证本书。例如《礼记·曲礼上》:“户外有二屦。”孔疏:“此一节明谓室有两人,故户外有二屦。此谓两人体敌,故二屦在外。知者,以《乡饮酒》无等爵,宾主皆降,脱屦于堂下,以体敌故也。若尊卑不同,则长者一人脱屦于户内,故《少仪》云:‘排阖脱屦于户内者一人而已矣’是也。”《乡饮酒》和《少仪》都是《礼记》的篇名,这样做,使各篇互相印证。后世作“正义”的人往往仿效这种方法。
李善是唐高宗时代(7世纪)的人,是著名文学家和书法家李邕的父亲。他从曹宪受文选之学。现存的《文选》有李善注本和五臣注本〔74〕。后来历代有人揭发五臣窃据李善注,巧为颠倒〔75〕。至于李善的注则非常渊博:他引用了诸经传训一百余种,小学三十七种,纬候图谶七十八种,正史杂史之类将近四百种,诸子之类一百二十种,兵书二十种,道释经论三十二种,诏表笺启诗赋颂赞等文集将近八百种(《文选》所收的文章不计在内)。这些书籍多已亡佚,所以《文选》的注成为很重要的一种文献。即以训诂而论,李善注与五臣注相比,也显示了优越性。李善的老师曹宪本来就是精通小学的,李善由于师承的关系,所以引用小学的书多至三十七种,而自己所注释又多平稳无疵。我们应该吸收李善注的优点来改进我们的注释古书的工作。
(五)《匡谬正俗》
《匡谬正俗》八卷是唐颜师古所著。师古是颜之推的孙子,精于训诂学。他曾为《汉书》《急就章》作注,前者的贡献很大。《匡谬正俗》未完成,他就去世了,他的儿子颜扬庭把它编为八卷,上表献给朝廷。《匡谬正俗》够得上称为学术著作,既有确实的根据,又有卓越的见解。现在摘录数条,以见一斑。
〔御〕《周书·牧誓篇》云:“弗御克奔,以役西土。”孔安国注云:“商众能奔来降者,不迎击之,如此则所以役我西土之义”〔76〕。徐仙音“御”为五所反。按“御”既训“迎”,当音五驾反,不得音御。《商书·盘庚》云:“予御续乃命于天”〔77〕,《诗·鹊巢》云:“百两御之”,训解亦皆为“迎”,徐氏并作音“讶”,何乃《牧誓》独为“御”音?又与孔氏传意不同,失之远矣。
〔草创〕襄二十一年:“子羽与裨谌乘以适野而谋,于野则获,于邑则否。”〔78〕按《论语》称孔子云:“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是谓裨谌发虑创始,为之辞意,世叔寻讨而论叙之,子羽、子产修饰,润色,然后成耳。草创者,犹言“草昧”,盖初始之谓矣。又曰“草”者“藁草”,亦未成之称,安在适草野则能,在都邑则不就?若然者,“讨论”岂寻干戈乎?“润色”岂膏泽乎?此亦是后人所加,非丘明本传也。
〔〕《食货志》云“藏”,谓绳贯钱,故总谓之“”耳。文云“算缗”,亦云以缗穿钱,故谓贯为“缗”也。而后之学者谓“”为钱,乃改为“镪”字,无义可据,殊为穿凿。按孔子云“四方之人负其子而至”,谓以绳络而负之。故谓褓耳,岂复关货泉耶?
〔两量〕或问曰:今人呼履舃屐屩之属,一具为“一量”,于义何耶?答曰:字当作“两”。诗云:“葛屦五两”者,相偶之名,屦之属二乃成具,故谓之“两”;“两”音转变故为“量”耳。古者谓车一乘亦曰一两,诗云“百两御之”是也。今俗音讹,往往呼为车若干量。
〔仇〕怨偶曰“仇”,义与“讐”同。“尝试”之字,义与“曾”同,“邀迎”之字,义与“要”同,而音读各异,不相假借。今之流俗,径读“仇”为“讐”,读“尝”为“曾”,读“邀”为“要”,殊为爽失〔79〕。若然者,“初”字训“始”,“宏”字训“大”,“淑”字训“善”,亦可读“初”为“始”,读“宏”为“大”,读“淑”为“善”邪?
由上述的一些例子看来,颜师古所纠正的古人的谬误,有字义方面,如“御”与“草创”;有字形方面,如“”;有字音方面,如“仇”;有字形兼字音方面,如“两”。《匡谬正俗》虽然篇幅不多,但是所包括的方面很广,而且说理精到,为后代学者所一致推崇。
自然,《匡谬正俗》也不是没有缺点的。例如解释“底”字说:“问曰:俗谓‘何物’为‘底’,‘底’义何训?答曰:此本言‘何等物’,其后遂省,但言直云‘等物’耳。‘等’字本音都在反,转音丁儿反。”他的证据是不足的。又如他认为上古“丘”、“区”同音,又驳郑玄“予”为古“余”字之说(指“我”的意义而言),也都是站不住脚的。但这些都是小疵;和同时代的人比较,颜师古的文字训诂学还是杰出的。
(六)《干禄字书》《佩觽》《复古编》
《说文解字》一类的字书,虽具有正字法的作用,但还不算正字法的专书。唐宋以后,汉字的形体渐渐混乱失真,于是不断地有正字法的专书出现。这些书大致都是以正体与俗体并列,使人知所取舍;或者辨别形似的字使人不至于写别字。其中较好的几部,如唐颜元孙的《干禄字书》、郭忠恕的《佩觽》、宋张有的《复古编》等,都是对汉字书法规范化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的。《干禄字书》的影响较大,是科举时代的字体标准。书中分为俗、通、正三体,所谓“俗”,如“衷”作“”,“兒”作“”;所谓“通”,指沿用已久,正式通行了的字,如“采”、“採”通,“阪”、“坂”通;所谓“正”,自然是对“俗”来说的,如“泒”正作“派”,“苐”正作“第”等。这种规定,成为正楷。
(七)《类篇》《龙龛手鉴》《篇海》
宋元时代,有三部字书值得提一提:第一部是宋王洙等所编的《类篇》;第二部是辽僧行均所编的《龙龛手鉴》;第三部是金韩孝彦所编的《篇海》。
《类篇》,旧本题司马光奉敕撰,实际上成于修韵官王洙等人之手,司马光不过奏进此书罢了。当时《集韵》增字颇多,和《玉篇》颇有出入,所以敕撰《类篇》,让它跟《集韵》相辅而行:一部是韵书,一部是字书,正好互相为用。《类篇》的部首完全依照《说文》,这也跟《玉篇》不同。
《龙龛手鉴》成于统和十五年(公元997),在检字法上颇有创造性。它先将二百四十二个部首按平上去入四声分为四卷,平声包括金部等九十七部,上声包括手部等六十部,去声包括见部等二十六部,入声包括木部等五十九部。每部之中,再按平上去入四声安排各字,例如金部平声有“锋”、“镛”等,上声有“锁”、“巨”等,去声有“鉴”、“锯”等,入声有“铎”、“凿”等。
《篇海》的全称是《四声篇海》,是以《玉篇》《类篇》《龙龛手鉴》为基础编成的,共分为五百七十九个部首,后来韩孝彦之子韩道昭(即《五音集韵》的作者)改并为四百四十四部。这些部首是按三十六字母的顺序排列的;同一字母的部首又按平上去入四声为先后。至于每部之内的字则是按笔画多少来排列的。
《龙龛手鉴》和《篇海》都开字书音序检字法的先河。
在今天看来,这三部书在文字学上没有很大的价值,但是在当时它们的影响是大的。刘鉴《切韵指南》里有“五音篇首歌诀”,《康熙字典》里有“检篇海部首捷法”和“检篇卷数法”,却是教人查《篇海》部首的,可见《篇海》曾经盛行一时。
(八)《字汇》《正字通》
中国近代影响最大的字书是清初的《康熙字典》,而《康熙字典》的前身则是《字汇》和《正字通》。
《字汇》是明梅膺祚所作,书成于万历乙卯(公元1615)。《字汇》在字书方面最大的改进是对于部首的改革。上文说过,关于部首,有两种迥不相同的原则:第一种是六书原则,这个原则要求严格地按照汉字的意符来决定部首的多少和顺序。按照这个原则,《说文》的五百四十部是合理的;第二种是检字原则,这个原则要求部首减少,根据通行字体,并且按照音序或笔画来排列,以达到便利的目的。梅膺祚是按照后一种原则来安排部首的。如根据前一种原则来批判他,可谓牛头不对马嘴。梅膺祚并非不懂“六书”的人,试看他在《字汇凡例》中说:
偏傍艸入艸,月入月,无疑矣。至“蔑”从也,而附于艸〔80〕;“朝”从舟也,而附于月〔81〕。揆之于义,殊涉乖谬。盖论其形,不论其义也。
可见他合并部首是一种大胆革新的举动。
音序排列法本来也是一种进步的排列法。韵书在实际上起了字书的作用,它的检字法比《说文》《玉篇》更便利一些。到了《篇海》,可以说音序排列法达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但是由于语音不统一,一般人又没有音韵学的知识,仍然不便于实用。梅膺祚认为笔画排列法比音序排列法更为方便,所以他在把《说文》五百四十部与《篇海》四百四十四部合并为二百一十四部以后,还将部首“以字画之多寡循序列之”。他把全书按地支分为十二集,子集是一二画的部首,丑寅两集是三画的部首,卯辰巳三集是四画的部首,午集是五画的部首,未申两集是六画的部首,酉集是七画的部首,戌集是八九画的部首,亥集是十画以上的部首。每部中的字也是按笔画多少排列的(先少后多)。这种检字法之所以胜于其他检字法,是由于它适应了汉字的特点。后来《康熙字典》的部首数目和笔画排列法完全依照《字汇》,连按地支分集也照抄了。这就说明了《字汇》在部首的合并上和检字法上,都是值得采用的。当然,从今天看来,《字汇》的检字法也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是它在当时则是最进步的。
梅膺祚的收字原则是正确的。他在凡例里说:“字宗《正韵》,已得其概,而增以《说文》,参以《韵会》,皆本经史通俗用者,若《篇海》所辑怪僻之字,悉芟不录。”
梅膺祚的正字法观点是正确的。他既不徇俗,又不泥古。他提出了“从古”、“遵时”、“古今通用”三个原则:
(1)从古——古人六书,各有取义,递传于后,渐失其真。故于古字当从者,纪而阐之。例如:“凡”,俗作“凢”;“兆”,俗作“”;“岡”,俗作“崗”;“幼”,俗从“刀”;“兔”,俗作“兎”。
(2)遵时——近世事繁,字趋便捷,徒拘乎古,恐戾于今。又以今时所尚者,酌而用之。例如:“力”,古作“不”,古作“之”,古作“夙”,古作“兵”,古作“”;“膺”,古作“”。
(3)古今通用——字可通用,好古趋时,各随其便。例如:从古從今,沈古沉今,古形今,蓋古盖今,蜨古蝶今。
实际上,一般人正是按照这些原则来写字的。梅氏在正字法上作出了贡献。
《字汇》还给读者很多实用的知识。首卷有“运笔”一项,教人写字的笔顺。例如:
止,先,次丄。按篆作本三画,今依俗作止。
毋,先乚,次,次,次一。
兆,先儿,次。
必,先,次,或先,次,次。
書,先,次。
門,先,次,次,次。
卷末有“辨似”一项,教人辨认字形相似的字。例如:
氾汜 氾与汎同,从卩〔82〕;汜音似,水決复入为汜,又水名。
肓盲 肓,音荒,膏肓;盲,音萌,目无瞳子。
刺剌 刺音次,讽刺;剌音辢(辣),乖戾。
段叚 段,音团去声,体段,片段;叚,真假之假从此。
趺跌 趺,音孚,趺坐;跌,音迭,足失据。
锺鐘 锺,量名,又酒器;鐘,鐘磬。
这种通俗工作是有益的。
《正字通》是明张自烈(一作列)所撰,前面的“国书十二字母”,则是清廖文英所续加。此书的部首和排列法都依照梅膺祚《字汇》,但比《字汇》征引稍博。《康熙字典》是直接以《正字通》作为蓝本的,所以我们不能不提到它。但是,它本身又是以《字汇》为蓝本的,所以不必详细讨论了。
这两部书一向是被学者们所排斥和轻视的。例如朱彝尊说:“小学之不讲,俗书繁兴,三家村夫子挟梅膺祚之《字汇》、张自烈之《正字通》,以为兔园册,问奇字者归焉,可为齿冷目张也。”〔83〕我们以为:《字汇》和《正字通》虽然存在着一些缺点,例如引书不载篇名而且引文有误等〔84〕,但是它们在普及语文教育方面,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本来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著作:一种面对专家;另一种面对群众,各当其用。我们不能只重视前者而轻视后者。“兔园册”虽然“不登大雅之堂”〔85〕,但是它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为当时的人民群众所欢迎。今天,我们应该对梅膺祚、张自烈的著述重新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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