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哈葛得之流”到“只译名家著作”
虽然在近代文学翻译初期,时有一些文学艺术性较高的译作产生,但在翻译侦探小说和科学小说的热潮冲击下,翻译文本的品位逐渐变得良莠不齐、泥沙俱下。鉴于侦探、言情、冒险翻译小说泛滥的情况,徐念慈十分不满,尤其是言及侦探小说,1908年的他愤愤地说:
而默观年来,更有痛心者,则小说销数之类别是也。他肆我不知,即小说林之书计之,记侦探者最佳,约十之七八……夫侦探诸事,恒于法律有密切关系,我国公民之资格未完备,法律之思想未普及,其乐于观侦探各书也,巧诈机械,浸淫心目间,余知其欲得善果,是必不能。……而尽国民之天职,穷水陆之险要,阐学术之精蕴,有裨于立身处世诸小说,而反忽焉。是观于此,不得不为社会之前途危矣。[23]
对此,鲁迅本人曾写道:
我们曾在梁启超所办的《时务报》上,看见了《福尔摩斯包探案》的变幻,又在《新小说》上,看见了焦士威奴所做的号称科学小说的《海底旅行》之类的新奇。后来林琴南大译哈葛德的小说了,我们又看见了伦敦小姐之缠绵和非洲野蛮之古怪。[24]
周作人论及近代小说翻译的文本选择时也指出:
除却一二种摘译的小仲马《茶花女遗事》、托尔斯泰《心狱》外,别无世界名著。其次,司各得、迭更司还多,接下去,便是高能达利、哈葛得、白髭拜、无名氏诸作了。[25]
总之,代表西方文学最高水准的名家之作被翻译成中文的实属寥寥。对此,既是翻译家同时又是作家的林纾也并非麻木不仁。在《三千年艳尸记·跋》中,他承认:“哈氏之书,多荒渺不可稽诘。此种尤幻笔墨结构,去迭更司固远……”[26]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时人将域外二三流通俗作品视为文学瑰宝者不在少数。因此,苏曼殊无可奈何地说:“近世学人均以为泰西文学精华,尽集林严二氏故纸堆中。嗟夫,何吾国文风不竞之甚也!”[27]
1909年,《域外小说集》的诞生标志着近代译者在原作文学品位选择上有了一次重大变革,亚伦·坡、摩波商、契诃夫等文豪的作品在该小说集中一一登台亮相。正如茅盾所说:
从严格的思想与艺术的评价出发,对外国文学作了严肃与认真介绍的,则开始于我国新文学运动的先驱者和导师——鲁迅。……在他们计划翻译和出版的《域外小说集》中,俄国的契诃夫、波兰的显可微支、法国的莫泊桑、丹麦的安徒生,第一个以真朴的面目,与我国读者相见。[28]
但这些侧重主观表现的抒情化小说文学性较强而故事性较弱,其文学趣味与审美价值取向显然超越了近代读者的小说审美习惯与审美能力,因此该译作在当时的中国只能是知音寥寥。对于这种情况,冯至曾给予了这样的评价:“我们不能不认为它是采取进步而严肃的态度介绍欧洲文学最早的第一燕。只可惜这支燕子来的时候太早了,那时的中国还是冰封雪冻的冬天。”[29]
但“冰封雪冻的冬天”注定是要结束的,时至1918年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批评到:“现在中国所译的西洋文学书,大概都不得其法,所以收效甚少。”[30]他提出的翻译文本的选择标准便是:
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我以为国内真懂得西洋文学的学者应该开一会议,公共选定若干种不可不译的第一流文学名著:约数如一百种长篇小说,五百篇短篇小说,三百种戏剧,五十家散文,为第一部‘西洋文学丛书’,期五年译完,再选第二部。译成之稿,由这几位学者审查,并一一为作长序及著者略传,然后付印;其第二流以下,如哈葛得之流,一概不选。诗歌一类,不易翻译,只可从缓。[31]
一年后,罗家伦和傅斯年对胡适的观点发出了附和之声。罗家伦在《今日中国之小说界》一文中转引了时任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博士的观点:
中国虽自维新以来,对于文学一项,尚无确实有效的新动机、新标准。旧文学的遗传,还丝毫没有被打破,故新文学的潮流也无从发生。现在西洋文在中国虽然很有势力,但是观察中国人所翻译的西洋小说,中国人还没有领略西洋文学的真价值呢。中国近来一班文人所译的都是Harriet Beecher Stowe,Rider Haggard,Dumas,Hugo,Scott,Bulwer Lytton,Connan Doyle,Jules Verne,Gaporiau诸人的小说。多半是冒险的故事及‘荒诞主义’的矫揉造作作品。东方读者能领略Thackeray同Anatole France等派的著作却还慢呢。[32]
接着,罗家伦“对中国翻译外国小说的人”提出四条意见,第一条就是:
最要紧的就是选择材料。……所以Conan Doyle一派的小说不可译。我方才又说小说是写出‘人类的天性’,使人类互相了解的;现在我们所要了解的是世界现在的人类,不是已经死尽了的人类;所以Scott一派中古式的小说可以不译,不必问他的文笔象中国太史公不象呢!现在欧洲的近世小说,都比以前高妙。取材不必限于英美,就是俄法等国也都可以,如Tolstoy、Moupassant同英国H.G.Wells等人的小说尤以多译为是。[33]
傅斯年在《译书感言》一文里也提出四个须注意的方面:“一、翻译一部书以前,先问这本书是否本身有价值,是否在同类之中算最好的。二、翻译一部书以前,先问这本书是否到了翻译的地步了,是否还有应当较先翻译的……”接着又列举了八条具体的建议,最后一条便是:“专就译文学一部分而言,也是如此;‘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这是胡适之先生在他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的一条提议。”[34]
可见,在中国近代文学翻译的中后期,翻译家们已开始逐渐放弃对侦探、言情、冒险等“哈葛得之流”作品的盲目翻译,一些“描摹真情至性,肝胆照人,倒不一定情节曲折,甚至离奇;笔墨细致,刻画入微,却不是大场面、大问题”[35]的作品逐渐进入近代翻译家的眼帘,努力根除“未明小说之体裁,遂致失小说之效用”[36]的流弊已成为译者之共识。除《域外小说集》以外,狄更斯的《块肉余生述》(林纾、魏易1908年译)、《贼史》(林纾、魏易1908年译)、大仲马的《法宫秘史》(伍光建1908年译)、托尔斯泰的《心狱》(马君武1914年译)、屠格涅夫的《春潮》(陈嘏1915年译)等文学艺术价值较高的译作陆续问世,“只译名家著作”的文本选择观最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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