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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间接言语行为的研究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5 对间接言语行为的研究在《言语行为》中,塞尔提到“Promise”这个词可以具有“许诺”以外的行事语力。但是,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的话语意义和句子意义是不一致的。刚才提到,塞尔曾在《言语行为》中把这种可能性归于有关的必要条件得到了满足。

2.2.5 对间接言语行为的研究

在《言语行为》中,塞尔提到“Promise”这个词可以具有“许诺”以外的行事语力。例如,(34)的行事语力是警告或威胁。(35)用于别人指控你偷钱时,则是明确否认。

(34)If you don’t hand in your paper on time,I promise you,I will give you a failing grade in the course.

(35)No,I didn’t,I promise you I didn’t.(p.58)

另一方面,实施许诺行为不一定要用“Promise”这个词。你可以只说“I’ll do it for you”,只要在说话时,你承担了将实施该行为的义务就行。这就是说,只要许诺的必要条件得到满足,不用“Promise”照样可以实施许诺行为。同样,“I wish you wouldn’t do that”是一个“要求”,而不是“希望”,如果这句话的要点是要别人做某事,或者不要做某事,即“要求”的必要条件得到满足的话。

塞尔认为:“说话的这种特点——一句话在语境中不用某种必要条件所需的明确的行事语力显示手段,就可以表明该必要条件已得到满足——是许多礼貌用语的根源。例如,‘Could you do this for me?’这句话,尽管有词汇意义和疑问句的行事语力显示手段,却常常不是用作关于你的能力的虚拟提问;它常常是用作要求的(p.68)。”

1975年,塞尔在《间接言语行为》这篇文章中,把上述言语行为,或行事行为,叫做间接言语行为——“通过实施另一个行事行为而间接地实施的一个行事行为”(Searle 1979[1975b]:31)。他说最简单的表达意义的情形是,说话人说一句话,他的意思完全就是他所说的字面意义。但是,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的话语意义(Utterance Meaning)和句子意义(Sentence Meaning)是不一致的。他把话语意义叫做“首要行事要点”(Primary Illocutionary Point),字面意义、句子意义叫做“字面行事要点”(Literal Illocutionary Point),“次要行事要点”(Secondary Illocutionary Point)。说话人怎么能说一层意思,而另外还表示一层意思呢?刚才提到,塞尔曾在《言语行为》中把这种可能性归于有关的必要条件得到了满足。现在他认为那个答案是不全面的,要解释间接言语行为,需要“言语行为理论,合作会话的一般原则(格赖斯[1975]讨论过其中的一些原则),说话人、听话人共同享有的事实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推理能力”(同上:32)。

具体地说,在(36)这段对话中,X要通过下面这样的十个步骤,才能推导出Y的首要行事要点。

(36)Student X:Let’s go to the movie tonight.

Student Y:I have to study for an exam.

第一步:我向Y提了个建议,他的反应是说了他要准备考试之类的话(会话事实)。

第二步:我假定Y的会话是合作的,因此他的话是意欲有关联的(合作会话原则)。

第三步:一个有关联的反应必须是接受、拒绝、反建议、进一步讨论等(言语行为理论)。

第四步:但是他的字面意义不属上述任何一种,所以不是有关联的反应(从第一步、第三步得出的推理)。

第五步:因此,他的意思可能比明说的要多。如果假定他的话是有关联的,那么他的首要行事要点一定跟他的字面行事要点不一样(从第二步、第四步得出的推理)。

第六步:我知道准备考试一般要占用晚上很多时间,我也知道看电影一般要占用晚上很多时间(事实背景信息)。

第七步:因此,他不太可能在同一个晚上既看电影,又准备考试(从第六步得出的推理)。

第八步:接受建议的一个预备条件,或作出其他任何承诺,是有能力实施命题内容条件中所陈述的行为(言语行为理论)。

第九步:因此,我知道他的话说明,如果他前后一贯的话,他不太可能接受我的建议,(从第一步、第七步、第八步得出的推理)。

第十步:因此,他的首要行事要点很可能是拒绝我的建议(从第五步、第九步得出的推理)。(同上:34~35)

然后,塞尔详细考察了能用来实施间接指令的语句。他把它们分成六组,我们简单介绍如下:

第一组:涉及H实施A的能力的句子:

Can you reach the salt?

第二组:涉及S希望H会实施A的句子:

I would like you to go now.

第三组:涉及H实施A的句子:

Officers will henceforth wear ties at dinner.

第四组:涉及H实施A的愿望的句子:

Would you be willing to write a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 for me?

第五组:涉及实施A的理由的句子:

You ought to be more polite to your mother.

第六组:把上述成分包含其中的句子,以及包含明确的指令性行事行为动词的句子:

Would you mind awfully if I asked you if you could write me a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同上:36~39)

他不同意把实施指令行为看成是这些句子的意义的一部分。例如,(37)可以是第五组的一个句子,但它不包含祈使意义。人们完全可以说(38)这样的话,而不自相矛盾。

(37)Why not eat beans?

(38)I’m just asking you,Bill:Why not eat beans?But in asking you that I want you to understand that I am not telling you to eat beans;I just want to know your reasons for thinking you ought not to.(同上:40)

当然他也不否认,用这些句子表达“要求”,是一种常规(Convention)。但是,他认为这是一种用法常规(Usage Convention),而不是意义常规(Meaning Convention)(同上:49)。在用作“要求”时,这些句子仍然具有字面意义。所以,(40)(41)这样适合(39)的字面意义的回答,也可以是把(38)作为间接言语行为时的合适的回答。

(39)Can you pass the salt?

(40)No,sorry,I can’t.It’s down there at the end of the table.

(41)Yes,I can.(Here it is).(同上:43)

他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所增加的不是任何附加的或不同的句子意义,而是附加的说话人意义”(同上:42)。那么为什么这些句子,而不是任意一个句子,可以用来实施指令性间接言语行为呢?塞尔仍然回到了他的合适条件。他把《言语行为》中提到的关于“要求”(现在扩大成“指令”)的合适条件简化如下(同上:44)

预备条件:H有能力实施A。

真诚条件:S希望H实施A。

命题内容条件:S陈述了H的将来行为。

必要条件:这可以看作S要H实施A的企图。

他说如果我们比较一下上述六组句子与这些条件,就会发现下列规律:

规律一:S能够通过询问H是否具备实施A的能力这个预备条件,或者叙述H具备了该条件,来提出间接要求(或发出其他指令)。

规律二:S能够通过询问命题内容条件是否具备,或者叙述该条件已具备,来提出间接要求。

规律三:S能够通过叙述真诚条件已具备,而不是询问该条件是否具备,来提出间接要求。

规律四:S能够通过叙述实施A的重要理由,或者询问是否存在这样的理由,来提出间接要求;但不能把H的意愿、希望等作为理由,除非是询问H是否愿意、希望实施A。(同上:45)

塞尔还分析了理解“Can you pass the salt?”所需的跟分析(27)时类似的十个步骤。最后,他把分析扩展到了承诺性间接言语行为,罗列了类似实施指令性间接言语行为的五组句子,并且提出了五条类似的规律。

他的结论是:“‘我怎么知道,当他只问了一个关于我的能力的问题时,他提出了一个要求?’这个问题,跟‘我怎么知道那是一辆车,而我所看到的只是高速公路上从我身边经过的一道闪光?’可能是一样的(同上:57)。”因此,他反对哲学家的习惯做法——要为所解释的现象找出一套逻辑上必需而又足够的条件。他也反对当时生成语法派的做法——为用于间接言语行为的句子找出一个深层结构和一套转换规则。他认为这些做法不能令他信服。

那么,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又怎么样呢?能令人信服地解释他所要解释的现象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他把实施间接言语行为的句子内容跟有关言语行为的合适条件挂钩,这种做法很牵强。他关于间接指令的四条规律,只有三条直接对应于合适条件。第四条涉及实施有关行为的理由,跟合适条件的关系比较松散。而跟这一条有关的句子,即第五组的句子,数量很多。他说“You’re standing on my foot.”“I can’t see the movie screen while you have that hat on.”“How many times have I told you not to eat with your finger?”等都属于这一类(同上:38)。“It’s cold in here”这句很多人讨论过的、用于要求关窗户的话,很可能也属于此列。但我们不清楚,简单的一个“The door,please”用于要求关门时,塞尔会把它归为哪类?塞尔说他讨论的这些间接指令是常规用法,不知道他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单从使用频率看,“The door,please”大概也可以算常规用法。但是,这句话能跟哪条合适条件挂钩呢?

他在《言语行为》中曾强调合适条件中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所说的话是意欲实施某种言语行为的,这句话就可以用来实施该行为。这种观点强调说话人的意图,跟格赖斯的非自然意义是一致的。如果谈话有什么规律的话,每个人说话都有目的,应该是一条很重要的规律。要理解一个人的说话,就是要找出其目的,也就是要找出说话人的意义。塞尔的间接指令之所以表面上是疑问句、陈述句,实际上却起到了祈使句的作用,就在于说话人的目的是要把它们用作祈使句。“The door,please”能够起到提出要求的作用,也在于说话人的目的。塞尔讨论过的(36),以及下面的对话都可以,甚至只能从这个角度来理解。

(42)A:That’s the telephone.

  B:I’m in the bath.

  A:O.K.

(43)A:You’re a fool.

  B:What do you mean?

但是,正如塞尔在《言语行为》(Searle 1969:43.)中所指出的,说话人并不是绝对的自由的。他并不能想表达什么意思就表达什么意思。他的意图要受到多种因素——句法的、语义的、语用的因素的限制。语用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研究说话人要遵守的语用规则。在这方面,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指出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他认为“我们的谈话通常不是由一串互不相关的话语组成的,否则就会不合情理。它们常常是合作举动,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者都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其中有一个或一组共同目标,至少有一个彼此接受的方向”(Grice1975:45)。因此,他提出了合作原则:“使你的话语,在其所发生的阶段,符合你参与的谈话所公认的目标或方向”(同上)。塞尔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才在“间接言语行为”这篇文章中引进了格赖斯的理论。但是,他做得还不够。他虽然在理解首要行事要点的十个步骤中,提到了合作会话原则,在关于间接指令的四条规律中却对此只字没提。

第二,如盖士达(Gerald Gazdar 1981)指出,当塞尔坚持(30)这样的句子仍然具有字面意义时,他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句子作为“提问”是不符合他的有关合适条件的(转引自Levinson 1983:273)。在《言语行为》(Searle 1969:66)中,塞尔曾讨论过“提问”的合适条件,我们把它简化、改写如下:

预备条件:S不知道答案,不知道该命题是真,还是假。

真诚条件:S需要该信息。

命题内容条件:任何命题。

必要条件:这可以看作S要从H处得到该信息的企图。

这就是说,如果(30)确实同时也是提问,说话人就不知道答案,而且想知道答案。可是,塞尔在分析理解这句话所需的十个步骤时说:

第三步:会话情景提示,对方对我的递盐能力没有理论兴趣(事实背景信息)。

第四步:而且,他很可能早已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是”(事实背景信息)。

(Searle 1979[1975b]:46)

这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呢?

塞尔承认,这样的问句有时候是有缺陷的(Defective)。但是,他坚持这种形式是不会有缺陷的。“甚至在字面话语是有缺陷的时候,间接言语行为也不依赖它的有缺陷”(同上,43)。这种说法,值得商榷。美国语用学家霍恩(Laurence Horn)认为“如果我问你能否把盐递给我,在你如此做的能力不成问题的语境中,你就有资格推断,我不只是在问你能否把盐递过来,我的意思比这要多——我实际上是在要求你这么做。(如果我确切知道你能把盐递给我,这个是否问题就是无意义的;假定我是遵守关系准则的,那么你就能推断,我的意思比我明说的要多。)”(Horn 1984:14)。

这个问题引出了下一个更严重的问题——“间接言语行为”这个提法是有问题的。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的定义,我们在开始时引述过,即“通过实施另一个行事行为而间接地实施的一个行事行为”。在他看来,例(30)这样的句子有两个行事行为:首要行事行为(Primary Illocutionary Act)是“要求”,次要行事行为(Secondary Illocutionary Act)是“提问”。但是,刚才我们已指出,把“提问”看作行事行为是有问题的,它不符合有关的合适条件。除非塞尔更改合适条件,否则就不能把这种句子中的“提问”看成行事行为。

更糟糕的是,塞尔同时把次要行事行为表达的意义叫做“字面行事语力”,有时候甚至直接叫做“字面意义”,“句子意义”。这就是说,即使他修改合适条件,使得次要行事行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行事行为,他的理论也混淆了奥斯汀力图区分的两种意义:一种是只包括指称和含义的窄义的意义,另一种是行事语力。可见,塞尔用“语力”涵盖了“意义”。

如果我们坚持奥斯汀的立场,坚持区分“意义”与“语力”,那么塞尔所谓的间接言语行为就不是通过实施另一种行事行为,而是通过表达字面意义得到实施的。这样一来,“间接言语行为”这个术语,就真的如英国语用学家托马斯(Jenny Thomas 1995:94)所说,完全是多余的了。

利奇(Leech 1983:33)认为,所有的行事行为都是间接的,语力都是通过会话含义推导出来的,尽管不同话语的间接程度会有很大的差别。格赖斯曾指出,如果有(44)这样的对话,B君的回答就会有(45)这样的会话含义。利奇则觉得(46)也应该是会话含义。如果B君的回答是(47),那么(48)也是会话含义。只是跟(45)相比,(46)(48)这样的会话含义的间接程度可能差一些。

(44)A:When is Aunt Rose’s birthday?

  B:It’s sometime in April.

(45)B is not aware of which day in April is Aunt Rose’s birth-day.

(46)B believes that Aunt Rose’s birthday is in April.

(47)It’s on 10 April.

(48)B believes that Aunt Rose’s birthday is on 10 April.

利奇感觉,奥斯汀的“意义”主要指的是“含义”(Sense),不包括“指称”(Reference),所以,他用含义跟语力相对。他说他的上述看法是“把含义跟语力看成两种不同意义的一个结果。这就是说,一句话通常既有含义,也有语力;即使在有些场合,如直接叙述信息时,一句话的语境意义(Meaning-in-context)似乎自动来自含义”(同上:33~34)。

会话含义,是间接表达的,从本质上说,奥斯汀的行事语力跟它是一个东西,只是名称不一样而已。奥斯汀认为说话行为表达的意义只包括指称跟含义,实际上就是指字面意义,虽然他没有这么明说。而行事行为表达的行事语力,则是说话人在特定场合想要表达的特定意义,也可以称为“说话人意义”或“话语意义”。这就是说,奥斯汀的意思是,人们说话的时候,不仅表达字面意义,而且表达说话人意义、话语意义。只不过,他把这说话人意义、话语意义叫做“行事语力”,并且认为表达这种意义的行为,是另外一种行为,叫“行事行为”。字面意义是直接表达的,说话人意义、话语意义、行事语力则在表达字面意义的同时,通过表达字面意义间接表达的。因此,奥斯汀的行事行为理论就是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只是增加一个本质一样的术语——间接言语行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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