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言语—语言—言语”和建构主义语言观
语言学习中语言和言语的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
建构教学论学习模式图(引自王德春,1997:353)
从这个图表可以看出,(1)言语行为通过语言规则组成可理解、可接受的话语,说写是表达过程,读写是理解过程。(2)在大量的言语事实中抽象出语言规则,作为言语行为的规范。(3)言语行为按照规则组成话语,进行社会交际。这样形成了一条“言语-语言-言语”循环往复的链条。
这种循环的链条同时为语言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一个模式,即“言语—语言—言语”的模式。这种语言学习和研究模式的发现,是建构主义语言观建立的基础。“建构”包括如下几层涵义:首先语言材料通过语言规则组成话语;另外话语创新也可以丰富和补充语言体系;同时个体习得可以建构个体语言体系,使之趋于接近全民语言体系。(夏中华,2000:14)建构主义语言观基于对“言语-语言-言语”关系的认识,有如下观点:(1)语言是动态的开放体系。语言共时存在的结构体系是相对静态的,相对静态可以保证社会交际的正常进行。共时的结构体系同时也处于不断建构的过程之中,是历时发展的动态变化阶段,以此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交际的需要。(2)社会交际的过程中,不断有创新成分出现,这些创新成分如果被社会所接受,成为语言事实,就会进入语言体系,补充和丰富语言体系。同时,也会有一些旧形式由于社会的发展而被淘汰,隐退。这种新旧交替的过程也是语言体系建构的过程。
因此,语言与言语、共时与历时、结构与建构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研究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忽略其他方面,因为这些矛盾之间互相依存,互相制约,是互相融合的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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