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概念意义和语符意义
4.1.1.1 概念和概念意义
概念是人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是人们在感觉和知觉基础上产生的对事物的概括性认识。概念属于思维范畴,而语义则属于语言范畴。概念是词义的基础,而词义则是概念在语言中的表现形式,两者是互相依存的。概念要靠词语来表达,词语通过概念来反映客观世界,但是不同的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相同的概念,也可以用相同的语言来表达不同的概念。(伍谦光,1988:132)意义是指语言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概念意义(conceptual meaning)是人们对事物进行概括和抽象所得的反映到人们头脑中的基本理性意义或所指意义,词语的概念意义就是辞书里的词条对它做出的解释,这是语义的基础,一方面反映了客观对象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又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事物对象的理性认识。(喻云根,1994:101)如takeout food的概念意义就是food made to be taken out and eaten elsewhere——即外卖的食物。语言符号的字面意义(或曰语符意义)是语言文字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概念意义可以通过语符来表现,但语符不仅仅是用来表现概念的,它们是有限地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所以语符意义不一定等于概念意义。如dog meat的语符意义是“狗肉”,而它的概念意义却是狗吃的肉。词语的内涵意义(connotative meaning)是指人们对客观对象作概括反映的过程中伴随的主观评价和感情态度,是人们主观上对概念意义的引申。(喻云根,1994: 101)现代认知语言学认为概念意义虽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但它的形成实际上与事物是有直接关系的,概念意义是在人的身体体验和客观世界的互动中形成的人脑对客观事物认识的理性成果,概念意义应该包涵形象、文化典故和文字游戏的字面意义,本书中为研究方便,把概念意义划定为不包括形象、文化典故和文字游戏的语言的概念意义。
4.1.1.2 词义在表现概念时存在着内涵和外延的差异
不同的民族在使用语言为同一事物命名时,往往会因为该民族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角度不同而取义于不同的特征,造成两个词语在语符内涵上相同,其实在外延上有差异。在跨文化交际中,第二语言习得者即使理解了一个词的概念意义,也未必能做到真正把握整个词语的内涵,因为词义在表现概念时存在着内涵和外延的界限,即使是同一内涵的词义,在不同民族的语言系统中也会出现外延上的差异性,“由于不同民族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对主、客观世界的认知方式有差异,分类和概括范围有所不同,所以具体词语的语义内容就有差异”。(胡明扬,1997)
例如,汉语“春”字的直指意义是:“一年四季的第一季,阴历正月至三月”(《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或“四时之一,自立春至立夏”(《辞海》,中华书局,1936),或“一年的第一季,我国习惯指立春到立夏三个月”(A)[1]。而英语的spring是指“the season between winter and summer comprising in the northern hemisphere,usually,the months of March,April and May,or as reckoned astronomically from the March equinox to the June solstice.”(B)(冬夏之间的季节,在北半球包括三、四、五三个月,或天文学上指从三月的春分至六月的夏至);或“三月的春分到六月的夏至”,“包括三、四、五月的季节”,或“包括二、三、四月的季节”(C)。从这些释义我们可以看出:“春”和spring都是指一年中四时之一,是“一年四季的第一季”,或“冬夏之间的一个季节”,所包含的时间都为三个月。相比之下,汉语字“春”比英语spring的概念要明确而特定。“春”的时间概念“农历的‘正、二、三’三个月”和“从立春至立夏”基本上是吻合的,都指阳历二、三、四这三个月(立春一般在阳历2月3日或4日、5日,而立夏一般是在阳历5月5日或6日、7日),而spring既可指阳历二、三、四月这三个月,也可指三、四、五月,还可指四、五、六月(春分一般在3月20日或21日,夏至一般是6月20日或者21日),其他季节词依此类推。因此,即使从直指意义上考虑,汉英季节词“春”也并不是完全对应的。
我们再以人的“美丽”为例,“美丽”一词的词义在各民族语言中的内涵是基本相同的,都是“好看、让人感到舒服、愉快”等概念,汉字“美丽”一词和英文beautiful都可以用来形容女性美,而中国人喜欢“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而美国人则欣赏丰乳肥臀的“好莱坞大嘴”,这些“美丽”的不同对应物正表现出“美丽”在人类共有的观念中不同的认识外延,不同的认识外延实际上反映了不同民族的审美价值观的差异。外延的这种差异表明同样义项、同一内涵的词义在使用时仍带有语言使用者民族观念的差异。概念意义是交际的核心因素,跨文化交际者如果不正确理解词的概念和外延,就会引起在交际中造成语用失误。
4.1.1.3 概念意义和语符意义的差别
(1)概念意义通过语符意义来表达,但二者并不等同
语符意义就是语言单位与语言形式作为语言符号所反映与表现的语言字面意义,“概念性与语符性通常被认为是语义所具有的两种性质,概念性指语符所指代的概念意义及其性质,语符性指语符所代表的语言意义及其性质”。(韩宝育,2002)一般说来,语符意义是用来交际和表达的,而概念是用以认知的。概念存在于语言使用者的大脑里,语言符号只是让人们激活大脑中的语义节点,从而获取大脑中存储的相关概念而已。语言产生过程就是人们利用语言表达思想的心理过程,包括从思想代码转换成语言代码再转换成生理的、运动的代码,即利用发音器官发出指代某种意义的声音。(彭聃龄,1997)一般说来,言语产生包括概念化过程(conceptualization)、言语组织过程(formulation)和发音阶段(articulation)三个过程,概念在获得语音的表征之前,早已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并以其感知的多种形式存贮、传递,也能以多种方式使自己得到表达。(Roelofs,1992)由于概念表征手段的多样性,所以我们在进行第二语言教学时,常常利用实物法(realia)、简笔画(sketch)或哑语模仿(mime)来对初学者进行词汇教学,因为他们的外语词汇量有限,这样做就是利用非语言手段激活他们大脑中的相关概念,帮助初学者顺利地通达词义,避免用外语来解释概念,造成初学者听不懂的局面。(Harmer,2000)
(2)语符意义和指称对象之间关系是任意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命名
语义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符号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其中符号与所指事物没有直接的关系,符号必须通过概念与所指事物发生间接的关系,或者以词汇符号连同其概念意义为一方,以所指外界事物为另一方的相互关系就被许多语言学著作定义为词汇符号的指称意义。“显然,语言的语符义与语符义所承载的概念义是一种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也是一种有限地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概念义可以通过语符义来表现,但语符义不只是用来表现概念的。”(韩宝育,2002)同一个概念可以用相同的语符来表示,也可以用不同的语符来表示,这就是所谓的能指和所指结合之间的任意性。如英国人把地铁叫做underground railway,美国人把地铁叫做subway或tube,法国人把地铁叫做metro,英国人美国人称在家里承担养家糊口任务的人为bread-winner,而中国人说成“顶梁柱”。即使使用一种语言,由于受不同地域文化的影响,不同地区的语言群体会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事物,因而使用不同的概念来指称同一个所指对象,如大陆把missile叫“导弹”,台湾地区叫“飞弹”,虽然“导弹”和“飞弹”的语符义存在差别,大陆老百姓注重的是这种炸弹受导向控制,台湾地区老百姓注重的是这种炸弹具有飞行功能,他们观察角度不同,但其概念意义所指对象都是一样的。
从词汇学的角度说,语符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联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受文化制约的心理联想,人们由能指性的词语联想到概念所指称的事物,并进而赋予它们各种独特的内涵和文化语义,这样能指(词的语音形式)与所指(词的书写形式)的结合从理论上说是任意的,而语符词经由概念和客观所指对象结合实际上还要受制于不同的民族文化。从总体上看,语言符号和概念之间确实是任意的,英美人可以用英语表达他们的思想,描述他们国家的风土人情,中国人也可以用英语来表达中国人的思想、描述中国的风土人情,所以有印度英语、澳大利亚英语、加拿大英语、中国英语之别。概念义一般通过语符义来表现,同一个概念有时在同一种语言里可以用不同的语符来表达,当然,同一个概念我们也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如“教师休息室”在英文中应该说成“teacher's lounge”,虽然“教师休息室”是由“教师+休息室”这两个语符词组成,但是在英语中不能说“teacher's restroom”,因为restroom在英语中是厕所的委婉语。在词语的理解过程中,有时即使理解了每一个词的语符意义,也未必能做到真正把握整个词语的准确含义,其原因在于词中某字或某些字的字义与该词的理性意义之间缺乏直接的或直观的联系。
(3)认知的共同性保证人类在不同的语言中能对异民族文化语义词进行阐释
概念在采用语言表现时可以用单个语符(词),也可以用复合语符(短语和句子),所以我们可以用一个词语说明一个概念,也可以用一句话甚至几句话解释一个概念,这是人类思维能力共性造成的概念的可解释性。因为人类共同的心理结构和认知能力导致不同民族的语言使用者可以去理解另外一种语言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概念的这种可解释性就是跨文化交际的基础。如汉语里常用“花”、“柳”等比喻妓女或与妓女有关的事物:花魁、烟花女、残花败柳、花街柳巷、花柳病等,但英语词汇flower却没有这类意义,英语里表达与“妓女”有关的概念意义时,表达法中往往含有street这个词,如street girl,a girl of street;She walks the street.这里英汉语言表现同一概念的取向有所不同:汉语用“花”来形容卖春的人,着眼于妓女以姿色为谋生手段,而英语用street,则取意于娼妓活动和招客的场所——街头。到底是使用简约的语言形式还是用复杂的语言形式来表达概念,这是由语言在长期的使用中所建立的社会规约和语言本身的符号性确定的。由于英汉民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不同,他们在对行为、事物和观念上的取向存在着差异。
在不同的语言交往中,一种语言中大部分词汇的概念意义是可以在词汇层面进行互译的,还有少部分表达特有的民族文化语义概念的词语无法在词汇层面进行互译,但这并不是说他们无法用另外一种语言解释。陈保亚认为,“认知同构对文化精神的影响比范畴同构更深,因为在范畴同构层面,当两种不同的文化相互接触时,各种文化范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影响,一种文化的范畴可以进入另一种文化的范畴,这时携带这些范畴的相应词汇概念也随之相互传递。但在认知同构层面,两种文化接触时,由严式范畴到宽式范畴或由宽式范畴到严式范畴的转换就比较困难一些。随着近现代中西方文化的相互渗透,词汇层面的很多重要范畴在相互借用,范畴同构对文化精神差异的影响越来越弱,但认知同构仍然以潜在的方式发生作用”。(陈保亚,1996)换言之,受文化价值观念和语言符号系统的限制,在一种语言里被特定语符义所承载的概念意义我们有时无法在另一种语言里用对应的语符义表达出来,如汉语中有“贞女”、“烈女”、“节妇”、“烈妇”等表示封建婚姻道德的概念,这些表示中国封建婚姻道德的概念是中国文化特有的,我们可以说“节妇”,但一般不说“节女”,因为少女结了婚才成为“妇”。(庄华峰,1996:143)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用英语把它们解释清楚的。
(4)具有民族文化语义的概念意义是跨文化交际中的障碍
在跨文化交际中,那些具有典型民族文化语义的词语对第二语言习得者来说只是表现了概念的内涵——有时甚至连内涵也无法准确反映,即使其语符义与其概念义对等,语言的概念所包括和所反映的内容,通常要比语符义更为丰富、宽广,组成词语的语符无法将概念包含的全部内容纳入到语符义之中,这很容易造成跨文化交际中理解的偏差。如landlord和地主在字面意义上是对应的,但在概念内涵上有别:landlord在英文中指土地的主人或房东,也可说成landowner;地主在汉语里是指靠占有土地剥削农民的人,是吸血鬼(vampire)。又如sandwich handshaking,eye-contact,personal bubble等,如果我们不懂西方个人主义文化,很难理解其中的文化含义。(胡文仲,1995)由此可见,概念的这种外延上的差异其实就反映了一种文化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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