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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同构”的政治组织

时间:2023-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家国同构”的政治组织中国宗法制度同时具有权力统治和道德制约的双重功能,它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的基本格局。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宗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某种共通性,它体现了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血亲关系在人们的社会关系中的深刻影响。这种残余的演变即形成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这也是形成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体制超稳定结构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家国同构”的政治组织

中国宗法制度同时具有权力统治和道德制约的双重功能,它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的基本格局。《周易》曾明确指出国家与家庭的关系是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宗法制度一直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生活,中国的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其中亲缘居三,而君臣、朋友关系也是由亲缘关系推广而来的。

1.家国同构——宗法社会的鲜明特征

“家国同构”是中国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特征。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宗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某种共通性,它体现了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血亲关系在人们的社会关系中的深刻影响。无论家庭还是国家,其组织形式和权力分配都是实行父系家长制。从结构方面看,二者完全一致:家庭是国家的缩小,国家是家庭的扩大;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家即是国,国即是家;国与家彼此沟通,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在家庭、家族内,父系家长的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在国家中,君王的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国君是人民的父母,各级地方行政区的长官被视为百姓的“父母官”。父为“家君”,君为“国父”。由于家庭政治化,国家家庭化,君与父互为表里,所以治国与齐家等于一回事,相互为用,同出一辙。所谓“忠孝同义”“忠孝相通”“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等等,都是家国同构在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反映。“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因为忠与孝的实质相同,都是对于权力的绝对服从。

君父同伦、家国同构的宗法关系渗透于整个中国社会,有时甚至掩盖了阶级关系和等级关系。中国奴隶社会是宗法奴隶制社会,中国封建社会是宗法封建制社会。国家,始终都是父系家长制的延伸、扩大和变体。

2.家齐国治——家国同构的政治社会意义

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把家族制度政治化。西周时期,统治天下的是姬姓家族。秦始皇统一中国,自称始皇帝,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建立公卿制,但仍然把权力核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且要二世、三世、四世以至千秋万代地传下去。秦汉以后,郡县制虽然成为中国一项基本的行政区划制度,但分封制依然存在,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这种家天下的思想和做法,深深地影响着中国社会。历史上的司马氏晋朝、杨氏隋朝、李氏唐朝、赵氏宋朝、朱氏明朝、爱新觉罗氏清朝等等,每一个王朝都冠有家族的姓氏,一个家族统治一个朝代,一部中国史,也就是一部家族史。中国封建时代,统治和束缚人民的有四权:政权、神权、族权和夫权。族权是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化而来,它既是政权的补充,又起到政权所无法起到的作用。因此族权历来为统治者所重视和利用。

总之,家国同构是中国古代社会及政治结构的重要特征。中国古代由于民族生存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没有像欧洲那样清算氏族制,而是带着氏族制的残余跨进文明社会的门槛。这种残余的演变即形成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这也是形成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体制超稳定结构的重要原因之一。梁启超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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