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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工作的性质职能及对文秘写作的要求

时间:2023-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正是领导工作的性质决定着文秘工作的方向,是领导工作的职能决定着文秘工作的职能、性质、特点和对文秘人员的素质要求,同时,也规定和制约着文秘写作的内容、材料、构思及表现原则等。而管好众人的事又是一种委托授权,因此,我们在这里所着力介绍的就是这种公共授权的领导工作职能,是它决定了领导工作的基本性质及其对文秘工作的要求。为此,我们将领导工作的职能、性质及其对文秘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加以阐述。

第四节 领导工作的性质职能及对文秘写作的要求

有些人认为,讲文秘写作而又去讲领导工作的性质职能,似乎有些离题太远,搞好文秘写作,只要按照领导的要求和文秘写作自身的规律去做就可以了,何必扯这么远?其实,这些人忘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既然你的服务对象就是领导者,你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为领导立言,那么,不了解领导者的工作性质特点、职责职能,不了解他们的想法、看法、决策和思路,不知道他们应当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又如何能够知道去写什么和怎么去写呢?因此,弄清领导工作的性质职能,正是为了从根本上弄清文秘写作的职责职能,弄清文秘工作与领导工作的关系。只有弄清了文秘工作与领导之间的关系,才能使文秘人员增强责任感,站在领导工作的角度和高度,对文秘写作进行宏观地审视,高位定势和正确把握;同时也使文章的内容来源有了一个可靠的依托和保证。事实上,正是领导工作的性质决定着文秘工作的方向,是领导工作的职能决定着文秘工作的职能、性质、特点和对文秘人员的素质要求,同时,也规定和制约着文秘写作的内容、材料、构思及表现原则等。因此,要想从根本上了解文秘工作的性质特点和文秘写作特别是综合文秘写作的性质特点,首先必须探讨一下自己的服务对象——领导者(领导机构或负责人)工作的基本性质、职能及特点,及其对文秘写作特别是综合文秘写作的一些基本要求及原则。

其实,“领导”这个概念是一个相当庞杂、含糊和宽泛的概念。其职能和作用会因领导工作的对象、领域不同而不同,又会因工作内容各异而千差万别。它既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及各系统、各部门、各层次的领导机构及其成员,也包括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群众组织的领导机构和成员。单就国家机关来说,就有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各类机关。其职能也因各自的性质不同而不同,单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领导机关——政府机关来说,各级政府领导机关乃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现阶段赋予它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他如人大、政协等国家机关也都各有自己特有的性质、职能和特点。但从所有的领导机构和领导工作性质来看,它们仍然有其共性的因素,如其工作对象都应是公众群体,其职责是负责公共事务,同时又都有其相应的职权范围,即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一般都负有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等职能。而这种职权则又是一种职责和权力的结合,没有只具有权力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领导,也没有只尽义务而毫无权力的领导。说到底,领导工作实际上乃是社会的各个环节和层面为维护自身的正常存在和发展进步,所必须实施的“管理”和“服务”。而这种“管理”和“服务”在公共事业的范畴内,实际上乃是公共权力的一种授权,即一定范围内的公众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给那些有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又有管理协调能力、有服务精神、德才兼备的人,对公共事务去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孙中山先生说过,政治乃是管好众人的事。而领导工作的一个最基本最核心的职能和特点就是管好众人的事,也可以反过来说,政治性就是领导和领导工作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职能和特点。而管好众人的事又是一种委托授权,因此,我们在这里所着力介绍的就是这种公共授权的领导工作职能,是它决定了领导工作的基本性质及其对文秘工作的要求。为此,我们将领导工作的职能、性质及其对文秘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加以阐述。

一、民本性

民本性即人民为领导工作的根本。当今党和国家提出的原则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变化的大背景下突出以人为本,这是一种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而在执政这个范畴之内,应当突出以民为本的原则。“民本”一词来源于《尚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一语,意思是民众乃国家之根本。作为政治形态的“民本”,肇始于西周时期,中国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认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见《殷周制度论》,1917.9)这场大变革的核心,是统治者在鬼神的魔力之外,终于发现了民众的力量,民本政治由此发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中国进入又一大变革时代,各种思想竞相亮相,历史上称作思想的“轴心时代”,儒家学说的代表人物孟子从孔子“天下为公”和仁政思想出发,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见《孟子·尽心下》),这就是民本政治思想的发端。而这种民本政治是一种理想主义色彩很浓的理论,在君主专制时代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国封建社会虽然也出现过“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之治”等,但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安一姓之天下”,不可能真正做到以民为本。

中国社会进入现代后,中国共产党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出发,创造性地吸收了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民本思想的精华,提出了“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把它作为党的工作的根本宗旨,写进了党章中,明确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从而也成为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工作的根本宗旨。党的十六大又把它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之一,写进了党章中。这样,秘书作为领导的参谋、耳目、智囊和助手,秘书工作中各种文字材料作为领导同志组织人民、教育人民、动员人民、引导人民去从事伟大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手段和工具,自然也要把人民利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时、事事、处处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做人民之所需,时时、事事、处处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

在这里,对领导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应该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如果有时出现矛盾,那也必须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不是相反。能否“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但是衡量领导工作正误与好坏的试金石,也是衡量秘书工作正误与好坏的标准。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天下民心之所向,乃是大道之行的坐标。毛泽东同志曾表达过这样的观点,他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是人民委托我们去管理他们的事。既然是人民给的,人民就不允许有违反他们的利益而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发号施令,甚至压迫他们、敲诈勒索他们的特殊人物和特权阶层存在。离开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离开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共产党就失去了立足之本,人民政府就失去了立足之本。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之所以在这些机关前面都加上“人民”二字,就在于它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一切权力归于人民,这也是孙中山先生所终生倡导的“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的核心内容。人民若被剥夺了权力,国家机关和人民对立起来,领导和人民对立起来,这样的国家机关和领导机关,就是人民所不需要的。国家机关和其他领导机关的权力,说到底是人民群众给的,因此,他们的权力,说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也就是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就是服务”这句话可谓把各级领导的工作性质说到了家。文秘工作看起来是在为领导服务,代领导立言,而从根本上说,却是在为人民服务,代人民立言。只有为人民服务、代人民立言,才是文秘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才是文秘工作的最根本的属性。这些话看起来都是些老生常谈,甚至被某些人视为空话、废话、傻话,认为这样的口号太平常,太一般化了,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却往往是一个被遗忘和颠倒过来的事实。一些人口头上说是为人民服务,实际上是在为自己服务,为少数人的私利服务,这样的人就不配做领导工作和秘书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的事业满怀热情,这是作为一个干部,一个秘书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是他为人为文的根本之所在。离开这一条,对人民不负责任,甚至将领导工作与为人民服务对立起来,只对领导负责,不对人民负责,甚至与人民群众作对,这样的人早晚会碰钉子、栽跟头。选用干部和秘书,首要的是要看他有没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对人民有没有感情。如果一事当前,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一心一意只知道看领导的眼色行事,一心一意只想着自己的升迁荣辱,出了漏子,最终不但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也败坏了国家机关和领导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领导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是掌握组织人事大权的领导同志所不可不察的。

二、政策性

领导工作是领导人操作的一种高度集中的政治行为,是权利和义务结合的行为,其实质是随时调整和处理社会群体内部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使之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和发展,这就必须依靠正确的政策。什么是政策?政策就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在执行政策,不是执行正确的政策,就是执行错误的政策。“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伟大的历史变革时期,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化,全国人民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社会经济体制正朝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和谐社会的目标前进。所有这些变革,实际上都是政策的变革,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其变革的方向是使生产关系不断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政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确保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是各级党政领导的根本职责所在,因而也是直接为领导服务的智囊团和参谋班子天字第一号的任务。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我国每年因领导人拍胸脯上项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其数量达数万亿元,这是何等惊人的浪费!据说,仅安徽省淮北市2001年为了建设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大高尔夫球场,竟花费了31亿元,而经过一年多的建设,该球场却不得不以决策失误而报废,给国家给人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一些地方当局因决策失误而造成失败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因此,各级领导人及其参谋决策人员,在做出决策或制定政策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政策的严肃性、科学性、正确性,切不可掉以轻心或玩忽职守。大家必须站在人民利益的大局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做出的每项决策,提出的每项措施,发出的每项指示、指令、号召,其中的每句话、每段文字,都必须符合党的政策。上项目也好,做决定也好,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客观的态度,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好恶和个人偏见,避免随意性和个人感情的介入,更不可头脑发热,感情用事、意气用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为准绳,以人民的利益为旨归,既注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又要说话留有余地,以辩证的唯物的观点看问题,切忌片面性,切忌顾此失彼。无论出台什么政策,作出什么部署,都要深谋远虑,妥善周密,通盘考虑,切不可乱提口号,以敢想当政策,不可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正确的政策和决策,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的头脑中固有的,而是来自群众的实践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来自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经验总结,单靠领导人的冥思苦想,单靠秘书们闭门造车,是决然制定不出好的政策和决策来的。比如中央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就是先从安徽试点,经过群众的反复实践,通过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逐步推向全国,并逐步深化完善的。其实,各级领导所实行的政策,也都是经过广大群众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实践和总结提高的结果。领导和文秘人员的职责在于善于发现、善于总结、善于把它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因此,作为领导同志和文秘人员,在谋划、决策时,一定要有眼睛向下的决心,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善于从群众的实践中发现和总结有益的经验和办法,然后使之上升为科学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三、科学性

前面提到,领导就是对公众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管理和服务,而这种管理和服务决不应当是杂乱无章、茫无头绪的,也不是可以凭拍脑袋、想当然解决问题的,而应当是科学的,有规律可循的。任何一位领导或一个领导班子,都有其管理和服务的范围,都有其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其所管辖的各种事务、政务,都有其内在的联系和规律性,并和它的外在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开放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大棋盘上的小棋盘。这种规律性既存在于领导管辖的工作内部的各种条件、矛盾、联系及其发展变化的各种内在要求之中,又受制于其外在的环境条件和发展变化的各种因素,它们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却是可以认识和掌握的。因而,各级各类领导都应当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一门学问,一种科学来对待,都应该殚精竭虑,努力在大棋盘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摸清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事务或政务之间的联系和规律性,以规律性的认识和决策指导自己的工作。现在,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管理工作,无论是政务管理,还是事务管理;是党政管理,还是经济管理;是部门管理,还是企业管理等,凡是领导管理工作,它们都是一种科学,都有其规律性可循。不过,它们往往比某些单一的自然科学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把握和认识。但既然有规律可循,那就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因而我们不能因为复杂,就不去认识和把握它,而应该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努力找到它内部和外部的联系,认识和把握其规律性。当前在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情况下,就更应该如此。那种靠拍脑袋过日子、想当然作领导的时代,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将领导的话奉若神明和万古不变的教条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谁想继续靠这一套干工作,谁就没有资格做一个合格的领导,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也不会买账的。

而作为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代领导立言的文秘写作人员,就更应该替领导着想,当好领导的智囊,把他管辖的各种工作当作一门学问一种科学来对待,努力研究透彻,找到其内在和外在的联系,抓住其中的规律性,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意见和建议。甚至在领导的某些意见出现错误或缺点的时候,敢于发表自己的正确意见和见解,大胆地补正领导的缺失,而不应当明哲保身,做唯唯诺诺的奴隶;否则不但害了领导,害了工作,最终也会害了自己。总之,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工作,使领导的工作更具有科学性,这也是文秘工作的职责所在。

四、法治性

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法治经济,法治经济不但是一种经济体制,也是一种社会政治体制,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必须接受这种体制的制约,服从其中的游戏规则。企业是这样,各级国家管理机关也是这样;群众是这样,干部也是这样。各级领导,特别是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者,他们必须首先知法、懂法,了解法律法规对维护社会稳定、维系社会正常运行和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重要性,尊重法律法规的神圣原则,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法律法规的模范遵守者和执行者。在党纪国法面前,上级和下级,干部和群众,一律平等,绝不允许有置身法律法规之外的特权,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权人物。一些领导干部常常把遵法守法视为老百姓的事,自己却企图置身法律法规之外,这样的领导实际上是法治的破坏者,是国家机关的蠹虫。一些人虽然知法懂法,却依然以身试法,以权谋私,钻国家法律的空子,这样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其次,必须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做任何工作,都必须考虑是否符合上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严格依法办事,绝不可以权代法,以权越法。要把领导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格地纳入法治轨道,绝不允许有任何越权行为。自古以来,人们把法视为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准则,把横行霸道、无视法律法规的尊严,视为无法无天的行为,把法与天摆到同等的高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是建立法治经济、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各级国家机关又是各种法律法规的制订者,各企事业单位也往往要制定各种内部的规章制度,因此,这些法律、法规、制度的制定原则、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法治原则,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国家大法——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法规,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而不得超越和违反这些大政方针及基本法律法规。而作为领导决策和各种地方性、行业性的具体法律法规制定过程的参谋参与者的文秘人员,则更应知法懂法,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办事,使出台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党纪国法和大政方针,而不可越雷池一步。我们有时会看到,少数地方政府或行业出台的政策和法规,往往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相矛盾,甚至直接违反有关政策法规,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随意性不但会造成法治上的混乱,而且会给党和国家及社会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

确定一个国家是否是一个法治国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和管理层能否严格立法、执法、守法。在这个关键问题上,文秘人员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文秘人员必须懂法、知法、守法,并在起草各种文件、讲话和文书时,时时事事处处贯彻法治精神,使领导的各种决策、措施,完全符合党纪国法和国家各种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权威性

领导的根本职责就是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带领群众去从事有益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各项事业,其所发出的指示、决策和法律法规,既然本来就来自群众,顺乎客观实际,代表了群众的利益,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因此,它一旦形成,就必然对人们的社会行为具有不同程度的规范性、权威性、约束性,乃至一定的强制性;同时,它又是一种委托授权,一旦发出,则要令出必行,谁拒绝执行,谁就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受到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处罚。作为下级,对上级的指示和部署,则必须坚决服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作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范围之内的每一个成员,也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这是维护公共权利的必要,是使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没有这种权威性、约束性,社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变成无政府状态;而无政府状态是无法完成任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目标的,甚至会导致社会的崩溃。

而真正的权威性或约束力则来自群众的自觉,来自群众对领导指示、指令、决策的心悦诚服,来自这些指示、指令、决策和法规自身的科学性。因此,这就要求领导作出的任何指示、指令、决策和法规,都必须做到科学、合理、正确,在指导群众行动时,能够真正给人以正确的引导,科学的启示和规范,从而产生积极的效果。而如果搞愚民政策,强迫人民干那些不愿意干的事情,那就会出现相反的情形。如有的地方强迫农民拔了棉花种大葱,铲了麦子栽花养草等,还有的地方搞旅游开发,破坏原有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搞人造景点,在景区大建楼堂馆所和市场,又不得不拆除以恢复旧景观,劳民伤财,反复折腾。这样的决策,怎能让人信服?又怎能具有权威性?

要想使人心悦诚服,自觉地跟着领导干,就必须在决策前,搞好调查研究,搞好分析论证,努力使自己的决策建立在充分论证和群众实践的基础上,使之比别人更正确、更科学、更高明。如果你的决策能够比别人所想所做的更正确、更科学、更高明,那么,群众就会赞成你、佩服你,自觉地跟你学,服从你的领导。如果你的决策不正确、不科学、不高明,甚至违背群众意愿,也许群众嘴上不会说什么,但他们内心里是不服的,这样的决策是无法让群众不折不扣地执行的。这就应了一句老话:其言正,不令而行;其言不正,虽令不行。这里说的是领导工作,实际上也是指文秘工作,文秘人员必须在领导决策之前,当好参谋,帮助领导搞好调研,做好论证工作;形成的决策要使群众觉得确实是在为他们自己所想,又确实比自己高明,通过实践确实能够产生好的效果。在决策和实践的过程中,要反复实践,反复验证,反复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使人民口服心服,心悦诚服。

六、实践性

领导同志开会讲话作报告或以文件形式发指示,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因此,每一次都应有明确的针对性、实践性,力求取得实效,这就必须切合实际,实事求是,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操作性。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开会,作报告,作决议,以及做任何工作,都为的是解决问题。”要在实践中行得通,管用。这种实践性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从实践中来。所概括的情况,所说的事实,所列举的数据,都必须是真实的,确凿可靠的,从群众实践中得来的;所得出的结论也是被实践所证实的,每句话、每个观点,都要有根有据,实实在在,不讲不着边际的套话、虚话、大话、废话,不蒙骗群众,不虚构事实,不夸大或隐瞒数据,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把实际情况公之于众。

二是到实践中去。所提的规划、措施、策略,既要积极大胆、解放思想;又要稳妥可靠,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便于下级和群众执行。现在,大家普遍反映会议太多,文牍主义盛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会议文件或讲话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所以难以得到执行;得不到执行只好再开会、再讲话、再发文件,形成恶性循环。比如,我们常常在一些文件或讲话措施中看到,“要在几个方面求得突破”,“在几个方面下功夫”,看起来几个方面纲目很清楚,很整齐,也很有条理,但求得怎样的“突破”,怎么“突破”,下什么样的“功夫”,在质和量上有什么具体要求,有什么保证措施,怎样实施,如何监督检查,由哪些人去执行,哪些人监督检查,具体在什么时间完成等,都很模糊、很空洞,实际上没有具体打算,只是一般性号召。这样的会议文件、讲话就很难得到执行;即使执行,效果也不会太显著;这样的会议不如不开,这样的文件不如不发。由于开了也白开,发了也白发,只好再开会,再发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2004年至2006年中央三个“一号文件”出台以后,之所以好评如潮,得到了全国上下亿万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热烈拥护和欢迎,原因就在于没有空话,措施得力,使农民见到了多年梦寐以求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沉重的税费负担得到了有效解决,为破解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农”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难题迈出了重大步伐。作出如此重大决定,当然是中央新一届领导人努力的结果,但也闪耀着广大专业研究人员和文秘工作者的智慧。由此可以看出,能否使文秘稿中表达的内容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关键自然在领导者有无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但文秘人员的努力也是不可忽视的。如果文秘人员在为领导起草文件或讲话时,加大调研力度,在可行性、操作性上狠下功夫,努力攻克执行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和空白点,使下面执行起来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有具体抓手,就能够加强政策法规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当然,也要区别不同情况、不同需要,确定可操作的具体程度,如有的文稿重点在于宣传发动,有的文稿重点在于确定宏观的方针政策,在内容的安排和语言的使用上,就应当讲得原则些,但也要顾及如何落实问题,不可大而空。而那些涉及具体的工作思路、措施的文稿,则就应当尽可能做到具体、细致、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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